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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10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现将《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所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高考报名是高校招生考试的基础环节,报名信息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报名政策和具体办法的宣传解读,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难点、变化点培训,严格把握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要强化考生资格审核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严格报名、加分、合理便利等资格审核,认真查验相应证件、相关材料,仔细核对户籍、学籍等信息。要扎实开展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让考生明白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和考试违规等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要耐心做好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以数字赋能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积极营造和谐温馨的高考环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7日

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参加报名。

(四)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报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二、报名办法

报考2024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名,包括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保送生等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3.艺术类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艺术类省统考共设6大类,即: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教育声乐主项、音乐教育器乐主项4个方向。考生默认考试科目为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其中乐理、听写、视唱为必考科目,确定只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声乐或器乐科目。所报方向包含声乐、器乐科目的,必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乐器,相应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声乐唱法、乐器相一致。兼报的考生最多可生成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教育声乐主项、音乐教育器乐主项4种不同总分,录取时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要求采用不同的总分。

舞蹈类考生必须按要求选定一种舞种,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舞种相一致。

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3个方向。

考生须选择相应的省统考科类、方向(可多选),并同时填选相关信息,完成省统考报考手续。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志愿填报时,各科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同一科类内不同方向可兼报。

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考生在高考报名地所属的设区市参加专业考试。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书法等5类省统考,专业考试在指定考点集中进行。各科类省统考时间安排见附件1,报考简章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

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先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要按照校考高校的要求,另行向高校办理校考报考手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4.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术科考试。考生报考体育类,视同已办理体育术科考试报名。其中,报考体育特招生的考生,另须参加全省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按要求填报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的信息,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图片):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5.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我省高考报名系统中进行文化报名外,还须登录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专业测试的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具体时间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通知。

6.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7.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其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生从中自主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所选语种必须与1月首次考试一致。为方便考生,6月高考外语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安排在2024年4月,与6月选考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一并进行。报名点学校须落实告知制度,确保考生知晓有关政策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政策加分等相关事宜按《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和《202 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二)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2024年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省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文化考试、术科考试)的《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高考报名期间,须公布咨询电话,畅通联系渠道,积极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1 2024年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2 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docx

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三)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参加报名。

(四)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类别: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专业考试代码为7)。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职业技能考试。

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只招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优秀毕业生,均不组织职业技能考试。

3.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其他类(退役士兵高职)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再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加分。

