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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1年高考宣传服务系列(二十六):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1-06-1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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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为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建立了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凡在今年高考中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不要仅因家庭困难而放弃学业。我省的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2.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我省国家助学金具体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

  3.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生源地由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就学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形式。考入本省普通公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就学地贷款;考入本省部属高校或民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生源地贷款。

  1.就学地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⑦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⑧考入本省民办院校或部级院校和考入省外院校的。

  申请材料:学生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复印件)⑥借款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复印件。

  3.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4.贷款审批:学校有关部门(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6.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

  7.借款人在毕业前签订还款确认书,确定还款金额、还款方式。

  8.还款期限:借款人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毕业后前两年为宽限期,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后四年本金及利息一起偿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9.展期:借款人直读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学生可以向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办银行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国家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国家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予以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1.申请材料及审核: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须于每年6月15日前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高校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2.补偿或代偿标准: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并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黑龙江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85年,下设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哈尔滨市第二十六职业高级中学校、哈尔滨市北方技术学校三所中职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基础宽厚。学院占地面积 31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学院中高职学生 8600 余人,以“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用人单位满意”为办学宗旨,为社会输送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教学区、生活区规划合理,全网络覆盖。建有标准教室、理实一体化教室、微机室、语音室、礼仪训练室、形体训练室、实训基地等教学实训场所和体育馆、标准体育场等活动场所;图书馆纸质图书9.5万册、电子图书20余万册;学生食堂干净卫生;学生公寓宽敞舒适,购物、洗浴、快递等生活配套服务齐全。学院一直坚持着“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倡导全员班主任,在工作方法上不断摸索与创新,对学生进行全面管理,将“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管理、学会忠诚、学会创新”落到实处。活动是德育的第二课堂,以德育领活动,以活动促德育。团委通过主题升旗仪式、主题班团会、入团宣誓仪式、祭扫烈士墓、元旦联欢会、艺术节、跳绳比赛、舞蹈比赛、歌手大赛等活动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竞争能力和协作能力,达到了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标。
  • 学校简介 黑龙江工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2015年5月,转设更名为黑龙江工商学院。学校的举办者是哈尔滨祥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刘来祥教授出任学校理事会理事长、校长。刘来祥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他用教育家的勇气与担当,汇聚教育资金创办学校,同时以经济学家的智慧和审慎,在2019年组建了立德教育集团,并成功在香港上市,为学校持续优化办学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提供保障。学校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形成“两省三地 南北呼应”的新办学空间格局,在哈尔滨市拥有松北校区(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和哈南校区(哈南工业新城崇文路9号),在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建有产教融合园区暨黑龙江省大学生“长三角”就业创业基地。学校占地总面积62.8万m²,建筑面积30.86万m²,建有2座图书馆,3座现代化体育场馆和一个高尔夫训练场,建成万兆校园网。学校总资产25.8亿元,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8000万元;纸质图书82.8万册,电子图书161.355万册,数据库20个。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3000余人,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5万余高素质人才。学校设有6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共设有2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其中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三个专业(方向)填补了省内轨道交通类本科专业的空白。学校是黑龙江省软件学会主办单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理事单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815人,其中专任教师560人,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3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92,其中博士39人。近三年来,教师承担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1项,教育部“高校科研诚建设”基金项目2项,省级以上课题116项,获得专利182项,出版教材及专著178部。以“商务+联合教学团队”为代表的多名教师指导百余名学生连续五年在“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中获一等奖、特等奖,包揽“学创杯”省赛共16个一等奖;教师指导学生在“挑战者杯”、“蓝桥杯”等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130余项。