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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须知(新)
2008-11-1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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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高等学校少年班,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首先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接到高校准考证后方可向所在中学递交参加普通高考的书面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出具证明后,方可持准考证、申请书、中学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参加高考报名。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复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上报高考报名信息时,须单独上报少年班花名册和报名信息。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时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报名参加高职统考必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证书。

(四)省教育厅批准的英语、信息“双特色”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双特色对口升学考试,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统考,但二者只能选其一,且选报高职统考须取得中等职业技能证书。非双特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参加双特色对口升学考试。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非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09年普通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2008年11月20日至23日,艺术、体育类考生网上报名;第二次: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15日,其他科类考生网上报名。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名的考生于2009年3月10日至20日进行网上补报名。此外不再接受任何情况的补报名。

为确保网上报名顺利进行,第二时段网报期间的前10天按市(州)分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后15天全省考生报名(含上网查看或修改信息)不受限制。

时间        市、州名称      预计人数

2008年12月20日    武汉市          

2008年12月21日    武汉市、神农架      7万

2008年12月22日    黄石市、宜昌市     5.5万

2008年12月23日    十堰市、荆门市     5.5万

2008年12月24日    襄樊市、潜江市     5.5万

2008年12月25日    孝感市、天门市     6.5万

2008年12月26日    荆州市         6.5万

2008年12月27日    黄冈市          7万

2008年12月28日    咸宁市、恩施市、鄂州市  5万

2008年12月29日    随州市、仙桃市     4.5万

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15日 全省

三、报名地点

(一)报名点只能设立在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批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各种补习学校和培训学校不能设置报名点。

(二)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的所有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设立的报名点报名。由于父母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籍与户口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确有困难的,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就地报名,否则只能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本省户口的普通高中往届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随父母外出等原因要求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在当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准许的情况下,可以由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在非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中职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社会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由外省迁转户口到我省报考的考生,必须在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报名时间内,即艺术、体育类考生在2008年11月23日前,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非艺术、体育类考生在2009年1月15日前办理我省正式户籍。否则不能在我省报名。

(四)省及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造成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如学校统一组织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需由中学商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书面报请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如考生个人要求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上述两种情况要从严控制,报名情况须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备案。

(五)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应提供就读中学学籍、学历证明和书面鉴定材料。往届生报名时要提供往年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的纸介质档案资料。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前必须严格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报名。

(二)考生资格审查由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由各报名点负责实施。

(三)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文凭等证件。应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结合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档案确认其学历资格。报名后在考试前如考生不能达到毕业、肄业或结业条件的,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材料,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不发给准考证。

(四)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要通知考生尽快办理;退伍军人未来得及办理身份证的,须持户口簿和乡镇(街道)以上户籍管理机构的证明;现役军人没有身份证的,须持军官证及现服役部队政治部(处)的身份证明材料;是本地户口但身份证号为外省(市)的考生,必须持户口簿或乡镇(街道)以上户籍管理机构的证明。户籍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上必须有考生照片(加盖骑缝章)和承办人签名或盖章。

(五)考生资格审查一律出示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由资格审查人员签名后汇总交县(市、区) 教育考试机构留存备查。

五、报名方式

2009年网上报名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领取报名卡(艺术、体育类考生08年11月15日-16日;其他科类考生08年12月17—19日)。考生在报名点(学校)完成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艺术、体育类考生08年11月20日-23日;其他科类考生08年12月20日—09年1月15日)。考生上网登录报名网站(http://gk.e21.cn),通过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报名点(学校)组织班主任登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班学生评语。

第三阶段,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报名点确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学校)参加电子照相,并对报名点打印的《2009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校对、签字确认。

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凡经高校确定录取并由省招办办理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及提前单独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文化统考。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必须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学校板报、宣传栏等途径将本辖区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姓名、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考生类别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规报考现象的发生。同时,向社会公布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举报电话。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27-68880269、68880265

考生在报名时均应在报名系统的有关界面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同意

即视为签定承诺书。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输入有关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各项报名手续。报名登记表只能由考生本人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报名或不签名确认“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全省网上补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将补报名考生信息于4月1日前一次性上报市(州) 教育考试机构和省教育考试院。此外不再接受任何情况的补报名。

报名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后,不能再更改考试科类。报考美术联考的考生不得在美术专业基础课联考结束后改报专科非美术专业联考和体育专业测试等。

由于语文、数学、英语自主命题,我省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也不接受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

我省普通高考共设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等六个科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科类参加考试。

