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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5-11-3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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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管理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招生考试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精神,坚持“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办法,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努力提高招生考试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一)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两个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可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音乐类、美术类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校考三种类型。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含艺术类师范专业,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见附件1),所有高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专业除外)及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高校组织校考。

考生除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统考外,报考省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

(三)按照规定,需校考的院校(专业)须于2015年12月1日至15日登录“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cogd.edu.cn/pgsk/),按照《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和《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附件3)的要求,由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所招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打印《2016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类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经审核批准所招专业术科考试是否属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后,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需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院校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相关高校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上报校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该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或本专业,其它院校或专业不适用。高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考试科目、校考成绩等有关信息,逾期未上报的,我办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校考成绩。高考成绩公布后,我办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

(五)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缜密排查和清除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隐患,保证广大考生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提高考试的信度和社会声誉,确保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新生的质量。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招生院校或考点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艺考培训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各考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切实促进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公平公正。

二、严密安排报考工作

(一)报名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0号)有关要求进行。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统考。为增加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统考。招生院校凡是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专业要求的,一律不得接受理科(文科)考生报名参加该专业校考。考生未按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而未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省艺术类统考实行网上缴费,报考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具体缴费时间、方式另文通知。凡报考美术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各地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报考音乐术科统考的考生于2016年1月6日-10日12时前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于1月14日-16日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报考艺术类校考(含报考“校考专业”和“统考+校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各地市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附件5),登录有关院校网站上报名校考,并在考前携带《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到校考考点现场电子摄像确认,按报考院校的规定缴交考试费(原则上所有校考院校必须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时间以及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考试,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按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术科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术科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未参加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且报考术科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的,将不能参加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我省将于2016年2月6日前公布艺术类考生省统考成绩,各高等学校和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了解省统考成绩合格考生情况。

(二)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安排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以及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定点考试、定点评卷,专业成绩在全省通用。

1.考试时间

美术:2016年1月10日(全天);

音乐:2016年1月10日下午笔试,2016年1月18日至1月27日进行面试。

2.考试地点

美术统考分设七个考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华南农业大学(五山校区)、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和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具体联系方式附件6)。考生所在考点及考场安排另文通知。

音乐统考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统考面试考场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三)关于艺术类术科校考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于2016年3月12日-15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高校不得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

(四)加强考生纪律教育

各市(县、区)招生办、各中学要加强对艺术类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凡有艺术类考生的中学,必须集中考生进行一次术科考试考风考纪专项教育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考生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班主任、音乐、美术课教师是艺术类考生考风考纪直接责任人。凡中学出现集中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中学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责任。

三、切实加强命题工作

(一)命题原则和要求

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科目设置和试题内容以《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考试大纲》和《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为依据,需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应制订并向考生公布本校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术科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试题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对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操作、表现能力。

(二)严格挑选命题人员

命题人员必须由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相关艺术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省统考的命题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校考的命题人员由招生单位的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命题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有关艺术专业术科入学考试的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违反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命题人员应与省有关部门或高校签订《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明确其应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后,方可启动命题工作程序。

(三)加强和完善试题保密制度

各艺术类专业校考试题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各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必须建立严密的命题、试题管理、印刷保密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印刷监督及保管工作,严防试题失密和泄密。对造成失密和泄密的人员,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肃处理。

四、精心组织术科考试

各考点(含校考考点,校考考名单见附件7)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考试现场须进行指纹身份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摄像(或现场录像监控),严防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发生。有关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答卷或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每个考场需安排2名以上(含2名)的老师监考,监考老师要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要特别加强对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考试时所使用的画板或画夹的检查,严防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对于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美术术科考试时携带有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违规行为后,监考老师应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准确、详细的记录,由2名以上(含2名)监考老师或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同时,监考老师应如实、规范填写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8、9),向违规考生告知其违规情况并要求考生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监考老师将违规情况告知书发放给考生(考生不签名的,由考场巡视员核实违规事实无误后,同样也发放违规情况告知书给相关考生)。对暂扣的作弊材料、工具等应填写收据。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艺术术科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取消相关考试成绩,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于涉及替考等犯罪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或招生院校进行考试(广东省内自行组织校考的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置考点),执行我省有关的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对于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高校进行艺术类专业校考时,必须告知考生本人需参加艺术类术科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方能参加院校的专业校考。

