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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11-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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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一)符合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科类。

(二)艺术类专业科类分为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2022年我区组织开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艺术统考,不开考戏剧与影视学类。

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附件1)选择本人报考的艺术专业科类。

(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我区参加艺术统考报名,否则一律不具有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和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报考我区未开考的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此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统考报名,持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四)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的艺术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具备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校考报考资格,考生是否需要再参加艺术校考,由考生与院校联系。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艺术校考。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目录内摄影、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美术与设计学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统考报名。对于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将摄影、书法学专业按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的,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其校考成绩录取,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须按此类报名);对于未提交申请的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仍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考生须参加我区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并合格,方具有参加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的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艺术统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办法。在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兼报艺术并填写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考试开始前三天,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应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缴费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20元。所有兼报艺术科目费用与高考报名费用一并缴纳,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七)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于2021年12月12日前,完成兼报艺术专业考生的信息确认工作,以及考生的缴费确认工作,确保艺术统考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区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两种形式。

(一)艺术统考

1.考试形式。采取全区统一命题,集中设点考试,统一评卷(面试)的评分形式。

2.考试科目。包括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

(1)音乐学类:满分100分

基本乐科:视唱,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值占10%;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占10%。上述两项均为必考内容。

主考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考科目分值占50%。声乐和器乐主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

副考科目: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占30%。声乐和器乐副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舞蹈副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伴奏要求单曲单碟,MP3格式)。

音乐学类声乐科目考试的演唱曲目,由考生在《宁夏艺术统考音乐类声乐曲目》内任选三首歌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三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考生根据抽取曲目所标注的调高等要求参加考试。

声乐曲目的曲谱以报名时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库中选择的曲谱为准,考生备考和考场钢琴伴奏都必须严格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进行,因考生自行调整曲谱内容所造成的伴奏不畅,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使用声乐曲目库以外的曲目以及非现场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现场统一提供钢琴伴奏,考生一律不得自带伴奏。

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载《宁夏艺术统考音乐类声乐曲目》。

音乐学类的器乐科目一律采用独奏的演奏方式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参加考试。器乐科目考试的演奏曲目,由考生任意自选两首独奏乐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乐曲,考生根据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演奏。使用非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分值占40%),舞蹈作品表演(分值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伴奏要求单曲单碟, MP3格式),舞蹈即兴表演(分值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3)美术与设计学类: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素描180分钟、速写30分钟、色彩180分钟。

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默写方式考查;素描和色彩科目使用图片模拟写生方式考查。试卷一律采用8开纸作为统考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3.考点与考试时间

2022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安排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音乐学类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科目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1日8:10—11:00。

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时间:

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的考生可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考点,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可于2021年12月18日下午到相应考点查看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安排等。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安检、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后参加考试,服从防疫安排,做好个人防护。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存储、拍照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考试,逾期不再安排考试、责任自负。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指导考生打印准考证、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等。

5.成绩公布

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22年1月底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艺术统考成绩一分段表。考生可到本人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本人的艺术统考合格证。

(二)艺术校考

1.为服务考生,经宁夏教育考试院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协商,我区2022年艺术类考生可在甘肃省参加艺术专业校考。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甘肃艺术校考为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请考生按照当地防疫要求参加考试。

2.在我区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招生院校,应在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及时报送合格考生信息。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三、艺术类计划编制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

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编制分省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文理兼招三种方式编制来源计划,不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须标注是否文理兼招。院校编制来源计划时,须标明专业类型(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中的一类),注明是否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区内本科普通高校及区外申请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高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音乐学类专业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其他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且申请参加平行志愿投档(仅限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类艺术本科专业)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须于2022年3月30日前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电话含传真:0951-5559168),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方可。

四、艺术类划线

(一)文化课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艺术(文)、艺术(理)划定本、专科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专业课省统考合格线。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

五、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艺术类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二)本科艺术类B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三)本科艺术类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四)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六、艺术类投档规则

(一)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四)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七、艺术类投档录取顺序

(一)本科艺术类A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四)专科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八、违规考生处理

(一)参加艺术统考被认定为违规报考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艺术统考成绩和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资格等。

