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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02-2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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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98号)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等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开展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我省五年一贯制招生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为“全省统考”(即依据全省文化课统考的五年一贯制招生);第二种为“指标到市”(即在韶关和汕头两个省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第三种为“公费定向”(即为粤东西北地区71个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现就2018年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8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2018年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试点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全省统考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指标到市

符合试点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公费定向

报考对象是具有公费定向需求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要求。

三、考试招生及录取办法

(一)全省统考

1.考试组织。五年制招生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各试点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术科考试。

2.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2018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语文 数学 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执行。

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

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合格成绩可在各试点院校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不认可其他院校的术科考试成绩的院校要提前在招生章程上告知考生,以便考生到其报名的志愿院校参加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18年4月2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3.录取方式

(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各高校对术科成绩的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各院校必须于考生报名前(2018年3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网站等宣传媒体上公布招生章程。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二)指标到市

在我省中考改革试点市(韶关和汕头市)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韩山师范学院等6所高等院校的部分专业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

韶关和汕头2市各自划定本市“指标到市”招生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指标到市”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术科考试并术科考试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相应的市招生办向招生学校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经各有关市招生办复审后再报省招生办审核。

指标到市的具体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办法另文通知。

(三)公费定向

对符合报考条件及录取条件的考生,由公费定向培养的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附件3)与示范性高中同批次或在提前批向招生学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经各有关市招生办初审后再报省招生办审核。

公费定向的具体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办法另文通知。

四、全省统考的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3月19-24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24-27日,具体时间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确定。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19-24日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预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和考试地点。每个考生可报考2个院校、每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术科考试分音乐、美术和体育等3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种术科考试。

(二)考试时间:于2018年4月1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4月12-13日或4月15-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三)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各试点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术科考试考点由招生院校确定;为方便参加文化课和术科考试,考生应选择与文化课相同的术科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志愿报考术科成绩不互认的院校的考生,必须到报考志愿院校指定的考点参加术科考试。

(四)其他要求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考生通过如下之一方式缴交考试费:

(1)现场确认报名时当场缴交;

(2)领准考证时到相关考点缴交。

有条件高职院校可实行网上缴费确认。

2.考生凭现场报名时取得的校对回执于文化课考前一天到文化课考点领取准考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试点工作,是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有关招生试点院校和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试点院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稳步推进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考试工作规定,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解决。

(二)严格规范招生宣传

各院校要积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以及在本校网站上做好报名的各项宣传工作。要将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地点、招生网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原则、录取方式和收费标准、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和时间、术科考试时间及地点、术科考试成绩互认条件、学校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并于3月9日前报省招生办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法定代表人对该校招生章程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不受侵害。

各级教育和招生考试部门要协助试点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有关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试点院校办学情况宣传落实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将有关情况告知考生,积极鼓励优秀学生报考。

(三)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有偿为招生院校组织生源;严禁试点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单独招生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

2.各试点院校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招生办法公开、接受监督”的招生“阳光工程”工作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和考场管理。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凡从事或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

3.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管理。设置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

4.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要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对欺骗招生、损害考生利益、组织混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视情节轻重,将减少其招生指标或取消其招生试点资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及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附件:

