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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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区内和区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
二、计划编制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三、招生简章
4、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四、考试
5、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所有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参加自治区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应于2012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按学校公布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6、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或http://202.201.201.6
7、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来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8、需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进行校考的区外本科高校,应书面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送专业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施考办法。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2月13日至2月27日。校考期间,各高校应接受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而在我区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其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9、未在我区设点进行校考的区内外高校的校考应于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院校负责通知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招生院校须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要求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YJ7616@163.com,纸介质文档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光盘一同寄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
10、区外高校也可直接认可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区内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但必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说明。
获准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也可根据自治区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2012年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11、艺术类专业考试应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违规处罚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12、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复查。
五、填报志愿
13、美术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或《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非美术类专业考生,获得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非美术类(专业)志愿。
1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
六、录取
15、各高校在我区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16、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它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17、各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18、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19、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一批次录取前录取;艺术类三本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普通本科三批次前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三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前录取。
20、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21、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七、其它
22、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3、对在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24、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5、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26、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联系人:俞永江
联系电话:0991-8750000手机:15276666007
传真:0991-8752302邮箱:YYJ7616@163.com
27、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号
邮政编码:830054
联系电话:0991-4332596传真:0991-4312920
联系人:陈晓疆杜钰
附件2:
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5号)中所列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
一、以下31所高等学校按照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二、以下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热门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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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9亩。其中,北京路校区194亩;世纪大道校区1015亩。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工1283人,其中专任教师96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5.1%;教授66人, 副教授193人, 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6.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75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78.5%;博士104人。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082人,其中本科生22673人、专科生8258人、硕士研究生151人。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航空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6个二级教学单位,共83个本、专科专业(其中44个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院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材料与化工(材料方向、化工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院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自治区重点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材料物理、物理学等1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数学分析、JAVA 程序设计等10个自治区一流课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和网络与新媒体三个自治区重点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652余万元, 图书馆藏书157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万余册。近年来,学院先后成立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体育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院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关系,并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承优良传统、载多年积淀。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院秉承“惟德惟才,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和重点学科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教学科研同步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使昌吉学院成为新疆高等教育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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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于2014年2月在整合全地区优质职教资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校园占地2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3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近13万册。学院现有计算机898台、网络多媒体教室116个;建有新疆广汇能源有限公司、国投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哈密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瑞新会计事务所、哈密华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4个校外实训基地。学院在统筹全区职教师资的基础上,通过引进、聘用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提前培养师资、利用河南援疆资源等方式打造了一支合格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33人,专任教师236人,其中专任专业课教师154人,校内兼课教师31人,校外兼课教师43人;具有高级职称60人,中级职称91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2人,本科学历202人;具有双师型教师96人;高职、中职在校生3598人,成人本、专科函授学员1008人。学院围绕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市场需求,目前设置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护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会计、财务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10个高职专业和17个中职专业。在未来几年内打造制造类、汽车类、化工技术类、矿业工程类、医药卫生类、财经管理类六大专业群,并逐步增加新能源应用技术类、旅游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等专业。