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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2-11-2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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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招办普〔2012〕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招生考试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坚持“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办法,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努力提高招生考试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1.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和音乐类两个专业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可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统一按文科类划定。文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2.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大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大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

  3.凡我省艺术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广州美术学院和星海音乐学院可自行组织校考,但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详见附件2),两校应在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广州美术学院的美术教育专业和星海音乐学院的音乐教育、学前音乐教育专业,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校考的院校(专业),须以书面形式于2012年12月15日前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向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所招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附件7),经批准确定所招专业术科考试是否属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后,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4.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校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有关报考信息,招生院校必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6)的要求报送报送我院(E-mail:haoxiang04@163.com,书面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至: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体艺组,邮编:510631),逾期不报,我院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校考成绩。我院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名单,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高等院校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慎密排查清除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隐患,保证广大考生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提高考试的信度和社会声誉,确保高校艺术专业新生的质量。

  二、认真组织好报考工作

  (一)报名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18号)有关要求进行。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级统考。为提高考生被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级统考。报考艺术类校考院校的考生可凭校考准考证(附件8)到有关院校或考点参加校考。

  (二)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招生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1.考试时间

  美术:2013年1月13日;

  音乐:2013年1月13日下午考笔试,2013年1月14日至1月25日进行面试。

  2.考试地点

  美术统考分设七个考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华南农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具体联系方式附件3)。考生具体考场安排另文通知。考生须于2013年1月12日9:00至17:00到考点缴纳术科报考费及熟悉考场环境。报考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音乐统考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统考面试考场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考生缴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3.从2014年起,在继续做好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基础上,按教育部要求,我省将对表演类和编导类专业逐步实施省级专业统考。

  三、加强命题工作,保证试题质量

  艺术专业术科考试试题,直接关系到艺术专业入学新生的专业水平,是学校选准、选好人才的关键。各学校必须严格做好试题的命制工作,保证试题质量;做好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一)准确把握命题原则和要求

  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科目设置和试题内容以《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为依据,需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应制订并向考生公布本校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术科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试题内容要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主要是测试考生对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区分度要体现选拔性考试的特点,要避免出现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

  (二)严格挑选命题人员

  命题人员必须由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相关艺术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命题人员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决定。艺术专业校考的命题人员名单由招生单位的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后决定。命题人员名单属秘密事项,要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有关艺术专业术科入学考试的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违反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命题人员应与省有关部门或学校签订《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明确其应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后,方可启动命题工作程序。

  (三)加强和完善考点试题保密制度

  各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必须建立一整套严密的命题、试题管理、印刷保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印刷监督及保管工作,严防试题失密和泄密。对造成失密和泄密的人员,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术科考试的组织管理

  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或招生院校进行考试(广东省内自行组织校考的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置考点),执行我省有关的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对于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高校进行艺术类专业校考时,必须告知考生本人需参加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方能参加院校的专业校考。报考校考的考生必须持我省统一打印的《广

  东省2013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见附件8)参加学校校考。

  艺术类术科统考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定点考试、定点评卷,专业成绩在全省通用。经教育部或我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同意单独组织考试的有关院校或专业,其校考成绩只适用于该院校或该专业,其它院校或专业不适用。

  广东省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内容、办法在《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中公布。

  各考点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从严治考,并对考试现场进行电子摄像监控(或现场录像监控),严防替考等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取消相关考试成绩,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认真抓好术科考试的成绩评定工作

  术科考试成绩评定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利益,关系到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的信度和声誉,各有关院校必须高度重视。

  (一)评分(评卷)人员的挑选

  术科统一考试的评分(评卷)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统考、校考)评分(评卷)人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参加相关的术科统一考试,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各考点、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分(评卷)工作的领导;各术科要成立评分(评卷)小组,其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统一考试的特点和艺术专业术科考试评分(评卷)工作的要求。

  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评分(评卷)人员名单由招生院校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对外保密。

  (二)评卷(评分)工作的要求

  评卷(评分)人员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遵循艺术专业术科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确掌握标准尺度,做到准确、公正、公平。要做好音乐术科的乐理及美术术科的评卷工作,各评卷点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评卷。正式评卷前必须进行试评,统一评分标准,同时做好卷面上考生姓名、考生号的密封工作,评卷、加分复查结束后再拆封登分。评卷人员不得参与登分工作。

  (三)成绩的合成上报

  评分(评卷)工作结束后,各考点、评卷点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成绩的合成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再由省教育考试院分发到各市招生办公室。

  (四)划定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六、文化课考试和填报志愿

  凡2013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考生,广东省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方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达到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省级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院校校考专业志愿。

  七、录取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广东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认可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2.在广东省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校考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校考院校(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招生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广东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广东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5.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可在录取前查阅广东省报考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原始分)。

  6.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7.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8.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安排在同批次普通院校(专业)同时进行。我省根据全国不同层次高校和术科考试方式(统考、统考基础上校考、校考三种方式)将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设置为五大批次十二小批次(考生志愿表见附件4):