五、科学实施成绩评定

术科考试成绩评定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利益,关系到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的信度和声誉,各有关院校必须高度重视。

(一)评分(评卷)人员的挑选

术科统一考试的评分(评卷)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统考、校考)评分(评卷)人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参加相关的术科统一考试,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各考点、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分(评卷)工作的领导;各术科要成立评分(评卷)小组、专业成绩专家仲裁组,其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统一考试的特点和艺术专业术科考试评分(评卷)工作的要求。

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评分(评卷)人员及专家仲裁组人员名单由招生院校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对外保密。

为规范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有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不服从管理的,不得担任校考考官和评卷教师。省内校考及省统考基础上校考的本科高校须在考前将考官或评卷教师名单(含外聘,上报表见附件10)通过术科管理系统上报我院备案,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gdsklk@126.com。

(二)评卷(评分)工作的要求

美术术科评卷(评分)人员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遵循艺术专业术科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确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音乐术科的乐理及美术术科的评卷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评卷。正式评卷前必须进行试评,统一评分标准,同时做好卷面上考生姓名、考生号的密封工作,评卷、加分复查结束后再拆封登分。评卷人员不得参与登分工作。

(三)成绩的合成上报

评分(评卷)工作结束后,各考点、评卷点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术科统考成绩的合成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由省教育考试院分发到各市招生办公室)。

(四)划定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六、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凡2016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2016年4月按照教育部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我省艺术类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划线,请各高等学校按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分开填报),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高校应在2016年4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七、认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进行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办法另文通知。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批所有批次的本科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院校校考专业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专业志愿。招生院校上报合格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时,只能单独填报考生的美术类或音乐类的校考专业成绩。未按上述规定而参加招生院校校考的考生成绩,我办将不予承认。

八、严格按规定做好录取工作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广东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一)认可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二)在广东省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省统考成绩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校考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上、省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校考院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课总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四)招生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广东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五)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六)各有关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统考涉及的专业,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非艺术类专业本科第二批次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七)我省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设置另文通知。

(八)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大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和公示力度,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更不得擅自更改已经向社会公布过的录取方案。凡有组织艺术术科校考的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章程必须在本校组织术科校考考生报名前在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要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对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院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确保录取质量,维护公平公正。

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

请各市招办迅速将有关事项通知辖区内的中学和考生。

附件:

1.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2.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广东省2016年术科考试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

