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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017-11-15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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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录取。

二、报名办法

报考2018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均须参加报名。

(一)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网上输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4日。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5日至12月27日。

(二)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间要求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2.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省统考仍按往年办法分为8类,即: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其中,报考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含素描、速写、色彩其中两个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参加艺术、体育术科考试”栏目中选择相应的考试选项(艺术术科可多选。其中,报考统考音乐的考生,还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现场确认后不得再作更改。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择的声乐唱法和乐器相一致)。勾选了“统考美术”、“统考音乐”的考生,视同已办理美术、音乐的专业省统考网上报名。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均在高考报考点所属的设区市参加专业考试(义乌市考生在义乌市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专业省统考和各专业校考的考生,还须按有关报考简章(各类专业省统考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各专业校考请向相关高校咨询)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报考证另行办理报考手续。

4.报考体育类专业、体育专业特招生的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术科考试和全省特招生专项测试。报考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还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报考体育专业和体育特招生的考生须在报名信息表“参加艺术、体育术科考试”栏中选择“统考体育”;报考体育特招生和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参加特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栏目选择“是”,并按要求录入体育术科考试和相关专项测试的信息。

5.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残疾考生申请提供考试便利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三)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所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及本人报考类型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项目证书原件与两份复印件。随迁子女还须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5),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4.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各考试项目的费用。

5.体育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和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的《专项测试准考证》在测试前一周内向考生发放。

6.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7.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指导考生认真核实本人所填报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码等各项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其他事项

(一)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规定执行。

(二)考生体检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三)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四)外语及选考科目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考次号。

(五)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面试具体组织办法另行发文。

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的规定执行。

(六)政策加分按《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执行,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并须经考生所在中学、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多级公示。

