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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9-11-2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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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招考办【2019】42号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规范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1.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包含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2.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学等。

编导类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导演等。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和包装设计等。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若招生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之一,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不得跨类别报名。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报考类别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报考高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等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二、组织管理

我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组织管理方式,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实行全区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实行校考。其中,统考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的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承办高校具体实施;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以“公平、公正、科学、安全”为原则,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年度规定和要求。

三、统考

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实行全区统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参加美术类统考。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统考只有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统考笔试和面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按高考的考务管理规定施考,实行网上阅卷。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全程实时视频监控, 对每位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面试时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色彩、素描和速写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20年1月4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或相应盟市参加美术类统考。美术类统考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定于2020年1月4日9:00一11:00进行。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表演240分、视唱30分,定于2020年1月8日开始,预计16日结束。其中,声乐考试演唱时间在3分钟内,现场演唱(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确定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器乐考试演奏时间在5分钟内,现场演奏(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确定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

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考生可选择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提示、不更换评委。

表演与视唱不分别单独计时,由考生自行掌握考试时间。其中声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唱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3分40秒;器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奏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5分40秒。超出规定时间,终止考试。

考点在1月6日开始进行伴奏人员注册、信息采集和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伴奏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考点注册个人信息,并在现场完成二代居民身份证、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考生须通知伴奏人员提前到考点完成注册。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从已注册的伴奏人员库中选择自己的伴奏人员并保存到音乐面试管理系统。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名伴奏人员。凡未选择伴奏人员的考生,表演时不允许有伴奏人员伴奏。考试时,伴奏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指静脉验证入场,并服从考点的相关管理。评委在给考生打分时还须给伴奏人员打分,分数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伴奏人员将被取消伴奏资格,并列入伴奏人员黑名单,之后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伴奏工作。

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或相应盟市参加音乐类统考笔试。音乐类统考笔试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考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类考生均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面试,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面试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出。

(三)编导类专业统考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笔试二,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笔试一包括文学艺术常识、命题写作、创意策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二包括影视作品分析、影视作品评论,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其中:笔试一9:00-11:30,笔试二14:30-17:00。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内蒙古大学,考试的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大学负责。

(四)统考成绩公布

我区不发放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官网可查询本人成绩。统考类别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四、校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一般不得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普通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也可在音乐类或编导类我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联合或独立组织校考。各高校实施校考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我区一所高校的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

(三)校考时间及地点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见附件),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我中心联系人云宇,电话0471-3261904,传真0471-3261714转1113。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按相关高校官网发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安排报名、考试等事宜。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凡因相应类别考生未参加统考、统考不合格、报考类别不符或相关高校把关不严,造成考生校考成绩在我区不予认可的,责任由相关高校和考生自负。

(四)校考合格人数确定

在我区分列招生计划专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在我区招生计划数的4倍。对于应试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科学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视为合格。区内高校不再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区内高校校考合格分数线发布前须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区内外相关高校若使用我区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须按照《关于使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有关事项说明的函》(内教招考普〔2019〕42号)准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校考成绩报送

已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送方式为高校录入,录入网址届时通知。招生高校各艺术科类确定的我区校考合格考生人数超过该科类使用校考成绩专业在我区招生计划总数4倍的,该科类上报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违规高校承担。对因招生高校报送校考成绩出现的考生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考试类型归属不符合我区兼报规定、统考成绩未达到相应合格标准、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情形,影响考生校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投档以及录取的,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六)校考成绩查询

从2020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迅速与招生高校联系,由招生高校负责在2020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

(七)校考收费

区内高校组织校考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费用。

五、招生简章或章程

各招生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录取规则的表述必须一致。《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准确明了、无歧义。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区内招生高校须在2019年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本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其中录取规则部分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拟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区外高校须将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我区考生进行宣传。

六、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招生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若高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专业考试准考证及通知单发放

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为已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考生参加高校校考报名、考试等。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高校或盟市为考生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具体发放时间届时咨询相关高校或盟市。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统考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报考高校发放的考试证件等材料。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考,均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八、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艺术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

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蒙授其他艺术(文)的合称)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蒙授其他艺术(理)的合称)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

报考汉授艺术(文)(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汉授编导(文)、汉授其他艺术(文)的合称)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报考汉授艺术(理)(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汉授编导(理)、汉授其他艺术(理)的合称)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

