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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2-12-2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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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2013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类。科类代码为艺术文3,艺术理7。

  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管理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填写《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个人基本信息项目表》时,应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

  (二)编制招生计划时,驻鲁以外的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驻鲁以外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驻鲁以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驻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使用我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

  招生院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要编2个专业代号并分列招生计划,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全省统一专业考试实行“省招生委员会领导,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考试,有关高校负责评卷”的管理模式。

  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考办。

  《准考证》由市招考办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础;下午2:00—5:00色彩基础。

  5.评卷。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6.划定分数线及发放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考办发放《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和《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各县(市、区)招考办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美术类专业统考本、专科合格证发至考生本人。

  7.统考成绩的使用。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委员会批准。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1.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3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2014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2.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3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3.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4.各有关高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在山东招生仍执行教育部2012年前审核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自2014年起我省执行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新的艺术类专业目录。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执行。有关高校及专业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网址:www.chsi.com.cn)查询。除上述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

  5.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2月20日至3月6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全省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上传全省艺术类考生基本信息,各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索取密码下载有关信息。

  (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考点考试

  1.2013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统设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招生院校必须按《关于2013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与承办市招考办签订专业测试协议,报送、复核、确认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协议的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专业考试信息要准确、完备,测试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一致。

  2.考试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至3月6日。各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考试。

  3.省外院校在我省考点进行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考点所在市招考办承办。各承办市要按照《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鲁进行专业考试管理细则》的要求,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经批准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没有取得密钥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各院校要做好密钥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来我省考点签订协议、主持考试的招生院校工作人员,要携带学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我省发给的密钥,一次性确定本校全部开考专业。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来我省考点签订协议或组织考试的,一律不予接待。

  5.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过程中,院校编制考试信息、考生报名、安排考场、打印院校准考证等环节,一律使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发的程序软件。承办市招考办在每个招生院校考试结束后,要将美术类专业试卷装包、密封后交招生院校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6.考试期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安排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发放合格证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发送至考生,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合格证》中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五)报送合格考生库

  1.省内院校于2013年5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6月5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各高校上报的数据库里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一致。

  2.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报送专业成绩时尤其要注意:一是报送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报送招生计划时的一致;二是考生成绩可在几个专业通用时,每个专业都要有该考生的成绩记录。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关联专业成绩投档,对因招生院校报送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而影响了考生的投档或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六)报送考试情况表

  1.专业考试过程中,各承办市招考办和省内各招生院校要将当天的考试情况表(要求另发),以电子邮件或文本传真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e37_pzek2@sdzs.gov.cn,自动传真:0531-86162748)。

  2.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高校要将《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见附件)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106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

  (七)考试安全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统设考点承办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场所。考生数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认真研究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问题,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三、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要在2013年1月20日前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文本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e37_pzek2@sdzs.gov.cn,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邮编:250011)。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政策及考试信息

  《现代教育•2013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省内院校、在我省统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其专业考试安排,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五、填报志愿

  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第一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第二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和美术类专业院校服从调剂选项。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第一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美术类专业院校服从调剂选项。

  (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它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必须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相同)。

  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类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填报其它的专业,要与取得的本科专业《合格证》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填报志愿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征集志愿时,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缺额计划为准,准确填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

  (五)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六、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它院校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

  七、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其它高职(专科)专业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

  (一)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2.上述院校之外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投档。省外院校进行了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一志愿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录取时高校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高职(专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

  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不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录取时间要求

  招生院校要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并按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传录取考生信息。否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视为全部录取并予以代录取,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四)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单,将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邮发给考生本人,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切实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一)各市招生委员会、各招生院校要加强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公平、公正地选拔考生。

  (二)要在本市、本校范围内进行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培训班和招生中介进行严厉打击。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招生考试、评卷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材料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罚。

