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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01-0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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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20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共55所,招生院校及各院校网址见附件1。院校招生专业及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较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文科类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下同)均须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具体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三、考核方式

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要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体育、艺术类专业如采用省术科统考成绩,需将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招生院校应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在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中职考生)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等五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填报志愿及按要求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并明确。考生缴交考试费后,将不得更改考核方式。原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不再单独开展,并入高职专业学院试点。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

高校在校生、2020年被“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被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考“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二)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

2020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机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划,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电子数据一次性呈现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生源质量情况自主划定。招生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通过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招生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录取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3.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六、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评价模式

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素质考核为基础,结合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考核方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合理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精神,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经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具体办法及要求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招生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要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工作,并督促辖区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及时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学生,协助招生院校做好考生报名宣传发动工作。招生院校要成立招生委员会或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在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科学、周密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并据此开展工作。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学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试题安全保密、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招生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招生院校要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其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

招生院校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试点工作结束后,招生院校须于2020年5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至所辖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

附件:

1.广东省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及宣传网址

2.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3.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4.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5.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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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学校背靠梧桐山,面向东江河,紧依东环路,风光旖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27.7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大楼、老隆师范纪念楼、学生公寓、师生饭堂、图书馆、实训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体育馆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荟萃湖、贤能广场、萧殷广场、铭德榕、桃李园、双馨园、书香园等人文景点蕴寓丰富的文化内涵。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使学校成为莘莘学子求学修身、磨炼技能的理想场所。学校2001年由原广东老隆师范学校升格成立,2004年整体搬迁至河源市区办学,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全省15所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的职业院校之一,2011年成为全省三二分段招生试点院校之一,2013年获得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立项,2018年通过项目验收,正式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有全日制大专在校生13352人,教职工670人,其中专任教师46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57人,博士、硕士共361人,双师素质教师477人。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老隆师范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7个教学院部;设有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服装设计、文秘、学前教育等48个专业;建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3个省级专业群;建有40个校内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581个;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3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73万册。学校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目标不动摇,坚持教育教学改革不动摇,坚持“规则意识、责任良知”不动摇,积极探索政、行、企、校“四方联动”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改革,将学校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紧密结合,突出教学的“行动导向、项目载体、能力本位、做学一体”,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同时,学校强调人文素质教育,积极构建融“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于一体的“文化育人”体系,突出大学生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同步发展,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经过长期努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优异成绩,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9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3个。建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学校技能大赛成绩突出。自2008年国家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来,我校组队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获得10个一等奖,40个二等奖,22个三等奖的好成绩,获奖总数排名广东省第四。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博士工作站1个,广东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个,广东省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河源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个,河源市技术应用研究院2个。近五年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577项,其中省级以上项目125项;出版著作87部,发表论文1117篇,其中核心刊物以上发表84篇;获授权国家专利202件,其中发明专利13件;科研经费总额2700多万元,其中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800多万元。学校于2013年6月牵头组建了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搭建了“政行企校、四方共建”的紧密型校企合作平台,现有成员单位156家。学校与河源市“五县三区”产业园和科技部门实施“战略合作”,建立了科技特派员常态化工作机制,组建科技服务团队,服务河源企业200多家。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10多名,深入河源市30多个贫困村开展人才对接和科技服务,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学校近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9%以上,稳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率达到92%。由于毕业生广受社会欢迎,学校招生形势喜人。目前,学校面向全国9省招生,新生报到率连续三年达86%以上。学校先后与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和平县技工学校、河源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等7所院校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14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短期交流生项目;与美国的康涅狄格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加拿大温莎大学、澳大利亚中央昆士兰大学、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建立合作关系,探索开展“3+1”、“2+2”模式的联合人才培养,学校的国际化水平逐步提升。
