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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01-2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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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

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模式

我省春季进行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或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二、考生资格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

三、招生计划

各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进行,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2021年度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数,分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自主确定。

四、招生章程

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要求的主要内容外,还须明确本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和录取办法;申请本校并已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等。其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分值不低于综合分的50%。

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省招办联合审核通过之后,上传至省招办设立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同时要以学校文件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招生章程备案并抄送省招办。各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之后,方可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将本校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办法和录取规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

五、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有关要求,制定本校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标准(以下简称“测试标准”),各高职教育院校制定的测试标准须经各专业类牵头院校审核后方可公布。各专业类牵头院校负责牵头拍摄、完善专业类介绍视频,介绍视频应包括专业介绍、招生要求、培养方向、测试标准等主要内容。

考生分专业类观看介绍视频后,到拟报考的高职教育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各招生院校负责公布本校各专业类测试标准,各专业类介绍视频将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

六、测试及录取办法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1.考生申请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有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应提前观看专业类介绍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对安排有拟报考专业类所含专业招生计划的所有院校,考生均可提出申请。测试考核后,考生只能被已申请的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

2.测试考核

(1)文化素质测试。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申请本校考生中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招生院校应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对其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职业素养、动手能力等测试相结合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内容。

3.预录取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各校报送的考生成绩仅适用于本校预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严格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开展预录取工作,文史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该科类的考生,艺术类招生专业属于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的,只可预录取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职教育单招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的考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00,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的院校,可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月3日9∶00至9日17∶00。

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4.报到注册

各高职教育院校须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安排首次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递补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不得晚于4月16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5.正式录取备案

2021年4月22日至23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本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前有关工作。

(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各示范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资格认定

已被预录取但未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考生前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后,由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录取资格的唯一途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八、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加强统筹领导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院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健全工作组织,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保障,确保本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各市、县(区)招办要通过广泛宣传,让考生全面知晓我省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要加强对高职教育院校的服务支持力度,集中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周”等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本校招生章程,规范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要积极宣传院校专业培养、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等。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欺骗考生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院校;严禁在测试期间安排人员到其他院校周边甚至校内抢夺生源。如查实发生以上违规行为,将全省通报批评,并适度调减其高考统考招生计划。

(三)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好测试工作:

1.科学制定组考实施方案。各高职院校组考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命题制卷、考务组织、应急预案、标准化考场与保密室建设与管理等内容,要参照高考统考标准加强标准化考场和保密室建设,2021年考场应具备视频监控等基本功能,实现考试全过程可回溯倒查。

2.狠抓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要把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作为组织测试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健康、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良好、测试结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对在测试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高职院校要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98号),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校高职分类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来校测试考生体温检测、考场和考试设备消毒等工作,消除一切可能影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

4.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时间、地点、办法组织相应测试。测试过程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务必落实到人。考生答卷、测试记录、成绩单等材料必须保存一年以上,确保可回溯倒查。

5.各高职教育院校要根据近年工作实际情况,总结经验,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为考生提供更多的便利。

(四)严格执行招生章程,杜绝违规行为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预录取以及后续工作。是否预录取考生由招生院校决定,未预录取考生淘汰原因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各院校必须按时、准确为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不得出现逾期办理、补办理、更换录取名单等违规行为,违者严肃追究责任。

(五)严密防范,确保信息安全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下载的考生信息不被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用于牟利,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各高职教育院校对申请本校考生的信息安全负责。任何因信息泄露导致的遗留问题及法律纠纷,由相关高职教育院校负责解决。考生要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如由本人将信息泄露给无关方,由此产生与自身意愿相悖的结果,责任自负。

(六)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各中学等生源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严禁高职教育院校未通过省招办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高职教育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严禁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因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请各市、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县(区)所辖范围内有关中学,并要求其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做到充分尊重考生本人的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报考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七)其他

