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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
2018-06-27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南疆军区、兵团军事部参谋部,各军分区(警备区)参谋部,有关院校:

为加快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通知,2018年继续在我区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2018年9所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计划内,面向我区生源,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320人。有关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类别”标注为“直招士官生”。(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招收程序。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执行现行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按宣传报名、志愿填报、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录取和补充7个步骤组织实施。

1.宣传报名。各级兵役机关配合招生部门和高校,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宣传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动员考生积极报名。

2.志愿填报。考生须将“直招士官生”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栏。

3.政治考核。7月10日前,报考定向培养士官考生在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招生办领取《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见附件,正反面打印)。

考生携带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和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

7月11日至14日,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组织实施政治考核,考核办法和标准按照现行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地(州、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兵役机关搞好督察指导。考核结果由县级征兵办公室于7月16日前通知考生。

4.体格检查。7月18日至20日,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组织体格检查,检查标准按照现行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地(州、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兵役机关搞好督察指导。7月22日,南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州、市)征兵办公室汇总上报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名单(格式附后,电子版传新政网997452邮箱),并通知双合格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8月底前,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原件报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

5.面试。7月25日至8月1日组织实施,全疆共设3个面试点,分别是乌鲁木齐(承担乌鲁木齐、昌吉、巴州、吐鲁番、哈密、克拉玛依、石河子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25至26日由乌鲁木齐警备区组织实施)、喀什(承担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28日至7月29日由喀什军分区组织实施)、伊犁(承担伊犁、博尔塔拉、塔城、阿勒泰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31日至8月1日由伊犁军分区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分片组织、轮流实施的办法组织,人员以招收部队和培养高校为主,面试所在地兵役机关参加,设立面试组、监督复议组。面试组由招收部队、招生高校和当地兵役机关各1人组成;监督复议组由当地军分区(警备区)1名领导及1名纪检干事、当地招生考试机构1人组成。面试工作人员差旅费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如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监督复议组应立即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考生必须服从。

6.录取。8月7日前,自治区征兵办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送达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根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120%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征集志愿录取。8月28日前,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9月底前,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将《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7.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二)联合培养。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1.教学管理。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应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当地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2.淘汰。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当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三)入伍办理。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当地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部队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四、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是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创新军事人力资源生成渠道、提高士官人才培养质量效益的重大举措。各级要充分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涉及部门多、组织程序复杂,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策规定,掌握程序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严格审查把关。各单位招生部门、培养高校、招收部队和兵役机关要严格执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和录取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招收质量。培养高校要与部队训练指导机构认真研究培养方案计划,明确培养目标任务,组织签订培养协议,精心开展教学实践,确保培养质量。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考生上访和退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要坚决贯彻廉洁征兵有关规定,紧紧扭住易发问题风险点,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切实守住底线,确保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圆满顺利。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991-499745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991-8758128,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热门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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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新疆师范大学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沐浴着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十多年来始终与改革开放同成长、共命运,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路子。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435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温泉校区是学校主校区和行政中心,教学区占地面积1994亩,承担学校文科类专业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及预科教育培养任务;昆仑校区现主要承担学校理科、艺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以及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文光校区主要承担专科培养任务。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办有2所附属幼儿园、1所小学、2所初中和1所高中,学生总数5389人,均为新疆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其中高中部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自治区德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学校、自治区德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自治区首家北京大学先修课程基地。经过长期的努力,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预科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大学部现有教职工1864人(在编1709人,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155人,不含后勤聘用人员),附中、附小、幼儿园428人。学校有大学专任教师1092人,其中正高级159人,副高级327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44.5%。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1人、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3人、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文艺界)1人、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2人、自治区“天池特聘计划”9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2人、自治区“天山英才”11人、自治区“天池博士”3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3人。学校现有在校大学生27369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9977人,研究生3712人(博士研究生232人、硕士研究生3480人),留学生205人,内地预科生3475人等。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在教学管理和改革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近年来,共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4项。现有一流专业2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12个;一流课程27门,其中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6门。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创新发展及其与应用研究紧密融合,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逐渐成为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智力库、思想库和人才库。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润疆研究院、涉疆问题研究院等24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学校各级各类社科课题立项数均居全疆高校前列。学校拥有教学型、专业型、研究型实验室37个,拥有多媒体教室(含录播室)458间、语言实验室6间、智慧教室14间、公共机房27间、VR实验室1间、书法教室6间、微课室1间、议课厅1间、教学观摩室1间、集控中心2间。学校图书馆面积达5.4万平方米,全校图书藏量174.8万册,专业期刊1281种,精选电子期刊14.8万余种,电子图书54.7万种,各类数据库34个。《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出版哲学社会科学版(汉文)、自然科学版(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维文)。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是新疆唯一一家入选五(全)核心的社科综合类学术期刊,首次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也是新疆唯一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的综合类学术期刊,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评为“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期刊”;荣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百强报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2016-2020年最受欢迎期刊”“2020年度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最受欢迎期刊”称号;期刊复合类影响因子为6.593,位列全国高校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报第一名。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国内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实现本科生、研究生的联合培养,与俄罗斯、日本及港澳台等国(境)外20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教师国(境)外进修、访学、学术交流已常态化。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任教,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学校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有3所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中亚汉语推广基地”、上海合作组织的中方项目院校。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办学定位,始终把培养一流教师作为学校的主业主责,全力办好师范类专业,认真做好以“国培项目”为主的教师职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和研究教育,把师范教育的本色不断转化为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和学校的办学优势,努力构建完整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努力把新疆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综合性、高水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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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校区和金桥路校区,占地1000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领域19个方向的艺术专业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30个本科专业,其中有3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设有文化润疆创作研究院,下设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附中等9个创作研究中心;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艺术研究所、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等4个科研院所、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舞蹈团、合唱团、交响乐团、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践创作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706人,其中专任教师486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60人,硕士生导师19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天山英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22人。 “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国家、省部、厅局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668篇(部);《新疆艺术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科研学术水平质量呈现出快速提升态势。 学校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冬运会、中国新疆国际舞蹈节、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国庆70周年、建党100周年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文艺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师生在国内外各类学科专业和文艺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竞赛奖580多项、省部级竞赛奖540余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中俄艺术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文化名片。与俄罗斯、美国、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院团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多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建立全面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文明校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将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继续秉承“团结、勤奋、敬业、尚美”校风和“传承创新,德艺双馨”校训,坚持走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实施学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立德树人),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润疆为导向、以质量提升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立足新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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