(七)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热门院校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杭州市江干区
    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隶属浙江省司法厅,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及法律服务、安全防范、应急管理等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下设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浙江省司法行政研究院、汽车驾驶培训中心。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校,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2021年,成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课程思政集体备课公安与司法大类指定承办单位,入选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校建设单位。基础条件:占地面积524亩(分为下沙、乔司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491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375万元、纸质图书51万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师资队伍:有教职工383人,其中高级职称103人(正高32人),具有博士学位27人;有省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24人;教师团队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近五年承担各类研究课题359项,行业服务研究课题73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469篇,出版学术著作78部。专业课程:“警”与“非警”两类专业共同发展,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5个警察类专业,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密码技术应用等9个非警类专业,1个法学(专升本)专业,其中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5个、特色专业5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省部级精品课程33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3门,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项,牵头制定国控专业教学标准4个。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严格实行警务化管理。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917人,建校以来累计为浙江省及部分省市区政法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培养输送了2.5万余名毕业生,成为监狱和戒毒工作骨干力量,是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重要培养基地。在职培训:构建司法行政教育培训体系,建有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法治乡村学院等十余个培训实训和交流合作机构,近五年年均培训学员1.7万余人次。社会服务:坚持“根植司法行政,服务司法行政”,立足办学职责使命和特色优势,积极服务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牵头建设国家示范性安防职业教育联盟和浙江省应急产业产教融合联盟,先后荣获浙江省“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全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浙江省“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突出贡献集体”、全国“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安保贡献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十四五”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建校,坚持“摇篮、基地、智库”总要求,以“双高计划”建设为总抓手,紧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司法行政改革加快推进的重要契机,紧扣“协同化、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融合驱动和“抓改革、提质量、强服务、调结构、增活力、上台阶”发展路径,育优秀司法人才,建本科层次专业,创精品培训项目,出前沿科技成果。通过五年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行业贡献明显增强,内部治理更加健全,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充分展示“重要窗口”形象的司法职业教育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的一流司法警官院校。
  • 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市奉化区
    学校简介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创建于1983年。占地面积1800亩,分为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杭州湾校区。现有13个二级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含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4个一级学科;教职工1155人,专任教师896人,正高职称108人,副高职称287人,博士学位384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4300余人。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目标,积极探索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发展之路,坚持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4年成为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当选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2021年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杭州湾汽车学院入选全国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成为全国50所获批高校之一。学校重视学科建设,坚持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与地方行业产业紧密结合,重点建设了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紧密对接绿色石化、汽车制造等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同时,学校瞄准国际工程师培养标准,通过专业认证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实质等效,11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培育了省一流学科6个、市重点学科7个,遴选出4个重点培育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点培育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学校省级科研平台从无到有,获批省级平台5个。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卓有成效,土木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入选省级优势特色专业,认定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项、省级一流课程19门,学校被认定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学校探索实施“科教产教双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应用研究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2021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为95.2%,留甬率达48.42%,位列在甬本科高校第一名。考研率约16.76%,同比去年增长3.3%。其中985、211和双一流高校录取174人,被世界排名前100海外高校录取22人。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学科竞赛成绩逐年提升,在国际和全国性科技竞赛中屡获佳绩。在2017-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我校在全国1197所本科高校中排名第169名,较上一轮提升18名,在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排名第2名,蝉联浙江省第1名。“海蓝宝”众创空间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称号和省创业园示范基地。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研共培,三十七年来培养学生近六万名,其中近60%留在宁波为地方服务。学校加强科研基地和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一级行业协会/学会奖项)25项,一批高水平论文发表于国内高水平期刊和国际顶尖期刊,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200余项,2017年中标国家工信部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2019年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经费额度居全市高校第一,2020年获市顶尖人才项目1项。学校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区域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提供高水平的应用技术研究。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共建岩土力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宁波工程学院工程软土实验中心;与吉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长安大学等联合培养研究生;与厦门大学共建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与中科院材料研究所、中石化镇海炼化、宁波市安监局共建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与宁波市交通委、宁波市交警总队、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建设集团共建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与李泽湘教授团队共建机器人学院;校地共建象山研究院、奉化研究院、三门研究院、中乌新材料研究院和宁波临空经济研究院等;与杭州湾管委会、大众和吉利汽车等以理事会形式共同建立“政产学研”人才培养教育联盟;实施百名博士(教授)服务百家企业的“双百工程”,近百名博士(教授)进驻企业。在2018年4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全国3所典型应用型高校之一获点名称赞“产教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受到地方政府、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广泛好评”。学校广泛开展对外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强化外向型办学特色。1984年被教育部列入联邦德国援建4所高校之一。目前,国际化办学进程日益加快,已与30多个国家近百所院校建立起稳定长期的校际合作关系。提升中美4+0项目合作水平,按照“做强管理类、做好理学类、进军工学类”的目标,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韦恩州立大学等合作举办会计学、信科(大数据)、机械工程等专业。2015年在格林纳达正式开办孔子课堂。学校综合办学条件良好,基础设施齐备,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15亿元。专任教师中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1名、乌克兰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浙江省“千人计划”长期项目1人、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省15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培养人员8名、省高校教学名师2名、省高校优秀教师3名、市突出贡献专家6名。构建“双师型”结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双师双能”占比70%。学校坚持文化育人理念,弘扬“讲实求精”的学校精神,践行“知行合一”的校训,重点打造“工匠精神”“阳明文化”的校园文化品牌,多层次构建高格调的校园文化,积极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努力营造特色鲜明、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展望未来,宁波工程学院将锚定目标、创新实干、坚毅前行,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突出地方性、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坚定不移地朝着建成国家应用型本科示范院校、跻身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行列的目标奋勇前行。
