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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高考报名问题解答(一)
2023-10-25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1.高考报名在什么时间进行?都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高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3日18:00。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2.哪些人员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答:凡在我区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高职班、高职单招、三二分段、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等考试类型和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其他单独招生等录取类型,均须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3.高考报名时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父母及本人页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预报名表、往届生带毕业证、应届生带高中学籍证明。

另外,以下情况考生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具备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其中,学籍与实际就读证明材料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核表》,由学籍(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报名时未选择“承诺只报考高职高专批”的,提交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

(3)在区外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须提交成绩报告。

4.考生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有何用途?若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考生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今后在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确认、网上查分和网报志愿时均需使用,一定要注意保存和保密,不得泄漏给他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漏,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若遗忘密码,考生可按报名平台操作提示重置密码,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5.考生的考试科目是如何生成的?

答:报名时,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己的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

6.高考加分项有哪些?

答:一是烈士子女考生,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四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五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高考加分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高考加分资格事宜。

7.优先录取资格有哪些?

答:优先录取资格有以下6种类型(若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优先录取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优先录取资格事宜。

8.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是否还可以补报名?

答:高考报名工作是高校招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考报名后,在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全区统一的资格复核,并报教育部进行重复报名筛查和违规报名筛查。同时,在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等各类考试的组考准备工作将陆续开始。为确保高考考生资格审核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确保组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无误,实行所有考生同步报名、同步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组考安排,原则上不进行补报名。

9.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高考报名?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0.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英才班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24年报名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11.考生应该在哪里报名?

答:(1)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组织下完成现场确认。

(2)区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等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直接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

(3)在我区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报名。

(4)符合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12.考生应该在哪里参加高考?

答:考生原则上在报名旗县参加考试,以下3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指定旗县集中组织参加考试:

(1)蒙语授课和朝语授课的考生;

(2)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以外的考生。

13.外语语种有哪些?哪些有口语测试?

答:目前,我区秋季统考外语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其中外语口语考试语种有英语、日语和俄语;高职对口招生外语语种有英语,不进行口语考试。

14.考生应如何选择考试类型?

答: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体育类包含的报考类别。该类考生如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试类型应选择“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否则,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高职班”。

报考五年制高职转段(三二转段)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三二分段”,报考类别应选择除高职对口招生类外的其他报考类别。

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职教师资”。

报考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等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残障生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的考生应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型。

其他考生的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等的,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考试类型选择“高职班”的,安排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不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和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15.“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有什么区别?

答:这是两种组织高考报名方式,对于具有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考生,由学籍学校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这种报名组织方式为“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含往届生、无学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等),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这种报名组织方式为“招办报名”。

16.符合条件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该怎么做?

答: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相关招生计划的报考资格。

17.高考报名时,网上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可使用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按报名系统显示的应缴费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引起缴费金额变化的报名信息项。若确需修改,须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修改信息以及补缴费等事宜。

18.高考报名时遇到疑问或困难向哪里咨询?