  (三)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发现徇私舞弊和违法事件要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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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山东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发展历史悠久。学校创建于1956年,时为国家城市建设部在全国兴建的十所土建类学校之一。65年来,学校与齐鲁大地的厚重文化同脉,与铿锵前行的共和国脚步同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凝练特色、培植优势,践行“厚德博学、筑基建业”的校训,形成了“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和“以人为本、自强不息、经世致用、造福桑梓”的办学理念,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为特色,工理管文法艺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万名各类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建设行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办学实力强劲。学校占地2400余亩,校舍面积70余万平方米。设有20个学院(部),6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10个,7个土木建筑类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评估)。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示范课程、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精彩一课”5门,国家一流课程4门,国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和团队1个;获批新工科国家级教研项目2项,获批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1项(全国共 6 所高校,山东省唯一)。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学位类别,64个二级学科培养方向,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馆藏图书398万余册,其中印本图书198万余册、电子图书200余万册。《山东建筑大学学报》入选“ RCCSE 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影响力指数等主要期刊评价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建筑工程类地方高校学报、山东省省属理工类高校学报前列。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204人,其中专任教师179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数为89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9.83%。拥有日本工程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8人,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84人次,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教书育人楷模、省高校师德标兵等57人,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等31个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其中“建筑结构移位与加固改造”团队是山东省属高校唯一土木工程方向教育部创新团队。学科特色鲜明。学校是全国唯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绿色建筑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山东唯一土建类专业全部通过国家专业评估(认证)高校,山东省首个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工程本科高校。学校ESI工程学学科居全球前1%,拥有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建筑学列入山东省高水平“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拥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1个木材工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基地,3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8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6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文物学会研究基地、2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型智库),1个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政法委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创新平台30个。其中,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是山东省高校唯一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研究成果丰硕。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5项、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1项。其中,2002年,鹿晓阳教授主持的《等壁厚弯管塑性成形理论及其工艺工装设备》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9年,王崇杰教授主持的《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利用的关键技术应用与开发》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刘甦教授主持的《面向区域的建筑学专业创新性、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年,张鑫教授主持的《建筑物移位改造工程新技术及应用》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是山东省唯一在建筑学、土木工程领域均获国家科技奖高校。“十三五”期间,全校年均科技活动经费近2亿元,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6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59项,其中,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2项、课题3项,省科技重大项目5项,如2019年,崔东旭教授主持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村镇社区空间优化与布局”,获批经费3508万元,是目前我省城乡规划领域承担的最高层次的重大项目;2020年,张鑫教授主持的“既有结构性能评估与加固改造基础研究”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实现了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上的突破;荣获省部级政府科研奖项和国家奖励办社会力量设奖奖项63项(其中一等奖15项),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633件;SCI、SSCI、A&HCI、EI收录论文3377篇。对外合作宽广。学校积极推进开放办学,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校际关系,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英国高校在土木建筑领域举办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国外多所大学合作开展“2+2”“3+1”“3+2”等模式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收土木工程、国际商务等专业的来华留学生,目前有30多个国家的外籍师生在校工作或学习。学校先后与90余家政府、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主持完成世界上最重最高、国内最远建筑平移工程,主持或参与制定60余部国家与省建设行业规范标准,完成了100余项国家和省市大型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建成山东高校首个雄安新区教学实践基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事业提供了重要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学校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产学研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开启了学校一流应用型本科教育改革和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文化底蕴深厚。学校重视文化建设,打造“筑基讲坛”文化育人品牌,77期讲坛先后邀请了荣盛发展集团联席总裁庄青峰、原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中国科学院院士郭柏灵、全国劳模杜明等在内的70余位行业精英、学术大师、政界领导走上讲坛,为建大师生传播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筑基讲坛已经成为建大师生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成为建大校园的文化盛宴。构建“四馆、两带、一廊”的校园文化格局,诸子先贤景观与建筑文化长廊交相辉映、相得益彰,建有建筑平移技术展馆、地图地契展馆、山东民居展馆、铁路建筑展馆等特色建筑博物馆,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绿色生态校园案例,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建筑科普教育基地,被列入山东省系列博物馆规划。学校主持建成国内第一座竖直埋管地源热泵空调示范工程、国内第一座太阳能综合利用学生公寓,主持建成国家首个钢结构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学校综合教学楼。学校校园已成为饱含时代活力和现代气息的师生文化家园和建筑博览园,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环境满意度”位列山东高校前3强。学生素质优良。学校着力培养“基础实、适应快、能力强、素质高”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根据第三方调查,学校的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匹配度达到了94.5%,居全省高校之首。学校是全国建筑类高校就业联盟发起高校,学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专业对口率85%以上,满意度98%以上,我校毕业生对母校推荐度为84%,高于全国本科院校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2021年山东就业市场人才发展报告》本科毕业生市场化薪酬居山东省属高校第二。学校重视学生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近五年在“挑战杯”、数模、电子设计等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3300余项,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优秀组织单位;学校棒球队荣获2016年、2017年中国大学生棒球联赛冠军,学校多次获评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从学子到校友,从校院到社会,20万建大校友遍及齐鲁,辐射全国,他们中有工程大师,有行业精英,有政府领导,校友永远是学校最大的品牌和骄傲。抢抓新机遇,开启新征程。