4.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二)政策加分按《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 和《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三)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化考试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高考报名期间,须公布咨询电话,畅通联系渠道,积极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 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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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1999年4月,是浙江省首家进行高校体制改革试点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同年12月,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并获得最高等级评价。2010年,学院被授予首批“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8年7月学院顺利通过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2019年9月,学院整体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迁址到慈溪市办学。2021年,学院位列武书连全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榜第6名。学院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设有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法学院、管理学院、生命科学与材料化学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和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等9个学科,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1.2万余名。学院始终坚持“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强和实践能力强的“两强”应用型本科人才,已累计为社会发展输送四万多名优秀学子。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各类学科竞赛成果、英语专业四级一次性通过率等连续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院连续三届在“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上获奖,斩获两金一银的佳绩;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获得金奖总数位列全国所有高校第八、全国独立学院第一。2021年,学院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金一银,是全国独立学院的唯一金奖。学院坚持走应用型、区域性、特色化的发展道路。自迁建慈溪办学以来,更加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积极探索实践“双轮驱动”的产教融合发展模式,即通过建设高质量现代产业学院和高水平接地气研究院为应用型建设提供驱动力,统筹推进学院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地方服务等各项工作。学院相继成立了“公牛学院”“慈星智能产业学院”“新海学院”“小家电新电商学院”等产业学院以及“长华班”“力玄班”“方太电商精英班”等产业班,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校企合作和应用型转型新路径。产业学院的办学模式和成果被央视新闻、《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与此同时,学院成立应用技术研究院、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高水平研究院,并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生密封件有限公司、慈溪市金喜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和地方政府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地方服务等方面持续深化多方位、多层次的校政企合作,形成了共赢的局面。学院坚持开放办学,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学院与美国朱尼亚塔学院合作举办了获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广告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西班牙巴利阿里群岛大学酒店管理学院共建了宁波市“一带一路”西班牙语言文化中心;与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研修院共同成立了宁波市首个国际汉语考培中心。学院还与英国、美国、西班牙、韩国、日本、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34所高校(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本硕连读、学分互认等各类交流学习项目。学院连续2019年、2020年在浙江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发布的《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年度报告》中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 当前,学院正处于深度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体“科院人”将继续秉持“追日、唯实”精神,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学院的综合办学实力,朝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 学校简介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系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第四大都市区金华市婺城区,比邻浙江师范大学。学院由浙江大昌集团在2000年合作举办浙江师范大学高等技术学院和2006年合作举办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基础和校址上创办,2011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科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起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战略支持下开始招生办学。202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并命名为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校区占地251亩,校舍总面积9.8万平方米(新校区规划用地550亩,概算投资20亿元,办学规模8000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建有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和体育馆等运动设施,学生宿舍配置先进,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9.3万册。学院建有汽车仿真实训室、汽车电工电子实训室、物联网实训室、图形图像实训室、新媒体电商实训室、跨境电商实训室、摄影色彩实训室等35个实训室。学院现设电子信息系、汽车工程系、工商管理系、旅游艺术系和基础教学部,开设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现代文秘、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14 个专业;学院充分发挥企业集团办学的优势,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建有校外实训基地38个,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办学基本模式,推行“产业、专业、就业”为核心的“三位一体”育人方式和“基地实践、技能实操”的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机制。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03人,高级职称的教师41人,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100人,“双师”素质教师58人,浙师大和金职院的一批名师加盟我院。学院现有在校生近4000人,至2020年,学院已经有6届学生毕业,毕业生数1539人,专升本近20%,就业率96%以上。学院注重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曾获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 、“浙江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科组一等奖、浙江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外语组一等奖、文科组一等奖、浙江省思政微课比赛二等奖、浙江省“三育人”建功二等奖、金华市首批“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全国大学生技能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全国百强职院校园媒体优秀指导老师等荣誉。学院致力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中频传喜讯,获全国跨境电子商务技能竞赛一等奖、浙江省大学生 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一等奖、全国国际贸易职业能力竞赛二等奖、全国新零售买手创业实战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赛二等奖,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连续多年共获得16项全省表彰;学院广宣中心被评为全国百强高职校园媒体第37名,学院文创园获“金华市十大信息经济众创空间”称号。学院始终围绕“建设校企融合特色鲜明高品质院校,培养德技兼备手脑并用高技能人才”的办学目标,坚持“打基础、抓规范、重质量、创特色”的发展战略,坚持公益办学、质量办学、特色办学,以时不我待的劲头、舍我其谁的担当,努力把我院建成制度健全、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现代高职院校。
  • 学校简介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台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始建于1937年的浙江省台州农业学校和始建于1921年的浙江省黄岩师范学校,2003年6月两校合并筹建,2007年2月正式成立。学校为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和教育部职教所实验校,先后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4A等级平安校园、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绿化模范单位、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多次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校座落在“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台州,永宁江碧水三面环绕,生态环境优越,交通便捷。校园占地525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规划用地760亩。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上亿元,纸质图书80万余册,电子图书资料42万余册,报刊563种。下设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机电与模具工程学院(长鹰无人机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贸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公共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园艺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信息安全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互联网金融、学前教育、文秘等31个专业,国家骨干专业1个,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在校生9500余人。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工程,全面实施“1551”人才计划,全力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517人,其中副高及以上105人,有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教师423人,“双师”素质教师257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省专业带头人8人,台州市“500精英”人才3人。学校坚持“职教性、地方性、高教性”的办学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互利共赢“双元”育人平台。共建凯华模具产业学院、精雕产业学院、施耐德产业学院。发起成立了长三角模具产教联盟、台州市现代农业产教联盟、温台学前教育产教联盟、台州市网络空间安全产教联盟、温台小微金融产教联盟。建有绿翼环保检测有限公司、顺丰生产性实训基地等12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高精模具生产性实训基地被评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具智能制造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工厂化育苗生产性实训基地、财税共享课程建设3个项目入选省产教融合首批“五个一批”项目。