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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4-01-2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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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2024年普通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历史、物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是考生必考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试卷,考生可从中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非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语文科目应考汉语和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语文(含朝鲜语文和蒙古语文)2科,汉语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朝鲜语文和蒙古语文由我省自主命题。

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中须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其中,考生首先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

综上所述,每名考生总共须参加6门科目的考试,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2.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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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3门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为准。如有调整,我省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将做相应调整。

3.高考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由听力(满分30分)和笔试(满分120分)两部分组成。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根据等级赋分原则,将每科原始成绩转换为等级成绩,再计入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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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非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汉语和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语文科目成绩各按50%换算后生成考生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下图:

4.等级赋分的意义是什么?

答:等级赋分作为一种相对性评价制度,是根据相关测量原则,将参加同一科目考试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生源一定比例进行等级划定后,再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将考生的原始成绩转换成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进而最大可能地实现不同科目成绩的可比性,从而保障高考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5.为什么不能将再选科目原始成绩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而是要进行等级赋分后再计入高考总成绩?

答: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不能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考生选考科目不同,导致各科之间选考人数不同;二是由于各学科试题难易程度存在差异,各科成绩之间不具有可比性;三是报考同一院校专业组的考生,存在再选科目的选科不同,录取时,按照同一标准录取,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例如:某院校某一个专业组再选科目的要求是不限选考科目。考生甲选考地理,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都报考了这个院校专业组,而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地理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如果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进行比较,在录取时,选考化学的考生会占有一定优势,可见,这样做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综上所述,再选科目各科的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不能简单地将选考科目的原始成绩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而采用等级赋分的办法,既实现了不同学科之间转换后的成绩具有可比性,也有效保障了高考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6.再选科目原始成绩转换等级成绩是如何进行换算的?

答:等级赋分前,先统计每门再选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作为转换基数。每门再选科目等级成绩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考生每门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该科目转换基数的15%、35%、35%、13%和2%。再选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线性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一分一档,考生等级成绩排序和原始成绩排序不变。

线性转换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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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Y表示原始成绩(Y1、Y2分别表示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T表示转换后等级成绩(T1、T2分别表示转换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计算结果通过“四舍五入”取整数。

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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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考生是否可以查询各科原始成绩?

答:高考成绩公布时,我省仅向考生公布总成绩及各科最终成绩,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物理5门科目为原始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的原始成绩是成绩转换环节的过程性信息,不对考生公布,只公布等级转换后的等级成绩。

8.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是否存在关联?

答:我省学业水平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与选择性考试科目不挂钩不关联,即考生可根据本人志向、兴趣爱好和自身优势等因素,结合报考院校的相关专业选考要求,自主选择参加高考的选择性考试科目。

9.考生在高考报名结束后是否可以再申请调整选考科目?

答:考生在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得再申请调整选考科目。因此,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填报选考科目,一旦误报,造成个人利益受损,由考生本人负责。

10.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答:各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在我省的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科学、规范地编制在我省招生的来源计划。

(2)2024年起,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普通类、体育类招生计划分物理类、历史类进行编制;艺术类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按艺术类进行编制。

(3)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类)。同一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也可以根据特征条件(性别、成绩要求、计划性质和招生类别等)不同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

11.我省采用什么方式填报高考志愿

答: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含征集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不填写纸介质志愿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填报志愿。如考生因错报、漏报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我省高考志愿的结构是如何设置的

答:2024年我省高考志愿设批次、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含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四级结构。其中,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一个专业组就是一个志愿。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首先要选择报考的招生批次,其次在批次内选择报考的院校,在选报的院校下填报符合再选科目要求及特征条件要求的专业组,最后填报所选专业组下所包含的专业(类)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即一个志愿包括批次、院校、专业组、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等内容。

志愿结构示例:

批次 院校 专业组 专业1 专业2 专业3 专业4 专业5 专业6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普通本科批 1601黑龙江大学 001专业组 01专业 08专业 03专业 05专业 11专业 06专业
普通本科批 1601黑龙江大学 002专业组 17专业 19专业 18专业


普通高职(专科)批 4003东北石油大学 001专业组 04专业 02专业 01专业 07专业 08专业 03专业

13.考生志愿填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生志愿填报时,要认真学习我省招生政策,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各专业选科要求、报考限制条件和招生计划等。根据自己的成绩、选科情况、体检结果等,慎重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方式有何优势?

