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规定》、《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补充规定(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的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2)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6年以上(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借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3)考生在宁夏有连续1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12年,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均在宁夏并在宁夏的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4)考生在宁夏有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
(5)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6)来宁投资经商2年以上(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来宁投资经商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且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7)2009年12月5日前,考生户口已在宁夏,但户籍年限不符合上述(1)至(6)条规定中的相应年限的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在宁夏并在宁夏高中学校修满3年规定的年限教育,允许其报名,但仅限于报考宁夏区属院校(本条规定执行到2011年12月5日截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三、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含警察体育专业、军队院校体育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体育类专业相应科类及体育专业术科测试项目范围内的测试专项。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符合我区报名条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1)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不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本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方可取得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3、报名信息采集方式:报名实行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持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表,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还需持当地移民办审核签章的《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网上报名组织机构及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1、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软件正常运行;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维护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发布相关信息以及培训有关考务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等。
2、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辖区内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的确定;培训和选派报考点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在网上报名的各个时段通知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工作;协调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配合移民办做好辖区内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身份的审核、公示工作;实时监控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是本辖区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其职责是:成立网上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技术指导、班组管理员等岗位,责任到人;打印发放考生报名表草样;组织、指导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监控本报考点考生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信息场所及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填报和信息现场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报考点的考生按时上网填报信息和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做好本报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
六、网上报名数据录入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负责录入本人基本信息,申报照顾政策项目,录入艺术或体育兼报项目和术科测试项目(指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还须录入相关特征信息等;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教师子女考生等照顾项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协调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终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教师子女考生等照顾项目并公示,初审“优秀学生”考生等照顾项目,依据移民办审核的结果,负责修正考生的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特征信息;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终审全区“优秀学生”考生等照顾项目并向全区公示。
七、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11年12月1日-5日;
第二时段(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6日-25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2月1日-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12年1月4日至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12年5月底前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1、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设置报考点(学校)管理员帐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学校)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帐号和权限,生成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2、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报名所需考生号(14位),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进行报考信息填报。
(2)考生填报的流程为:①填写报名表草样(可到报考点领取或在网上自行下载);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③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已提交保存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考生网上填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编印免费配发给每一位考生的《宁夏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指导手册》。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3、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采集核验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5)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6)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7)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8)打印考生体检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做好考生体检工作。
4、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5、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注册登记考生名单以及注册登记表(1份),上报文件内容和网上审核内容须严格一致。
6、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情况、是否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考生等。
7、考生网上报名数据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专人维护、保管和使用,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向技术人员索要备份。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更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8、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
9、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忘记或丢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名的学校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八、凡以升学为目的,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体育专业术科测试费为每生50元;
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以《宁夏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5年,从宁夏林业学校、宁夏生态工程学校,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不断提升办学层次、拓展办学规模,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自治区以培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葡萄酒全产业链发展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雄伟的贺兰山东麓,北靠景色怡人的三沙源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南邻玉泉营葡萄生产基地,东侧是历史悠久的典农河,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园天蓝地绿环境优美,花草树木繁茂葱茏、廊轩亭阁各有情趣、苗圃果园花美果香。目前在校生2000多名,教职员工148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25名,“双师”型教师39名,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名,自治区“312人才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入选自治区青年骨干拔尖人才项目1名。 学院设有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人事保卫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7个职能处室,葡萄酒工程技术系、水利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园艺工程系、风景园林系、公共学科部、实验实训部等7个教学教辅机构。设有酿酒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测量、园林规划设计等15个高职专业和葡萄种植与酿造、食品生物工艺、环境监测技术等15个中职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坚持“突出特色办教育、服务需求谋发展”的办学目标,秉持“务实创新、自强笃行”的校训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学院坚持以服务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育职业能力为核心,坚持教、学、做相统一原则,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开展东西校校共建、中外联合办学,坚持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相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行“产教对接、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弘扬严谨认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提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4年以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赛事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自治区级赛事奖项近101项,优秀指导教师奖22项。学院多次被上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建院30多年已培养近万名务实肯干、德才兼备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方针,努力培养社会需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
学校简介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吴忠市唯一一所高校,是吴忠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学院占地1000亩,现有教职工443人,在校学生7663人,生源主要来自宁夏和邻近的甘肃、内蒙古、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学院设幼儿教育系、艺术设计系、教育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康复与护理系6个系和6个教辅单位,形成了基础教育、健康产业、艺术设计、机电工程、经济管理、现代纺织等专业类群。近年来,学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吴忠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安排部署,坚持“政府所想、社会所需、学生所盼、学院所能”的办学原则,在优化专业结构、转变教学模式、促进内涵发展、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和有效探索。一是坚持开放办学,强力推进“校校、校企、校地、国际交流”四个层面的合作,牵头成立由187家行业、企业组成的“吴忠市职业教育联盟”,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个;与北京财贸、常州工程、成都纺织、山东商业、宁德职院等13所知名院校在教师互换、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学生交流、专业培训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二是坚持灵活办学,提出并实施了“两员”、“两联一促”等现代学徒制办学模式,产教融合得到进一步深化。坚持“四个一批”的专业建设思路,高职招生专业达到16个、中职招生专业达到8个,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越来越高,对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好。三是持续转变教学模式,坚持五个对接”(专业与产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终生教育),建立教、学、做、赛、创“五位一体”的教学体系,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大幅提升,2019年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全国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去年首次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全国铜奖和自治区金奖。四是推进创业就业。采取就业推介、帮扶订单班、项目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毕业生2019年就业率达到92%以上。学院的办学能力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2016年度吴忠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自2016年以来连续四年获得吴忠市终效能目标考核一等奖。
