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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9号)
2023-07-1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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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提前批C

科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

二、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且其文化课成绩(即高考文化课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相应报考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所有考生同时还应满足下述条件: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

1.填报此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填报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专业时,其相应校考成绩也必须合格。

2.音乐类考生填报使用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其音乐统考的唱法、乐器种类等还必须与所填报专业的要求相符。

(二)其他艺术类

此类考生填报要求校考(联考,下同)成绩的院校专业时,其相应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三)体育类

填报此类专业的考生,其体育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7月20日9:00开始填报志愿;12: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6: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7:00填报志愿结束。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提前阅读《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 “填报志愿专栏”“2023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代码。上网查看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或艺术招生简章,下同)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等,详细了解录取规则等信息。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和修改志愿。

3.考生须经常点击“查看排名”按钮实时查看在所报第一专业中的动态排名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填报志愿结束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

4.在7月20日17:00前,考生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网上填报的最终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考”频道“信息查询”栏公布本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生源情况以及第一专业志愿综合排名,供考生查询。

五、投档与录取

1.填报志愿结束后,将报考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相关录取规则与要求等择优录取;将报考体育类志愿的考生按“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C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所规定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结合其招生章程中相关录取规则与要求等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再次网上填报志愿。

2.若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类似表述的,艺术类一律以文化课总分40%与专业课成绩60%之和为排序成绩、体育类按我区网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排序,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3.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或校级联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 及“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相应科目成绩排序录取 ”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相应科目成绩排序等平行分处置规则,不执行本公告上一条载明的我区平行分处置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5.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高专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批院校(专业)均属于高收费范畴(通常每年10000元及以上),考生应核实准确招生计划中所标注的学费金额,结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经慎重考虑后再行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

6.投档后,考生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考”“信息查询”的“投档轨迹查询”“考生状态查询”“录取结果查询”实时了解自己高考电子档案的流转状态。考生如对院校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向自治区反映,自治区将商相关院校进行核实;考生也可直接向相关院校反映。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了7月19日本科一批文理科第三次志愿填报且被投档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志愿填报。

2.艺术类中,对于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其专业课(术科)成绩为对应的校考成绩,对于填报使用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其专业课(术科)成绩为对应的统考成绩。

报考音乐类的考生还可以在排名网页中看到与所报第一专业志愿相同考生(含本人)的音乐统考主试科目及种类信息。

对于专业备注为使用统考或校考成绩的专业,为第一专业报考此类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提供以下四种第一专业排名:一是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名;二是专业统考或校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成绩)排名;三是文化课总分乘40%+专业课成绩乘60%排名;四是文化课总分乘60%+专业课成绩乘40%排名。对于专业备注为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为第一专业报考此类专业的艺术类考生仅提供第一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3.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所有体育类考生提供在所报院校中按文化课成绩的排名和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排名,以及第一专业的填报人数。考生要按照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C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知晓所报院校使用文化课成绩还是专业课成绩进行投档,不断查看对应成绩排名,根据排名情况决定是否修改志愿。

4.对于艺术类考生,仅当报考按专业清录取的院校,系统所提供的四种排名的其中一种排名算法与其录取规则算法相同,这一排名信息才有参考价值。系统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单纯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若院校采用对进档考生按分数(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不分专业统一排队等其他规则进行录取时,则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提供的排名须谨慎参考。因此,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

5.填报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必须认真核对专业要求,凡因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与音乐统考的主试科目及种类不符,或与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符,而造成招生院校退档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还需符合在招生计划专业备注、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对高考总分、单科成绩、文理科艺术、身体条件等的要求。填报志愿系统不对此类限制要求核验并限制填报,对于没有限制填报的情形,不代表符合相关录取条件。因此,考生必须认真研读相关规定,误报而造成招生院校退档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军人类、公安类、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适用于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本科提前批C艺术体育招生计划为分省招生计划,院校安排专业录取是否承认加分,详见院校招生章程等相关规定。

8.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必须经常查看“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信息,并注意填报志愿系统页面所提示的最新通知。上述已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9.因艺术体育招生的特殊性,有些院校的招生章程中未详尽表述其录取规则,须另见艺术体育招生章程(简章)或查阅“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院校录取规则说明。

10.对于未在教育部阳光平台或院校官网公布艺术体育类招生章程的院校,以在“填报志愿专栏”或高校其他渠道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因网页标记语言转换问题,教育部阳光平台公布的院校章程中,综合分计算公式中可能出现“÷”或“×”等显示不正常内容,“÷”表示数学符号除号,“×”表示数学符号乘号,请到相关高校官网查询显示正常的章程内容。

1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2.高考报名时承诺只报考专科的考生,不符合参加本次填报志愿要求。

