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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问答
2019-10-25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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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以下简称“艺体类”)平行志愿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精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中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有效提高艺术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的满意度和匹配率,进一步提升艺术体育类院校选拔新生的质量,积极稳妥推进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平行志愿改革。

2.为什么要实行艺体类平行志愿改革?

答:多年来,上海的艺体类招生一直采用传统的顺序志愿模式,艺体志愿填报的博弈风险很高,考生一旦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后续录取的机会较小,招生院校也容易出现大小年的现象,志愿满足率不高。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有效提高艺体类考生志愿填报的满意度和匹配率,我们于去年启动了平行志愿改革的方案制定工作,经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经批准于2020年实施艺体类平行志愿的改革。

3.艺体类平行志愿改革将在哪些方面增强考生满意度和获得感?

答:上海艺体类平行志愿改革保持原有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框架结构的基本稳定,在本科艺体类平行段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极大地缓解了艺体类考生志愿填报的焦虑,引导艺体类考生理性填报。同时,充分尊重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要求,从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各个环节,都增强了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4.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考生报考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如何参加艺体类专业考试?

答: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报考资格条件。按规定参加秋季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取得文化成绩;参加不同类别专业统考取得专业统考成绩或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取得校考专业成绩。

考生若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统考,须参加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选择参加秋季统一高考、勾选相应的专业统考项目,并参加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生可同时勾选多项艺术类专业统考。选择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同时也可兼报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生若参加艺术类校考须根据报考院校的相关校考报考条件及安排进行报名考试。

5.考生如何参加艺术类校考?参加艺术类校考是否需获得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合格证?

答:考生若参加艺术类校考须根据报考院校的具体校考报考条件及安排进行报名考试。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可组织专业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6.考生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时,在不同考点参加考试对最终统考成绩是否会有影响?

答:不会。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所有艺术类统考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报名、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所有美术考点的答卷都是经随机打乱后,再进行分档阅卷的,整个评卷过程严谨公正,所以选择考点对于成绩高低没有任何影响。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各科目的评分都要经过抽样定标、粗分档、粗分档复核、细分档、细分档复核、打分、打分复核等数个步骤,数十名教师评阅,最大程度确保客观性和公正性,确保每个考生最终都能获得符合实际水平的分数。

7.2020年艺体类招生本科阶段设有几个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和本科提前批次是否可以兼报?

答:艺体类本科阶段招生设置甲、乙两个批次。报考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但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的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8.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是否全部实行平行志愿?不同志愿是否有先后关系?

答: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并不是全部实行平行志愿,而是各内设1个顺序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0个平行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艺体类各批次不同志愿的先后关系为:①甲批次顺序段;②甲批次平行段;③乙批次顺序段;④乙批次平行段。

9.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填报时间在何时?填报方式是什么?

答: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志愿填报与其他本科志愿同步,填报时段一般设定在7月初。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10.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顺序段招生的院校有哪些?填报本科艺体类甲批次顺序段志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答:本科艺体类甲批次是以顺序方式开展招生的院校,主要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其招生计划一般按全国不分省方式执行。部分2019年之前设置在甲批次的招生院校,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开展平行志愿招生,经申请批准也可在甲批次顺序段开展招生。

凡文化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本科艺体类甲批次相应志愿。未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但获得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仅填报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对应的志愿。

11.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招生的院校有哪些?填报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志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答:凡按照艺体类专业统考开展招生的院校,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开展招生。

文化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甲批次对应专业类别的平行段相关志愿。考生应以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作为平行志愿填报的参考依据。

获得多个专业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填报甲批次平行段志愿时,须选定一个类别填报,不能兼报不同类别。其中,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须在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中选择一类对应填报。

12.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填报时间在何时?填报方式是什么?在填报本科艺体类乙批次时可以获得哪些相关信息?