  (1)第一批本科: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2)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公办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3)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4)专科A类:面向全省招生的公办专科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5)专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面向本市招生的公办专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艺术类院校(专业)五大批次的每一大批次录取结束后,我省将对未完成计划的术科统考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院校志愿。

  各院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简章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省级统考考点联系方式

  3.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4.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样式)

  5.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6.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7.2013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校考院校申报表

  8.广东省2013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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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揭阳市榕城区
    学校简介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9年,地处全国著名侨乡、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广东沿海经济带东翼主战场——揭阳,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由揭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21年来,秉承“诚真、笃教、博学、致用”校训,以“立德强技,人才强校,服务地方”为办学理念,以“立足揭阳、辐射粤东、面向广东”为办学定位,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高职学院,为揭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占地面积586.53亩,建筑面积12.77万平方米。目前设有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检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后勤服务处、科技与设备处、招生就业处等10个内设管理机构;图书馆、实训与信息中心等2个教辅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师范教育系、信息工程系、外语系、机电工程系、生物工程系、化学工程系、艺术与体育系、经济管理系、电子商务创业学院、继续教育部等8系2部1院。开设有电子商务等42个专业,招生专业32个,面向8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6113人。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十八届逾3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近五年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95.00%以上。学校现有教职工423人,专任教师284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96人,具有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215人(其中在职攻读博士学位3人),具有“双师型”素质教师158人,“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7人,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师1人,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7人,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3人;省专业领军人才1人、省“扬帆计划”培养高层次人才1人,均为当批次粤东地区高职院校唯一人选。学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二类品牌专业立项建设2个,省级专业群立项建设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立项建设2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优质课程1门,省级微课3门,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个,省级实训基地7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质量工程立项13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1个,市级环保表面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校内实验(训)室82个,校外实训基地144个,产学研合作企业52个,合作办学单位18个。近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13个,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90个;省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10个;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1个;省级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奖项65个;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33个。学校先后获得“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广东省文明单位”“2008—2010年度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学校”“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先进示范基地”“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广东省诚信文化教育共建单位”“2014-2015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电商讲师大赛优秀组织奖”“第九届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总决赛优秀组织单位奖”和“2017-2018年度广东省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因时而变与顺势而为相统一,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内涵发展与外延拓展相统一,坚持争创优势与补齐短板相统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以省级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和“创新强校工程”建设为抓手,聚焦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全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高职学院而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创建于199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十五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之一。学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肇庆市。学校占地面积1283亩,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多人。学校拥有星湖和大旺两个校区,星湖校区坐落在肇庆七星岩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大旺校区坐落在肇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校园建筑中西合璧、优美典雅、错落有致、气势恢宏,被誉为全国最美民办大学之一。办学25年来,学校秉承“重知识、更重能力、尤重品德”校训,坚持“海纳百川、坚韧执着”的办学精神,不断强化学校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学校先后被中央教科所、广东省教育厅等单位评为“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 “广东省十佳民办高校”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多项殊荣。——学科专业建设特色鲜明。形成了以工、管双轮驱动,工、管、经、文、艺、教育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建有计算机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财经政法学院、健康与家政管理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设17个本科专业、53个专科专业。建有计算机信息、建筑工程等6个专业群和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建筑、财经商贸、艺术创意等五大实验实训中心,拥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80多个,现有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财政资助专业7个、省级大学生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决策咨询基地1个,国家级孵化器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建成省市级科研平台6个,获批省市(厅)级科研项目立项163个,其中省部级项目16项;出版专著28部;发表学术论文1015篇,其中核心期刊52篇;获批国家专利106件,其中发明专利19件;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8项。——师资队伍综合素质优良。现有专任教师967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84人、副高职称215人、中级职称296人,硕士学位教师389人、博士学位教师21人,“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28.72%。同时还聘任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242人。引进了一批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授、博士,以及具有行业或企业经验背景的高层次人才。2020年,学校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校坚持立足肇庆、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培养高层次技术型技能人才,构建了以文化素质、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创业精神“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育训并重的协同育人机制,与区域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了“粤嵌”和“电竞”等7个产业学院,推行教师“双师型”和学生“双证书”制,不断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搭建了大学生创业教学、创业培训、创业孵化三级平台,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累计为社会输送近6万名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认可。2017年、2019年学校分别荣获广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校园基础设施完备齐全。新建成图书馆馆藏图书127万册,电子图书364500册;建有国际标准跳水游泳馆、网球馆,先后成功承接过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广东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全国游泳争霸赛等重要赛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3亿元,各类实验实训室、计算机机房、语音室、舞蹈训练房、钢琴房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户外体育运动场、篮球场、网球场、游泳池等设施,为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学生公寓及热水供应、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齐备;饭堂主副食供应、校园商业街、校园电动巴士、ATM自动取款机等便捷服务。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改革、大旺校区“领航计划”、创新强校工程,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打造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职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争当新时代职业本科教育的排头兵,朝着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奋斗目标不断迈进。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市天河区