2021年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与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执行。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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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西安邮电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特别是西北地区信息产业和现代邮政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始创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陕西和甘肃两省邮电人员训练班及随后的西安邮电学校。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西安邮电学院,是国家在西北地区重点建设的唯一邮电类普通高校,2012年更名为西安邮电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邮电部和信息产业部,2000年划转到陕西省,现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是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全国首批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高校、西北地区唯一承担亚太电信组织和东盟培训任务的高校。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凝练形成了“爱国、求是、奋进”的西邮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西邮精神,遵循“教研统一、开放办学、人文与科学并重”的办学理念,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称号,被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被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园林式单位”称号。学校坐落在西安市南郊,占地1500余亩,设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现有在校学生190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4亿元,图书馆藏书167余万册。设有18个教学科研单位,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个,以及2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基地等。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学校进入US News2022世界大学工科排名前1000名排行榜(中国内地高校)榜单,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183位;现有48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6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邮政局签约,共建西安邮电大学现代邮政学院、邮政研究院。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者56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陕西省特支计划、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人选、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二三级教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项目和荣誉获得者100余人次。有双聘院士4人,客座教授150余人。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红色基因“四位一体”的育人模式,积极践行“新工科”,深入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大力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3+1创新教育培养”“校企合作双导师培养”,开设物流管理顺丰班、360网络空间安全特长班,产学协同、科教协同育人模式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成效。获批国家级教学项目21项,省级教改立项53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5项,省级教学名师17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含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0个(含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7个)和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4个。学校抢抓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机遇,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荣获“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高校”、全国首批“百城千校”试点院校等荣誉称号,打造了创新创业教育西邮品牌。学校以信息科学技术学科为主干,将高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产业化应用作为研究重点,在通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移动通信、图像处理、信息安全和信息产业经济等研究方向形成特色和优势。两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虎符TePA”成为在信息安全基础共性技术领域我国提交并获通过的第一个国际标准。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600余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160余项;全校教职工共发表论文16000余篇,其中,被SCI、EI收录论文3500余篇,获得国家专利及软件著作权800余项,出版教材、著作等460余部。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校企合作。获教育部批准,2015年开始开展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会计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开始招生。学校与德、美、英、法等十多个国家和港、台地区的40余所大学、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国际电信联盟ITU、亚太电信组织APT等国际机构,IBM、英特尔、思科公司等大型跨国公司,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华为、中兴等通信设备制造商,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邮政公司、顺丰等物流快递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引领改革发展,成功召开了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绘就了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宏伟蓝图。积极实施党建“三个带动”,深入实施党建进学生公寓,打造了西邮党建工作的靓丽品牌,受到中组部、教育部、陕西省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充分肯定。学校获得“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陕西高教系统先进基层党委”,获批3个部级、5个省级党建“双创”项目。建校70年来,学校人才辈出,遍及华夏,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大多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邮政、华为、中兴、大唐、爱立信、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企业和党政机关、高校、研究机构工作,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国防生毕业生成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信息化人才。《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人民邮电报》《陕西日报》以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学校办学成就。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邮电大学。
  • 西安医学院西安市未央区
    学校简介西安医学院是省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现有普通本科生13989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79人。历史沿革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技术学校。1959年改名为陕西省西安卫生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支师德师风良好、数量结构合理、教学科研出色的教师队伍,满足了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师资队伍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医院临床教师两部分组成。截至2022年3月,共有专任教师87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207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42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为62.53%;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69人,博士学位教师279人,博、硕士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19%。其中兼聘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才2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10人,省级高层次人才5人,省“三五人才工程”2人,陕西省卫生系统“215人才规划”1人,陕西省医疗卫生领域顶尖人才1人,享受省级政府津贴1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科技新星、省“青年杰出人才”、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1人,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9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医学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五一巾帼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等17人。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1个,陕西省科技创新团队2个,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4个。