1.2018年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试点招生计划

2.公费定向县市区名单

3.2018年公费定向招生计划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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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07年在原广州大学城建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的全日制理工类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广州市从化区,占地面积1300多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万人。2012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是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A类规划建设的唯一民办高职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深化高校办学自主权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广东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试点院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广东省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的民办高职院校、广东省节能型示范高校、“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广东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广东省党建示范校、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东民办教育40周年突出贡献机构。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党建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学校现有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工程、外语外贸、艺术与设计、人文、马克思主义、体育健康、创业教育和继续教育11个二级学院,近50个招生专业。学校有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23个教育部“1+X”证书试点、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省品牌(重点)专业。学校有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博硕占比57.46%、高级职称占比33.99%、双师型教师占比76.65%。教师队伍包括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技术能手、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先进典型。学校是广东省首个“珠江学者”设岗并聘请讲座教授的民办高校;设立了“凤凰学者”岗位,聘请了一批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担任教学与科研学术带头人。学校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学校现代建筑技术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是第45、46届世界技能大赛混凝土建筑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了2名世界技能大赛冠军;学校获批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推动的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与曙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曙光大数据产业学院”;与美国通用电气共建“GE大学计划-GE自动化&控制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实验室”;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建“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华为ICT学院)”,与海尔智家华南园区共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智能财务产业学院,与合生珠江基建集团共建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希尔顿国际酒店集团共同培养酒店管理高级人才。学校以广州天马集团和广州市建筑集团为主导、行业协会为依托、名优企业为基础,联合300余家合作企业,组建的广东城建职业教育集团是广东省第二批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单位。学校有获央财、省财支持的高职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1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5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科研创新团队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个、粤港澳大湾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个;有校内实验实训室372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60家。其中,教学公司5家,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室25个,大师、双师、名师、教师“四师”工作室30个,跨专业创新创业实训基地1个,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11个,鉴定工种(证书名称)44个。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学生在国内重大赛事上取得优异成绩: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4项,“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决赛金奖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混凝土建筑项目冠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赛金奖3项、银奖14项,“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2项,“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3项,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比赛一等奖38项、二等奖84项,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获金牌1项、银牌1项、铜牌2项。教师获得德国红点奖、中国红星奖、全国新闻出版行业平面设计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等诸多奖项,获国家授权专利400余项。学校连续多年年招生人数超过7000人,招生计划完成率位列全省民办高职院校前茅,新生报到率保持在90%左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全省高职院校平均水平,就业满意度高,毕业生平均起薪排名全省高职院校前列。“金平果”2021中国高职院校竞争力排行榜800强,学校排名全国第315位、民办第2位;武书连2021中国高等职业学校综合实力排行榜,学校排名全国第119位、民办第2位;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GDI智库)“高职高专排行TOP1000榜(2021)”,学校排名全国第122位、民办第1位。“育才造士,为国之本”。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秉承“以质量特色立校,以学生成才为本”的办学理念,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省域“双高校”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升本发展基础,确保学校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数据更新时间:2022年3月4日)
  • 学校简介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收国家任务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学院申请升格本科已纳入《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 十三五” 规划》。2017年10月,学院的升本工作通过了广东省教育厅专家组的现场考核,经省高等学校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并将学院的升格材料上报教育部。学院坐落在南海之滨的中国首批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北部湾新兴科技工业城市——湛江市,这里人文荟萃,景色美丽,交通便利,水陆空交通网络直通全国各地,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圆梦之地。千亩生态园林式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雅,常年绿树成荫,四季繁花飘香,威武将军山、俏丽日月湖把校园点缀得绚丽多姿。学院办学用地1590亩,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行政大楼、高标准的学生公寓、高校示范性餐饮中心、艺术馆,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室内外篮球场、排球场、健身房等。学院实训中心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具备教学、培训、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生产五位一体功能。校外实训和顶岗实习基地234家,覆盖所开设的全部专业。基础设施按20000人的办学规模配套建设,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为支持学院升格为职业本科院校,国家发改委为我院下拨了专项实训设施建设资金。学院正在建设先进的“广东奥克体育中心”,内设“劳丽诗跳水馆”等。学院秉承“生态文理、人文文理、特色文理、品牌文理”的办学理念,设有教学单位“七院一部”,共67个专业。现有学生12650人,教职员工815人,其中专任教师673人、“双师型”教师409人。正、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34.41%,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57.81%,聘请了30多位著名专家、教授为学院的特聘教授和学科带头人;引进了50多名知名度高的专家、教授为各专业课程带头人;每年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使教育教学充满活力,让学生拓展视野,提升文化涵养。一大批优秀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荣获了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累计16人次。学院高度重视教研与科研工作,设置有“粤西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岭南文化研究中心”“廉江市电子电器研发中心”“广东文理发展研究中心”“茗龙茶学研究所”“岭南廉江红橙研究所”“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等,并制订相关政策,对教师取得教研、科研项目及成果给予经费支持与奖励。近年来,我院教师主持或参与省级立项课题37项。师生在各级各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61篇,编写教材36种,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32项,其中“太阳能LED广告牌”“节能印刷机装置”等十多项已被企业转化应用。学生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00多人次。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致力推进校企合作,建有6个校办工厂和一大批校外实训基地,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敬业创新精神,特别在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近年来就业率达98%以上。学院一直坚持“全环境育人”,打造园林意境生态校园,种植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名贵植物3000多种共计20多万株,山水花木、石桥楼阁,皆是具有审美价值的景观元素,构成了丰富多彩、意境优美的校园景观。