    学校简介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首任校长是老一辈革命家罗明同志。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2005年,原广东省机械学校、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先后并入,2018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河源校区等5个校区。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学校。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主要学科门类,民族学、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3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教育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电子信息、会计、机械、能源动力、新闻与传播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是“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和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职教专硕”)教育试点单位,有21个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现设有24个二级教学单位,全日制普通在校生37000多人;开设有72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类专业36个,文科类专业36个;师范类专业32个;建有50多个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和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70余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学校构建了高素质职教师资与应用型人才的学科专业培养体系,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开展协同创新战略合作项目,与知名企业共建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64个。近三年来,学生在“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屡获大奖,共获国家级奖励400多项、省级奖励900多项。就业率连年保持在同类高校前列,获评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广东省创新创业示范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师队伍中,现有正副高职称教师494人,具有博士学位631人,有双聘院士、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中国专利优秀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有全国优秀教师、巾帼发明家优秀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全国“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提名人物”、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广东省“扬帆计划”人才、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教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平台。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逾3.5亿元,建设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建有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智库(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中心、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5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2个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3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际合作基地,13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10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团队。此外,学校还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共建了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与河源市人民政府共建了河源研究院。近三年来,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和国家社科基金共45项(自然科学30项,人文社科15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1项(自然科学8项,人文社科3项)。学校突出特色发展。学校是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重镇,先后被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广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中德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理事长单位、广东省产教融合促进会会长单位。学校充分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母机作用,深化“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办学定位,成为广东职业教育的龙头,办学影响力不断提升。学校充分挖掘民族教育和学科资源,促进民族艺术、民族体育与管理学、经济学、法学交叉融合,曾两度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获评广东省民宗委第二批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彰显了学校民族教育的优势和特色。办学六十多年来,学校虽数易其名,却不改初心,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办学定位,以培养高素质“工匠之师”为使命担当,努力创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9月更新)
  • 学校简介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高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院校(2021年),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校以来,学校始终与国家和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以“人才梦”托起“广财梦”,践行“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秉持“习礼乐文,精于术业”的办学理念,彰显“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经过近40年的发展以及全体师生的不懈奋斗,学校已经建设成为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并在2020年学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的发展新目标。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东南珠江河畔,毗邻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学校绿树繁花,香飘四季,环境幽雅,洁净清新,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共有31个教学科研单位、63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1000多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955万元;图书馆藏书492万册,馆舍面积5.4万平方米,能满足师生多元化的阅读需求。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商科、交叉学科。应用经济学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和法学2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数字经济学2021年获批新增为“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水平较高、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约55%,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45%,具有海外经历的教师占比约26%。现有珠江学者设岗学科6个,“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对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珠江学者、“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杰青等省部级以上人才近70人次。聘任“南岭学者”14人,博士生导师19人,全职聘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外籍高层次人才等担任学科顾问。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省级教学团队20支,有省级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33人。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并不断完善“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实体课堂与虚拟课堂相结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相融合”的开放、协同、实用、有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成了全国首批经管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首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拥有国家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与广州市税务局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拥有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电子商务、投资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酒店管理等1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法学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基于全球CGE模型的大国贸易政策博弈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宪法学”“零售学”等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企业仿真综合运作”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物流”2门课程为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近两年来,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141项,在“挑战杯”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5项,省级奖项49项,大学生竞赛获奖数量位列全国人文社科类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14名,2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8篇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学校团委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建校以来,已为社会输送了15万余名高素质人才,毕业生遍布广东省内金融、税务、政法系统,毕业生综合满意度在96%以上,涌现出中国十大经济创新人物、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反走私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税收征管能手、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建行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及一批知名企业创始人、高层管理人员等杰出校友。学校坚持“求真、致用”的科研理念和“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社会服务理念,贡献广财智慧,发出广财声音。拥有省级研究平台21个,研究领域涉及应用经济、法律、财政、科技金融、大数据、电子商务、湾区创新力提升、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近两年来,承担国家社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3项,国家级科研项目6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5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8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500余篇。《绿色发展背景下产品环境足迹标准化及其应用》项目获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化实验室”成为首批5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之一。学校聚焦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参与起草地方法规3部,为改革开放、大湾区建设发展等提供“广财方案”,54份研究咨询报告获中央部委、省市领导肯定,18份研究咨询报告获中央部委、省市政府部门采纳。有68位专家被聘为省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咨询专家,3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评价研究中心来源智库。《广东财经大学学报》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MI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全国高校社科特色栏目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学校坚持实施对外合作办学与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教育国际化的程度、水平和效益。与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亚洲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70多家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实施近60个各类国际化教育项目。现已成为“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全国财经院校“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化产学研合作联盟、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粤港澳高校联盟、粤港澳高校研究生教育联盟和粤港澳大湾区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联盟的成员单位,以及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挂牌单位、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合作院校、教育部“未来技术技能与人文交流人才国际训练基地”合作院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立项单位、教育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和“最佳合作单位”。创建了“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化师资海外研修基地”,立项建设了9个国际暨港澳台科研合作创新平台类项目,持续主办“湾区经济发展国际论坛”和“中国-拉丁美洲国家税务国际论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研讨会。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在未来的办学实践中,广东财经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扭住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的工作总目标,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抢抓“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机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事关学校高质量高水平内涵发展深层次问题上聚焦发力,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为广东实现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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