答: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甲批次录取结束之后,一般设定在7月10日左右,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填报志愿前,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不同艺体类统考类别向社会分别公布可填报考生的各类别投档成绩频数表,以及本科艺体类乙批次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

13.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顺序段招生的院校有哪些?填报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顺序段志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答: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以及经申请批准在甲批次顺序段招生的院校外,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允许按专业校考成绩招生的,仍设置在乙批次顺序段招生。不申请进入甲批次平行段招生的院校,也可保留在乙批次顺序段开展招生。除以上院校外,凡在甲批次按顺序方式招生不足院校的缺额计划,也将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顺序段进行招生,起到征求志愿的作用。

在甲批次录取结束后,凡文化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合格的未录取考生可填报乙批次相应志愿。填报乙批次顺序段志愿中按专业校考成绩招生的,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14.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平行段招生的院校有哪些?填报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平行段志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答:凡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招生不足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在乙批次按平行方式继续开展征求志愿招生。

凡文化成绩达到艺体类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未被甲批次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乙批次平行段志愿。填报要求与甲批次相同。

获得多个专业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填报乙批次平行段志愿时,须选定一个类别(可与甲批次选择不同类别)填报,不能兼报不同类别。其中,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须在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中选择一类对应填报。

15.如何得知乙批次招生计划?

答:考生可在两个时间段得知乙批次招生计划。第一个时间段为本科集中填报志愿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将公布仅设定在乙批次开展招生的院校计划;第二个时间段为本科艺体乙批正式填报之前,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甲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会同乙批次的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

16.高职(专科)阶段艺术体育类设有几个批次?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答:高职(专科)阶段艺体类招生设置一个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招生。高职(专科)艺体批次设8个平行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17.高职(专科)艺体批次填报时间是什么?填报方式是什么?

答:志愿填报时间与其他高职(专科)志愿同步,填报时段一般设定在8月初。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18.在高职(专科)艺体批次招生的院校有哪些?填报高职(专科)阶段艺体类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答:拟在上海进行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招生的院校均须在高职(专科)阶段艺体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招生。

凡文化成绩达到高职(专科)艺体类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高职(专科)艺体类志愿。

19.高职(专科)艺体批次是否有征求志愿?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答:高职(专科)艺体批次设有征求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进行招生。凡招生不足的院校,其缺额计划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开展征求志愿招生。

高职(专科)艺体批次征求志愿设8个平行方式的院校志愿。每个征求志愿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20.高职(专科)艺体批次征求志愿什么时间填报?如何进行填报?在征求志愿填报时可以获得哪些相关信息?

答:高职(专科)阶段艺体批次征求志愿为高职(专科)阶段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的高职(专科)阶段征求志愿填报时段,一般设定在8月中上旬,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高职(专科)艺体批次征求志愿阶段,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对社会公布仍有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计划缺额表、可填报考生的各类别综合成绩频数表等相关信息供填报时参考。

21.在艺体类各批次中平行段志愿和顺序段志愿,不同统考类别是否可以兼报?

答:在艺体类甲批次顺序段和乙批次顺序段,考生可使用不同统考类别成绩进行填报。但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中,考生均可在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中任选一种统考类别进行志愿填报。对于获得多个统考类别合格的考生,每个批次平行段志愿填报时,考生可根据公布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更换统考类别。

22.假如我既取得了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又取得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顺序段填报某校的音乐学类专业,是否可以在甲批次平行段填报其他院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答:可以。艺体类招生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不可兼报仅限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招生的院校和专业,本科艺体类甲批次顺序段和平行段可分别使用不同的统考类别成绩进行志愿填报。

23.假如我既取得了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又取得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已填报某些院校的表演类专业,是否可以在该批次平行段同时填报其他院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答:不可以。在本科艺体平行段10个志愿填报时,不同统考类别对应的院校和专业不得兼报,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种统考类别对应的招生专业进行志愿填报。

假如你既取得了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又取得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须在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中选择一个进行志愿填报,一旦选择后,仅能填报对应该类专业统考成绩招生的院校和专业。

24.假如我既取得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又取得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招生中,我使用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未被录取,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填报志愿时,是否可以使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来填报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

答:可以。获得多个专业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若甲批次未被录取,填报乙批次平行志愿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换或不更换统考类别,但只能在同一类别中选择志愿。

25.假如我取得了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在平行段是否可以既填报音乐学专业又可以音乐表演专业?

答:不可以。由于音乐学类(音乐学)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的专业统考总分不同,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不同,因此在平行段志愿中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不可兼报。

26.假如我取得了音乐表演(声乐)成绩,是否可以填报音乐表演(小提琴方向)专业?

