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内蒙古招生(提前录取批)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发布本公告。
一、工作安排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对报考该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
(一)阅档
6月27日,自治区司法厅按照各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按照不低于招收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即入围阅档考生名单)。
(二)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
6月28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相应信息发布平台陆续发布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入围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在“普通高考”频道“信息查询”栏内查询本人是否入围。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24小时畅通。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治考察
考生的政治考察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考生自行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上下载打印《2022年招生政审表》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在参加面试时提交《政审表》。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6月29日至7月1日,按照自治区招办统一安排开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及蓝底一寸照片3张到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原内蒙古警官学校)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地址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沟子板村。合格名单于结束后函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向社会公布。
(五)汇总报送
司法厅政治警务部于7月5日前对参加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的材料进行汇总,将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分本、专科一次性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标准
1.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在4.7以上;
3.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4.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三项测试中可以选择二项进行测试,二项及二项以上合格者视为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5.身体状况具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下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考生可登录上述院校网站查阅)。
6.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果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允许当场即时复查(测)一次。
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保障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向考生作如下提示。
(一)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的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体测、体检期间健康安全。
(二)考生本人及家人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报道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集、不聚会,避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尚在呼和浩特市以外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低风险地区停留的考生,如符合所在地区出行要求和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政策,建议提前抵达呼和浩特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返回后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及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三)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青城码”的APP,并持续关注“青城码”状态。在体测、体检、面试时须进行体温检测、“青城码”查验等工作。
(四)所有考生须提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报道前48小时内(以检测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报道前14天内从呼市以外地区到呼的考生,须提供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报道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体测、体检、面试时提交纸质版。
(五)考生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面试、体检、体测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七)体检、体测、面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青城码”非绿色、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本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九)考生提交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参加军事公安司法等提前批录取院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健康情况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管理
(一)为增强各院校招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区司法厅将对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招生计划、数量、工作程序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网络及新媒体方式予以公布或公示。
(二)为确保各院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司法厅机关纪委对政审、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471-5301219)。
(三)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各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四)工作人员禁止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携带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区;不得泄露与政审、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工作的任何内容与材料。
附件:
1.2022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司法行政类警察院校在内蒙古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的通知;
2.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政治警务部
2022年6月18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司法行政类警察院校在内蒙古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的通知
现将2022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内蒙古招生(提前录取批)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安排和地点通知如下:
政审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及蓝底一寸照片三张,于以下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一、时间:
2022年6月29日—7月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文科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理科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下午;
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理科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上午;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其他盟市理科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下午;
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文科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7月1日上午;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其他盟市文科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7月1日下午。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原内蒙古警官学校,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沟子板村西500米,市内乘坐K3、6路、27路公交车在大盛魁文创园昭君路站下车,步行1.2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