广东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出台
1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 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4 烈士子女
除烈士子女加分20分以外,其他项目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广州日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粤考宣)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报教育部同意备案,日前省招生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布广东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并明确从今年高考开始实施。
《通知》取消了广东省所有原地方性加分项目和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一是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二是取消因公牺牲及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项目;三是取消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项目。以上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由高校优先录取。四是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从2015年起不再具有加分资格。
为什么取消广东省地方性加分项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说,进一步规范和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调整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的重点,也是接下来高考改革的方向。广东省现行的高考加分政策中,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加分、因公牺牲及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和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均属于地方性加分项目,国家加分项目并无此三项。广东省原有地方性加分项目主要在专科层次,随着近年来高职院校的发展,今后专科学校高考改革的方向,主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且就读专科层次高校压力将大大减少,在专科层次加分意义不大。因此,按国家有关要求,广东省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