答:不可以。音乐表演根据对应选择参加的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获得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中对应的声乐方向或器乐方向专业,因此,取得了音乐表演(声乐)成绩只可以填报音乐表演中声乐方向的招生专业。

27.假如我取得了音乐表演(器乐)成绩,器种为小提琴,是否可以填报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专业?

答:不可以。音乐表演(器乐)中根据不同器种对应不同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因此,取得了音乐表演(器乐)成绩,器种为小提琴,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招收小提琴方向的音乐表演专业。

28.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器种细分后是否减少录取机会?

答:不会。在2019年之前,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高校也会根据音乐表演对应的器种来进行录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器种细分后,对于考生来说,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之前因为器种不匹配带来的退档风险。

29.如何利用根据统考类别快速查找可填报的艺术类院校和专业?

答:在志愿填报前,可以利用志愿辅助填报系统快速检索符合填报资格的院校及专业,形成志愿意向表。例如,某考生报考音乐表演统考,器种为小提琴,在登录志愿辅助填报系统后,设置检索条件中的艺体统考类别为“音乐表演”,器种为“小提琴”,系统筛选后,将显示所有招收音乐表演,并要求器种为小提琴的专业列表,学生可从中选择心仪的专业,点击“添加关注”,逐一选择院校及专业,最终形成志愿意向表。

30.在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和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投档时,会使用何种成绩进行投档?

答:在进行甲、乙批次顺序段投档时,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填报完成且文化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其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全部投档给招生院校。

在进行甲、乙批次平行段和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投档时,以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投档成绩作为投档依据。

31.在艺体类各批次的平行段,为何要将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进行折算后再投档?

答:由于各专业统考类别的专业统考总分和折算比例不同,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在投档前,须根据统一的折算比例对各类别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按比例进行折算后产生投档成绩再进行投档。

32.在艺体类各批次的平行段,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是如何折算产生投档成绩的?

答:(1)美术与设计学类,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统考成绩占50%进行折算,即: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45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450*50%

(2)编导类,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进行折算,即: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660/3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450/300*5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进行折算,即: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660/4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450/400*50%

(4)表演类,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即: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500*7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500*70%

(5)体育类,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即: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100*7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100*70%

(6)音乐学类(音乐学),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即:

四门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400*70%

四门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400*70%

(7)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即:

三门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300*70%

三门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300*70%

(8)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即:

三门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300*70%

三门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300*70%

33.平行志愿投档成绩的折算规则与院校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关系?

答:在平行志愿投档阶段,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公布的投档录取方式对采用平行志愿招生的院校和专业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折算,统一按照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投档。投档至院校后,院校按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34.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如何进行同分排序?

答:本科阶段同分比较规则如下: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高职(专科)阶段同分比较规则如下: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35.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投档后按照什么规则进行录取?是否一定会被录取?

答: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投档,招生院校在接档后,根据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进行专业录取。对不能按填报专业录取的考生,视其填写的“愿否专业调剂”选项进行处理。录取完毕后,招生院校将不能录取的考生退档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投档仍存在少量因不服从等原因退档的情况,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尽量选择服从调剂。

36.填报志愿时如选择了全部服从调剂,是否会被调剂至使用其他统考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如选择了不服从调剂,会被退档吗?

答:填报志愿时如选择了全部服从调剂,不会被调剂至使用其他统考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组。专业调剂只在考生所投档至的院校专业组内专业进行调剂。