九、工作要求

(一)上传艺术类交互信息。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按照我区上传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准确上传拟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科类、子科类对应关系,上传并匹配校考报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绩信息等。

(二)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各有关高校要将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查实的违规考生整理汇总后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便按规定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

(三)大力清理艺考培训活动。统考或校考中,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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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昭乌达盟农牧机械化学校。1988年,改建为“内蒙古纺织工业学校”;2004—2005年,赤峰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赤峰财经学校、赤峰民族技工学校、赤峰黄金技工学校并入;2011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晋升为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占地面积503亩,固定资产总值1.5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建有大型实习实训车间13个、实验室59个、校外实习基地40多个,实训教学面积约3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图书17万册,职业教育视频资源近千集。学院是赤峰市花园单位,校园环境优美,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综合体育馆以及标准草坪运动场等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校园建筑总面积12.3万平方米。 学院现有在校生5737人,其中高职4514人;中职和技工教育1223人。教职工493名,其中专任教师392名,专任教师中正高级15名,副教授及高级讲师207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89人,“双师型”及一体化教师220人。学院拥有数控应用技术和会计两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名自治区“草原英才”;2名自治区级专业带头人,13名市级专业带头人;2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2名市级教学能手。 学院实施院校两级管理体制,现设有机械与自动化系、经济管理系、新能源与电子信息系、轻工化工系、冶金与工业设计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智能制造学院等九个教学系(部、院),基本形成了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为辅,同时开展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办学格局。专业设置立足产业急需,现开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会计、财务管理、新能源装备技术、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34个高职专业,已形成以机械、电力、冶金、矿山、能源、化工、建筑、财经为主体的专业体系。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数控技术为自治区骨干专业,会计电算化、机电技术应用、工业分析与检验、工艺美术为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示范专业,《基础会计》、《西门子-PLC技术》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建校60余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工科特色,综合发展”的办学定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4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到我院视察;2014年5月30日,实行集团化办学,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教育集团;2014年6月,挂牌成立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2016年12月,获批成立自治区级机械制造技术院士工作站;2017年5月,成功举办赤峰市首届工业品博览会;2018年7月,承办2018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智能制造及3D打印造型技术两个赛项的中国区决赛。近年来,学院先后被评为教育部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优秀竞赛基地、增材制造(3D)打印造型师培训鉴定培训基地。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2015年度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第二届“信用赤峰·诚信单位”创建单位等荣誉称号。
  • 内蒙古医科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先后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726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4219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049.33万元,各类图书文献205.63万册(种)。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技术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医学模拟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有8所附属医院,11所临床医学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14个。其中,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6个、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8个。学校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中医(蒙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中医(蒙医学)1个博士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6个硕士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医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3个本科专业中,蒙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蒙医学、中药学和蒙药学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蒙医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蒙药学、口腔医学、麻醉学、药学、法医学专业获批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19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25人。其中,本科生11780人、专科生1581人、硕士研究生2254人、博士研究生14人、留学生96人,民族预科生80人、附属中职班学生220人,本科各专业面向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现有骨科、神经外科和普通外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蒙医脾胃病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蒙医学、蒙药学、伤寒学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有中医学(蒙医学)1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普外、骨外)和民族医学(蒙医学)5个自治区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血液病)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有11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2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有内蒙古自治区中蒙药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医学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临床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有内蒙古自治区蒙医器械研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分子与功能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数字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蒙药药效物质与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新药筛选工程研究中心、动物脏器高值化利用生物活性肽工程实验室、肿瘤细胞基因检测应用与研究工程实验室、蒙医传统疗法操作技术及器械研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有1个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有附属医院医学模拟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蒙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生物医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心血管研究所、骨科研究所设在我校。学校紧密依托蒙医药学院和药学院的教学资源支撑、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的医疗资源支撑、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的馆藏文献资源支撑、蒙药研究所和GLP实验室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全力打造蒙医药学科与专业特色,使该学科成为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被自治区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重点学科。蒙药学重点实验室和蒙医药博物馆(蒙医文献学科)获批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巩固了学校该学科在世界范围内的领跑地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56人。其中,正高288人,副高309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30人,硕士学位人员45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为92.99%。有硕士生导师863人,48名教师入选学校博士生导师库。