4.2016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

5.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

6.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省统考考点联系方式

7.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8、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9、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校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10.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校考考官及评卷教师名单上报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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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于2011年2月,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医药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57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2014年跻身万人学府,2018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建校10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一直保持在98%以上,为社会输送近3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区位优越 资源丰富学校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东莞,毗邻香港、位居广州和深圳两个创新高地之间,是全球知名的制造业基地。具有独特的区域地缘优势和高新产业发展基础,拥有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集聚区、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等十大产业集聚区。紧邻世界500强企业三星、泰科及广东现代国际会展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园区。位置优越,名企环绕,人才需求旺盛,具有天然的就业、创业优势。学院周边交通发达,生活便捷,坐拥穗莞深1小时经济生活圈,畅享珠三角城市群优势资源。 条件充足,设施先进 学校占地面积61.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59万平方米。建成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创意设计、财经商贸、土木建筑、公共基础、大健康产业和科创产业园等8大类专业集群实训基地。建成170多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建筑面积达92055.43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到7233.52万元,可开展实训项目数达640 个,可满足各专业所开设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图书馆大楼高12层,面积4.2万平方米,为全省同类高校之最。现有藏书约130多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10多万册,电子图书23.5万册;学生文化中心、音乐厅、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齐备。教授治学 名师执教 学校实行教授治学,名师执教。现有专任教师456人,校外兼职教师229人,其中南粤优秀教师3名,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12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专任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占30.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占60.1%;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1.7%。有20多位国家、省市级的专业学会、协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专业建设 特色突出学校先后建成省级重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省级品牌专业——会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群、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群;省级“1+X 证书制度试点”共涉及19项证书、覆盖23个专业;省级专项资金扶持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酒店管理;省内首个电子竞技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建成国家级、省级公共实训基地(中心)5个。近300多名学生在国家、省级等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校企共建 协同育人 学校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产教融合机制,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简称“双精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与华为云计算、腾讯云、东莞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854家知名企业合作,组建校企合作联盟。校内建有“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腾讯云互联网+产业学院”“电子竞技产业学院”“东莞市网红直播产业研究中心”“华南电商产业学院”“新餐饮产业学院”“应急产业学院”“智慧财经产业学院”等8大产业学院,覆盖高职中职所有专业。与行业、企业共同建成协同育人基地、培训机构,为东莞企业签订联合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教育合作协议,为学生就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科技引领 服务社会 学校坚持教学与科研并举,提升学科水平与增强服务能力相结合,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对口支援、扶贫和面向社会的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截止2021年底,各学院教学团队承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120余项,承接会计职称考试、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政府服务项目30余项;获实用性新型专35项, 外观专利26项,计算机软著28项,开展多期“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就业创业 双轮驱动 学校投入5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建有“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及“二级学院工作室”,并与企业合作共建了6个大学生专项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面积共5998平方米,先后入驻216个学生创业团队,1096名学生以此为平台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学校下设的创业学院拥有一支28人具有人社部创业培训师资证书的师资队伍。已开办SYB创业培训班182期,4968学生获得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创业培训合格证书,通过率为95.26%。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形式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迄今累计斩获国家级铜奖、省级金奖、省级铜奖、省级季军等数十项大奖。其中“挑客早餐一优质豆浆提供服务商”项目于2018年荣获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铜奖、广东省高职院校唯一金奖。专本连读 连接海外 学校与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合作,构建“高职教育、本科教育(专升本)”升学体系,开放“专本同读”和“专插本”等多种升学渠道。学校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泰国等6国10余所高校建立国际交流合作关系,并开展了9个联合培养、学分互认项目,其中3个面向社会招生。为校内外有志青年搭建深造平台。奖学助学 保障学业 学校设立奖学金,建档立卡困难资助等政策性资助。学校特等奖学金2000元,无人数比例要求;一等奖学金800元,按照学生总数5‰设定;二等奖学金500元,按照学生总数1%设定;三等奖学金300元,按照学生总数2%设定。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内容更新时间:2022.2.28)
  • 学校简介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8年,是由杰出的人民教育家王屏山同志创办,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集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继续教育、社会培训为一体,系深圳三所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培养人才之根本,始终坚持以“学会做人、打好基础、培养专长、加强实践、报效祖国”为校训,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目前开设有8个系(部)、36个专业,在校生规模5800余人。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学校业已成为一所治学严谨、教风优良、学风日盛的民办高职院校,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历获“全国民办百强学校”、“广东省首届十佳民办高等院校”、“广东省民办高校就业竞争力十强”、“广东当代民办学校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学校连续四年上榜“广州日报高职高专排行榜——民办院校TOP100”,所在榜单排名连年上升;连续多年在省厅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中获评“合格”;在2021年度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中,位列25所民办高职院校第4位。优越区位,带来新机遇。学校坐落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深圳。地处南山区中心区域,位于塘朗山下、深圳湾畔,紧密对接名企云集的深圳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强大的产业集群,旺盛的人才需求,为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学生实训与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聚贤集智,凝结新力量。学校拥有德才兼备、敬业奉献的领导班子和教学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近年来师资结构不断优化,高层次人才引培成果丰硕,为学校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学校现有教职工 306人,其中专任教师233人,正高12人,副高3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1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南粤优秀教师 3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56.6%,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1.88%。