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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10-2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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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要认真执行报名政策,加强考生资格审核,精心做好考生服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报名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在我区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高职班、高职单招、三二分段、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如数学英才班)等考试类型和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单考)、保送生、其他单独招生等录取类型,均须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其中:

(一)报考秋季统考考试类型,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即满足以下对应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19年我区中考条件外,截至2022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2019年被自治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22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不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职(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承诺只报考高职(专科)”项须选择“是”,并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考高职(专科)承诺书》。

(二)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考试类型为高职班)的考生须技能考核合格。

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区学籍和实际就读满3年,均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此类往届生参加报名,须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应往届生和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生不具备高职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数学英才班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22年报名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00至2021年11月27日18:00。

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其父母居住地旗县报名。

1.以下5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报名:

(1)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规模内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生;

(2)盟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规模内的本盟市内跨旗县(市、区)招收的高级中等学校本盟市户籍应届生;

(3)蒙语授课、朝鲜语授课考生;

(4)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5)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2.考生原则上在报名旗县参加考试,以下4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指定旗县集中组织考试:

(1)蒙语授课的考生;

(2)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往届生;

(4)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以外的考生。

3.符合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三)报名方式

我区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按照《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执行。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就读学校负责审核。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报名时打印《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核表》,由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

(二)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核验考生户口簿载明的相关信息、向当地公安局提供核查名单等方式开展户籍审核。截至2022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三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要对其户籍迁移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此类考生名单,2021年12月1日前统一交由当地公安局组织核查户籍迁移等情况。旗县公安局在2021年12月15日前将此类考生的核查情况反馈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三)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供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

(四)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对于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与父母双方民族成份均不符的,打印《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审查表》,由相关公安部门或民族事务部门出具审核结论或相关说明。

(五)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招生宣传,积极组织动员考生申报,并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核。

(六)对于需要核查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户籍、家长具备条件、民族成份和专项计划等情况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须留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此类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协助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七)报名期间,考生报名信息将与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下同)学籍注册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等进行校验;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保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等进行校验。根据校验情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报名结束后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需要重新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数据下发各盟市,各盟市务必于2022年1月31日前上报核查结果。

(八)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相关举措,要在不违背改革大局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立便民、高效、规范的高考报名审核模式,开展好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五、报名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在上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旗县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民族事务、人社、卫健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按照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分别进行审核,形成审核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报名资格审核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切实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核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不得变通或变相执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严禁出台针对考生报名的地方政策。

报名期间,对于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核,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相关手续不全、缺少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模糊不清、填写内容不一致、不全等情况,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各地要针对报名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本地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的从业和实际居住情况,要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走访、核实佐证等方式进行审查。要加强对相关考生报名结束后实际就读及家长应具备条件的后续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考生培训和服务

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政策、规定和办法,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清楚知晓、理解有关政策,重点宣传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各中学要使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考生培训视频教材》对学生进行培训,并组织本校学生进行网上预报名。

各中学校长要与所属教育局局长签订《中学校长责任书》(附件,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中学所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照拍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据此确定符合报名工作条件的中学名单;未签订《责任书》的中学,取消组织报名资格。

(四)健全公示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

报名结束后,自治区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各类考生信息,各旗县、中学也要分别对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制定现场确认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为考生创造安全、安心的现场确认环境。

考生和报名现场工作人员应下载“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做好现场确认前14天每日的体温测量,如实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1)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报名现场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得参与报名工作。

现场确认前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确认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人进行指导。现场确认期间,要做好空气消毒和物品表面消毒工作。

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现场确认场所须持绿色“健康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有序、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人与人间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温异常的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出具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加大违规处罚,依法严格督查追责

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以虚假报名材料取得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但完成正式报名、查实的“高考移民”等考生,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其学籍。

对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或变造连续就读经历、违规更改民族成份、提供虚假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违法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按规定为本校就读学生在本校办理报名手续或不为考生无条件提供网上报名场所和开展相关培训的中学校长,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对不按规定开展报名工作、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和“高考移民”办理报名手续、所属招生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且情节恶劣等的旗县,一律取消其报名受理资格和高考考点设置资格。

对各类违规行为,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举报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对查实的举报,按规定给予奖励。

请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旗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本地区各有关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

