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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6-20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录取时间安排(含各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

(一)本、专科提前批

1.6月25日-7月4日:填报军事、公安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2.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3.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6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和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消防救援、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对应科类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了一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二本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二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分数线的考生,若兼报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

7月7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9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以及专科提前批进行考察、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完成录取。

7月10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1日:本科提前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2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完成志愿填报和录取。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7月13日—7月19日)

7月1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4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7日:本科一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18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9日:本科一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7月20日—7月27日)

7月20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1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5日:本科二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26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7日:本科二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四)专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7月27日)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此类专科提前志愿。

7月27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7日:专科提前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五)高职高专批(7月28日—7月31日)

7月28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7月28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1日:高职高专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相关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与办法

按照我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二)兼报志愿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本科类或兼报科类填报志愿,但只能选择同一批次、同一科类、同一院校的专业作为本人相应时段的报考志愿: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汉授体育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兼报汉授体育志愿。

2.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

3.报考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4.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音乐类、美术类、编导类考生不可互相兼报;报考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可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招生专业。

5.报考蒙授文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

6.报考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三)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和民族班志愿填报规定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方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民族班志愿。

(四)定向志愿填报规定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报考非定向招生志愿的考生,若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的填报志愿条件,可在相应的时段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三、投档规则

(一)自主招生等部分特殊类型考生的投档规则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以下统一简称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

其中免费师范生的特殊类型招生要求在本科提前A批填报。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如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招生类型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高校决定;若选择了填报非特殊招生类型志愿,则不享受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正常录取执行。高校特殊招生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招生类型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其中,在我区有分专业分省计划且不以本校相应批次统招专业投档线为录取衡量标准的高校专项招生,将安排在本科提前A批,并提供动态排名。

(二)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本科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报考只承认本校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的考生还必须相应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照顾分,下同)达到我区对应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全区对应类别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对应类别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三)其他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报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对应校考成绩合格,若报考使用我区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对应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对应联考本科或专科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四)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除执行本投档规则(二)、(三)所列规则外,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1.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或专业成绩),按投档比例投档报考院校,同一院校代号对应的同一招生计划科类的各专业均执行相同的投档规则;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六)关于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投档规则

投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负责按其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若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规则的,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先执行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普通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按外语30%+民族汉考三级70%计算、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考生按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计算,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普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体育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体育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四、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24小时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核对本校招生计划。若调整计划,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之日12时前(后续志愿依填报时间商定),使用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

(二)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的前一天(本科一批7月12日,本科二批7月19日)18时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并通过审核。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档比例的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将按1:1.05的投档比例向考生公布。本科二批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批院校不需提交投档比例,统一按1:1公布执行。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后续志愿投档均按剩余计划1:1投档。

(三)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

录取院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附件1)。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结清档案。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投档2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其他志愿视投档数应在投档1-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

(四)审核院校上载的阅档结果

相关人员负责对各招生院校的预录取名单进行检查。对未写明退档理由的应要求招生学校注明理由,出现退档不合理的情形应向院校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未果的可提出复议(复议书见附件2)。

五、高考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三)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此加分项目属自治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仅适用于自治区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四)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再累加。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时,文化课总分最高加10分。

(五)以上各项高考加分政策,若教育部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六、招生院校应注意的事项

(一)鉴于我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区内院校各批次录取新生均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区外院校本科一、二批及提前批录取新生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区外院校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其中,既有本科一或二批或提前批招生计划,又有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招生计划的高校,其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可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

(二)各有关院校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经常浏览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下同)填报志愿专栏上发布的本院校志愿填报情况统计,以便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本校的招生计划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三)各院校可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的工作联系电话进行计划调整、录取等事项的沟通。

(四)各院校需按实际录取数和60元/生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相关缴费事宜另文通知。对按时足额缴纳录取费的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及时邮寄《录取新生名册》。我区2019年《录取新生名册》保存期为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年。

(五)高校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七、考生服务与新生复查

(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从切实维护好考生正当权益的高度,做好政策解读、信访、信息查询等面向考生的服务工作,通过电话、网络及录取现场设立考生服务中心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询及申诉,耐心细致地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咨询或举报申诉电话:录取期间(6月25日-7月31日)0471-3261717转1019,录取结束后0471-3261805;短信咨询:106288331。

咨询及举报申诉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考生服务中心设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西侧。

(二)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三)旗县区招生办负责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我区不再统一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

(四)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要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严防冒名顶替。各高校应将新生入学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五)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附件:1.2019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原因代码

2.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复议书(略)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附件1: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原因代码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原因