优质就业,树立新形象。学校立足深圳,面向广东,辐射粤港澳大湾区,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把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办学至今,学校为社会输送了四万多名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始终以其适应性强、专业技能高、综合素质好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新安形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多数专业就业率达100%。近三年来有80%以上毕业生留在深圳就业或创业。产教融合,发展新姿态。学校坚持产教融合发展,不断加强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目前与包括华大基因、万科、深圳市人才集团、金蝶软件、香格里拉酒店、中建南方建设集团等著名企业在内的近百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并与招商、宏发、中海等龙头物业公司以及海王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与中兴教育成立“广东新安职业技术院中兴 ICT产业学院”,与华大集团共建了全国首个华大“基因+”产业学院,建设有全国首家高职高专基因组学教学实验室,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学生掌握实践技能的能力得以提高,近年来,我校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300余个奖项。多元教育,满足新期待。学校注重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为学生接受本科教育搭建桥梁,与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合作,办相沟通自考专升本助学辅导班,为在校生提供了专升本的学历提升平台。学校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区域和自身优势,深化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与英国、荷兰等国家的大学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开设有“3+1留学专升本—学分互认”出国班,就读三年毕业后赴国外就读一年即可获得国外本科学历,该学历获国家教育部认证。“3+1留学专升本”既可以让学生提升学历,又可以让学生接受多元化的教育,开阔国 际视野,并节省大额的留学费用。丰富平台,竞放新精彩。学校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为载体,结合实践教学,着力开拓对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每年举办各类“技能比赛”、“校园文化艺术节”、“学术科技节”、“校园歌手大赛”、“篮球赛”、“职业教育活动周”、“宿舍文化节”等盛大活动,此外还有20个学生社团供学生锻炼与提升创新力、组织力和沟通力等独立工作的能力,为学生展示自我搭建了丰富平台。学校鼓励学生创新创造和创业,许多毕业生在校时就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并取得巨大成功。未来,学校将继续立足深圳,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内涵发展,朝着建设民办品牌高职院校和具有先行示范区特色的一流民办高职院校而奋斗,努力为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州市越秀区
    学校简介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省教育厅直属、以工科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与广东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校积极探索多元办学模式,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高职专科与开放教育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与普通高校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构建了多层次学历提升通道,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设有中山和南海两个校区。主校区坐落于伟人孙中山故里中山市风景如画的五桂山风景区,占地1000余亩。校园青山环抱,绿荫掩映,优雅静谧,是环境优美的绿色学校。学校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物联网产业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同时是广东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办公室挂靠单位。 学校设有人工智能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物联网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标准化学院)、机器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健康产业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应用外国语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工商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33万人。 学校秉承“自强立德、经世致用”的校训,坚持“开放、全纳、终身、灵活、便捷”的办学理念、“一体两翼三化”的发展战略和“开放办校、技术立校、创新强校、人才兴校、质量荣校”的发展思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构建开放共享的制度体系,实现与行业企业协同发展、职业教育与开放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建立中高职融通、专本衔接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而坚实迈进。 专业建设 学校主动适应广东省“双十”产业集群战略,聚焦珠三角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需求,以行业和职业需求为导向,现有专业44个,构成了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和5个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形成了以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工科专业为重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布局。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正高职称37人、副高职称127人、博士65人、硕士443人、“双师素质”教师373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5人、广东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优秀教师20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18人,14名教师被聘为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2名教师入选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专家学者、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领军人物,指导和推进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学校坚持培养“责任意识强、技术技能强、拓展能力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办学多年来,学校累计为经济社会建设输送毕业生超过3万人。学校生源质量高,第一志愿上线率100%;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平均达到99%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90%以上,就业呈现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满意度高、专业对口率高、职业期待吻合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五高一强”态势。学校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优秀等次院校。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2项,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1项。教学科研 近年来,学校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连续四年获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一等奖。学校是广东省职业院校高职公安司法与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建有智能机器人产教融合创新中心、无人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广东珍稀剧种传承人协同育人基地,主持社会工作专业国家级教学资源库、省级资源库。承担省厅级及以上项目约200多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全国教育规划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2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多项;获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创新团队、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平台项目等十余项;承担各类横向项目约100项。获得专利110多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00多篇。 创新创业 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化、融合化、专业化并行发展的“三化并进”教育体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教学融合,建设基础启蒙类、兴趣引导类、知识技能类、实践实训类梯级课程体系。搭建教育物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与“政校行企·万讯创新创业学院高校联盟”共建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办学成绩 学校拥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3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4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5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1门,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2门,省级教改项目28项,省级教学标准1项。学校建有各类实训基地34个,其中省级实训基地8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6个。学校与124余家企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9个。(更新时间:2021年12月)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顺德区