(二)参加艺术统考或院校校考被认定专业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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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首批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牵头组建的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院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27万平方米。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智慧教室98间,校内实训室34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20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8个。图书馆藏书44.7万册。目前在校生5370人,内设机构24个(其中行政处室11个,教辅部门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系部6个,群团组织2个),全院教职工331人,其中,专任教师210人,教授20人,副教授66人;博士4人(含在读博士),硕士196人;双师型教师86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2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院级教学名师4人,专业(学科)带头人15人,骨干教师8人。学院设会计系、金融系、信息与智能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外语外贸系、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通识教育教学部7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方向31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等5个专业大类,形成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6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5个。学院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试行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的考试招生制度。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节水型高校”“自治区平安校园”等荣誉。
  •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在原宁夏艺术学校、宁夏电影学校基础上创建起来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14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学院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宁夏职业教育园区。学院秉承“德艺双馨、艺文相长”的院训,坚持“尚美、求真、创新、卓越”的院风,大力弘扬“敬业爱生、精艺善教”的教风,积极培育“尊师、勤学、励志、自强”的学风,坚持“立足宁夏、面向西部、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目标。建院近40年来,先后为区内外输送了5千多名优秀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8%。一批又一批学子在这里接受了良好的艺术教育,走上社会大舞台,进而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已成为宁夏乃至西部地区各类艺术人才成长的摇篮。学院现占地22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6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副高级职称50余人,双师型教师40余人,多位教师获全国和自治区级教育教学奖项、专业类比赛金奖。学院教学体系和设施设备完善,现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传媒、文化管理5系和基础教学部、中专部、继续教育(培训)部、图书馆、实验艺术团等部门。开设专业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和主持与播音等学科为主体,兼顾学前教育、杂技表演、影视动画、摄影摄像、舞台美术、非遗传承与保护,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等20余个专业门类。学院被文化部、自治区人社厅分别授予“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 和“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摄影师工种鉴定);是“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单位”、“中国艺术研究所美术专业考级单位”,被北京舞蹈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确定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与上海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等8所全国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与英国北安普敦大学、美国密苏里州大学艺术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形成了特色吸引名校,名校支持学院发展的新格局,使学院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将秉承民族文化艺术教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不断增强办学活力,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培养出专业素质过硬、文化素质全面、用人单位满意的优秀艺术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
  • 学校简介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集中高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办学任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学校,承担着健全宁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重要职责和构建宁夏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历史使命。学校2002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原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合并组建,200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2005年后,宁夏农业学校、宁夏轻工业学校、宁夏农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宁夏人民武装学校先后并入学校办学。学校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畜牧兽医专业资源库主持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宁夏首批“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入选自治区第二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2019年12月,学校从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挺进我国职业教育第一梯队,成功入选前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2020年3月,学校全面启动 “双高校”建设项目,凝心聚力推进建设引领西部职业教育改革、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2021年3月,学校积极申报职业教育本科层次办学试点,未来五年学校将努力为宁夏高职学校提供“宁职样板”,为加快推进西部地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宁夏方案”,开启了学校发展历史上的新征程。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新校区占地1583亩,金凤校区占地37亩,原轻纺学校校区占地30亩,另建有农科综合实训基地508亩.建有21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36个集教学、生产、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实训室,170个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坚持“产学研培赛创”六位一体育人模式和“政校行企研园”协同发展的合作办学模式,积极打造集“专业教学、实训共享、科研创新、科学普及、文化展示、生产制造”为一体的现代化实训基地。建有高水平共享型中国(宁夏)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现代纺织、智能制造综合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749名,专任教师481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09人(其中正高10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28人(其中博士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7%;认定“双师型”教师30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58%。海外留学人员26人。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13"人才等培养项目,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3名,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名,自治区“313人才2名、自治区“塞上名师”1名、自治区教书育人楷模1名、自治区师德标兵1名,宁夏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6名,入选自治区青年骨干拔尖人才项目4人,哲学社科托举人才3人,科技托举人才5人。学校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紧贴宁夏产业发展需求,开设51个专业(方向),涵盖农林牧、材料与能源、化工技术、装备制造、制药、电子信息、财经旅游、现代纺织、艺术设计传媒、健康服务等10个专业大类。建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专业3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1+X”证书制试点专业23个。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346名(含高职学生7194名、中职学生2152名)。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绝大多数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行业企业专业技术骨干。学校远程开放教育部分:宁夏开放大学是国家开放大学宁夏分部,是宁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依托单位,目前在全区设3个分院、8个分校、11个电大工作站和教学点、2个学习中心。开设有开放教育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45个、成人专科专业20个,学校建成了以大数据平台和VR实践为核心的开放教育学习体验中心、开放教育学习平台以及宁夏社区教育体验展示中心,连续举办两届宁夏全民学习活动周活动,获批成为全国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理事单位。学校深化院地联动,与金凤区党委、政府共建“一校四中心”,为社区居民实现终身学习提供保障。自1979年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143799人。学校将以开放大学综合改革为契机,着力打造宁夏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在线教育的主要平台、灵活教育的平台、对外合作的平台,为构建自治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学校中等职业教育部分:宁夏农业学校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中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宁夏首批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被评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宁夏农业学校以“尚农、诚朴、强技”为校训,秉循“德育为本学做人,技能为用会做事”的育人理念,倡导“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努力打造“德高技强”顺应就业市场需要的优秀毕业生。自1949年宁夏农业学校建校至今,累计培养中专毕业生26500余人,函授专本科学历学员5500余人,职业技能鉴定29000余人。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在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中备受赞誉。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通过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以“匠心筑梦”党建品牌引领全校各项工作,坚持把“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兴校之魂,传承发展“开放、合作、包容、发展”的办学传统,营造“技能成才、技能创业、技能致富、技能报国”的职教氛围,确立了“笃信好学、志在生民”的教育使命,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创新、培养质量卓越,造就了一大批具备国际视野、创新创业能力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学校将紧盯宁夏九大重点产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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