  • 学校简介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前身为1955年创办的广东教育行政学院,1960年更名为广东教育学院,同年,广东工农师范学院并入。1970年停办,主体下放至肇庆地区新兴县,先后创办了肇庆地区师范学校和肇庆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复办,1982年被确定为省属成人师范本科院校,并于同年开始举办成人师范本科教育,1985年开始举办普通专科教育,1990至2008年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设有海珠、花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35亩。设有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等14个研究机构,开设44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经济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学生16000余人,成人在校生50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069人,其中专任教师714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189人,有博士学位教师2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4.17%。全校先后有30多人次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先进教育工作者”“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青年文化英才”等荣誉称号。有省督学3人;教育部校(园)长培训专家1人;“国培”计划国家专家库专家7人;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人;受聘其他大学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0人。学校以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已任,凸显教师教育特色。以学前教育和小学师资培养为重点,培养造就教育情怀深、专业基础实、实践技能强、信息素养高、发展潜力足的教师教育人才。在聚焦师范教育主业的同时,适度发展非师范教育,促进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培养“人格健全、文化知识广、专业基础实、职业技能强”的应用型人才。学校树立“教学以学生为本”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改革,带动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及教学保障机制改革与创新。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全方位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众创空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我校被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评定为广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我校就业率均超过全省本科院校平均水平,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稳中有升。学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取得长足进展。教育学、数学、生态学三个学科获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近五年来(2016年-2020年),获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6项,学校主持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项目407项,其中国家级24项,省部级245项;自然科学类项目160项,人文社科类项目247项。学校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000余篇,其中北大核心论文数量为378篇,CSSCI收录130余篇,SCI收录180篇,EI收录73篇,CPCI(ISTP)收录6篇;出版著作98部;获得专利共70项;获得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连续五届获评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连续2次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期刊)”;2021年,学报全面改版为教育教学研究类期刊。学校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校已建成3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并与广州、汕头、佛山等地政府合作共建了9所附属学校;与广州市白云区合作成立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教育集团,是广东省内首个小初高全学段覆盖的乡村教育集团。在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尤其是薄弱学校快速优质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学校一直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是教育部校长领航工程基地、教育部教师国培计划基地,广东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6个省级机构设在我校。中小学教师培训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影响,广东省80%以上的中小学校长在我校参加过校长培训,50%以上的骨干教师在我校进行过教师培训。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奥马哈分校、英国西英格兰大学、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波兰热舒夫大学等10多所国(境)外高校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或合作办学协议,同时与西悉尼大学合作开展了“3+1”和“2+2”学分互认模式的联合办学项目,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人才。在国家教育现代化总体规划框架下,学校确立的新的奋斗目标是:2025年前后,力争完成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目标,实现办学层次新突破,把学校办成一所办学规模适当、学科专业布局合理、人才培养质量较高、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到2035年,把学校建成一所人才培养质量较高、教师教育特色彰显、服务基础教育优势突出,综合实力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教师教育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2021年9月更新)
  • 学校简介广东东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东软出资举办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成立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04年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广东省首批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2005年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计算机应用和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14年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广东东软学院,开展全日制本科教育。2018年通过新建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学校坐落于广东省制造业重镇佛山市,地处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核心园区,毗邻广州。学校秉承“ 教育创造学生价值,学生创造社会价值 ”的办学理念,明确了服务 IT 行业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办学定位。升本以来,学校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和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积极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学校借鉴国际先进工程教育理念 CDIO,结合办学实际,构建了TOPCARES 一体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教学改革和机制创新取得初步成效。学校先后获得“ 广东省金融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才培养基地 ” “ 广东省信息化人才及 Linux 应用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 “ 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20 年度品牌影响力民办高校 ”“2021年度创就业典范高校”“广东省征兵先进单位”等多项称号。学校党建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学校党委荣获“ 佛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截至2021年,学校共设置 22 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 4 个学科门类,面向 15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已累计有校友 3 万余名,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000 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和国际合作,积极实施“ 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合作 ”。2015 年获批招收海外留学生资格,是广东省民办院校中少数接受国外留学生的高校之一。2020 年获教育部批准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中外合作开展“ 软件工程 ”专业“4+0 中外合作办学 ”项目。学校还与普利茅斯大学、印度 VIT 等 8 所大学开展软件工程、电子商务等专业的学分互认项目;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台湾地区东海大学和佛光大学签订学术交流协议;与英国、美国等合作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互访和交流活动。