2009年我省高职统考将不再分考试类别,只分高职文、高职理、双特色三个科类,考生根据本人实际选择报考。高职统考政策详见鄂高考[2008]47号文件。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要在填报信息时选择是否参加省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省内外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联考;报考专科非美术(音乐、舞蹈、播音主持等)专业的考生要在填报信息时选择是否参加省组织的专科非美术专业联考。

在校生由班主任写出考生评语并负责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个人信息库,非在校人员由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写出鉴定材料,报名点安排专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个人信息库。评语鉴定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现实表现。评语要充分体现考生个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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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学校前身是创建于2004年的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转设更名为荆州学院。学校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荆州。荆州古称“江陵”,是春秋时期楚国的都城,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中心。它位于长江中游两岸,江汉平原腹地,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长江中游重要港口城市,素有“长江经济带钢腰”之称。学校环境秀丽,景色宜人,是湖北省园林式高等院校。学校立足湖北特别是荆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石油主干学科为特色,工、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现设有资源勘查工程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体育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石油新技术研究所、信息技术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机构,开设有35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建设有省级精品课程项目2项,校级精品课程项目18项。其中,“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为湖北省重点建设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获批湖北省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人才培养:学校始终把培养人才作为最根本的任务,以“一切为了学生”为办学理念,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把特色办学贯穿学院发展始终,按适应社会需要,适应学生特点的规律办学,积极培养适应能力强、创新精神强、创业技能强的特色实用人才。学校人才培养成果丰硕,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连续多年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特色创新人才。近三年,在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学科知识、技能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103项,获奖368人次,学生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47项,发表论文156篇。奖助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设有中国人寿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等企业专项奖助学金;设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项个人奖项;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在其他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还可获得各种专项奖励。奖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学生获得奖助学金比例可达30%。家庭经济困难生可获得2200—4400元的国家助学金,也可进行生源地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年,学校还可以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深造渠道: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设有专项奖学金鼓励学生考研深造;专科毕业生可按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入学考试提升学历层次,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也可以通过参加“自考专套本”学习,成绩合格后取得本科学历学位。学校依托长江大学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高校建立有交流协作关系,为学生出国深造创造了便利条件。就业前景: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全方位就业指导服务,广辟就业渠道,搭建合作平台,积累了丰富的校企、校政资源,形成了有效的学校、企业共同育人机制,确保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毕业生质量获得用人单位广泛认可。未来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将依照既定的办学理念与发展规划,稳步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规模,坚持走“质量与特色立院”的发展道路,不断拓宽办学思路,丰富办学理念,强化办学特色,将我校建设成为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大学。
  •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学校简介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校由原恩施教育学院、恩施财校、恩施农校、恩施工校、恩施林校和恩施供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其后,州机电工程学校、州民族体校、州艺术学校、州交通技工学校、州卫生学校、州商校相继并入。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37年,秉承“笃志厉行,厚德善技”校训,为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学校所在地——湖北恩施,位于神奇的北纬30°,有“世界硒都”“中国硒谷”之称,是武陵山区交通枢纽,航班直达国内主要城市,41对动车开往全国各地,境内通车高速公路和铁路8条,在建、规划高速公路和铁路14条。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省优质高职学校、湖北省“双高”建设学校,荣获“国际硒茶人才摇篮” 殊荣。学校占地790多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建有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数控技术、计算机及应用、生物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富硒产品研发协同创新中心);18个国家1+X证书试点项目;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旅游管理、畜牧兽医、生物制药),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365人,其中在岗教职工777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以上学位202人,教授、副教授202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2人、湖北名师1人、全国农业职教名师1人,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1人,双师素质教师213人,2个省级教学团队。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等近30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能工巧匠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学校下设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生物工程、建筑工程、人文教育、旅游管理、体育、医学等9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课部、中等职业教育部。学校现有国家级专业示范点1个(旅游管理)、国家骨干专业2个(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省级品牌专业2个(旅游管理、畜牧兽医)、省级特色专业4个(大数据与 会计、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全校共开设经济管理类、机电工程类、生物工程类、信息工程类、建筑工程类、旅游管理类、人文教育类、体育类、医护类专业36个,面向湖北、浙江、海南、四川、湖南、安徽、重庆、西藏等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20000余人。近3年,我校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2人次、二等奖6人次、三等奖2人次;在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19人次、二等奖41人次、三等奖89人次;在全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银奖1项、铜奖2项。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承担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重任,以科研为引领承担起为恩施州建设提供智力支撑的使命,以非遗基地为载体承担起传承民族文化的担当。学校正稳步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实现更加开放的办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更加深度的校企协同育人,促进教学模式改革实现更加满意的教学效果,加大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更加高效的管理等四项改革;扎实推进优化生源结构、建设品牌特色专业、加强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党的建设五大工程;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方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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