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路高考 ——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浙江省物价局14日发出通知,决定在9月20日至12月20日期间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的范围涉及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市属高等院校和价格投诉举报较多、收费比较混乱的学校。
检查内容则主要是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对实行教育收费轮查制度的地方,重点检查2009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据了解,浙江省物价局将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市、县(市、区)实施教育收费督查。
浙江省纪检委、监察厅、教育厅此前作出规定,对涉及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各级党组织、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教育机构,党组织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追究责任;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