  • 学校简介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1月,学校大学科技园入选“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2019年7月成为全省唯一省市共建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2020年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名单,2021年5月,我校正式获批为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松山湖、莞城两个校区,其中松山湖校区坐落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路1号,占地1800多亩(含370亩国际合作创新区);莞城校区坐落在莞城区学院路251号,占地330多亩。现有教职工1732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180人、副高职称人员387人,博士797人。有普通全日制学生近2万人,继续教育学生近2.2万人,迄今为地方培养各类人才约11.5万人,80%左右的毕业生留莞就业创业。图书馆总建筑面积45020平方米,累计藏书201万册,有35个数据库、172万册电子图书等数字资源。建成万兆带宽主干、两条40G主干,基本实现千兆带宽到桌面的IPV6校园网,3.8万个信息点,建成覆盖全校的无线校园网,AP数量6600多个,出口带宽37.5G;智慧校园建设有129个信息化系统,为全校师生提供丰富、方便、快捷的信息化服务。建有17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立了以工学为重点,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18个学院、58个本科专业,其中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社会工作、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工商管理10个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工程管理、工业工程、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5个专业入选广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凸显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主动适应和支撑引领社会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确立“坚持知行合一、立德树人,着力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勇于担当、善于学习、敢于超越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开设国内首个“杨振宁创新班”,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东莞理工学院—文华数字化课程中心荣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优秀案例”。2020年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承办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CON赛事,获得季军。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创新创业活动,学校被确定为广东省教育厅第三批“易班”建设试点高校。面向全国25个省(区、市)招生,在14个省(区、市)(含已改革省份)第一批本科招生。2005年以来,学校(含联合培养基地)共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67名,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9名,学校学位点招收硕士研究生493名。历年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达94%以上。大力开展学科建设工作,打造学科专业集群坚实基础。根据国家、区域科技和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创新服务三大学科专业集群。2018年5月,学校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先后获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机械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2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2020年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审核结果》及《2020年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审核结果》,学校获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土木工程,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国际商务、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化学工程、电路与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6个广东省重点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土木工程等个学科纳入省教育厅“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工程及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软件工程、环境工程、通信工程获得IEET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证书。高层次人才资源加速集聚,建设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2015年以来,共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等7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等顶尖、杰出人才59人,学科领军9人,学科方向领军44人,学科骨干46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次,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次,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人次,入选“珠江学者”岗位计划4人次、入选“珠江人才计划”5人次,入选东莞市领军人才4人,入选东莞市各类特色人才40多人。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构建服务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近3年,承担了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381项,科研总经费14亿多元,在工业废水电催化氧化深度处理装备及应用、电镀废水处理技术及设备、光固化成型方法、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检测等领域突破系列关键技术。学校先后以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教育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广东省专利金奖等系列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科技奖励。有力支撑中国散裂中子源建设,与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共建4个联合实验室,由东莞理工学院主导投入,与中国散裂中子源、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建设的多物理谱仪(东莞理工谱仪)成功出束,是东莞理工学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里程碑。2020年度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有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省级科研平台28个,东莞市重点实验室等市级科研平台38个。组建高水平学科科研重点团队11支、一般团队20支、青年团队15支。拓展境外合作与交流,形成多元国际化办学格局。截止目前,学校与英、美、加、澳、法等25个国家和地区的58所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2015年成立广东省首个粤台联合培养项目——粤台产业科技学院。2016年成立国际学院,成为东莞市首家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本土高校,累计招收来自40个国家的402名留学生。2017年获批成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东莞理工学院—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2018年成立国际联合研究生院,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前100的名校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拉清洁能源与气候变化联合实验室”共建成员与古巴、巴西等5个国家共8所拉美大学(研究机构)达成合作。获欧盟委员会立项批准3个“伊拉斯谟+”计划交流项目。在澳大利亚、俄罗斯建有多个海外创新中心,未来将加快推进欧洲创新中心设立工作。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两步走”中长期目标:到2025年,建成一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教师队伍发展生态体系、科技成果全链转化体系、智慧教育服务管理体系等“四个一流体系”。在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数、科技成果奖数、研究生规模、ESI世界排名前1%学科数、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数、授权发明专利数等六项关键发展指标实现“倍增”,力争在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更名大学、进入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等方面实现突破,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100强、理工类高校40强,基本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到2035年,学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东莞城市品质提升、产业发展的重要贡献者,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文化、社会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成为全国高校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成为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各方学子的向往之地,全面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以更高效率的改革创新、更高层次的开放合作、更高境界的担当作为,落实“学而知不足”校训要求,丰富“知行合一、立德树人”办学思想,倡导“爱国奋斗、追求卓越”莞工精神,秉持“守正出新、登高致远”战略理念,践行“以卓越的创新教育与实践造福社会”价值追求,加快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国内一流、代表东莞形象的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培养输送了一批又一批勇于担当、善于学习、敢于超越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数据更新至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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