答: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方式,招生院校会将本校招生的专业根据教学培养、学科建设等需要进行分组,一个院校被分成多个院校专业组进行招生。这样做,优势有: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考生按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已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专业录取或调剂,不会被调剂到其他专业组的专业。这样就提升了考生的兴趣志向与所录专业的契合度,真正做到了“学其所好、录其所长”。二是符合高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学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进校后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15.志愿填报时,考生的选考科目应如何对应院校专业组选科要求?

答:一是符合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的要求。历史科目类下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类),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能填报;物理科目类下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类),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能填报;二是符合再选科目要求。(1)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2)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填报。如某院校专业组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填报;(3)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再选科目方可填报。如某院校专业组对化学和生物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再选科目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科目的考生才能填报。

16.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制和录取原则分别是什么?录取方式较改革前有什么变化?

答: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教育部、省招委会的全面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省招生考试院负责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投档规则向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防止、纠正院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院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分配专业和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普通类和体育类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分别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不区分历史类、物理类,统一按艺术类编制招生计划,统一划线,统一进行投档和录取。填报志愿采取“院校专业组”方式,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投档模式主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只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实行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

相比,主要变化为:

(1)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改革前,以院校为投档单位,一个院校就是一个志愿,每个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志愿,每个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专业服从范围不同。改革前,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可在招生院校未录满专业中进行调剂;改革后,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17.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18.2024年我省高考录取各批次及志愿数量是如何设置的?各批次采取哪种投档模式?

2024年,我省全面加强招生批次合并,将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为普通本科批,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将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B段合并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其他批次保持不变。通过批次调整优化,最大化实现批次设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进一步扩大平行志愿范围,除军队院校、招收飞行员院校、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特殊类型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实行梯度志愿外,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志愿数量设置是根据每个批次投档模式和招生院校数量等不同分别设置1—40个不等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具体情况如下:

1.普通类。设4个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6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招收飞行学员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航院校专业组志愿);

②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③军队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④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公安司法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⑤省内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⑥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国家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类型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需要体检、面试等要求的院校专业;

(4)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除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所列的高职(专科)专业外,其他普通类高职(专科)专业。

2.艺术类(设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

(2)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3.体育类(设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19.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志愿填报时是否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

答:艺体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考生不能兼报艺体类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之间不能兼报。

20.我省艺术类招生是否区分历史类、物理类分别投档录取?

答:2024年起,我省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投档时,实行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物理类或历史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招生批次不区分物理类和历史类,统一按艺术类进行投档和录取。

21.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答: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档,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只能参加该批次后续的征集志愿。

22.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模式?

答:2023年以前,我省是按照院校加专业的志愿模式,就是同一院校包含所有专业(类),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只能填报该院校所列的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2024年,高校将根据所列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特征条件不同,将招生的专业分列到1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中,即每个专业组内设置多个专业(类),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只能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内的6个专业(类)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综合分是如何构成的?

答:(1)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2)体育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24.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排序?

答:(1)普通类:当遇到多名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2)艺术类、体育类: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25.体育类术科全省统一考试包括哪些项目?各项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是多少?

