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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7-11-1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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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教综〔2017〕137号

各市(州)、县(区)教育局、招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高考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的体检信息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要从确保高校人才选拔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管理、组织与协调,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完善制度,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完成。

各地要成立由招考机构、卫计委(局)、体检医院和中学负责人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体检工作协调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制定详细的体检实施方案。各级招委负责政策宣传、各环节工作的协调和检查;卫计委(局)负责督促、指导体检医院选聘体检医师和体检工作人员,会同招办组织体检医院共同做好体检医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检查体检医院做好考生体检业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体检医院负责体检医师的抽调和业务培训,加强场地和设备管理,具体实施对考生的体检并对体检结论真实、准确性负责,确保体检工作平稳进行;中学(报名点)负责对考生的宣传和教育,并指派专人带队,安排好考生赴检的相关工作,配合体检医院核对考生身份,做好考生参检的组织工作。

各考区招办应确定本辖区内的二级甲等医院作为体检医院。如无二级甲等医院,由考区招办报市(州)招委批准同意,可放宽到二级乙等医院。体检医院要选派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且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其中主检医师还应由业务水平高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要加强纪律教育,规范体检流程,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在体检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严肃处理。

各考区招办要认真做好我省高考体检宣传和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招考生和单考单招考生)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要特别加强对报考单考单招考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宣传,避免发生漏检和错检等情况。

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参加体检,指导考生如实填写(涂)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和残疾状况,如没有既往病史或者残疾状况须填写“无”;考生本人对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真实性负责,录取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情况者,高校有权按照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二、进一步规范体检业务流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现有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体检工作开始前,要组织全体体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所有体检工作人员都要熟练掌握招生体检相关政策规定。体检医院要在当地卫计部门和招办的指导下,集中组织有关医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述文件,并组织必要的技术培训;中学(报名点)要在当地招办的指导下加强对考生的宣传和教育,指导考生认真如实填写《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并检查有无明显隐瞒或缺漏。

体检工作中,主检医师和体检医师要按照体检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程序。要按要求认真填涂《体检表》,确保《体检表》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身体健康状况。主检医师和体检医师须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简化操作流程、弄虚作假;不得擅自在《体检表》内再次添加、涂改体检信息;要高度重视传染病的诊断,严格按照相关诊断标准作出准确提示;对残疾考生应详细写明残疾部位、残疾程度、功能状况。要确保体检结论真实准确、描述详尽全面;《体检表》填涂规范、字迹工整清晰。坚决杜绝错检、漏检、错填、漏填等现象发生。体检时,体检医院还要安排专人负责《体检表》的传送及保管。

考生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体检表》进行清点和审查,重点检查填涂是否规范、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是否完整规范、体检结论是否准确、有无错填、漏填、字迹不清等情况;医院移交《体检表》后,考区招办还要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表》进行逐项审查,如发现遗漏项目、结论不准或对结论有怀疑,应立即组织补查或复查。审查并清点无误后的《体检表》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各地要确保《体检表》整洁,避免弯曲、折叠、破损和污染,在定位点上和周围不能有墨水、印泥等污染。

所有项目检查完毕且结论明确后,各考区招办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考生。同时,应提醒考生注意本人的各项体检结论是否准确无误,体检结果的具体告知方式由各考区招办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漏考生的体检信息。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由考区招办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仍不能作出明确结论的,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体检复查结论一周内)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考区招办报市(州)招办,由市(州)招办确定的市级医院在4月底前进行复检。若仍不能作出明确结论的,由省人民医院对考生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在招生录取期间,院校对考生体检信息提出质疑并要求复检的,由省人民医院作出最终裁定。省人民医院应建立考生复检绿色通道。考生电子档案的体检结果以最后的复查结论为准。

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提供的体检材料、作出的体检结论,一律无效。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监督体制,强化纪律约束,确保高考体检工作透明、高效、平稳、有序进行

各地招委会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及省招委会有关体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细化体检管理办法,对所辖体检医院各项制度建设的落实和完善情况进行检查,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认真选派体检工作人员,确保体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明确体检医院的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岗位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招委会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进行全程监督。对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危害考生利益,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体检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考生录取后产生遗留问题的,省招委会将通报市(州)招委会,由市(州)招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各级招委会、卫计部门、体检医院要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人员的思想和纪律教育,所有参加招生体检的工作人员,要奉公守法,严格遵守招生体检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贿检等违规事件的发生。