学院致力于培育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每年举行一次大型校园文化艺术节,43个学生社团积极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学生懂得感恩,善于分享,学会发展。学院“醒狮队”多次参与社会大型活动;我院学生每年组队参加“香港国际武术节”“湛江国际龙舟邀请赛”“珠海全国龙舟邀请赛”并取得好成绩;组织学生参与“广东省运动会”“东盟博览会”“中国国际海洋博览会”“红橙旅游文化节”等大型活动担任志愿者,拓展了学生的视野,提升了学生服务社会的意识和综合素质。按照国务院、省教育厅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院奖学金、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学院还设立了“ 劳丽诗奖学金"(最高50000元),表彰奖励品学兼优、创新创业、国际交流和各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2006年以来,学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校园”、“园林式单位”等荣誉。各级领导和教育界专家多次来校视察,对学院的立体育人环境和人才培养特色非常赞赏。大批德才兼备的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学生、家长、社会给予学院高度的评价。2016年7月10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同志,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时莅临学院考察,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正确,学院建设上档次、很大气;学院专业发展以理工科为主,为广东省建设所急需的大量理工科人才提供了输送保障;学院面向全国广泛招生,有利于不同地区的学生之间互相交流和学习,更好地为全国各地培养人才。目前,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昂扬的斗志,科学、务实的态度,和“以申促建、以申促改、以申促管、申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求进精神,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以建设特色鲜明的本科职业院校为奋斗目标,致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
  • 学校简介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现有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广州开发区产教融合基地、越秀花果山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院为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学院职教联盟牵头单位,拥有全国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广东省大功率智能控制电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高校高端电源系统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智能电气装备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省高校大功率高可靠电能变换与控制科研创新团队、广州市高新技术专业继续教育基地、省、市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广州市众创空间。学院立足服务广州开设科技及商贸两大板块,设有11个二级学院,七大专业群,开设27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4个,广东省重点(品牌)专业8个,市级特色(产业、校企合作示范)学院4个。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9000余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35.3%,硕士以上学位占79.6%,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学院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砺学、修技、至善”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注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遵循创新发展、质量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走“科技助推产业,商贸服务经济”的发展路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设发展,为区域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已达六万多人。学院现为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拥有教育部及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9个。深度对接属地、产业需求,构建“四元协同、五创并举”产业学院建设模式,牵头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学院职教联盟,获得了国家省市、媒体等多方关注好评。学院大力实施创新强校工程,推进“政校行企”协同创新,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现代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了设备先进、特色鲜明的校内实践基地13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7个。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级校内外实训基地13个,近三年参加技能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400余项。学院立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与商贸两大板块,努力创建省内知名、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高职院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学院招生就业连续多年保持两旺,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8%,企业满意度超过95%,为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院有普通高考招生、学考招生、自主招生、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等四种招生类型,其中普高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面向理科、文科、美术类、音乐类、3+证书招生,欢迎广大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踊跃报读!
  • 学校简介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创办于1981年。2020年4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以来,学校被认定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全国家庭教育学会广州培训基地、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学校目前处于一校三区的发展格局,现建有番禺校区和海珠校区,清远省职教城校区正在筹建中。番禺校区毗邻广州亚运城,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校园环境幽雅,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海珠校区在广州塔附近,2016年3月获省人社厅批准为“第二批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成为省级区域共享型的“广东女性创新创业基地”,并纳入中大国际创新生态谷体系一并建设。学校还与番禺区教育局共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番禺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改革示范园。学校现有在校生8900余人,设有教育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商贸学院、应用设计学院、管理学院等五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另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开设专业近30个。建有136个校内实训室,17个实训基地,20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50多万册。 学校拥有一支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47名;聘请国家级、省级行业大师3名,省级高层次技能型企业兼职教师36名。校内专任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的占83%,具有高级职称的占39.27%,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占75.3%。各专业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并聘请校外的专家、企业家和业内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 学校全力推进“三维一体”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2年12月,学校联合近百家政府机构、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牵头打造了我国首个女性职业教育集团——广东女性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政、行、校、企多方联动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2016年3月,学校又牵头成立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海珠校区建设成省级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学校是广东省委党校唯一指定的中青年女干部培训基地,从1991年开始,已连续培训58期学员,为广东乃至新疆、西藏培养中青年女干部近3000名。学校还与港澳地区及日、美、德、澳等国多个高校和妇女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广东省多所知名大学合作举办本科班。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具有高尚品德、高雅气质和高新技能的创新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发挥性别优势,创建女校品牌,形成以女性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大力发展妇女干部教育、妇女技能培训、妇女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女性终身教育的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将“创新强校工程”作为提升质量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拥有教育部骨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重点专业10个,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等4个专业群获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4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17个(含省级公共实训中心4个),校企共建协同育人中心(创新中心)7个。近五年学生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奖169项。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就业率历年保持在98%以上。第三方机构独立调查显示,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达98%以上,远高于全国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建校以来,学校在开发女性潜能、促进女性就业、探索女性特色教育、推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领导对女院给予亲切关怀,张德江、汪洋、陈慕华、彭珮云、顾秀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小丹、卢瑞华、张帼英、李鸿忠、刘玉浦、林少春、温兰子、雷于蓝、覃伟中等省领导曾多次莅临学校视察,对学校办学给予高度评价并寄予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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