答:体育类考生须参加2024年5月初我省组织的体育类术科全省统一考试。考试项目共设四项,分别为100米跑、原地掷铅球、二级蛙跳和800米跑,每项成绩满分为25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已于2023年12月5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网站上对外公布。体育类术科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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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以理工为主,理工管文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拥有哈尔滨、威海、深圳三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曾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模范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使命,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形成了“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培育了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传统,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先进典型,曾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一提三优”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2018年首批入选全国十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形成了由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支撑学科构成的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涵盖了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9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有10个一级学科排名位居全国前五位,其中力学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哈工大共有17个学科位列A类,学科优秀率(A类学科占授权学科的比例)位列全国第六位,A类学科数量位列全国第八位,工科A类数量位列全国第二位。学校大力弘扬“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崇尚科学的求是精神;海纳百川,协作攻关的团结精神;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奋进精神”的哈工大精神和“铭记国家重托,肩负艰巨使命,扎根东北,艰苦创业,拼搏奉献,把毕生都献给了共和国的工业化事业”的哈工大“八百壮士”精神,建成了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为学校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现有两院院士39人(含双聘)。学校坚持立足航天、服务国防、长于工程的办学定位,创立了中国高校第一个航天学院,发射了中国第一颗由高校牵头自主研制的小卫星,在中国首次实现了星地激光链路通信、首次实现了激光全自动束靶耦合引导(神光-Ⅲ靶场光电及控制系统),诞生了中国第一台会下棋能说话的计算机、第一部新体制雷达、第一台弧焊机器人和点焊机器人、第一颗由高校学子自主设计研制管控的纳卫星、第一支登上春晚舞台的大学生机器人舞蹈队,实现了国际首次高轨卫星对地高速激光双向通信试验,突破了世界最大口径射电望远镜的支撑结构系统关键技术、支持中国“天眼”成功“开眼”,研制成功的 空间机械手在天宫二号上实现了国际首次人机协同在轨维修科学试验,研制成功的新一代磁聚焦型霍尔电推力器在国际上首次实现空间应用,在国际上首次实现了形状记忆聚合物太阳能电池结构的在轨可控展开,首次揭示了艾滋病病毒毒力因子结构、让中国艾滋病结构生物学研究跻身世界前列,成功发射的“龙江二号”成为全球首个独立完成地月转移、近月制动、环月飞行的微卫星,首次解析T细胞受体-共受体复合物结构、成为国际细胞适应性免疫研究领域的里程碑,正在建设中国首个用于模拟太空极端环境的大科学工程,参与了探月工程等14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刘永坦院士荣获201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累计有10个项目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一大批成果助力“长征七号”“长征五号”火箭首飞、天宫二号、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行、嫦娥五号、“天问一号”等重大任务,曾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协作贡献奖”“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突出贡献集体奖”等多个奖项,正在成为享誉国内外的理工强校、航天名校。站在新百年的历史起点,哈工大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工大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扎根东北、爱国奉献、艰苦创业,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矢志打造更多国之重器、培养更多杰出人才,奋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本科建制。1962年转设为中专,2002年升格为专科院校,2019年8月由隶属于省农业农村厅转隶省教育厅。学院占地12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03亿元,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45个、实训室149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3亿元,图书馆藏书71.5万册。47个高职专业面向23个省招生,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7885人,扩招学生4316人。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乡村办学、倾心于农业职业教育、零距离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与周边农业市(县)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逐步积淀形成了“学校在农村、课堂在田间、教研在基地、成果进农家”的办学特色。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获批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国家“双高计划”)A档专业群立项单位。2008年以来,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影响力始终处于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第一方队,先后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政府粮食生产贡献奖、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服务“三农”先进集体、省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在引领职业教育改革、支撑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拥有一流的教学团队。现有教职工515人,专任教师373人,博士学位11人、硕士学位227人,正高级职称35人、副高级职称81人,双师型教师303人,兼职教师327人。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1个、省级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团队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万人计划”名师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省级名师10人。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思政名师7人。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国家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和信息化能力大赛一等奖2项。涉农专业群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紧密对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建设了现代农业、现代畜牧、绿色食品、农业经济贸易、农业信息化五大涉农专业群,拥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6个(含国家专业示范点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拥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卓越农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中高职衔接贯通试点专业27个、省级专本衔接贯通培养试点专业3个。主持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参与建设9个,率先研发职业教育国家标准10项,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程及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3门,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打造了高水平产教融合平台。政校企行联动,打造“14347”高水平产教融合平台(1个职教集团、4个产业学院、3个协同创新中心、4个试验站、7个基地);牵头成立了黑龙江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与行业领军企业共建阿里巴巴农村电商学院、俄速通跨境数字贸易产业学院等4个产业学院;与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等共建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4个,被农业部确立为国家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和全国首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示范基地,被科技部确立为对俄外向型星火产业科技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国家级星创天地,被人社部确立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教育部确立为国家现代农业“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育基地。