如考生选择不服从调剂,且考生未被自己所填的专业录取,将会被退档。建议考生在志愿填报时慎重考虑,尽量选择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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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0年,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12年5月升格为大专,是一所面向行业,致力于培养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徐汇、浦东两个校区,两校区总占地面积680多亩,分别为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和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徐汇校区定位于学院行政中心、部分全日制学历教育(航空乘务系)、成人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部)、网络数据中心以及民航在职岗位培训基地;浦东校区定位于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航空运输系、航空维修系、空港管理系、航空制造系、基础教学部),中外合作办学基地以及具有民航特色的专业实训基地和产学研培训中心。学院目前现有教职员工429人,专任教师262人,副高以上职称56人,硕士及博士189人。学院在校学生约8700人。学院坚持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定位,聚焦民航特色专业优势,致力于推进内涵式建设发展,目前设置专业有民航运输、民航运输(民航电子商务)、民航运输(航空旅游服务)、航空物流、机场运行(民航机场气象观测)、机场运行(航空港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飞机结构修理、航空地面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直升机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等。其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入选为上海市一流建设专业,空中乘务专业被列为上海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培育专业)项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民航运输、空中乘务等专业入选民航局特色一流建设专业,航空物流专业入选“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海市第一批试点推进专业,民航运输专业入选“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第一批试点推进专业。航空维修系《飞机发动机原理与结构》、航空运输系《危险品航空运输》课程被评为上海市市级精品课程。学院已经成为上海地区重要的民用航空产业应用技能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培训基地。建校以来,学院已经为全国民航培养了3万余名各类高技能应用人才,深受民航企事业单位欢迎,历届毕业生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许多优秀校友已经成为民航各条战线上业务骨干、劳动模范和管理人才。学院具有良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民航专业实训设施及装备一流,符合民航局对岗位在职人员培训的设备技术要求。学院是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授权培训机构;是上海市首家同时拥有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CCAR-147部学校)、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CCAR-66部考点)资质的院校,是民航空乘、空保人员在职训练及考核基地,培训范围辐射全国。目前,学院正在申请作为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飞机维修与拆装项目全国训练基地。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与践行当代民航精神。学院坚持“立足华东、服务民航、特色鲜明、社会满意”的办学定位,以争创国内一流民航高职院校为目标,学院将全面落实“十四五”时期“一二三三四”民航总体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与规模,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强化综合素质,努力参与构建现代民航职教体系,着力提升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能力,为实现民航强国、长三角一体化、国产大飞机以及上海“五大中心”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人才而努力奋斗!
  •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
    学校简介☉ 学院简介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民远学院)是纳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制三年,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 ☉ 基本情况 民远学院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中心区域新唐城地区,西邻张江高科技园区,南靠正在建设中的迪士尼乐园。校园环境优美,小桥、凉亭、草坪、湖水,相映成趣;富有现代化气息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专家楼、学生公寓,鳞次栉比,矗立在川杨河畔。学院现占地160余亩,建筑面积近62356平方米,在校学生3028人,生源遍及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教职工272人,专兼职教师198人,正副教授47人,为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历史沿革 民远学院筹建于1998年6月。1999年5月经上海市教委批准参加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点教育(三年制大专),同年秋季开始正式招生,设有社区管理、商务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三个专业, 至2002年已发展成具有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等9个与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紧缺人才相关的专业, 2003年3月,经上海市教委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同意民办民远学院正式建校为“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 专业设置 民远学院围绕上海“四个中心” 建设,定位在培养国际航运物流、汽车机电、现代服务等专业的应用技能型紧缺人才,设置有国际航运物流管理学院以及现代服务、财政金融、应用技术、外语、艺术等1个二级学院、5个系、23个专业,具体有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航运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业务管理、国际航运保险与公估、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社会工作、体育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汽车运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艺术设计(室内软装饰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广告视觉传达方向)。这些专业顺应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实用性、前瞻性,发展前景看好。我院为学生职业能力提升,取得多张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出国留学提供条件,增强了学生就业竞争力。我院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人才培养 学院着力营造“勤奋、敬业、合作、创新”校风,管理严格、教学规范,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来设定课程,以“新(颖)紧(靠)够(用)实(际)”为准,努力与用人单位的岗位实现零接轨,现已与一批单位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还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教材,聘请外籍教师授课。学生毕业后除享有国内院校专升本的机会外,亦可到国外合作院校继续深造。
  •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徐汇区