答:“学校报名”考生首先向班主任或学校负责高考报名工作的老师咨询,如未解决可向报名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招办报名”考生可直接向报名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分别于10月19日和10月20日通过官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普通高考/高考公告栏目和官微“内蒙古招生考试”公布。考生可在工作时间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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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于2014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鄂尔多斯市农牧学校基础上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基本定位是:立足当地、面向西部、服务全区,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共同发展,培养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和良好职业素养的现代化职业技能人才。学院坐落在鄂尔多斯市城市核心区——康巴什区,学院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 占地1100亩,建筑总面积17.66万平方米,由图文信息楼、教学楼、实训楼、体育馆、餐饮中心、师生公寓等22个单体建筑组成。学院建成校内实训基地6个、高标准实验室102个,设备总值达1亿多元。馆藏图书35.0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3.54万册、电子图书21.5万册。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生物技术、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经济管理5个系,开设环境工程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林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动物医学等26个专业,其中,畜牧兽医专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机电专业为国家级实训项目投资基地和自治区级精品专业。同时,设有中职教育部,承担伊金霍洛旗和康巴什区中等职业教育任务;设有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各类技能培训及全市农牧民转移培训任务。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400余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14名,其中,博士4名、硕士研究生68名,高级专业职称的教师131名(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27名),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双师型”教师70名。拥有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1个,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各1名。近年来,学院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子课题3项、自治区级科研项目35项,2项科技成果通过认定、3项科研成果获得转化,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00多项,在SCI、EI、ISTP、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30篇,主编或参编教材论著20多部,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3项、自治区级20余项。学院现为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学院坚持“修天地技能 塑绿色品格”的核心理念,秉持“品德立心 知识立身 技能立业”的校训,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产、学、研、创有机衔接,先后与鄂尔多斯集团、神华神东集团、奇瑞汽车集团、京东方集团、北控水务集团、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联合会等168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建设校外实训基地28处。近几年,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2015年学院党委被自治区高校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年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17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先进院校,2019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基地,鄂尔多斯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当前,学院以“质量建校谋发展、特色兴校创品牌、管理强校出效益”为主线,深化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全力培养一大批技能过硬、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好评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努力把我院创建成特色鲜明、品质高标、品位高远的自治区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 学校简介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4年,始终坚持“德育为先、技能为重、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专注培养高素质现代交通运输人才,素有“祖国北疆交通人才摇篮”美誉,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交通类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博世校企合作项目院校、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校园本部占地面积400余亩,综合实训基地占地面积3400余亩。现有职业本科、高职、初中起点五年高职、技工等各类培养层次在校生11000余人,在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运动会、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红色经典我咏传”诵读大赛等各类职业技能及文体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现有专兼职教师627人,“双师型”教师占54%,培育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教名师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2人、自治区技术能手3人、自治区教学名师7人、自治区教学团队7个,建成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深耕交通运输职业教育40余年,为交通运输生产建设一线输送了大批技术专家,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强化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三全育人”体系,建设自治区思政名师工作室、自治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打造文化育人新高地,引导各民族师生厚植爱国情怀,打好“中国底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落地生根。 聚焦产业,彰显特色专业品牌优势。学院对接交通强国战略,围绕“大交通、新交通”理念,打造汽车、道桥、建筑、电气、物流、轨道交通、航空运输7大特色专业群共40个专业,其中全国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品牌专业4个、自治区精品课程6门,基本形成协调发展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专业体系。 协同育人,引领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学院积极构建就业需求导向、行业深入指导、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紧密型合作办学机制。陆续组建博世工程师班、一汽大众工程师班、京东物流班、咸亨国际班等订单式项目班;与企业合作共建轨道交通产业学院、民航特种车辆培训学院、无人机飞行学院、船员培训基地、航空项目部等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共同开发专业及课程资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推动科技创新,搭建起一体化育人的现代交通职教平台,有效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7%以上,呈现出层次高、起薪高、对口率高、稳定率高的良好态势。作为首批试点院校和自治区试点牵头单位,学院大力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已面向13个专业开展3批共11个X证书考评,深化“课岗证融通”,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和内容融入人才培养方案,深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和评价模式改革。 纵向贯通,打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学院牵头组建交通运输职教联盟,推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区域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按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积极构建中职与高职贯通、高职与本科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与赤峰市11所中职学校合作开展14个专业中高职联合办学;与内蒙古工业大学、赤峰学院等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与内蒙古农业大学、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合作开展全日制专升本教育;与北京交通大学合作开展非全日制本科教育,使更多学生有机会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横向融通,助力推进全民终身学习。学院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与行业及区域内龙头企业联合建设内河船员培训中心、消防安全培训基地、建筑工人岗位培训基地、快递业培训中心等7个技能培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16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建设占地3400余亩、蒙东地区最大的交通综合实训基地。学院年均开展各类培训12000余人次,日渐成为服务全方位、功能多元化的交通运输行业技能培训重要基地。
  • 学校简介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1952年创立的内蒙古工业学校和内蒙古水利学校。学院是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排名第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长培育基地,学院是第六届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2019年成为自治区唯一入选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立项建设单位。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新校区占地837亩,建筑面积29.17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万人。学院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07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25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3人、“教坛新秀”12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15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能源与材料工程系、水利与土木工程系、车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共7个教学系,开设48个专业,形成了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冶金、智能制造等支柱产业高度匹配的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和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个“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及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大数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等6个骨干专业群,其中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5个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学院拥有雄厚的实践教学基础,建有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具有教学和生产双重功能的“校中厂”实习实训基地,10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81个模拟、仿真实训室,302个校外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17815台(套),总值3.38亿元。学院设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全国最早实行毕业生双证书制的高职院校之一,也是全国首批百所职业院校推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级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目前已建有15个证书考核站点。