-
学校简介宁夏医科大学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宁夏师范学院医学院并入宁夏医科大学,至此,学校成为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6882人,其中专任教师980人,副高以上职称784人。有双聘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89人,硕士生导师897人(含115名博士生导师)。全日制在校生10370人(含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留学生),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555人,留学生2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设有14个教学机构,13个教辅科研机构,有14所附属医院,19所教学医院,66所实习医院和实践教学基地。学校有医学、理学和管理学3个学科门类,20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9个为自治区级特色优势专业。有2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1支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术学位授予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有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4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有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注重创新”的办学理念和“修德济人、笃学精术”的校训,凝心聚力,力争一流,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等医学院校。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向着实现“两个一流”(西部同类院校一流、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西部地区有特色、现代化、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奋力迈进。
-
学校简介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由原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宁夏建筑技工学校、宁夏建筑职工中专学校组建而成。是教育部备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宁夏职教园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路355号),占地3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近5000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81人,其中专任教师222人,具有教授职称10人,副教授职称83人;具有注册结构、岩土、造价、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教师80余人。学院设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市政工程、环境工程、设备工程、基础教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等七个系部和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实训中心、教科研中心、现代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10个教辅机构。主要开设包括自治区示范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在内的27个专业,涵盖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工程测量、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工业分析、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专业和技术领域。学院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事业发展新路径,践行工学结合、做学合一人才培养新方法。与区内外知名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110个,聘请区内外行业领军人物100余人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2016年成功组建“宁夏现代建筑技术职业教育集团”,聘请行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参与教学科研全过程,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商共建课程标准,共同开发校本教材,实现人才共育共培;2017年成为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切实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2018年成为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2018年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1+2”办学模式开设水利电力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促进闽宁联合办学。学院承建完成“中国(宁夏)现代建筑技术公共实训中心”,新建“市政工程领域综合实训中心”,通过政府支持,行业引领,校企联动,成为建筑类技术人才教学、行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技术研发创新、建筑领域技术技能大赛、同类院校共享的示范性公共教育基地。学院为有志学子成功搭建学历提升发展通道,通过全日制、函授和网络教育多种途径实现提升学历的梦想。初中学生通过自主招生、分类招生、联合培养方式和3+2分段、五年一贯制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专科毕业后,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进入区内本科院校对口专业完成全日制本科学历提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报考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函授教育;也可直接报考重庆大学本科高等学历网络教育。二、学院荣誉榜学院获“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全区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学院是全国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会员单位、高职与成人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校企合作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国际合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现代学徒制副主任委员单位;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宁夏建筑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宁夏建筑工程和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等。三、学院文化关键词1.办学目标---宁夏示范,西部争先,全国知名。2.办学宗旨----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养校。3.办学定位-----满足社会需求,服务经济建设,培养建设类高素质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4.办学理念----提升素质,强化能力,服务行业。5.校训-----尚德、敬业、强技、健行。6.教风与学风------博学善教,教学相长;勤学善思,学以致用;7.校园文化建设目标----全员参与,增强素质,精心实施,打造品牌。8.建筑文化建设主题----仰望鲁班,俯首为徒,脚踏实地,追求卓越。
-
学校简介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一页。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占地面积2938亩,教学实验农场1890亩,校舍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在校教职工2690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296人,研究生6355人,少数民族预科生997人,在校留学生179人。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尚德、勤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不怕困难,不畏风寒;根深叶茂,本固枝荣”的“沙枣树精神”,艰苦创业,负重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特别是近年来,学校抢抓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等历史性机遇,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提高办学质量,不断促进内涵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理、工、农、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宁夏大学第七次党代会确定了“到2025年,把宁夏大学建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明确了“以‘三全育人’为核心的立德树人育人主线”和“以‘双一流’建设为核心的‘部区合建’发展主线”两条工作主线,制定了七项重点任务,奋力开启西部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2938亩占地面积2690人在校教职工1890亩教学实验农场28个省面向28个省997人少数民族预科生6355人研究生19296人普通本科生学校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和“民族学学科群”2个“部区合建”优势特色学科群,“草业科学”1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1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师资队伍中,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9人、第三层次1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小高地31个。5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人获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3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数理学部委员,15人入选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入选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1人获自治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5人入选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15人入选自治区“国内引才312计划”,17人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32人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按照“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具有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确定了“加强基础、强化实践、发展特长、注重创新、分流培养”的教学改革思路,通过构建两个方案(专业培养方案、人格培养方案)、完善两个体系(“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打造五个平台(通识教育平台、教师教育平台、课程建设平台、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平台、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加以实施。力求通过努力,使所有本科生以不同方式参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并使其中30%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现有80个本科专业,2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语言文字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26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9项。学校科研工作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盘活创新要素,注重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推进成果转化。“十三五”期间,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00余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9.11亿元,年均增长率10.89%,与“十二五”(4.67亿)相比增长了4.44亿元;获各类科研奖励成果34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189篇,教育部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项,宁夏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2项,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19项。学校积极对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以创新校地校企合作模式为途径,以服务社会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先后与自治区5个市、12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派出了百余名科技扶贫指导员、专家服务团、“三区”科技人才和岗位科学家,建立了“草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创新联盟。依托重大科技项目,相继推广应用了一批技术、装备。学校现有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阿拉伯国家研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宁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43个,各学科领域专业实验室100多个。获批建设了国家大学科技园。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围绕“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的目标要求,加大与国内合作院校的深度合作,重点对标一流学科与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5所兄弟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对口合建。不断巩固与山东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吉林大学、福州大学、浙江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余所国内高校合作伙伴关系。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学科,先后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31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实质性合作伙伴关系。与阿联酋迪拜大学合作建立了海湾地区第一所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批准的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地区唯一的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自1992年招收留学生以来,先后有40多个国家40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面向未来,学校将围绕第七次党代会明确的发展目标,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新契机,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把宁夏大学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