学院坚持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树立外延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举的办学理念,学院将通过“订单式”、“现代学徒制”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学生毕业有工作、企业发展有人才、学院办学有生源”的多赢目标;同时开展企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科技开发和服务工作,扩大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计划引进国内外的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按照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开发专业课程;实施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所需的实用型、技术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努力建设,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将逐步打造成一所办学条件优良、特色鲜明、疆内乃至西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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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新疆师范大学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沐浴着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十多年来始终与改革开放同成长、共命运,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路子。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435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温泉校区是学校主校区和行政中心,教学区占地面积1994亩,承担学校文科类专业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及预科教育培养任务;昆仑校区现主要承担学校理科、艺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以及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文光校区主要承担专科培养任务。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办有2所附属幼儿园、1所小学、2所初中和1所高中,学生总数5389人,均为新疆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其中高中部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自治区德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学校、自治区德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自治区首家北京大学先修课程基地。经过长期的努力,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预科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大学部现有教职工1864人(在编1709人,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155人,不含后勤聘用人员),附中、附小、幼儿园428人。学校有大学专任教师1092人,其中正高级159人,副高级327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44.5%。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1人、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3人、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文艺界)1人、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2人、自治区“天池特聘计划”9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2人、自治区“天山英才”11人、自治区“天池博士”3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3人。学校现有在校大学生27369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9977人,研究生3712人(博士研究生232人、硕士研究生3480人),留学生205人,内地预科生3475人等。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在教学管理和改革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近年来,共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4项。现有一流专业2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12个;一流课程27门,其中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6门。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创新发展及其与应用研究紧密融合,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逐渐成为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智力库、思想库和人才库。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润疆研究院、涉疆问题研究院等24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学校各级各类社科课题立项数均居全疆高校前列。学校拥有教学型、专业型、研究型实验室37个,拥有多媒体教室(含录播室)458间、语言实验室6间、智慧教室14间、公共机房27间、VR实验室1间、书法教室6间、微课室1间、议课厅1间、教学观摩室1间、集控中心2间。学校图书馆面积达5.4万平方米,全校图书藏量174.8万册,专业期刊1281种,精选电子期刊14.8万余种,电子图书54.7万种,各类数据库34个。《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出版哲学社会科学版(汉文)、自然科学版(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维文)。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是新疆唯一一家入选五(全)核心的社科综合类学术期刊,首次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也是新疆唯一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的综合类学术期刊,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评为“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期刊”;荣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百强报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2016-2020年最受欢迎期刊”“2020年度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最受欢迎期刊”称号;期刊复合类影响因子为6.593,位列全国高校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报第一名。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国内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实现本科生、研究生的联合培养,与俄罗斯、日本及港澳台等国(境)外20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教师国(境)外进修、访学、学术交流已常态化。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任教,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学校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有3所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中亚汉语推广基地”、上海合作组织的中方项目院校。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办学定位,始终把培养一流教师作为学校的主业主责,全力办好师范类专业,认真做好以“国培项目”为主的教师职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和研究教育,把师范教育的本色不断转化为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和学校的办学优势,努力构建完整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努力把新疆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综合性、高水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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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塔里木河源头、南疆区域中心城市——阿拉尔市。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是师市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4月1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上受兵团教育局指导和监督。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总投资21.36亿元人民币,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3.28万平方米,总投资11.36亿元,于2021年3月22日开工建设。一期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预计2022年动工,2023年年底可投入使用。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目前设有机电一体化、汽车运用与维修、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工程造价、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数字媒体技术等9个专业。2020年9月实现首批招生358名,2021年招生1583名。目前在校生1680人。2022年计划新招2500人,在校生可达到4200人左右。目前学院由6个行政机构和5个二级学院,及一个基础教育部组成,共有教职工126人。2022年计划新增纺织品设计、旅游管理、护理、建筑工程技术、通航器维修、空中乘务等6个专业,到2025年可实现开设31个专业,形成两柱(纺织服装、通航产业),六梁(智能装备、工程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教育、健康)八个专业群的学院结构。预计在校学生可突破一万人。通过浙江职教联盟七所院校组团签订帮扶协议及柔性人才引进为学院后期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师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学院建设发展,通过简政放权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自主权,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师市进一步探索高校办学管理模式,打造示范样板。学院与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分公司、新疆新越丝路有限公司、阿拉尔市疆南五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六家企业签署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为校企共建“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基地”“校外实践基地”。学院将与签约企业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专业学科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与合作,把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直接纳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之间的“无缝”对接,逐步构建校企合作双赢局面。学院立足于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做好人才聚人产业留人工作,为兵团南疆及师市人口集聚将带来积极的作用,为南疆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2021年在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评选中,我院报送的两个节目获得1个兵团一等奖、1个兵团三等奖,并代表兵团参加教育部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评选,在众多优秀节目中脱颖而出,荣获到成都现场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