13.我区高考网报志愿过程简洁、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间。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夸大网报志愿的神秘性和复杂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机会牟取经济利益,考生不可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所谓保证录取承诺。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4.不得使用非官方填报志愿程序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15.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执行。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5年的内蒙古体育专科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体育局。2001年6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为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办学形式为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兼办中等职业教育,目前学生1079名。学院核定事业编制17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6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9名。现有在编人员14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职称31人,中级职称55人,初级职称27人。学院占地120亩,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楼、公寓楼、餐厅、体操馆、摔跤馆、武术散打馆、篮球馆、网球馆、田径场、网球场、力量训练馆等配套设施和生理实验室、新闻实验室、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室、录播室等先进的教学设施。图书馆藏纸质图书84144册。学院高职设有运动训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教育等11个专业,中职设有田径、摔跤、篮球、足球、跆拳道、空手道、网球、曲棍球等19个专项。近年来,学院大力打造自治区体育系统“训练中心、文化中心、人才中心、科研中心、培训中心”,较为圆满地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任务。与中航联盟、达尔罕、奥威马业等企业深度合作,大力拓宽校企合作道路,积极实施“1+X双证书”制度;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为自治区领导提供智库要报4篇,完成教育厅、社科联、体育局科研项目36项,其中《内蒙古加快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体育产业的对策研究》荣获2017年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良好奖;建设并维护内蒙古体育博物馆,编辑出版《内蒙古体育文化建设研究》、《体育名人录》、《体育箴言》、《记录内蒙古体育》、《改革开放内蒙古体育40年实录》、《马术运动史话》、《冰雪运动史话》等多部体育文化书籍。学院不仅培养了大量的体育专门人才和社会需要的各类体育人才,还培养和输送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拳击81公斤级冠军张小平、2009年柏林田径世锦赛20公里竞走冠军王浩、2017年柏林田径世锦赛20公里竞走冠军杨家玉、2016年里约奥运会女子拳击季军李倩、2017年天津全运会马拉松团体冠军宫丽华、何引丽、金铭铭、史立莹以及2020年全国国际式摔跤锦标赛冠军宝音吉雅等优秀运动员,为自治区赢得了荣誉。“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博学、自强、竞先”的校训,致力于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科学发展,努力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
  •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在如歌岁月中,一代代包医人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同心致远、聚力前行,以热血丹心为国家育医学人才,在祖国边疆播撒卫生健康的希望。作为新中国在边疆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包头医学院在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1959年和1961年,包头市卫生学校和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先后并入包头医学院。1965年,改为包头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教育部批准恢复包头医学院。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学校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5万平方米。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康复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科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等16个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2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1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学校面向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13000名。开设2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式发展。现有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5个、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4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重点(培育)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1个,校级研究所(室)30个。十三五期间,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463项,其中国家级67项目、自治区级417项;科研项目经费总额达7770余万元;获批横向科研项目40余项,经费16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74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507篇,被SCI等收录的高水平论文284篇(SCI收录257篇),出版专著131部。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华夏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共计18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6项,包头市科技进步奖7项、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获得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99项。2021年获批纵向科研课题38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项,自治区级课题248项。获得和投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合同经费总额3052.64万元。获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包头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项,第七届“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三等奖1项。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7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25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0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5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3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30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23人、团队8个,青年创新创业人才6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111”人才工程1人。享受包头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包头市拔尖人才6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2个、创新创业人才17人、领军人才1人、常规个人6人、专项推选个人2人,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4人,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8个、领军人才25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2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俄罗斯普里沃尔茨基研究型医科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医学院、泰国格乐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草药联合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东河区政府及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等国内外高校、地方政府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学校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波光粼粼的井坪湖、阐释生命真谛的生命园、培育职业精神的南丁格尔园、集观赏性与教育性为一体的药用植物园和造型各异的主题雕塑,以及见证学校60多年发展历史的梧桐树,无不展现着“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医学人文魅力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情怀。学校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校园。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杰出校友人才辈出。建校以来,广大教师和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秦文斌教授在国内首次发现血红蛋白A2现象,在国际上被称为“秦氏现象”,于1978年出席全国科学大会荣获先进科技工作者奖。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尔丹、高长青为代表的优秀校友,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在7万余名毕业生中有科技工作者,有卫生健康行业的领军人才,也有商界精英,但更多地是扎根祖国大地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默默奉献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他们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青春的包医正以昂扬的姿态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阔步前行。学校将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为重点,突出“临床与公卫融通、中医与西医结合、现代医药与传统医药并举”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努力建成区域性一流高等医学院校和高水平的区域性医疗、研究中心,继续描绘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画卷,谱写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新篇章。