    学校简介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先生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先生,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以“援西立中,化用为体”办学理念,奠立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建制与学科体系。1956年起改用现名,为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贝纹、孟波、钟望阳、杨进、江明惇、刘德玉、徐爱珠、张止静、董金平、桑秀藩、林在勇先后任党委书记,贺绿汀、桑桐、江明惇、杨立青、许舒亚、林在勇先后担任我院院长。现任党委书记徐旭、院长廖昌永。现设有作曲指挥系、音乐学系、管弦系、声乐歌剧系、钢琴系、民族音乐系、音乐教育系、音乐工程系、艺术管理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音乐戏剧系、数字媒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等。现有全日制学生2841人,教职工517人,专任教师317人,留学生75人次,附中附小学生720人。办学九十四年来,上海音乐学院秉承“养成音乐专门人才,一方输入世界音乐,一方从事整理国乐,期趋向于大同,而培植国民美与和的神志及其艺术”的办学使命,恪守“和毅庄诚”的校训规范,始终与国家民族命运休戚与共,始终站在音乐艺术发展的前沿,创立并不断完善中国专业音乐艺术的教育体制与办学模式,担负起引领中国专业音乐发展方向的责任,积淀了宏阔深厚的历史底蕴,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文化传统,名师辈出,名作纷呈,培养了几代杰出的中国音乐领军人才,为中国音乐教育事业和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我院学科体系完备,是全国最早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音乐学院,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院“音乐与舞蹈学”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艺术学理论”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20%;“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30%。在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院获评艺术(音乐)类A+。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办有附中和附小,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一贯制艺术人才培养体制。我院坚持精品教育战略,坚持“重视基础、严格教学、精于实践”的教学传统,涌现了萧友梅、黄自、贺绿汀、谭抒真、卫仲乐、丁善德、钱仁康、马革顺、周小燕、胡登跳、高芝兰、桑桐、才旦卓玛、俞丽拿、廖昌永等中国几代卓越的作曲家、音乐理论家、表演艺术家以及教学名师,产出了一批影响深远的经典著作与全国通用专业教材,众多毕业生成为世界各大乐团与音乐机构的领军与骨干人才。改革开放以来,以廖昌永、许舒亚、李坚、宋思衡、黄蒙拉、杨光、沈洋、孙颖迪、王之炅、王珏、于冠群、陈牧声、沈子钰等为代表的上音学子在图鲁兹国际声乐比赛、多明戈声乐大赛、贝藏松国际作曲比赛、玛格丽特·隆国际钢琴比赛、BBC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李斯特国际钢琴比赛、梅纽因国际小提琴比赛、柴可夫斯基国际青少年大提琴比赛、托蒂斯国际中提琴比赛等作曲、声乐、钢琴、弦乐等世界顶级赛事中屡屡收获大奖,为国争光。同时,上音师生屡获中国音乐金钟奖、文华奖、CCTV电视大赛、“五个一工程”等国内最高规格的音乐大奖。2018年,我院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547人获633项国内外奖项,其中获第一名奖项187项,问鼎多项世界顶尖音乐比赛。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师生创作了一大批代表中国、影响世界的音乐杰作:钢琴曲《牧童短笛》、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长征交响曲》、中胡与交响乐队《荒漠暮色》、艺术歌曲《致世博》……近年来,交响曲《丝路追梦》《炎黄颂》、歌剧《贺绿汀》、音乐剧《海上音》《梦临汤显祖》等原创作品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一批重大研究课题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立项,获省部级项目与奖励数十项。每年平均举办各类艺术实践与音乐会400余场,承办“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在20多个国家的世界一流平台举办各类音乐会,唱响“中国声音”。我院拥有一批集教学、表演、艺术科创为一体的创作中心、艺术中心、研究中心及表演团体等平台,拥有一个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音乐艺术》,一个中国音乐学科高地“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一个历史文献与档案收藏丰富的音乐图书馆,一个体制灵活的音乐研究所,一个不断推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一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东方乐器博物馆”,一个文化成果孵化和社会服务平台“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一座具有国际一流声学条件的专业歌剧院“上音歌剧院”。我院现为欧洲音乐学院联盟和环太平洋音乐学院联盟成员,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3所世界顶尖或一流音乐院校签署合作办学战略协议,包括美国茱莉亚学院、柯蒂斯音乐学院、伯克利音乐学院、耶鲁大学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奥地利维也纳音乐与表演艺术大学、德国汉堡音乐与戏剧大学、法国巴黎国立高等音乐与舞蹈学院、俄罗斯国立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等,并与其中11所院校开展深度校际合作,建立上音-英皇联合学院、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上音-汉堡高级表演人才培养机制、上音国际室内乐中心等。成功举办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第42届世界大会、第43届世界计算机音乐大会(ICMC)等国际音乐盛会。先后聘任著名作曲家盛宗亮、特里斯坦·米哈伊、谭盾、陈其钢、陈晓勇,指挥家西蒙·拉特、小泽征尔,小提琴家皮恩卡斯·祖克曼、伊扎克·帕尔曼、瓦汀·列宾、宓多里、宁峰,钢琴家莱昂·弗莱舍、傅聪,大提琴家马友友、米沙·麦斯基、秦立巍,声乐歌唱家芮妮·弗莱明等为我院荣誉教授、客席教授。2017年11月27日,我院联合美国、英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15所世界顶尖音乐艺术院校,与中国10所音乐学院共同发布《“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学科评估指标》,签署“卓越音乐教育·上海共识”,为全球音乐学科评估标准率先提供“中国方案”。当前,上海音乐学院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承接国家战略,担当文化使命,以“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为愿景,明确和坚守“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引领者,文化强国战略的支撑者,上海文化品牌的贡献者,长三角音乐联盟的引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的标杆”的新时代办学定位,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红专兼备、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高等音乐人才,为早日全面建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世界顶尖高等专业音乐学府而不断奋进!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市浦东新区