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高等教育“四个服务”发展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力“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六大工程”,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向着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目标砥砺奋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学院前身为山东省泰安卫生学校,创建于1956年,2011年升格为高职院校,占地530亩,有东、西两个校区,在校生1.1万人,教职工409人,主要举办专科层次医护类高等职业教育,现有2个教学部、6个系部,开设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11个招生专业和中医护理、老年护理等10个专业方向,是山东省康养产教研联盟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医护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第二家国际护士培训基地。学院设有3家附属医院、5家紧密型教学医院,在省内外63家综合性医院及医药企业集团建立了实习基地,先后与中航东星、泰智医学、山东九州通、泰山医学科学院、泰山医养中心、泰山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山东万佳宜康康养发展有限公司等大院大所、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近年来,学院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保持在90%以上;2021年有713人升入本科相关专业,升本率达到84%,比全省平均升本率高13个百分点;2020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3.88%。学院共建成2个全国职业院校骨干专业、1个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7个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智慧医养”高水平专业群被省教育厅立项,连年保持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获得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首批高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全省首家“钉钉未来校园”等荣誉称号百余项;被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评为泰山国际护士培训基地,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被表彰为“山东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在2020年山东省首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中,学院在全省74所高职院校中居第35位。
  • 学校简介曲阜师范大学1955年创建于济南,始称山东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曲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开启了兴办本科教育的历程。1970年9月至1974年4月,与山东大学文科合并成为新的山东大学。1974年4月恢复曲阜师范学院建制。1981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为重点建设的六所高校之一;同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高校。1982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2002年,建设日照校区。2003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12年以来,先后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教育部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山东省首届文明校园、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建校66年来,积淀形成了“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精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基础文理优势突出、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培养卓越教师为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在U.S.News2020、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先后位列国内高校第86位、73位,在2020、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先后位列全国地方高校第92位、80位。 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5个(工程学、化学、数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山东省一流学科6个(工程学、数学、中国史、化学、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山东省高水平学科4个(其中,教育学为“高峰学科”,体育学、中国史、数学为“优势特色学科”),17个学科入选软科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教育学学科位居全国前10%。设有博士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本科招生专业69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学科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建有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智库,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8个省部级研究基地。 学校聘请诺贝尔奖获得者丁肇中先生为名誉校长;现有教职工2545人,其中教授305人,副教授657人;现有双聘院士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项目25人次,国家教学名师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8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7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5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学校占地面积3337.18亩(含在建曲阜校区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总值17.5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62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47万册、电子图书236万册;公开出版《齐鲁学刊》(第二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优秀期刊)、《曲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学数学杂志》和《现代语文》等学术刊物。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了过硬的教育教学质量。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毕业生50万余人,广大毕业生以“基础厚实、作风朴实、业务扎实”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十三五”以来,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13项;在第一至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连续获得一等奖,与北大、复旦、南开等高校为连续获得一等奖的高校;在2013至2020年举办的八届山东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六次获得一等奖数量和获奖总数的“双料冠军”;520人次获“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等全国竞赛奖项;本科生1600余人次参与发表科研论文;在全国第三批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中,我校一级甲等通过率在试点单位中名列第一;原创舞蹈作品荣获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表演银奖;英语专业八级通过率高达85%,高出全国平均通过率35个百分点;法学专业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42%;连续13年入选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属高校前列;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学校历来重视科学研究,取得一大批具有广泛影响的重要成果。建校初期的“公社数学”曾受到毛主席的赞扬,离子交换法制备碳酸钾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高性能晶体偏光器件获2002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先后承担了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内的一大批高层次科研项目,在应用数学、激光偏光、电气信息、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土地规划、物理化学、孔子儒学、教育科学、体育科学等学科领域达到了较高水平。“十三五”以来,累计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969项,科研经费近2亿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0项,包括重大招标项目2项、重大招标滚动资助1项、重点项目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5项,山东省重大科技项目4项,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4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45项。特别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具有独特优势,2020年以第一单位获得第八届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居省属高校第1位,打破了山东省属高校12年来一等奖空缺的局面;近五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总数居省属高校前3位,连续10年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自然科学方面,2019年,获山东省属高校唯一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19、2020连续两年获省自然科学奖数量居省属高校第1位,自然指数排名全国83位。 学校秉承中国实学传统,切实履行大学服务社会职能。从上世纪50年代的“土蒸馏釜”到70年代的“跳流鼻坎”最优解,到80年代的“长清模式”、90年代的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战略模式,对经济社会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我校运筹所的“优选法”和“统筹法”在支援成昆铁路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于1978年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近年来,学校主动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对接“十强”产业,参与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带、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鲁西经济隆起带建设,实施服务地方行动计划,在山东省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规划、黄河三角洲生态农业综合开发、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十三五”以来,获批横向课题230项,项目经费6000余万元,30余项智库咨询报告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学校注重依托孔子故里独特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在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形成特色优势。坚持将传统文化的精华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注重文化育人,构建了“以文化人”通识教育体系,积淀形成了人文特色鲜明的优良教风学风校风。