学校秉承“求知原本 崇德尚用”校训和“问学正知、探究正理、践行正道、习练正用”校风,坚持“立德树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办学宗旨,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学企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思路,着力培养思想品德高尚,有服务奉献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专业理论知识牢固,实践能力强,胜任素质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实施文化兴校战略,坚定不移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出一套主流价值深入人心、文化传统根基深厚、学术创新氛围浓郁、校园环境优雅宜人、文化服务影响深远的校园文化体系。在哈南校区建有中国铁路历史文博馆,回顾中国铁路奋斗历程,科普铁路装备技术知识,品味以“人民铁路为人民”为核心的铁路精神谱系的历史意义和深刻内涵,打造独具魅力的“沉浸式”文化体验。学校着力打造的文化育人品牌——“读、写、讲、用”四维一体文化育人工作项目,被教育部评为 2020 年全国高校思政工作精品建设项目。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瑞士西北应用科学与艺术大学、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等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常年选送教师开展进修、访学等学术交流活动。依托合作办学项目,学习国外应用型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入借鉴专业课程、教材等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的办学成就得到各级领导的赞誉和社会的肯定,时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时任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郭春鸣,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赵敏,省人大原副主任董浩,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华北电力大学原校长刘吉臻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军院士等领导、专家来校视察时,对学校办学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了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各项设施完善、师资人才充沛、管理科学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应用型大学。2005年学校被评定为全国百所一类较好层次独立学院,同时被选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2007年被评为中国特色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学校;2008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金牌服务院校;2009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12年获评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单位;2013年获评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2017年获评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称号,2019年获评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标兵”称号;2019年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20年获评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2021年入选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获评首批“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2022年获评“黑龙江省文明校园”。
  • 学校简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也是黑龙江省公安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学院始建于1946年,其前身是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至1989年,举办痕迹检验和刑事侦查专业专科班。1998年至2003年,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成立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培养专科层次的公安专门人才。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10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批准,再次加挂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牌子。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图书馆、查缉战术训练馆、篮球馆、射击馆、标准田径场和各种球类场地,以及“南湖绿色立体生态种植养殖基地”等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校园环境优美,有着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条件。学院现有教师147人,设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刑事技术系、警察战术训练系、法律系、交通管理系、公安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系、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务心理教研部、基础教研部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6个公安专业。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学院恢复学历教育招生,目前在校生共1288人。作为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每年培训全省各级、各类在职民警8000余人次。此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函授站,为全省公安民警提供本、专科继续教育。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合格人民警察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已形成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同步,教学、科研、实战一体化,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办学格局。开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教育以来,学院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要求,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为核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教学导向,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公安院校今后发展探索了新的道路。公安理论研究创新、全日制学历教育、对俄学术交流合作、校局共建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教师队伍水平有了新提升。2010年和2013年,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院校长座谈会上,学院作典型经验发言,受到普遍关注。学院教学成果丰硕,《创建“规范公安执法办案树型知识结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荣获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按民警“干啥教啥”导向,构建“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实现育人有效对接》荣获2018年度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据统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19000余人,为省外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队输送毕业生1500多人。在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以公安部一级英模朱洪福烈士为代表的马义勇烈士、陈俊岚烈士、石长武烈士和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为代表的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以及3000多名在各级公安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优秀毕业生。