01.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02. 曾经受过纪律或行政处分

03. 无故退学者

04. 受过行政拘留

05. 有盗窃行为

06. 有殴打行为

07. 其他违纪行为

08. 生活散漫

二、成绩原因

09. 总分低于本校录取线

10. 语文分数偏低

11. 数学分数偏低

12. 外语分数偏低

13. 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偏低

14. 外语口试不合格

15. 外语语种受限

16. 文科综合分数偏低

17. 理科综合分数偏低

18.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不及格

19. 体育考试分数偏低

20. 体育不达标

21. 艺术考试分低

22. 艺术考试不合格

23. 本校不考虑照顾分数

三、身体原因

24. 体检不合格

25. 静脉不合格

26. 动脉不合格

27. 四肢不合格

28. 脊柱不合格

29. 肌力不合格

30. 胸廓不合格

31. 色弱、色盲

32. 身高不符合专业要求

33. 体重不符合要求

34. 高度近视

35. 弱视

36. 重听

37. 口吃

38. 五官不正

39. 耳科不合格

40. 嗅觉不合格

41. 鼻科不合格

42. 喉科不合格

43. 口腔不合格

44. 军检不合格

45. 未参加军检

46. 属于残疾考生不符合本专业要求

四、招生范围原因

47. 不符合报考条件

48. 外省籍考生或高考移民

49. 男生已录满

50. 女生已录满

51. 汉族已录满

52. 未参加本校面试

53. 本校面试不合格

54. 所报专业已满

55. 不服从本校其他专业调剂

56. 不符合走读条件

57. 不符合本校招生范围

58. 不符合调剂范围

五、志愿及其他原因

59. 二志愿考生,一志愿已满

60. 二志愿已录满

61. 三志愿已录满

62. 四志愿已录满

63. 有志愿考生已录满

64. 志愿不符

65. 考生档案材料不全

66. 取消录取

67.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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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内蒙古自治区创办最早的一所民族院校。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和成立于1955年的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2000年合并组建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学校现已成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科专业】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有数学、教育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现有42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翻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水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为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师范类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艺术等学科,形成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科学教育等特色鲜明的师范类本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0门自治区在线开放课程。有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7个教学实验室、157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73个校外教育见习基地、1个劳动教育基地、8个校企合作基地。【师资队伍】全校现有教职工623人,专任教师中博士103人,硕士学位以上学历教师占75.38%,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2.33%,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9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人才团队3个,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培育团队1个。入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自治区“111人才工程”“草原英才工程”“321人才工程”人选8人次,“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8人、教坛新秀7人,自治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领军人才3人、骨干人才2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委员1人。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225人,其中本科生9099人、专科生1126人。在校生中,蒙古族、回族、藏族等16个少数民族学生占67.2%,师范类学生占42.9%。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养人文与科学素养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专业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师范生技能、体育竞技、艺术表演和社会实践等竞赛活动中屡获殊荣,考研人数和考研录取率逐年增加。建校68年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名,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教育科技振兴、民族地区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科学研究】学校现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少数民族语言中心蒙古语文研究基地等部委平台7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民委研究中心、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内蒙古社会科学科普基地等自治区级平台6个,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共建新时代内蒙古三少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十三五”期间,学校立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7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6项。学报《蒙古学研究》是国家A级学术期刊,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学术期刊。【社会服务】学校主动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发挥民族学等人文学科优势,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先后获批自治区民委和自治区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成立了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蒙古国研究中心”,主办“民俗文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民心相通”等学术会议,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完成了国家民委重点委托项目“内蒙古牧区精准脱贫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和教育部民族教育中心“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异地就业创业,实现‘三区三州’扶贫攻坚达小康”等项目。提交多篇自治区“北疆智库”智库报告和咨询报告。制定《信息处理传统蒙古文排序》国家标准和《蒙古族传统布鲁》地方标准。【校园文化】学校秉承“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先后9次被国家和自治区评为“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20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学校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形成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系列品牌活动。校园足球等是内蒙古自治区校园文化精品项目,学生男子足球队5次获得自治区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蝉联两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校园组季军。校园乌兰牧骑深入基层开展多场演出,传递党的声音。学校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自治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首批平安校园”“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合作交流】学校与蒙古国、俄罗斯、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匈牙利、泰国、英国、菲律宾等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校和教育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央民族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与南京工业大学和区内有关高校开展合作培养和交流。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智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青软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协同育人项目,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与苏尼特左旗、乌拉特后旗、新巴尔虎右旗等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拓展办学资源,推进全方位合作。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民族院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赤峰学院赤峰市