  • 学校简介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等院校,2018年获批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21年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学校,2022年获批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学院位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由原内蒙古商业学校(1952年建校)、原内蒙古粮食学校(1956年建校)和原内蒙古工业美术设计学校(1955年建校)先后合并组建而成。学院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17391.48万元,现有教职工585人,在校生9300余人。近70年来,学院累计培养了7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学院秉承“勤学、求精、诚信、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知行合一、工学结合,于2010年组建了自治区首家职教集团——内蒙古商贸职教集团,现有理事单位185家,总体形成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深度合作育人的良好局面。学院积极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有稳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并适度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自2014年起,与内蒙古财经大学联办职业本科教育,累计培养学生600人。学院对接自治区服务业,深入实施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构建了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计算机应用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服装设计与工艺等6大专业群,其中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是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学院现开设43个专业,其中,有国家级优质校骨干专业4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1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1个。近3年来新生报到率、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0%以上。学院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自2007年起,先后与英国桑德兰城市学院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累计培养既颁发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又颁发英国合作院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1391人。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后,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类型教育的战略定位,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融入自治区及呼包鄂乌服务业发展大局,着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正在向国内一流商科院校的目标砥砺奋进。
  • 学校简介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2008年元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铁路高职院校。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6年的包头铁路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包头铁道学院,附设中专部,1964年恢复中专建制。学院现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具有培训职能。学院始终坚持“突出铁路特色,服务地方经济,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全面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现已构建出对接铁路产业链,覆盖铁路工程建设、运输管理、装备制造等铁道运输专业群,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三大骨干专业优势明显,2015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形成了7大类30个专业。打造了11个院级特色品牌专业和24门精品课程。现拥有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1个,全国骨干专业2个,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示范专业3个,2个专业获批立项建设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根据行业及区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2017年新增了动车检修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2个新专业,有效地发挥了品牌特色专业对专业群及学院整体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在60多年办学历程中,学院始终坚守立德树人使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坚持多措并举培育引进业内有权威、有影响的铁路专业学科带头人,大力培养“双师型”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聘请铁路行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教师,与众多铁路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积极探索订(定)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工学交替等体现校企“双主体”特色的协同育人模式,先后与老挝、蒙古、俄罗斯、巴基斯坦等国家相关院校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与北京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留学生实习专业实训;与内蒙古科技大学、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签订了3个专业的应用本科合作协议,贯通人才培养渠道。近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形成了“为服务铁路、地方经济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院牵头组建了内蒙古铁路职业教育集团和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搭建了校企深度合作平台,实现了学院教育资源与铁路运输产业资源、技术资源的共享与服务;以“厂中校”和“校中厂”为试点,2016年成立了火车票代售点,为学生提供了知行合一、实习实践平台,逐步构建了以服务铁路运输产业为主的人才支撑链、员工培训和信息交流链、学生实习实训及毕业生就业链;联合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属的工务、车务、机务、电务、车辆等单位,根据职业岗位和技术规范,建成铁路、城市轨道运输类实训室46个、校外实训基地52家。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铁路高职学院和专业建设计划,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交通强国”“教育强国”、中国高铁走出去等国家战略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积极推动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早日建成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特色型、高水平铁路高等职业院校的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沿黄经济带腹地、草原钢城包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全国重点中专包头机械工业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兵工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升格建院,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1999年划转原国防科工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划转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2019年包头市委、市政府在学校挂牌成立“包头工匠学院”。办学66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兵工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工匠型人才培养特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7万多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产教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建设院校。学校占地59.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6亿元,拥有校内实训基地170个,其中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国际评估认定的培训基地1个、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4个。设有11个教学系部,43个招生专业,10个专业群,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涉及工、文、管、经、教、艺、医等7个学科,工科传统优势明显。拥有国家级骨干(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6个专业试办本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99人,近五年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专任教师52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新秀26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鹿城英才12人,包头工匠1人,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9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26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1.8%、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68.2%、“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1.65%。拥有市级以上大师、名师工作室11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4个、包头市级6个。拥有全国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1个。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2021年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赛银奖2项、铜奖2项。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16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立了美科硅能源、晶澳太阳能、天津圣纳汽车3个产业学院,6个专业群成立了校企合作联盟,12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12个专业开展“1+X”证书试点,43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全部由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62.98%。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着力打造高能级特色科技创新平台,与中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共建产学研用创新中心,引进建设“3S”和“北斗+5G”2个院士工作站,组建成立的“内蒙古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获批自治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学校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发展,先后承接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内部质量诊改、国家专业资源库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试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8项重大教改项目。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荣获多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及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创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鹿城学刊》两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学校不断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包职表达,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筑以兵工文化为风骨、工匠文化为特质的校园文化体系,文化育人成效斐然,学院兵工文化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兵工文化教育展馆被确定为“包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项文化研究成果获国家、自治区级奖项。学校获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十三五”思想政治工作50强。面向未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团结、勤奋、求实、献身”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教定位、属性和特色,立根包头、服务北疆,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传承兵工红色基因、工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现任领导党委书记:郭金虎党委副书记:哈斯党委委员、副院长:吴群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建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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