  • 学校简介湖州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浙江省湖州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16年的钱塘道第三联合县立师范讲习所,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原湖州师范专科学校、湖州师范学校和湖州教师进修学院合并成立湖州师范学院,2000年原湖州卫生学校并入湖州师范学院。2006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莅临湖州师范学院视察,希望学校“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服务地方”,早日“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独立学院求真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湖州学院。在10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明体达用”校训,逐步形成“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包容求新、博雅笃行”的师院精神,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蚕丝绸)传承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优良师范传统、鲜明应用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教育学、工学、农学、医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安定书院/创新创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14个二级学院,拥有6所附属医院、2个临床医学院、11所附属学校。校园占地1560余亩,馆藏图书410余万册。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学生12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528人。现有教职工29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高级职称827人,全职聘任墨西哥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南非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拥有共享院士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领军人才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省高校教学名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四个一批”人才等省级人才70人。数学、临床医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16个硕士点、16个省市重点建设学科。53个本科专业中,有2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学校现有15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曾获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17项。主持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主持获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共5项,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4项。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阿塞拜疆国立语言大学设立孔子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共建跨文化研究中心。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机构开展紧密交流合作,现有来自法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35个国家的239名国际学生。进入新时代,湖州师范学院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来校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志向、有用、有为”的“六有”人才培养要求,强化“学生为本、学者为重、学术为要、学科为基”办学理念,坚定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聚力打造城市与大学命运共同体,朝着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目标奋勇前行。
  • 学校简介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唯一、全国极少专注“数字安防”领域人才培养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浙江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共同发起,于2013年开始筹建,2016年去筹正式建校。近年来,学校始终秉持“崇德尚能 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秉承“错位发展、特色取胜”的办学理念,全力推进赶超跨越发展,顺利通过浙江省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验收,成为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暨应急管理学院建设试点高职院校,入选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荣获浙江省征兵工作成绩突出高校、浙江省高校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和滨海校区。本部校区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背靠华亭山脉,毗邻温州动车南站,邻近温州轻轨S1线;规划占地总面积1000亩,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1亿元。滨海校区位于东海之滨(龙湾区滨海二十三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东侧),校园与温州理工大学、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用、共享,环境幽雅,设施齐全,是一所集事业、人文、生活为一体的生态化校园。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员工412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21.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比例84.5%;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815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1.7万册,电子图书40万种;现有在校生8900人。学校深化创新“政校行企”四元协同、“德技知行”四维互嵌的数字安防类人才培养体系和“准警务化”教育管理模式,全面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狠抓“教、学、做、训”四个环节,重视“双创”教育、校企联合培养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优秀人格品质、优秀团队意识等养成,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成功培育国家奖学金特别奖获得者,2016年以来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7%以上,在武书连2021升学率排行榜专升本比例排名全省第8。特别是双创教育方面,2021年在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中金奖和获奖总数均居全省高职第一,毕业生首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称号,学校作为唯一一所高职院校获得优秀组织奖。学校坚持智能为核,以“新技术”为支撑,以“大安防”为特色,形成了人工智能(智慧安防)、应急安全技术、创意设计、智能装备、数字商贸等五大专业群,设有安全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应急技术学院、创意设计学院、智能安防学院、社科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开设了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安全智能监测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24个专业,成功培育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3个、温州市级重点(特色)专业2个、温州市级重点(特色)专业群3个;建成实训基地(室)71个,其中拥有浙江省商用密码人才实训基地等省市级实训基地3个;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学校发挥数字化技术专业优势,学校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保持了快速增强的良好态势。近两年,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128项,到款额1388万元;获市厅级及以上项目立项91项;发表SCI论文18篇,其中一区2篇;获授权国家各类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86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特别是,积极落实省市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以“立地式”科研服务地方发展,以空间治理和城市安全为主攻方向,搭建了浙南物联网产业学院、温州市地理空间信息技术研究院、温州市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学院、温州应急管理学院、温州市退役军人学院、紫光芯云学院(与紫光集团共建的混合所有制学院)、数字孪生安全城市研究中心等多个平台,承接了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温州节点建设、三维虚拟城市建设、天地空一体化态势感知场景建设、“三位一体”智农共富平台(数字乡村大脑)、智安医院出入安全防控数字化管理平台、智慧防疫平台等省市县数字化项目40余项,参与的温州市空间治理和城市安全数字化领域数字化改革项目占比达60%以上,为“平安浙江”建设贡献了安防力量。学校坚持加强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了“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的思政教育全域化大格局,深化清廉校园建设,成功培育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1个和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1个、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1个,培养出省市“两优一先”、担当作为书记等荣誉获得者4人,校团委荣获“温州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强化校园安全建设,建校以来一直保持着安全事故和意识形态领域政治性事件“零发生”的良好态势,超预期通过省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考评,获得专家组一致好评,并被推荐为4A级平安校园。面对当前我国加大“平安中国”建设和安防产业发展力度的背景下,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教大会精神,抢抓机遇,以“十年事业五年干”的劲头,在“十四五”期间,达到千亩万人大学规模,力争跻身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行列,成为安防职教领域的头部院校,全力向建成一所省内有地位、国内有特色的一流的人民满意的职业技术学院的目标进发。
  • 学校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创于1953年6月,时名为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校址位于杭州市庆春街原浙江大学旧址;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3月整体迁至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办学;2006年2月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9月富春校区(滨江学院迁建工程)投入使用,开启两校区办学模式。学校占地千亩,总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 学校下设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杭州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等,举办1所独立学院(滨江学院)。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附属杭州市中医院。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点覆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覆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包括中医博士与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药学硕士9个专业学位类别。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硕博士研究生3700余人、学历留学生800余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全国名中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35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立身之本,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设了中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药学、药学等医类及相关本科专业32个,其中中医学、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等8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一批省部级以上教学平台。曾先后两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建有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科创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1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Clinical Complementary Medicine and Pharmacology》(简称CCMP)《浙江临床医学》3种学术期刊,CCMP入选2021年度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高起点新刊。 学校发挥中医中药特色优势,积极推进社会服务与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以及浙江省国贸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推产业升级转型,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先后与美国、英国、捷克、日本等40余个国家及地区的120多个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南非西开普大学建立孔子学院,在罗马尼亚、以色列、白俄罗斯、新西兰建有海外中医药中心。学校是首批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首批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建有浙江省来华留学生中医文化教育基地,招收了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境)外学生。 进入新发展阶段,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理念,倡导“求真、求实”的校风,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的精神,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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