人才培养水平领先。入选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与联想、金新农、米旗等开展了现代学徒制培养,与21个企业开展了“1+X”书证融通试点,校企双主体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率先开展专本贯通培养,推进专创融合,培育高素质涉农人才;与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相关企业合作,招收2000余名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等参加专科学历教育,近五年,培养涉农专业毕业生近万人,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及精准扶贫等培训五万余人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00多家,学生获省级以上大赛奖励400余项,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0%以上,17名学生入职“中国核武摇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学院获批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社会服务能力领先。围绕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主持完成了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及自然科学项目30项、市级应用技术研究项目20余项,荣获黑龙江省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奖19项,专利36项,自主研发出水稻、食用菌等4个新品种,合作培育玉米、大豆新品种9个;与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共同打造《农经大讲堂》《乡约农经》电视专栏309期;带动了省内60余所中高职院校的发展,选派5名教师赴新疆阿勒泰支教、2名教师支企,彰显职教大爱;近五年,开展各类培训近10万人次,推广农业新技术20余项;打造AAA级景区校园和3个国家级5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助力19个县获批国家级职成教育示范县,助力牡丹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8年领跑全省,获省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扶贫案例入选职成司编写的精准扶贫报告。拥有良好的国际影响力。承担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试点项目,入选教育部“中德诺浩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助推计划”,主持完成了澳大利亚培训包《农村商业》编译工作;与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农学院等院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开展国际交流200余人次,招收留学生23人,95人出国攻读本科;加入了国际农牧业高等职业教育联盟、学堂在线课程联盟、鲁班工访联盟;先后在中美农业职业教育论坛、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青少年教育合作项目上做了主旨演讲;服务龙江农业走出去,主体承建中俄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示范园区,开展赴俄管理人员培训54人、对俄农业技术培训1000余人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成效广受媒体关注,被央视《新闻1+1》栏目,以及《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凤凰网、新华网等媒体相继报导。
  • 学校简介 哈尔滨广厦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0年,校名为“黑龙江广厦学院”,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合作办学,更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同年10月,经教育部确认为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专家组对全国249所独立学院进行专项检查,学院被确认为全国百强独立学院,同年被评为全国质量、信誉、服务三A诚信单位;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广厦学院”。学学校把教师队伍作为办学第一核心资源。现有专任教师折合数409人,其中:具有硕博学位的教师比例84.9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比例45.22%;自有专任教师比例62.34%。学校还建立了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马斯金教授为代表的31人组成的名师资源库。“专家教授引领、骨干教师支撑、青年教师加快成长、企业导师协同”的多元化教师队伍逐步壮大。学校大力拓展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和行业(企业)两个育人主体的作用,坚持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之路。各专业群成立了由专家、学者、政府和企业人员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人才培养全过程,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校本特色教材,指导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参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支持毕业生就业等。合作企业积极支持师资队伍建设,接受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并倾心指导,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教师的技术专长,主动参与合作企业课题研讨、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中,提供技术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
  • 学校简介哈尔滨金融学院坐落于冰城哈尔滨,始建于1950年,历经东北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干部培训班、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干部学校、黑龙江银行学校、哈尔滨金融专科学校、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我国第一所金融类高等专科学校。原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000年全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2010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哈尔滨金融学院。学院现占地面积65.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电子资源395万余册,已初步形成文献种类齐全、金融特色突出的馆藏资源体系。建有142个多媒体教室、48个各类实验室、7个语音室、80个校外实习基地,实践教学条件达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校园网万兆骨干,出口带宽1.1G,信息点7397个,应用服务20多项。校舍、文体活动场所以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齐全,充分满足师生需要。具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724人,其中,专任教师439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教师23人、硕士学位教师390人、在读博士33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教师76人,副高职教师110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学院现有在校生万余人,设有11个教学单位,拥有涵盖经、管、文、法、工五个学科门类的23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信用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和财务管理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金融工程、保险学、审计学、知识产权和财务管理5个院级重点专业,2020年获批省内首个金融科技专业。学院拥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学院自主建设在线开放课程9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先后被授予“教育部教改重点课题研究与管理先进集体”“教育部职教教改重点课题研究与管理先进集体”“黑龙江高校课型课题研究与管理先进集体”等称号。学院重视并致力于提高科研学术水平。近五年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67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90项,出版专著116部,公开出版教材231部,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0项。学院的《金融理论与教学》,是全国创刊较早的金融期刊之一,国内外公开发行,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设有“黑龙江自贸区研究中心”“会计与公司治理研究中心”“普惠金融研究中心”等13个科研机构,先后成立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黑龙江省投资理论研究会、省级学术平台黑龙江省金融理论与创新研究学术交流基地。