建校以来,学院还为黑龙江省的法院、检察院、武警部队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培训干部、民警10万余人次,为改善和提高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文化知识水平、学历结构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戏曲学校,1959年建校,1972年更名为黑龙江省艺术学校,200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与黑龙江省文化干部学校合并组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目前是黑龙江省唯一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香坊区公滨路108号。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表演艺术家、剧作家,被誉为“黑龙江艺术人才的摇篮”。如作家张抗抗;剧作家张明媛、鲍十、李景宽、费守疆;书法家张戈;表演艺术家刘淑琴、赵三凤、白淑贤、邢美珠、李师友;杂技表演艺术家王虹;舞蹈家唐文娟、魏云、邱辉;歌唱家牟玄甫、金曼、于乃久、王邵玫、刘和刚;作曲家王宁、李黎夫;小提琴演奏家薛苏里;音乐制作人李盾;影视表演艺术家刘佳、刘之冰;画家吴良团、林建群等。学院现开设有舞蹈、管弦、民乐、声乐、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传媒、流行音乐、公共文化等9 个专业系和音乐理论、文化理论2个教学部。开设了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音乐教育、文物修复、博物馆管理等28个专业31个方向。其中,影视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和舞台艺术设计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我院“花棍舞”和东北秧歌被“三部委”遴选为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舞台艺术设计专业为我省培养了许多优秀的舞美设计人才,目前已成为我省专业演出院团的中坚力量。多年来,学院积极顺应艺术教育发展形势,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办学方向,在教学、艺术实践、对外交流、艺术比赛等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原创舞蹈《情醉女儿鼓》曾荣获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原创舞蹈《绢花迎春》荣获“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舞蹈比赛”表演、创作、指导教师等多项一等奖;戏剧影视系创作演出的剧目曾获“中国曹禺戏剧奖”、中国戏剧“群星奖”、中国戏曲“小梅花”奖、“中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奖、东北三省戏剧小品大赛等多项大奖;声乐、器乐、民乐、艺术设计等专业参加全国和地区各类比赛斩获各类大奖。2010年至今学院共荣获各类奖项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70余项。学院不断提升办学层次,着力打造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教育为辅、成人培训为补充、本科教育为提升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先后推出“教学活动季“、“教学实训演出”、“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展演”、“乔梁舞蹈艺术中心”、“黑龙江省实验艺术团”等实训活动和平台,与奥特莱斯枫叶小镇、中泰文化传媒、雪乡等文化旅游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通过举办各类实训演出,为刻画“音乐之城”哈尔滨的音乐氛围奉献了多道艺术大餐。作为学院前身的黑龙江省艺术学校,曾先后多次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2000年、2004年、2008年、2013年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学院组建了青年舞蹈团、青少年交响乐团、青少年民族管弦乐团,多年来一直担任国际交流合作和重要的外事演出任务。不仅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在海外也有很大影响,建院迄今,已有俄罗斯、美国、尼日利亚、意大利、日本等十多个国家的学者来学院讲学及交流。我院师生也多次应邀赴美国、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地进行演出,开展文化交流,为弘扬黑土文化和民族文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学校简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3月16日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在宁古塔(现宁安市)两等小学附设的师范学堂。1990年以后,牡丹江师范学校、宁安师范学校、牡丹江幼儿师范学校三所学校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是全国最早组建的三所幼儿师专之一。学校现有主校区和东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2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4908.2万元,图书馆藏书42.14万册。学校现有学前教育系、外语系、初等教育系、音乐舞蹈系、美术系、早期教育与特殊教育系、信息与电化教育系、思想政治教育部和体育部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等13个师范类专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钢琴调律、舞蹈表演、美术(书法),社区管理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英语和休闲体育等10个非师范类专业。现有教职工383人,其中教授40人,副教授118人,博士1人,在读博士7人,硕士149人,省级名师3人。全日制专科生5506人,其中高中起点4913人,初中起点593人。学校升专14年来,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牡丹江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各项改革和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学校党委自觉扛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政治责任,落实立德树人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努力为党育才,为国育人。全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委会和意识形态工作研判联席会议,形成全校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了思政课教师队伍,实行辅导员和全员班主任制相结合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拓宽思想政治教育渠道,通过每周的升国旗仪式、每月的主题班团会、每年的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青马工程”、书法绘画比赛、社团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同时举办读书月、高雅艺术进校园、节能宣传周、寝室系列文明评比创建、保密教育讲座、启动垃圾分类等活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勤奋向上的校园氛围正在形成。二、综合办学实力稳步提升。一是专业及课程建设成效显著,学校现有央财支持重点专业2个,省级骨干专业6个,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经过多年建设,被评为省级高水平专业,形成了师范和非师范类专业并行发展、相互支撑的专业布局。实施“互联网+”,积极引进了210门精品慕课,课程结构不断优化。加强精品在线课程建设,截止到2020年末,学校共有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11门。二是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师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教学比赛共获得奖项88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并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是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硕士学历以上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36%,现有省级名师3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8个。四是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升专以来,共承担国家级立项课题2项,厅局级以上课题148项,教师发表省级以上科研论文2195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论文95篇,出版教材及论著148部。三、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一是深化招生改革。实行单招和扩招,扩大了生源渠道,生源质量不断改善。二是坚持“五育”并举。以培养“合格加特长”、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学分制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强化教育督导,有力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升。