体检工作人员在招生体检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必须当即取消其参加体检工作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是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还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医务人员的,还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7〕66号)规定,直接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中应遵守招生体检相关规定,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其它违规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地要加强对体检场地的管理,体检工作场所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与门诊等分隔开,实行门岗值勤制度,严禁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以外的人员进入招生体检区域;要张贴体检工作流程图、相应的指示标志和应急疏散示意图,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根据本地考生人数,合理安排体检场次、时间,提高体检工作效率,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要对参加体检的残疾考生给予必要的帮助;要加强体检期间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的管理,防止其他意外事故发生,确保体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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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12日,是青藏高原第一所高等学府。学校于1979年招收藏语言文学、民族史专业研究生,1981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成为青海省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单位。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天津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服务国家战略博士研究生特需人才。2018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肩负党的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双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和民族地区发展,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共发展、与青海共命运,谱写了青海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气壮山河的精彩华章。学校始终立足青海大地,面向民族地区,牢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学的宗旨,坚守民族院校的办学定位,培养了10万余名来自民族地区、服务民族地区的各民族人才,其中有5万余名毕业生在青海工作,8千余名在西藏、新疆工作,先后涌现出以改革先锋杰桑•索南达杰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学生和53名省部级领导干部、1300多名厅局级领导和12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00余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为青海的民主改革、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保护和各项改革发展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目前,共有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民族的15156名学生在校学习,其中少数民族学生8385名,占在校学生的55.32%。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有效汇聚了李文实、夏日东、芈一之、胡安良、祁顺来、毛继祖、贾晞儒、吴启勋、马成俊等一批知名学者和青年才俊,极大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学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学校现有1177名教职工,专任教师734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58名、副高级职称276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97名。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领军人才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7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名、全国优秀教师5名、全国模范教师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名、青海省高端人才千人计划杰出人才1名、青海学者1名。学校高度重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人文社会学科始终在青藏高原地区具有优势地位,与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相衔接的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藏医药等理工类学科建设形成规模、富有特色。学校现有23个学院(含青海干部网络学院),一个民族学国家级一流建设学科和中国语言文学省级一流建设学科,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9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本科、硕士、博士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学科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哲学、艺术学十一大门类,其中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33个,占比为55.93%,理工医类本科专业26个,占比为44.07%,形成了较为综合的文、理、工学科结构布局。学校始终扎根青海大地,立足时代前沿,服务国家战略,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有重要理论和现实价值的标志性成果。近5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9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3项、重点项目5项、冷门“绝学”项目4项,教育部重大招标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1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61项;出版专著教材296部,发表论文1822篇,为各级政府提供智库报告70余项。现有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青藏高原民族研究基地、国家民委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基地、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青海基地、青藏高原语言文学重点研究基地、青藏高原环境资源法学重点研究基地、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点研究基地等7个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喜马拉雅山地国家研究中心、中亚-土库曼斯坦研究中心等2个国家民委国别中心,拥有民族研究所、青海省法学研究所等8个省级科研机构和青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等27个校级科研机构;有国家民委青藏高原资源化学与生态环境保护、青藏高原藏药资源保护与开发、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等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与天津大学联合共建实验室、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1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有1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编辑出版《青海民族研究》《青海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藏文版)和《青藏高原论坛》等4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期刊,《青海民族研究》跻身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认定的核心期刊行列,《青海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选北京大学核心期刊、跻身南京大学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学校分东序、西昆、文实、博雅、凤凰山五个校区,占地面积1490.97余亩,建筑面积46.1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账面总值约6.4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9亿元;馆藏图书313.52万册(含电子图书153.67万册),其中民族文字图书12万册、藏文大藏经1667函,汉文古籍3166部78750册(其中善本 380 部),23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生均图书106册,是青藏高原汉文古籍和藏文古籍馆藏图书最多特别是珍贵古籍馆藏量最多的高校。建有容纳3000多人的多功能体育馆和充足的运动场地以及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的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校高度重视与国内外高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现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日本南山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蒙古国乌兰巴托大学、韩国韩南大学和我国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39所院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在尼泊尔特里布文大学联合举办孔子学院,实现我省孔子学院建设零的突破。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建有中亚学院和三个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其中“中亚-土库曼斯坦研究基地”、“喜马拉雅山地国家研究基地”获批为国家民委重点研究基地。现有外国留学生158名,是青海省培养留学生最多的高校。教育部先后安排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也与我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学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落实立德树人“这一主题”,围绕内涵建设构建以民族学为核心的人文社科和以理学为基础的理工医“两个学科群”,抓住思政课建设、教学工作、科学研究“三个重点”,夯实人才队伍、内部治理、综合服务、基本建设“四大保障要素”,推进实施“八项工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成现代化一流民族大学而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农牧类高职院校。始建于1940年9月,原名为国立青海初级实用职业学校,1955年5月更名为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简称“湟源牧校”。学院2002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8月成为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21年2月更名为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5月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院占地面积20.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978万平方米。学科建设设立了六系两部分别是动物科学系、动物医学系、农林科学系、农业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成人教育系、基础部、思政部,目前拥有动物营养与饲料分析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80个实训室和家畜繁育改良中心、动物医院等4个校内实习基地,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达95个,为各专业大力开展“理实一体”教学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开设专业达22个,涵盖农林牧渔、电子信息、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六大类。学院现有教职工262人,校内专兼职教师211人,“双师”型教师为153人;校内专兼职教师中教授16人,副高职称59人;博士3人(其中1人为博士后)、硕士学位以上教师69人;省部级名师2名,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1名,全国师德标兵1名。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青海,服务“三农”,盯住“农”字创特色,打品牌,稳规模,争效益的发展定位,实行开放式办学,现已形成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办学新格局。建校80年来,为我省农牧区培养了3万多名“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后劲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了以“创业、求实、奉献”为实质的“湟源牧校精神”。学院先后被授予“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60多项荣誉称号,成为青藏高原一颗璀璨的现代职业教育明珠。