健康情况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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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在如歌岁月中,一代代包医人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同心致远、聚力前行,以热血丹心为国家育医学人才,在祖国边疆播撒卫生健康的希望。作为新中国在边疆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包头医学院在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1959年和1961年,包头市卫生学校和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先后并入包头医学院。1965年,改为包头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教育部批准恢复包头医学院。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学校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5万平方米。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康复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科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等16个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2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1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学校面向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13000名。开设2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式发展。现有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5个、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4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重点(培育)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1个,校级研究所(室)30个。十三五期间,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463项,其中国家级67项目、自治区级417项;科研项目经费总额达7770余万元;获批横向科研项目40余项,经费16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74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507篇,被SCI等收录的高水平论文284篇(SCI收录257篇),出版专著131部。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华夏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共计18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6项,包头市科技进步奖7项、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获得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99项。2021年获批纵向科研课题38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项,自治区级课题248项。获得和投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合同经费总额3052.64万元。获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包头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项,第七届“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三等奖1项。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7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25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0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5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3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30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23人、团队8个,青年创新创业人才6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111”人才工程1人。享受包头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包头市拔尖人才6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2个、创新创业人才17人、领军人才1人、常规个人6人、专项推选个人2人,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4人,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8个、领军人才25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2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俄罗斯普里沃尔茨基研究型医科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医学院、泰国格乐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草药联合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东河区政府及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等国内外高校、地方政府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学校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波光粼粼的井坪湖、阐释生命真谛的生命园、培育职业精神的南丁格尔园、集观赏性与教育性为一体的药用植物园和造型各异的主题雕塑,以及见证学校60多年发展历史的梧桐树,无不展现着“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医学人文魅力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情怀。学校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校园。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杰出校友人才辈出。建校以来,广大教师和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秦文斌教授在国内首次发现血红蛋白A2现象,在国际上被称为“秦氏现象”,于1978年出席全国科学大会荣获先进科技工作者奖。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尔丹、高长青为代表的优秀校友,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在7万余名毕业生中有科技工作者,有卫生健康行业的领军人才,也有商界精英,但更多地是扎根祖国大地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默默奉献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他们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青春的包医正以昂扬的姿态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阔步前行。学校将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为重点,突出“临床与公卫融通、中医与西医结合、现代医药与传统医药并举”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努力建成区域性一流高等医学院校和高水平的区域性医疗、研究中心,继续描绘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画卷,谱写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新篇章。
  • 内蒙古艺术学院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全国重点艺术中专—内蒙古艺术学校。1957年,在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布赫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成立了内蒙古艺术学校,开启了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崭新篇章。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要,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1987年3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87)教计字067号文件,批准建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艺术学院的中专部仍然保留。199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1年底,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与内蒙古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学院的建设发展仍然延续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在人、财、物、办学等方面独立运行,形成了完备的建设体系。合并以来,在内蒙古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计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特别是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鉴于艺术学院的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报请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2号),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8月,自治区政府发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5〕90号),正式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1月,自治区党委任命首届校领导班子。2017年12月,完成校内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工作。 办学特色 自建校以来,依托自治区丰富的民族艺术资源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扎根内蒙古、传承发展民族优秀传统艺术与文化的鲜明办学特色,累计为内蒙古自治区及部分省市区培养了5万多名各级各类艺术人才。