教育教学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根本任务,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18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现有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全科医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有21个招生方向。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21个专业。现有“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省级教改课题31项,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等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50余项。学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地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办学定位,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高。在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学校成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目前已探索出了独特的“校-院-社区联合的导师组培养模式”,突破校际界线,与16所具有专业特色及影响力的医疗机构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建成了一支400余人的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导师队伍。医疗工作与临床教学资源学校建成了较为完善的临床医学实践教学基地。现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6所直属附属医院,总编制床位6200张,年门诊量392.07万人次。另有教学医院(含非直属附属医院)31所。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设有专科病院13个,医学中心10个,拥有国家、省级重点专科和省优势学科21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分中心8个,国际合作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各1个。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紧急医学救援所在单位、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院。主办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核心期刊《中国卫生质量管理杂志》和《现代检验医学杂志》。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全科医学院)。设有专科病院3个,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陕西省唯一的国家级全科重点专业基地,全科医学专业为陕西高校“一流专业”,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医学优势专科4个,省高校优势学科3个。西北首家开展体外膜肺氧合技术(ECMO),与美国韦伯州立大学合作建立了西北地区一流呼吸加强病房,呼吸治疗在国内外已形成一定影响力。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设有临床医学系和麻醉医学系,省临床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心血管内科、眼科为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眼科是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光明中心,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为国家PCCM科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组建了首个“西北眼免疫联盟”,组建了“灞桥区医疗集团”。第三附属医院是国家卫健委爱婴医院、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省卫健委癌症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精准康复评估与服务定点医院。附属宝鸡医院是全国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试点医院,曾成功完成国内首例“多平面超长时限断掌再植手术”。附属汉江医院参与“医养在汉中”发展战略,以创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目标,打造老年病和康复医学科为龙头的特色科室。近年来,附属医院突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三五人才、科技新星、省杰出青年、拔尖人才等80余人次。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上项目1000余项。获各级政府科技成果奖120余项。学校对附属医院进行日常统筹整体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以提高附属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学术交流、临床研究、人才培养等活动,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科学研究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为导向,加大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数量逐年上升。现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省级科研平台7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6个、校级研究所(中心)13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4个,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科技人才9人。近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7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60项,获省级科学技术奖5项,科技成果转化32项、转化经费234.5万元。合作交流学校积极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和空军军医大学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战略协作。先后与尼泊尔国家医学科学院、韩国庆熙大学、日本山梨大学、马来西亚拉曼大学、马来西亚玛拉工艺大学、比利时汤姆斯莫尔大学、美国哈町大学等12个国家或地区的17所院校及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通过同友好院校开展新冠抗疫互助、学生联合培养、教师短期访问、学生互派交流、线上线下学术报告等合作形式,将教育国际交流走深走实。学校积极加入“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中俄医科大学联盟”等医学类国际教育组织,举办或协办全科医学、医学人文、医学出版等领域的国际会议,扩大同国内外医学类教育研究机构的合作学习,提升我校的国内外知名度,为办学国际化开拓渠道,搭建平台。服务地方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先后被确定为陕西省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陕西省基层医生培训中心。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医药卫生人才9万余人,缓解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紧缺现状。继续教育学院充分发挥“陕西省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基地”“陕西省计划生育技术干部培训学院”的作用,承担了万名医生培训、计生技术人员培训、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等多项基层医生继续教育项目,旨在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的诊疗水平。发展态势学校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坚持依法依规治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人文素质高”的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校党代会“三步走”中长期战略目标,以“一流学院”建设为统领,深入实施“七个一”工程,着力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与内部治理结构,着力构建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西北地区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市碑林区
    学校简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现有雁塔、草堂两个校区和一个科教产业园区。雁塔校区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古城墙;草堂校区坐落于高新区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毗邻千年名刹草堂寺;华清科教产业园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两校区和产业园区总占地3700余亩。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1956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市政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积淀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系(科),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是新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所本科学制的建筑类高等学府,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1959年和1963年,学校先后易名为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8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经过并校60余年来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实力不断增强,已经成为一所以土木建筑、环境市政、材料冶金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工、管、艺、理、文、法、哲、经、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被国际建筑师协会(UIA)授予"建筑教育特别贡献奖",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学校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校是国务院首批获准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单位。学校拥有原国家重点学科3个(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兼博士后流动站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点涉及工学、管理学2个学科门类,硕士点涉及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理学、法学、哲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基本涵盖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5个学科为B+(全国前20%);材料科学与工程为B(全国前30%);管理科学与工程为B-(全国前40%);ESI全球排名中。