    学校简介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是伴随着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断成长的一所新型大学。学校前身为成立于1960年的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1984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是目前上海市唯一一所以“工业大学”命名的高校。学校在60余年办学过程中,历经成人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教育及至硕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办学定位,面向社会需求,服务国家战略,为上海和全国输送了各级各类技术与应用型人才近20万名,培养出了130余位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被誉为“劳动模范的摇篮”,形成了“勤奋、自强、求实、创新”的校风,“厚生、厚德、厚技”的校训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二工大人守正出新,砥砺奋进。  学校区位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金海路校区地处上海浦东金桥,紧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毗邻,占地近800亩,校舍面积近40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6个二级学院(部),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2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40%,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东方学者特聘教授、曙光学者等各级各类人才43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深耕内涵发展。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人才培养覆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24个专业类别。现有6个硕士专业学位点、45个本科专业、20个高职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学科获批上海高校II类高原学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学校结合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目标,依据规划安排建设“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节能与新能源材料)”两个高原学科。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等30余个。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上海市精品课程等30余门。近3年,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200余项,共获得奖项7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00余项。  学校始终对接社会需求,提升服务能级。承担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获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东方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浦江计划、曙光计划、启明星计划、阳光计划、扬帆计划、晨光计划等人才类项目50余项。作为第一单位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拥有“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培育)”、 “上海市劳模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市职业技术教师教育研究院”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共建“上海市工程材料应用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合作共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分实验室”。学校注重产教融合,与江南造船、商飞、华虹、航天八院、上海电气、中银上海市分行、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迪士尼等著名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全面合作。依托二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在长三角地区的数十个技术转移工作站,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与浙江省武义县共建的“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成功落地并正式运行。  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学校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目前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个高校和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开展本硕博多层次联合培养项目近140个。现有来自24个国家的110名学历留学生。目前建有全英语专业5个,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9门,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课程9门,共开设本科全英语课程86门,全英语项目24项。学校拥有国际联合实验室及联合研究中心14个,与海外联合申报欧盟伊拉斯谟+项目8项。  在新的起点上,学校将传承优良办学传统,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校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精技术、重责任、国际化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为把学校建成以工科见长,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 上海电力大学上海市杨浦区
    学校简介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985年1月升格为本科,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学校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四千余人,教职工一千余人。  学校的校训是“爱国、勤学、务实、奋进”,学校坚持“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方针,树立“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沿革  学校创建于1951年,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0年属地化管理。学校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力学院的发展演变,1985年起开始本科层次办学,2006年开始硕士层次办学,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我校获批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单位,支持我校以能源电力为特色,聚焦清洁安全发电、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管理三大学科专业,整体开展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63.47%。目前有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骨干教师称号1人;入选国家青年千人2人、教育部优秀人才奖励计划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上海市“千人计划”、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教学名师等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70余人次。另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14人,上海市宝钢优秀教师奖12人,上海市育才奖38人次。学科与教学  学校设有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含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和人文艺术学院共13个二级学院和38个本科专业。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5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拥有上海市IV高峰学科1个,高原学科1个,上海市一流学科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6个,市教委重点学科5个。目前拥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机械、电子信息、能源动力、工程管理4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我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电气工程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  2006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在近两届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奖1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1项。