学院于2009年成立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2013年成立“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政、行、企、校”各方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集团办学的集聚效应逐步显现,2020年机电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院先后与乌海市、霍林郭勒市等6个地方政府开展“政园行企校”深度合作,与16家企业共建“高铝资源学院”、“华数学院”、“达内学院”、“利丰学院”等特色产业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形成“双主体”育人模式,毕业生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校企共建智能制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提供技术支撑,成为教育部首批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项目;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等,推动实践教学改革、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校企合作共建中国焊接协会机器人焊接培训基地,开展技术研究和咨询、技能培训和鉴定等,被认定为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学院与集团内24所中职学校合作,实施“3+3”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推进自治区中高职教育有效衔接。2020年学院牵头成立了自治区首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企合作促进会,探索职教集团实体化运行模式,为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搭建了有力的支撑平台。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内蒙古,辐射全国,主动服务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人才需求,培养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育人环境,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2016年以来,学生共获得国际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32项,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大赛各类奖项100余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特等奖 1 项、一等奖 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大赛各类奖项215项。2020年,能源与材料工程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D打印方向)1901班王晓波同学获全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增材制造项目第四名,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西部技能之星”荣誉称号。学院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政府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签署合作意向书,与美国波士顿教育国际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并挂牌设立“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波士顿教育基地”。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中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我院成立了“中航国际—内蒙机电非洲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在肯尼亚挂牌成立了“东非职业教育联合培训基地”,先后为肯尼亚、加纳、赞比亚、刚果、乌干达、马拉维等7个非洲国家提供职业教育技术支持与服务。学院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全国机械行业“十三五”思想政治工作50强等;马克思主义教研部直属党支部获评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成自治区首个国家级“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顶岗实习管理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给水系统投运》教学团队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及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等。学院经过近七十年的办学积淀,薪火相传,匠心育人,传承了“笃学励志、精技强能”的校训,形成了内机电人“艰苦奋斗、勇于攀登、抢抓机遇、永不言弃”的精神,打造了一批能源、冶金、智能制造、水利类特色专业,造就了一批高质量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培养了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院丰厚的办学底蕴,雄厚的办学实力,鲜明的办学特色,科学的办学理念,显著的办学成效,为培育新时期装备制造、能源、冶金、水利等行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正昂首阔步、信心满怀朝着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目标迈进!
  • 学校简介包头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誉的“草原钢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包头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原包头师范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包头师范学院。2003年,又与原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医学院合并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校名恢复独立法人资格。2007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招生。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7年,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小学教育专业圆满完成我校首个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在63年的办学实践中,我校逐步形成了“博学、笃行、齐志、恒德”的优良校风,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协调发展,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目前设有17个党政管理机构、20个教学机构、8个教学科研辅助机构、2个群团机构。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4017人。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0243.4万元(其中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16004.56万元)。现有14个实验中心(其中2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144个校外实习基地。纸质图书98.92万册、电子图书114.8万册,各类中外文全文数据库96个。学校万兆主干千兆交换到桌面和无线网络组成的有线无线一体化校园网络系统覆盖全校园,网络出口合计3300M;智慧校园服务平台集成了20余个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全校信息化网络服务;全方位安全技防设施和网络安全运维机制有效保障学校的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校现有教职工1067人,其中专任教师698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教坛新秀9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领军人才25人;包头市“鹿城英才”7人;校级“阴山学者培养计划”人选61人。教学改革有序推进。学校积极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完全学分制、主辅修制培养;通过ISEC项目引进了国际化课程体系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通过实施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的“四个转变”;通过校企、校地、校校联合培养,不断拓展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个,自治区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5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学校注重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获批自治区教改研究项目12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9项。学校积极推进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批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内蒙古足球协会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基地。科研水平持续提升。近五年,学校获得科研经费1730.1万元,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8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3项、省部级项目174项、厅局级项目67项、其他项目11项。发表论文1765余篇,其中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102篇。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49项(其中特别奖0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7项)。“阴山文化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河国家湿地鸟类科普基地”被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同时被评选为2021年度包头市最受欢迎科普基地;“包头师范学院科普教育基地”“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科普教育基地”被自治区科协认为定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学报《阴山学刊》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扩展期刊,连续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民族地区优秀期刊”“内蒙古高校精品学报”,有“边塞学术之花”的美誉。教育国际化稳步推进。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韩国、蒙古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活动;与美国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东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合作开设了多门同步远程网络视频课程;与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和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自治区高校中率先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了“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逐步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356项,其中国赛金奖1项、银奖6项,省赛金奖10项;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5项、自治区级项目109项;教师获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10项,2名教师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导师”称号。学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包头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先进集体”“包头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师生的创新创业成果被“央视一套”“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实践》杂志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多次在全国、自治区、包头市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佳绩。同时,学校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学校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等9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奋发成才。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进入新时代,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不动摇,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区域发展、培养基础教育人才的中坚力量,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与服务区域发展领先的重要阵地,在自治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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