在孔子及儒学研究领域形成了特色和优势,建成了国内唯一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儒学专门人才培养机制,以孔子儒学为主要研究方向的专门史(思想史)学科是博士学位授权点、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有博士后流动站。与山东大学联合申报省部共建儒家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建有“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中国外交遗产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研究基地3个。2013年以来,获批儒学与传统文化领域省部级以上课题192项,其中“历代孔府档案文献集成与研究及全文数据库建设”“《尚书》学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3项,5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3项研究入选首批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专项。首倡并规划建设了全国唯一的教师文化主题、师德教育特色的综合性专题博物馆——中国教师博物馆,入选全国十所“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之一,获批全国唯一的“中外青少年交流基地”。与省教育厅共建山东省教师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山东省大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指导中心。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外国留学生定点招生高校,是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高校,先后入选公派留学“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建有加拿大、韩国2所孔子学院。多年来,学校坚持兼容并包,兼收并蓄的学术方针,以广阔的胸襟,开放的眼界,广泛吸纳多元文明成果,先后与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近20个国家87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在联合办学、教师和学生互派、文化学术交流等领域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烟台市牟平区
    学校简介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位于开放前沿的海滨城市——烟台,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现有烟台和济南两个校区。烟台校区坐落于烟台市国家级高新区的中心地带,背靠高新产业,北临大海,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教育文化氛围浓郁;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学校烟台校区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总投资达11亿多元。目前,学校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围绕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核心教育资源,不断拓展和培育具有特色的办学优势,近年来,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形成以大学专科教育为主体、涵盖“3+2”高职本科贯通培养、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学校以教学为中心,设立会计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粮油食品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12个教学职能部门,设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质量监控与绩效考核中心等教学辅助机构。建成了独具优势的经济管理、食品科技、机械数控、信息技术、会计财务、商务外语、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等八大专业群。开设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审计、统计与会计核算、金融服务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设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学前教育、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商务日语、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动漫制作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等41个大专专业。学校建立了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结构好、实践能力强、年龄梯度合理的教学与科研队伍。学校现有教师728人,教授、副教授23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12人,硕士以上研究生学位占80%。建校四十多年来,学校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职业技能教育体系和实践性教学设施条件。学校建有2.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藏书132.37万册。建有9万多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场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制粉工艺实训中心两个现代化实训基地,并设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14个,建有高标准的专业实验室、实训室20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6亿多元。同时,学校借助行业办学优势,与业务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建有37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聘请了376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学校以“立足粮食行业、服务蓝黄经济”为办学宗旨,秉承“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多彩人生”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商务现代化教育。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全面开展职业素质教育,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教育,形成了以能力为本位的特色职业教育体系。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拳头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优异的育人质量和雄厚的办学实力,使我校连续多年超额完成招生计划。近九年学校录取新生全部为第一志愿,成为全省招生情况最好的几所专科院校之一。学校积极面向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主战场,集中研究解决有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智囊团”作用,为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援。学校以“严谨、务实、创新”的校风,造就了一大批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以“好学、慎思、致用”的学风,引导着一代又一代学生成长成才,以“明德、立信”的校训,影响着一批又一批学生的事业和人生。学校是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平安校园、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为全国粮食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国家粮食局科创联盟首批理事单位、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新的时期,学校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乘职业教育大发展的东风,推动办学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大学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职业学院,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实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双轨运行的办学体制。学院现有济南燕山、章丘明水两个校区,共占地550亩。济南燕山校区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章丘明水校区主要用于学历教育。学院设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继续教育部等6个教学系部。现有专职教师14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占78%,教授、副教授占30%。有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三个专项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会专家9人。有1人主持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学院还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聘请许多知名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兼职教师。学院建有法律类、警务类、安全技术类3个专业群,共设11个专业,其中法律事务专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衔接曲阜师范大学。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为省级特色专业。司法类8个国控专业学院已开设6个。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区)招生,已连续七年第一志愿全部录满,录取分数线、新生报到率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余人,在全国同类高职院校中位居前茅。建校至今,为社会特别是基层政法系统培养输送了30000多名优秀法律人才。学院建有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庭、教育矫治实训室、安全防范监控室、速录室、功力训练场、障碍训练场、警体馆等校内实训场所;在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女子监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等单位设有69个校外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毕业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4%以上,毕业生自考本科通过率和对口就业率逐年提升,就业地域覆盖山东、河北、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等10余省份。学院从2013年开始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警培训任务,累计培训军转干部、警衔晋升对象、新警及律师、司法鉴定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35000余人次,并先后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培养输送了1600多名政法干警。建校30多年来,尤其是升格转型为警察类院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科学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警务化管理育人模式,形成了“法警并举、文武兼备,贯通培养、提高层次,便捷入警、强化基层,教育培训、双轨运行”四大办学特色。学院的建设发展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教育部批准为高教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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