这些毕业生活跃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许多人已成为艺术院团、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业务骨干,有的在国内外艺术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作曲家阿拉腾奥勒、歌唱家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民乐演奏家李镇,指挥家娅伦格日勒,作曲家兼音乐制作人三宝,舞蹈家敖德木勒、敖登格日勒、康绍辉,电影演员萨仁高娃,影视导演康洪雷等。为了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特别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学校推行民族民间艺术进专业、进课程、进教材,开设了长调、呼麦、马头琴世界“三大”非遗以及蒙古舞、蒙古族民歌等专业方向,设立民族音乐传承班,建立“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合唱基地班”),引进了“安达组合”,成立“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开设了“安达班”、乌兰牧骑班等,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可复制的具有民族艺术传承创新传播功能的民族人才培养模式。在舞蹈教学方面,建立了蒙古族舞蹈教学实践框架,总结出基础练习、技术技巧、传统舞蹈表演组合及教学剧目等有机结合的蒙古族舞蹈教学体系,在蒙古舞教学研究、艺术创演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学单位及学科专业 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0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总数5000余人。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涵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文化产业管理1个二级学科。现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26个本科专业,其中,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绘画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专业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蒙古舞)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蒙古舞)1门;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个,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1门。获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3个。现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现已列为自治区6个重点提升基地之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草原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先后获批建立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文化与旅游部外联局“中国—东欧国家民族艺术传承交流中心”、中国文联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与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教育联合实施的“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获批建立了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蒙古族服装造型与工艺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等教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基地,获批组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团队3个。教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内蒙古艺术创作研究》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对自治区艺术研究具有重要理论贡献。2020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学报获评“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师资队伍目前在编教职工6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14人,专任教师442人。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培养人选10人,自治区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 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5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带头人5人,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对外交流多年来,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美国佛蒙特大学、美国佛蒙特艺术中心、美国伊利诺大学、丹麦皇家美术学院、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蒙古国音乐舞蹈学院、蒙古国国立科技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启明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美国肯塔基大学签署了2+2、3+1合作办学协议,并举办了中美“马文化周”、“文化艺术活动周”活动等。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连续10多年举办了“中美东方之旅”艺术交流活动,多次参与中俄艺术联盟、中国东盟学校艺术联盟艺术交流活动,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为扩大民族文化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学校简介学院概况: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2020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办学目标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农林、畜牧兽医、乡村建设与水利工程、信息技术、健康管理、现代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等七大专业群。开设畜牧兽医、护理、园林技术、水利工程、大数据与会计、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27个专业。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引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办学特色,以“新农科”为专业建设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倾力打造“理念先进,开放共享,德技双馨,民主和谐,环境优雅”的新型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学院坐落于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口,位居城区,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规划占地面积800亩,总建筑面积20.82万㎡,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育场、餐厅等教学基础设施,2023年全面竣工。学院投资1.2亿元用于实训室建设,现有实训室70多个,实训设备3万余台(套)。目前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40多个,附属医院1所。图书馆藏书16万余册。新校园建成后将是一所空间集约、功能复合、生态健康、设施齐备、自由开放的花园式、智慧型、文化型校园。“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对学校的发展寄予厚望,并为学校题写校名。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名师、省市级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为引领,“双师型”教师为骨干,专业客座教授为补充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8人,其中副教授以上124人,硕士研究生76人,外聘客座教授和技能大师40余人,建有4个大师工作室。教学模式:学院秉承“以就业为中心,以技能培养为主线” 的教育理念。摒弃以知识单向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建立与岗位能力和职业标准相对接的课程体系,采取“项目教学”、“模块教学”等教学模式,推动“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减少理论课时,加大实训和实践力度,让学生走出教室,在实践中历练技能,形成本领。管理模式:学院牢固树立新型学生发展观,办适合的教育,坚持“成才先成人”的思想,践行“人无全才,人人有才”的德育理念,把“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落到实处。实施提升学生自信的“亮点工程”,挖掘每位学生的优点,重塑学生信心。开展以育人为本的学生活动和多种多样的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拓展爱好、发挥特长、锻炼技能的平台,让学生在其中放飞自我,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构建民主、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氛围,打造活力四射的青春校园。