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8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2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8人,自治区草原英才领军人才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63个、自治区草原英才108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3人次,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2人,创建了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137项(一等奖8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6项、二等奖51项、三等奖7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8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34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17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21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一贯坚持开放办学方针,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日本、蒙古国、美国、俄罗斯、泰国、澳大利亚和奥地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医药院校或科研单位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医学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民族自治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办人民满意的医学高等教育为己任,主动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秉承“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不断实现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乌兰察布市卓资县
    学校简介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是我市唯一一所综合性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7年的乌盟财贸粮食学校、乌盟农牧学校和始建于1979年的乌盟工业学校3所全日制中专学校。2004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我院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全区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优质校院校,是全区10所优质校之一,标志着我院跨入了全区高等职业教育前列,也为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学院下设畜牧兽医系、机电技术系、建筑技术系、经济管理系、农学与马铃薯工程系、商务信息技术系、学前教育系、中专部、综合能力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现有招生专业36个,涵盖了12个高职专业大类,其中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市场营销、园林技术、会计、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7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从2015年起学院先后与内蒙古农业大学、河套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集宁师范学院等合办5个本科专业。学院有主校区及平地泉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00672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近78301.34万元。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现有教职工543人,专任教师395人,高级职称14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5人),硕士以上学位150人。专任专业课教师338人,“双师”素质教师176人占比52%。学院立足乌兰察布,服务内蒙古,紧紧围绕乌兰察布市统筹推进以产业创新拉动发展转型、数字产业规模化、优势产业集群化和传统产业高端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为学生的教学实习和充分就业提供保证。目前,学院与80余家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其中与北京国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中兴集团云泰互联网公司、中德诺浩、北京顺丰速递公司、首都国际机场、神华集团、神舟高铁等10余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订单人数每年在800人以上,在全区高职院校中,订单培养位居前列。学院主动与企业对接,深入企业中间,了解企业实际用人需求,与企业一起着手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最大程度解决企业人才需要。现有在校生10326人,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85%以上。近年来,学院积极承担全市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技人员培训,转业军人培训,妇女干部培训等培训任务,累计培训人数达四万余人,被自治区命名为“全区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和“星火学校”,“全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示范基地”。学院组建科技团队,专门为农村牧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和生产过程的技术服务,助力乌兰察布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学院成立以来,在市委政府和教育厅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使学院步入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快车道。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毕业生就业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等。在学院获得荣誉的同时,学生在各种技能比赛中捷报频传,获得国家级大赛奖10 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奖33 项,市级技能大赛奖50余项。当前全校万名师生正团结一致,奋发图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将学院建设成为自治区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为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学校简介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1年,前身是内蒙古电子学校。2003年,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学校升格为高职,并正式更名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原内蒙古林业职工中专整体并入。作为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被评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被评为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2015年获批中央电教馆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10个行政部门,7个教学机构,2个教辅部门,开设专业33个,其中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3 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办学实力∶学校现有教职工57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9人(二级教授1人),副高级13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24人,博士研究生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各1人,黄炎培奖4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9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2门,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5门。学校牵头组建了内蒙古电子信息职教集团,集团内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共140余家成员单位,政、行、校、企四方联动,共育人才。与和林格尔新区签订政校企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在和林格尔新区建立分校和实习实训基地。与自治区团委共同创建了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学生创业团队31个,并与区内7家本科院校建立专升本生源基地。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国家批准的职业资格统一报名培训机构,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办学条件∶学校总资产109688.47万元,占地面积60.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599.43万元;藏书62.33万册.电子资源69T; 数字化教学资源覆盖和无线网络覆盖全院,实现了智普校园和数字化管理。办学成果∶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办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近三年保持在96%以上。2014年学院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学校以培养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中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主,服务自治区电子产业、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为国家培养大量云计算、物联网、动漫制作、大数据等技能型紧缺人才,毕业生广泛就业在华为、海尔、联想、中软、中国移动、CISCO、360、浪潮等世界500强企业和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交流∶学校充分发挥交流合作平台作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大力引进国外智力人才,积极选派教师、学生出国访问、访学,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促进师资国际化,提升学校声誉和办学质量。 2006年以来,我校与蒙古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多次互访.双方就管理模式、教学方法、实验培训基地建设及职业教育与市场企业发展联系等情况进行交流考察,互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共享教育资源,共育专业人才。我校在蒙古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校40周年之际向对方赠送教学仪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双方务实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中蒙两国教育合作交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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