工程学已进入前3‰,环境与生态学、材料科学两个学科进入前1%。学校现有20个学院,65个本科专业,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文化产业管理、冶金工程、交通运输、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5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功能材料11个专业相继通过国家专业评估认证。学校拥有西部绿色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智库1个、1个国家级成果研究推广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4个,3个甲级资质设计研究院。陕西省依托学校成立了"陕西循环经济工程技术院"、“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目前,在校各类学生总数36000余名,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名,研究生近9500余名,留学生200余名;专任教师1800余名。拥有在职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南非科学院院士1名、校友院士9名,国家教学名师1名,全国师德标兵1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全国模范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名,“万人计划”入选者6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7名、入选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国家评估认证委员会委员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名、在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3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名、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准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入选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形成了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素质优秀、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累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0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科学探索奖1项,获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在国家重大教育教学改革中,学校先后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学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平台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院校”;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工程硕士教育创新院校”;入选教育部首届“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学生在竞赛活动中屡创佳绩。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1项;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1项,摘得全国“优胜杯”;在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金奖3项,摘得全国“优胜杯”;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一等奖3项;在第27届国际建协UIA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中获全球最高奖;此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先进成图、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金相技能大赛、三维数字化大赛等多项竞赛中屡获最高奖项。学校在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位列第40位。并校60余年来,学校扎根祖国西部,铸就了“传承文明、开创未来、育材兴国、科技富民”的办学宗旨,凝练了“自强、笃实、求源、创新”的校训,树立了“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的优良校风。先后为国家建设输送了30万余名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材,成为国家土木建筑、环境市政及材料冶金类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校坚持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学术立校,自强报国”的办学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国内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学术立校、自强报国”的办学理念,扎根西部,立足行业,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丝路沿线学科门类最全、培养规模最大、学术水平最高的国际建筑科技新高地。
  • 学校简介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的关南书院,诞生在原安康师范学校的兴安支部是安康第一个红色革命组织。学院于2004年由安康师范学校、安康卫生学校、安康第二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安康卫生学校创建于1960年,安康第二师范创办于1985年。2016年,一次实质性整合安康技师学院、安康市技工学校、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安康分校、安康工业学校、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康市军转培训中心、安康市供销培训学校、安康市农广校等市直8所职业教育院校,实现集中统一办学。百余年薪火相传,发展成为一所高等与中等职业教育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补、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兼顾的具有综合功能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育人环境优良。学院地处汉江之滨的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省级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建筑美观、错落有致,体育场、体育馆规范标准,功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8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各1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500余台,馆藏图书50余万册。智慧校园、文化交流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为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专业体系完备。学院全日制五年制、三年制高职教育共开设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等九大类40多个专业,形成了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经贸管理、现代服务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护理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3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有1+X证书试点项目6个。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开放教育和远程教育)开设30多个本、专科专业,在册学生8000余人。社会培训项目、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工种各30多个,年培训和鉴定近万人次。学院是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项目培训机构,是省人社厅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每年近万人次。学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在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师资队伍精良。现有教职工676人,专任教师458人,其中: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114人;硕士学位130人,“双师型”教师188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1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教学名师6人,荣获全省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师4个,市级突出贡献专家4人。“十三五”期间,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和科研奖励50多项,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管理规范科学。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设党政办公室等13个管理机构,设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师范学院、工程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等4个教学、教辅机构,有附属小学1所,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安康市综合培训中心各1个,附属医院3个。近年来,学院秉持“学生第一、教师优先”的办学理念,突出“练一技之长、修一身厚德”的培养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学诊改高质量通过省级复核,建立完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体系,推动内涵发展不断深化,追赶超越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了重要贡献。“十四五”时期,是学院追赶超越创建区域一流职业院校的关键时期。学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抓住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职业教育改革等重大机遇,以服务地方为办学定位,以类型教育为改革方向,以深化内涵为发展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培育区域特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打造秦巴一流、西部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职教名校,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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