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已为国家培养6万余名毕业生,大多数毕业生就职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毕业生综合评价称职率在95%以上,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金融行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应用型金融类专门人才,被誉为“金融家的摇篮”、东北地区金融人才的“黄埔军校”。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英国、美国开展联合办学,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都有广泛的联系与合作。近年来,学院获得了省文明单位标兵、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省新农村建设帮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培育)等荣誉称号。新时期,学院扎根龙江大地办大学,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要,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特别是金融业发展,明确办学定位,落实发展规划,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深化综合改革,全力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努力实现建设金融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需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学校简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简称为“生态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生态文明建设人才为特色的省级骨干高职建设优秀院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骨干专业建设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和“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是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园林类、环保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也是我国北方最早组建的生态环保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创建于1953年9月,其前身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所属的“东北森林工业实验学校”,之后两度与东北林学院(现为东北林业大学)合并,曾更名为“东北林学院带岭分院”、“黑龙江林学院”,2004年4月组建“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迄今为止,学校经历了67年的办学历史,取得了辉煌的办学成就,在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籍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多次受到教育部、国家林草局、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的表彰奖励,曾获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已为林业及生态建设行业和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8万余名,学院被誉为“绿色人才的摇篮”和“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坐落于被誉为“东方小巴黎”“冰城夏都”的北方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市,总占地面积69.26万平方米,其中校园占地面积23.5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67万平方米。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10余个,其中校内有园林、环保、药物、物流、汽车、酒店、电商、航空服务、无人机、大数据、建筑装饰等先进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和各专业实验室,图书馆、艺体楼、运动场、学生公寓、食堂、浴池、综合楼等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生态气息浓厚,人文关怀突出,办学条件优越,办学实力雄厚。 学校依据发展定位,现开设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工程技术、智能装备、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现代服务等7大类40多个专业,在校生6500多名,主要突出“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绿色食品、林药开发、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低碳节能、绿色产业”等生态特色专业,服务于龙江、东北乃至全国林业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已经形成了以生态环境类专业为特色,以应用技术、经济管理和现代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53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105名,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50% ,高于国家示范(骨干)院校8.2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高职高专平均水平(20%)2倍多;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24% ,高于国家骨干及省示范院校水平(61.93%);双师素质教师202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9.84% 。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省(部)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新秀、省级教学能手、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有园林技术、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省级教学团队2个,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黑龙江省高水平骨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1个,黑龙江省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8个,黑龙江省卓越农业人才培养项目重点建设专业2个,黑龙江省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黑龙江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园林类、环保类专业在全省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就业创业工作理念和思路,把“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作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加大内涵建设力度,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大力开展校企(校、政)合作和订单培养,与多家企业(学校)实施“订单式”培养,建立生源基地和就业基地,探索“招工招生同步进行、校企协同育人和高质量精准就业”和“2+3”“3+3”“3+2”中高职连读(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千方百计地帮助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连续多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名列全省同类高校前茅。2018年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平均初次就业率为80.35%, 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4.39% ,比全省高出4个百分点;2019年我校核定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2.93%。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得到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及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领导的好评,2015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涉林职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被评为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办学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发展战略,立足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森工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龙江及东北全面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和学生可持续发展为价值追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和核心竞争力为核心,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双高”为目标, 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强管理、转机制、树品牌、上质量、创特色、增实力、惠民生、促和谐、争一流,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独立自主建设“省内一流、行业知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为未来创建“行业一流、国内知名、实力较强、特色鲜明”的生态环保类国家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生态环保类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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