  • 学校简介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地位 历经66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校园 青海师范大学现有城西和城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500亩。其中,城西校区近200亩,建筑面积13万平米,绿茵葱茏、古朴典雅、学脉绵长,主要承担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职能。城北校区1300多亩,建筑面积33.71万平米,设施先进、现代开放,布局恢宏,于2016年10月落成启用,主要承担本科生教育和学术交流职能。两大校区各具特色、相得益彰、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了具有丰厚文化内涵、彰显高原风光的现代大学校园,是读书治学立教的理想之地和教育沃土。校友 已培养毕业生12万余人,涌现出大批优秀教学能手、科研学者、管理人才、商务精英,在各类岗位上尽显师大学子笃实敬业、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为人类文明进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生 在校学生19081人,其中,本科生11665人、硕士研究生2636人、博士研究生238人,留学生22 人,函授生4520人。 学科 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中国史、地理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1个国内一流学科,3个省内一流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专业 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获批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教员 现有教职工129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3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69人,副高级职称389人,博士生导师47人,硕士生导师29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省级教学团队。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19人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9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家,8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40人入选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才计划, 228人和9个科研团队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4个教学科研团队6次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学校双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讲座教授62人,客座教授94人,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3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7人。群英荟萃的优秀师资为持续推进学校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学院 现设有民族师范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新闻学院、教育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19个学院。科研院(所) 学校设有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青海省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等3个研究机构,各学院设有青藏高原社会历史研究中心、班禅研究院、青藏高原体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藏文信息研究中心等29个研究机构。平台 现有教育部“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藏区历史与多民族繁荣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民委“藏汉双语人才培训基地”,五省区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训中心,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青海分中心,高原能源产业与生态研究中心,被授牌为“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青海基地”。建有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地表过程与生态保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青海省青藏高原药用动植物资源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处理与机器翻译实验室、青海省物联网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形成机制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等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有青海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青海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中心、青藏高原文化研究所等6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及“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励 先后承担800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2项国家“863”项目,3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专项“973”项目。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藏文计算机键盘和输入编码方法研究》成果,作为合作完成单位的《三江源区草地生态恢复及可持续管理技术创新和应用》《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等3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玛钦藏文平台、字库以及藏汉英电子词典》和《藏汉(汉藏)机器翻译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成果,作为合作完成单位的《青海湖流域生态水文过程与湿地恢复技术研究及应用》成果,分别获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商法学>在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综合改革的探索与创新》《以创新驱动构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体系》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文体 学校深入挖掘根植青海大地的红色教育资源和新青海精神,建有“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和“两弹一星”精神展览馆,创编弘扬“两弹一星”精神的话剧《永怀之歌》,喜获第六届全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展演剧目奖”,入选第五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形成了“一院一馆一剧”的爱国主义教育新格局,成为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创新载体和校园文化品牌。高原体育运动教育训练特色突出,文学院学生李春秀勇夺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女子10公里竞走铜牌,体育学院学生切阳什姐喜获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20公里竞走金牌,尹顺金同学力摘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拉松赛金牌。学校高水平女子篮球队先后18次获得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西北赛区冠军和3次CUBA亚军,1次全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冠军和2次亚军,1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亚军和2次季军,并夺得2010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运动会冠军和2017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联赛总决赛季军,是一支享誉全国高校的篮球运动劲旅,为国家和青海省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4银6铜,全省8金11银10铜,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2项、优秀奖1项,在“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3项。合作 学校大力推进宽领域、多渠道的国内与国际合作,与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建立“团队式”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校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美国普渡大学、韩国国立顺天大学、马来西亚伊德里斯教育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交流、科研合作共享等活动,助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实现了新跨越。附校 学校建有四所附属实验中学(含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段)和一所附属实验幼儿园,其中附属实验中学、附属实验第二中学、附属实验第三中学总占地面积231.67亩,共有教师498人,学生7143人,均属12年一贯制省级一类学校,是推动青海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师范生培养培训的重要实践实训基地。梦想 奋进新时代、发展新师大、实现新梦想,全体师大人将始终以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求实创新、开放自信的时代风采,弘扬“勤学修德、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和“感恩奋进、追求卓越”的新师大精神,坚守师范初心为党育人、担当树人使命为国育才,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水平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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