稳步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扩大校企合作,加大实践教学比例,科学安排学生见习、实习和顶岗实习,将文化知识学习、创新思维培养、专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选派学生参加全国和全省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共获奖33项。参加全省第十七届学生运动会,共夺得11枚金牌、8枚银牌、7枚铜牌,取得全省高职高专组第四名的好成绩。三是抓好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多元化帮扶,通过顶岗实习招聘会,每年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平均首次就业率达到85.13%,平均对口就业率77.6%,就业竞争力不断增强。黑龙江日报、生活报、东北网、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纷纷报道了我校学生还未毕业就被抢光的火爆态势。省教育厅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2017年7月,我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我校学生过级率名列全省高等职业院校第1名。升专以来,共有626人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到本科院校学习深造。四、校园文化建设精彩纷呈。一是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学校文化宣传教育,用学校悠久历史和厚重文化熏陶师生,提高师生的文化底蕴,培养师生的人文精神,增强全校师生的文化自信,大大激发了全校师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主题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以“兰”为核心的主题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完善“五四”兰花校园文化艺术节、“兰圃”讲坛、“兰墨”迎春笔会、兰心志愿者服务队、兰花艺术团等校园文化品牌,每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师生参与人数3000多人,提升了校园文化品位,锻炼了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升了学校的文化影响力。三是定期举办学术大讲堂,邀请了阎崇年、郦波、马瑞芳、曾永义等著名学者到学校讲学,拓展了师生的学术视野。五、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一是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运动场、供水泵房和变电亭、改造了供水管线、供热管线和供电线路,更新了食堂和浴池老旧设施,消除了安全隐患,对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楼、东校区进行了保温、防水和内部改造修缮,更新了学生公寓生活设施,改善了师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硬化、绿化、美化、亮化,校容校貌整体提升,增强了环境育人功能。二是加大教学设备投入。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建设了全国一流的学前教育实习实训中心、80个多媒体教室、1个精品课录播室、4个数码钢琴室、沉浸式教室、科学启蒙实验室、科学启蒙发现室、标本馆、东校区实验室、9个舞蹈室、100个钢琴实训室和拥有600多台电脑的核心机房。投入资金200万元建成了教学监控中心,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随时监控,确保了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三是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建成融合门户、统一身份认证、数据中心的三大智慧校园核心软件平台,完成学生缴费大厅及18个应用的设计和建设工作,大大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建设平安校园。加大技防建设投入,建设了拥有473个监控摄像头的学校安全技防系统,做到了校园安全监控无死角。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各类预案。每年组织至少2次安全教育活动和2次消防疏散演练,与属地公安机关合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维护了校园安全稳定。五是建设和谐幸福校园,持续开展送温暖活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每年对家庭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并对“双特”学生开展专项资助,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六、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作为一所有着115办学历史的师范院校,建国以来我校培养了6万多名优秀毕业生,为地方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升专以来,我校积极发挥服务社会功能,为牡丹江市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作为全省承担“国培”、“省培”任务的唯一一所专科学校,学校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功能,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国培”、“省培”和“市培”工作,共培训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1951人,有力促进了我省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注重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衔接,在全国建立了哈尔滨卓越幼儿园、大庆启点幼儿园等200余家顶岗实习和就业基地,在牡丹江市建立了牡丹江市幼教中心等50余家实习实训基地,每年有1500多人次到幼儿园和小学见习实习,提升了学生的实践教学经验。三是提供智库服务和决策咨询。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早期教育等领军人才梯队发挥自身的科研和人才优势,承担了省市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转岗教师、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工作,配合市残联加强残疾人康复网络建设,使区、镇、村三级康复中心、康复站、康复点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同时与市残联、民政、卫生部门合作开展牡丹江残疾儿童早期康复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晨报、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向全社会推广和普及育儿知识和理念等等,深受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四是推动我市文化和社会事业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学校的艺术教育特色和优势,组建了师生艺术团,参与全市大型艺术展演活动,平均每年参加活动5—7次,参与师生1000多人次。仅2017年以来,就参加了牡丹江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等演出活动,举办了庆祝建党95周年、建国70周年专场文艺演出,学生社团编排的经典剧目《马兰花》在牡丹江大剧院举行了公益演出,有力促进了地方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无偿献血,践行垃圾分类,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全校近3000名师生志愿者每年走进社区、街道开展志愿服务,为弘扬良好社会风尚,提高牡丹江市文明水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经过不懈努力,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不断提升,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先后被确定为首届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黑龙江省学前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黑龙江省高素质、技能型学前教育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安全和谐校园、省级五一劳动奖状、省级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高校无偿献血先进单位等荣誉,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百年耕耘,弦歌不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大改革和建设力度,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立足龙江,辐射全国,人才培养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专科层次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学前教育资源信息中心,为我国学前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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