2010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院校,目前共有5个本科和2个硕士试点专业。2017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20年“自动化”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的共认证,标志着两个专业的质量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2021年“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通过ASIIN认证,并获得欧洲工程师项目(EUR-ACE)认证,能源与动力工程成为我校首个获得国际专业认证的专业。学校获批上海市“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项目1个,“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1个、“中本贯通”试点专业4个。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11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优质在线课程、示范性全英语课程43门,国家级规划教材及上海市优秀教材28本、上海市教学团队4个;有国家级实践(实验)基地(中心)2个、省部级实验示范基地(中心)3个、省部级校外实习(实践)基地5个、校外实习基地130多个。科学研究  学校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源泉和动力,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行业需求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为牵引,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学校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及14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大学生创新基地。学校积极服务于国家能源电力发展战略和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构建了由上海智能电网技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上海电力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能源电力管理与发展战略研究智库组成的“三中心一智库”,成立上海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全面服务于地方与行业发展。  近年来,学校科研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科研总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主持和参与各类科研项目近千项,其中国家“973”“863”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上海市科委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浦江人才计划、曙光计划、晨光计划、阳光计划等多种类高水平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500多项;近年来,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59项,其中国家奖3项。学校在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也得到了蓬勃发展,许多成果在生产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项科研成果获奖,并拥有许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权威检索机构收录的科技论文数量连续攀升,多篇论文入选ESI论文。国际合作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学校与亚洲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推动智能电网在亚洲区域的发展。我校是全球能源互联网国际合作组织会员单位。现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副主席单位。学校倡议与10所国外名校联合成立了“ADEPT国际电力高校联盟”,被推举为永久理事长单位,联盟高校有英国斯克莱德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动力学院、德国科特布斯勃兰登堡工业大学、澳大利亚科廷科技大学、马来西亚国能大学、巴西坎皮纳斯大学等。2018年10月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电力高校联盟”“一带一路电力产学研联盟”,与菲律宾八打雁大学、泰国苏兰拉里大学、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控股巴西CPFL公司等20多所以电力为特色的国外大学及企业加入联盟,共商能源电力行业与高校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多所院校建立了友好互惠的交流关系,签署了校际交流、合作办学等实质性合作协议。每年聘请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和科技专家来校担任名誉教授、海外名师,进行讲学及合作研究;  学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结合自身特色,成立“‘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分别在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成立“菲律宾能源电力国际实训基地”和 “印尼能源电力国际技术培训中心”。学校成立了“中葡文化交流中心”,为学校师生与葡语系国家的文化交流搭建桥梁。学校举办“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高级研修班”及能源电力企业培训班,在一带一路的能源电力企业取得较高声誉。  学校注重国际人才培养。与多所国外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推动暑期游学、海外实习、硕士双学位等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每年均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长短期项目,且派出人数日益增多。学校目前有来自越南、老挝、蒙古等28个国家的长期留学生。毕业生就业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在“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下,学校确立了“就业主导、举校联动、巩固电力、拓展纵横、两形并重、确保五率”的就业方针。通过全程化的职业发展教育、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规范化的就业服务,为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同时学校借助广泛的校友网络和多年来与行业用人单位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通过举办全国电力人才招聘大会(上海站)等各类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近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维持在94%以上,研究生毕业就业率近100%,学校致力于行业合作,实施了“3+1订单模式”培养模式,行业内就业率显著提高。发展目标  2018年6月,学校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了学校“分三步走”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到 2020年前后,建成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学校综合实力、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到2025年前后,建成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能力明显增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成效初现,优势学科更加突显,主要可比性指标再上新台阶,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更加突出,办学综合实力整体提升;到2035年前后,优势学科进入一流学科行列,办成中国知名的地方高水平大学。  走进新时代,学校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在社会各界的热心帮助下,在所有上电人的共同努力下,迈步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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