    学校简介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区政府投资兴建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B档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制造业重镇佛山顺德,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顺德广播电视大学和1994年成立的顺德永强成人学院。2002年,广东顺德师范学校和顺德成人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迁入位于德胜东路的新校园。学校按照“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的办学要求,坚持以高等性统领职业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办学,确立“立足地方,以人为本,崇尚品位,办出特色”的办学理念,秉承“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的校训。在“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求发展”的办学思路指导下,以智慧化、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为重点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立项建设单位,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2016年成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B档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等多种荣誉称号。多次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学校环境优美、设施良好,校园占地面积1749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超过13亿元人民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超过3.66亿元人民币。学校拥有校内实训基地35个,实验实训室24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15个。学校有校外实训基地541个,其中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9个。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高标准的体育馆、田径场、篮球场等各类场馆。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28人,成人教育在校生2781人。现有教职工933人,其中专任教师731人、高级职称263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5人、南粤优秀教师7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5人、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5人、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0人。学校设有11个二级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能源与汽车工程学院、轻化与材料学院、医药卫生学院、设计学院、商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烹饪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外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共有专业55个,其中“双高”高水平专业群2个(制冷与空调技术、家具艺术设计)、国家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制冷与空调技术、家具艺术设计)、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工业设计、烹饪工艺与营养)、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3个(制冷与空调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广东省示范性专业8个(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家具艺术设计、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广东省重点专业4个(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应用英语、工业分析技术)、广东省重点建设专业2个(园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省级品牌建设专业16个(制冷与空调技术、家具艺术设计、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社会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学、金融管理、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学校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6项,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5项;主持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共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省级精品课程59门。学校强化“以平台为依托,以项目为纽带,教学科研相结合”,建成科研及社会服务平台34个,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7个,高级别平台数量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校科研经费投入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三,获得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118项,横向科研到账经费累计5314万元,省部级以上科研奖7项,专利授权623件(其中:发明148件、实用新型359件、外观设计116件),软件著作权登记41件。成功转让78件(其中发明40件、实用新型29件、软件著作权9件,合计转让金额312万)。我校学生荣获德国红点奖等国际性技能大赛奖项20个,各级各类全国性专业技能竞赛一等奖196个、二等奖324个、三等奖315个,总成绩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连续多年普通高考录取分数高出全省二本院校,我校在顺德区以外录取的新生,高考成绩100%高于全省二本分数线,顺德区内考生分数线也接近全省二本分数线。学校每年毕业生供不应求,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高于98%。2014年,获评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学校国际化发展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统筹整合国内国外两类办学资源,积极探索通过高层次国际合作、推动学校高水平发展、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马来西亚UCSI大学合作共建的马来西亚UCSI大学顺峰烹饪学院,是中国高等教育在海外建立的第一个烹饪学院,开创了中国烹饪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先河。与世界酒店管理知名学府——香港理工大学酒店及旅游业管理学院合作,联合培养高水平酒店管理专业人才。2017年,国务院侨办批准在我校设立“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基地”(国内仅有3家),为我校烹饪专业教学及中国烹饪学院建设赢来了更大国际化发展空间和机遇。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共建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以高水平的国际合作带动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佛山地区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与工业机器人产业、工厂自动化与智慧工厂等产业优化升级。与广东中辰钢构有限公司在肯尼亚共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中辰涂料研究院”,开发适用于非洲环境的系列涂料产品、建立卢旺达涂料产品系列标准。与美的集团合作,共建“美的售后维修人员培训中心”,开发出7种实训操作台(获发明专利4件),为美的公司培训海外技术员工2000多人,辐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中国企业优质产能走出国门。学校通过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支撑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形成了“以平台为依托、以项目为纽带、教学科研相结合”培养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新机制,实现了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立足地方、服务国家、放眼世界,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高职院校为目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成为推动区域产业高端化和优质产能走出去的有力支撑者,成为职业教育中国发展模式和现代化职业院校的典型代表,成为颇具影响的中国特色职教文化的传播者、推广者。(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20.6.20)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惠州市惠城区
    学校简介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高标准、高起点成立的现代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和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惠州,毗邻深圳、香港、广州、东莞,东接汕尾,北连河源、韶关,交通便利,区域优势突出。 学院占地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园林交辉;青山与绿水共存,人文与自然相融。是“学在花园里,校在山水间”的绿色化文明校园,是孜孜求学、养性修为,实现职业追求和人生梦想的理想场所。 目前,学院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财富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园艺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宠物医疗技术等22个专业。建设智能制造、电子集成、数控装调、自动控制、逆向技术及快速制造、工业机器人生产训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现代园艺、动物医护等多个能够满足现代职业教育需求的现代化生产实训中心,理工科特色鲜明。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副教授99人,博士生、研究生100位。一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和有仁爱之心”的国家职教名师、南粤优秀教师在学院弘文乐教,传道授业。一万多名学子秉持“吃苦耐劳、淳朴厚道、臻技敬业、进取创新”的精神,在学院厚德博学,苦练本领。一批又一批毕业生从这里走向社会,立业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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