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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标准。
资助工作成绩显著。广西自2007年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政策以来,每年由财政安排1000万元,每位建立了高中贫困生档案并考入大学的贫困学子都可申请获得400-600元不等的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五年来,自治区财政已投入5000万元,共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约11万名。
提高新生资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不断上涨的物价水平,调整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标准,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同时,自治区财政还加大了投入力度,该项目由以前的每年1000万元增加为2000万元,今年预计将资助约2.8万多人。
实施助学贷款政策。继续大力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放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一是不需要担保,可最大程度的解决贫困学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困难;二是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不需自行支付利息;三是还贷时间长,可在毕业后10年内还清,毕业前两年可以只付息不用还本金。
完善贫困生档案制。在申请以上资助项目时需要注意必须是已经在高中阶段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如因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原来没有建立高中贫困生档案的贫困学子,可到原就读的高中学校或当地学生资助部门提出补建档后再申请入学补助或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