    学校简介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7年创办的赤峰师范学校。学校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学校占地面积935亩,设有19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辅机构,25个二级学院,3个附属单位(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现开设本科专业60个,其中,一本招生专业7个,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773人,其中本科生12803人、专科生514人、研究生302人、留学生154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005人,正高职称126人,副高职称41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4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507人,“双师型”教师21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12人,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了22%。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8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西部青年学者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10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1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8人。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学科2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30门。拥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级社科研究基地8个。“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136项,总经费75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46项,部级项目12项,省级项目417项,发表国家核心期刊论文934篇,出版专著、教材、编著等168部;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奖107项,其中,自治区级政府奖27项。2011年,作为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首家被评高校,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并入选全国高校以评促建先进典型案例库。同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填补了自治区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空白。2016年,学校凭借在率先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被确立为全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同时被列入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2018年,学校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学校成功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作出了创建赤峰大学的战略部署,擘画了学校未来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2021年,学校制定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绘制了高质量发展的“作战图”。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新时代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赤峰学院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朝着创建赤峰大学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力奋进。
  •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学校简介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创办于1983年,是经地方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1429,并于1985年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序列,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较早的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并入民生教育集团后学院实力得到进一步充实和提升。学院成立三十多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下不断发展壮大,为自治区培养了上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曾于2010年被中国教育家联合会、中国校长协会、中国民办教育报刊社联合举办的评价活动中,评为“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校”。“十九大”以来,全区各高等学校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我院也始终将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并对教学过程管理主要环节的目标进行量化和年度考核,切实落实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初步建立了教学和教学管理质量量化考核评价标准,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学校简介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是经内蒙古人民政府批准(内政字【2010】248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2】70号)。全国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设立在首府之外的西部高等美术学院。创始人孟保和教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育管理双博士、特级教师、著名画家。我院是一所具有3年制大专学历教育、(3+2)五年制大专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短期培训为一体的专业性极强的高等美术职业院校。学院现开设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护理、现代商务、空乘与高铁管理、继续教育等五大学院24个专业;开设五年制高职(3+2)12个专业(方向);另有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附设中职。我院现有2000余学生,200余名教师。  学院新校区建设于2016年启动,市政府无偿给我院划拨325宙土地,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规划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新校区地址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新区三封路甲一号,毗邻河套学院新校区,形成集群发展、资源共享的大格局,建筑风格为汉唐风格。建设规模为学生5000人,教职工500人。  我院以“没有围墙的大学”作为创新发展的根本思路。打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现代化教育教学环境。学院没有专门的图书馆,但学校本身就是最大的图书馆,图书分布在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地,都备有图书,并对社会开放。学院教室独具一格,除了封闭式教室,还有开放式、半开放式教室,以智慧化校园为基础,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实践与管理工作,为现代化教育创新情境。我院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创新贯穿于学院各项工作中,这也体现了双河区“教育、文化、旅游、展示”四大功能规划以及公益性服务的规划理念,力争把学院打造为“城市智慧的心脏,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先进文化的引领者”。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办学定位是:“国际视野·中国特色·世界招生·服务祖国”,即使是普通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平凡的人办学定位:国际视眼、中国特色、世界招生、服务祖国。校训:立德树人、固本铸魂。办学特色是“以学生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学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报考学生人数成倍递增,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抢聘一空,连续几年毕业生就业、创业率合计达100%。平均年薪6万元以上,首届毕业生年薪最高已达到40万元以上。2017年毕业生创就业再创新高,月薪最者达万元。
  • 学校简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5年的内蒙古体育专科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体育局。2001年6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为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办学形式为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兼办中等职业教育,目前学生1079名。学院核定事业编制17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6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9名。现有在编人员14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职称31人,中级职称55人,初级职称27人。学院占地120亩,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楼、公寓楼、餐厅、体操馆、摔跤馆、武术散打馆、篮球馆、网球馆、田径场、网球场、力量训练馆等配套设施和生理实验室、新闻实验室、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室、录播室等先进的教学设施。图书馆藏纸质图书84144册。学院高职设有运动训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教育等11个专业,中职设有田径、摔跤、篮球、足球、跆拳道、空手道、网球、曲棍球等19个专项。近年来,学院大力打造自治区体育系统“训练中心、文化中心、人才中心、科研中心、培训中心”,较为圆满地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任务。与中航联盟、达尔罕、奥威马业等企业深度合作,大力拓宽校企合作道路,积极实施“1+X双证书”制度;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为自治区领导提供智库要报4篇,完成教育厅、社科联、体育局科研项目36项,其中《内蒙古加快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体育产业的对策研究》荣获2017年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良好奖;建设并维护内蒙古体育博物馆,编辑出版《内蒙古体育文化建设研究》、《体育名人录》、《体育箴言》、《记录内蒙古体育》、《改革开放内蒙古体育40年实录》、《马术运动史话》、《冰雪运动史话》等多部体育文化书籍。学院不仅培养了大量的体育专门人才和社会需要的各类体育人才,还培养和输送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拳击81公斤级冠军张小平、2009年柏林田径世锦赛20公里竞走冠军王浩、2017年柏林田径世锦赛20公里竞走冠军杨家玉、2016年里约奥运会女子拳击季军李倩、2017年天津全运会马拉松团体冠军宫丽华、何引丽、金铭铭、史立莹以及2020年全国国际式摔跤锦标赛冠军宝音吉雅等优秀运动员,为自治区赢得了荣誉。“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博学、自强、竞先”的校训,致力于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科学发展,努力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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