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4个,深度校企合作单位312家。学校秉承“厚德强技”校训,弘扬“老黄牛”精神,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领班”人才。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连续多年学生就业率稳定在97%左右。2020年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院校满意度”评价显示,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位列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满意度第75名。据不完全统计,学校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人才,不少校友成为著名企业家和党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学校坚持育训并重,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获批42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建有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中国模具高级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浙江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等。与山东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多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远程、函授、自考等本科学历教育。新时代要有新事业和新作为。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化改革、对标对表、重点突破,为建成浙江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创于1953年6月,时名为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校址位于杭州市庆春街原浙江大学旧址;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3月整体迁至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办学;2006年2月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9月富春校区(滨江学院迁建工程)投入使用,开启两校区办学模式。学校占地千亩,总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 学校下设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杭州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等,举办1所独立学院(滨江学院)。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附属杭州市中医院。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点覆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覆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包括中医博士与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药学硕士9个专业学位类别。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硕博士研究生3700余人、学历留学生800余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全国名中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35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立身之本,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设了中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药学、药学等医类及相关本科专业32个,其中中医学、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等8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一批省部级以上教学平台。曾先后两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建有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科创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1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Clinical Complementary Medicine and Pharmacology》(简称CCMP)《浙江临床医学》3种学术期刊,CCMP入选2021年度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高起点新刊。 学校发挥中医中药特色优势,积极推进社会服务与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以及浙江省国贸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推产业升级转型,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先后与美国、英国、捷克、日本等40余个国家及地区的120多个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南非西开普大学建立孔子学院,在罗马尼亚、以色列、白俄罗斯、新西兰建有海外中医药中心。学校是首批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首批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建有浙江省来华留学生中医文化教育基地,招收了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境)外学生。 进入新发展阶段,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理念,倡导“求真、求实”的校风,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的精神,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
  • 学校简介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一所以航运类专业为龙头,海洋装备制造、港贸物流、石油化工等专业(群)为主体,海洋电子信息技术、现代海洋服务等专业(群)协调发展,海洋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舟山水产学校、东海学院、定海职业中学和舟山航海学校,于2004年2月筹建,2006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2009年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占地约600亩,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现有新城本部和岱山两个校区,全日制高职学生6000余名,成人教育学生1700余名。现有教职工456名,其中专任教师256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0余名,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占比73%,30名教师列入省市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建有国家级交通运输工程类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80%。学校聘请相关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150余名。学校紧紧抓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机遇,积极对接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绿色石化基地等国家战略和重大项目,现开设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智能控制技术、关务与外贸服务、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技术、跨境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应用英语、工业机器人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等25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1个、浙江省优势特色专业6个,拥有多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有校内外实训室和实训基地200多个,其中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交通部行指委创新行动项目2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4个,省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暨职业体验基地1个,17个实训基地得到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承担5个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拥有先进的船舶操纵模拟器等实训设备和海上训练基地等实训场所,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坚持“德行四海”校训,大力弘扬“勤实”校风,始终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建有致远创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园、创业孵化园,近5年来,学生共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40余项,在全国和全省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奖项220余项,其中一等奖或第一名50余项,其中,连续三届获浙江省航海院校海员技能大比武团体冠军,连续三届获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三等奖;获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特等奖和一等奖;四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市场营销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获全国大学生“学创杯”创业大赛一等奖;获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学校结合专业和区域特色,积极开展国防教育,被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推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质量管理规则,是中国政府履行《STCW公约》的履约院校。是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基地、国家级船舶与海洋装备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训平台、浙江省外派海员劳务培训基地、舟山市渔农民转产转业培训基地、舟山市江海通航船舶船员培训中心,是长江经济带六省二市“江海联运”产教联盟理事长单位,目前开设国家海事局批准的各类船员培训项目28项,培训船员总数超过15万人次,被评为全国职工培训优秀示范点,正在建设国家级船员评估中心。学校积极开展校际合作交流,开展学生互派、学分互认。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境)外1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建有浙江省海洋与船舶工程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经教育部批准,与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共同实施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2个中外合作教育项目,已累计输送7批毕业生到乌克兰深造,部分学生取得硕士学位。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海教育,建有浙江-巴新国际海事学院、浙江-乌克兰国际海事学院。学校还是香港船东会与中国大陆航海院校联络及合作网络院校,国际航海教师协会等国际组织成员。学校与香港董氏集团、新加坡万邦集团、日本常石集团、美国皇家加勒比邮轮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海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东方海外海事学院,培养国际海员。2004年9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视察学校并对学校办学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学校发挥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优势,为舟山渔农民转产转业服务,为浙江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服务,为国际航运业输送高质量、船务公司满意的国际海员。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学校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 “国际化、应用型、地方性”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舟山、服务浙江、面向海内外”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全面对接地方产业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海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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