  • 学校简介通辽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备中等职业教育、电大开放教育和社会培训职能。学院成立于 2004 年,由原哲盟师范学校、哲盟卫生学校、哲盟教育学院、内蒙古电大通辽分校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始于 1951 年。2009 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为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园林式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是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产教融合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成员单位。学院占地面积 803 亩,建筑面积 17 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外各类实验实训场所和实训基地 305 个;固定资产 6.49 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 1.5 亿元,馆藏图书 65 万册;校园网总带宽达 6G,免费 Wi-Fi 实现校园全覆盖。近三年,学院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办学硬件全面改善,教学实训条件优良,文体设施焕然一新,校园环境不断优化,职教特色更加鲜明,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师生安全和医疗卫生得到有力保障,文明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花园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学院现有教职工 8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467 人,副高以上职称 227 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 244 人,“双师素质”教师283 人;聘请兼职教师 59 人。现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 8 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 7 个,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5 人。现有各籍各类学生 1.5 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 1 万余人。学院开设医药卫生、师范教育、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技术五大类 32 个高职专业,并与本科院校合作联办本科教育。现有护理、药学、学前教育、会计、建设工程监理 5 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护理、药学 2 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教育部认定的“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2 个,蒙汉双语“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1 个。自治区精品课程 13 门,自治区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5 门。承担国家级课题 1 项、自治区级科研项目 161项;获各级各类科研奖励 40 余项,其中全国职工创新优秀奖 1项,自治区级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2 项,通辽市科技进步奖 3 项;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31 项,软件著作权 14件。学院下设护理系、师范教育系、药品食品系、医学系、机电 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电大分校(继续教育)、附属中专等 12 个教学机构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 2 个附属单位。与国家开放大学、清华大学(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哈尔滨医科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呼伦贝尔学院等区内外高校开展联合办学,与吉林一汽、亚泰集团、奇瑞汽车、葵花药业、中清研信息技术研究院、瑞康医药、东软公司、中航国铁、宝岛眼镜、大连春和等 100 多家单位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与俄罗斯、日本、德国等国外大学、企业的学历教育合作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通辽市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单位,是自治区扶贫办创业致富带头人定点培训机构、自治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东部中心、自治区“北疆靓姐”联盟成员单位,是蒙东地区体育职业技能、通辽市再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蒙中医药产业及现代家庭服务业等多种行业的培训基地,承办各级各类岗前培训、能力提升、在职研修和医养康复、老年护理、母婴护理、中药种植、会计审计、电焊汽修、家政服务等职业培训及三、四、五级技能鉴定。开办通辽城乡社区大学、老年开放大学,形成了中高职紧密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齐头并进,覆盖城乡、面向全体的终身教育体系。半个多世纪的薪火传承、融汇发展,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基地、自治区科技创新先导型院(系)、全区普通高 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院党委被授予通辽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突出贡献奖,并经自治区推荐参评全国党建示范高校,2 个党总支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1 个党支部入选为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在各级各类大赛中,获得全国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铜奖和内蒙古金奖等多项殊荣,涌现出“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冯庆芳老师、“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周艳梅同学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崇德尚能,树人成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定实施一手抓学历教育、一手抓职业培训的“双轮驱动”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职业教育。五到十年内,把学院逐步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 服务发展能力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自治区和国家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向全区一流、全国先进高职院校目标努力前进。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学校简介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于2014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鄂尔多斯市农牧学校基础上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基本定位是:立足当地、面向西部、服务全区,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共同发展,培养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和良好职业素养的现代化职业技能人才。学院坐落在鄂尔多斯市城市核心区——康巴什区,学院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 占地1100亩,建筑总面积17.66万平方米,由图文信息楼、教学楼、实训楼、体育馆、餐饮中心、师生公寓等22个单体建筑组成。学院建成校内实训基地6个、高标准实验室102个,设备总值达1亿多元。馆藏图书35.0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3.54万册、电子图书21.5万册。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生物技术、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经济管理5个系,开设环境工程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林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动物医学等26个专业,其中,畜牧兽医专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机电专业为国家级实训项目投资基地和自治区级精品专业。同时,设有中职教育部,承担伊金霍洛旗和康巴什区中等职业教育任务;设有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各类技能培训及全市农牧民转移培训任务。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400余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14名,其中,博士4名、硕士研究生68名,高级专业职称的教师131名(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27名),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双师型”教师70名。拥有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1个,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各1名。近年来,学院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子课题3项、自治区级科研项目35项,2项科技成果通过认定、3项科研成果获得转化,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00多项,在SCI、EI、ISTP、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30篇,主编或参编教材论著20多部,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3项、自治区级20余项。学院现为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学院坚持“修天地技能 塑绿色品格”的核心理念,秉持“品德立心 知识立身 技能立业”的校训,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产、学、研、创有机衔接,先后与鄂尔多斯集团、神华神东集团、奇瑞汽车集团、京东方集团、北控水务集团、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联合会等168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建设校外实训基地28处。近几年,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2015年学院党委被自治区高校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年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17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先进院校,2019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基地,鄂尔多斯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当前,学院以“质量建校谋发展、特色兴校创品牌、管理强校出效益”为主线,深化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全力培养一大批技能过硬、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好评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努力把我院创建成特色鲜明、品质高标、品位高远的自治区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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