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有58所高校在我省进行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中省内高校56所,经教育部批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所省外高校在我省进行单招试点工作。日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河北省2014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8号),明确规定:
招生宣传: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审定的招生简章(章程)内容进行宣传,做好考生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填报志愿:考生可于2014年4月12日8时至16日12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填报一所学校。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规定和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或招生工作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无效。
考试安排:我省2014年高职单招考试在4月21日至4月28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考生可查阅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身份证和院校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参加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
成绩查询和复核:各院校将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时间和方式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院校将按事先公布的成绩复核方法,组织学科专家进行复核,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录取结果的公布:各单招院校按照事先向社会告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布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备案的录取名单,并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已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
省教育考试院重申: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今年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对口专业考试和高职单招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2014年高考报名所参加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不得被普通高校录取。单独考试招生的违规考生由院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院校处理结果,对考生各科、各阶段成绩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14年在河北省进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院校名单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1.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7.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8.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1.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4.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5.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6.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8.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9.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10.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11.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其他省内院校:
1.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3.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4.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5.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6.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7.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8.渤海石油职业学院
9.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10.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1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12.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13.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14.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15.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16.泊头职业学院
17.冀中职业学院
18.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19.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21.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2.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3.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
24.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25.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26.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27.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8.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
29.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30.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31.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32.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33.河北外国语学院
34.张家口学院
35.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36.河北传媒学院(运动训练、传统体育专业)
37.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教育部批准在我省进行单招的院校:
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