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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017-11-1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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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具体情况,现制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组织

1.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有关规定,2017年起,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不再分文理科,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的3门科目成绩构成。本科院校可从6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按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报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

对于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报考科目,招生院校应不作限制,并根据各校艺术类专业特点,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来源计划的时间及工作要求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他所有院校的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和录取模式、学费标准等。外省市招生院校应在2018年2月28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打印稿寄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编:200433)。

3.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涉及的专业,须参加市统考。

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也可在市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对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中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若院校在专业招生上确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可不参加相应类别的市统考而直接参加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中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若院校在专业招生上确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招生院校可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学校专业加试。

经批准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对市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各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招生院校须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校考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4.市统考的类别及考试科目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五个类别的考试。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

(2)音乐学类专业考试科目: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

(3)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

(4)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图片述评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

二、报名和确认

1.报名条件

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网上咨询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为:或。

3.文化考试报名及确认

凡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先于2017年11月5日10:00-11月7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进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2017年11月9日至10日(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安排于11月7日起进行;其他考生于11月9日—10日到报名所在区的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和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带照片)。

4.专业考试报名及确认

(1)市统考报名及确认

凡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的考生,须于2017年11月5日10:00-11月7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进行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的同时进行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考生还须于2017年11月6日10:00—11月7日16:00在网上选定专业考试考点)。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市统考的考生须再于2017年11月19日(9:00-11:30,12:30-16:00)到考生本人在网上选定或指定的考点,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费20元/人,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的每科目考试费50元/科),确认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报考证。过时未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

艺术类市统考相关考点信息如下:

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五个考点为:

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静安区原平路55号)。

②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点为: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

③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点为: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

④编导类专业统考考点为: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

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点为: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

(2)校考报名办法

校考报名具体要求见相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或章程。

三、考试

1.专业考试

(1)市统考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为2017年12月2日-3日,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为2017年12月9日,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2017年12月10日,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

市统考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校考

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外省市艺术类招生院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专业校考须于2018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试题须由学校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专业考试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须在2018年4月27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具体报送日期和网址另行发文通知),同时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也可根据市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2018年4月27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2.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严禁有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4.市统考成绩反馈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2018年3月上旬向在沪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校提供市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等信息。外省市艺术类招生院校如需获取相关信息可在2018年3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

四、批次设置和志愿填报

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分为甲、乙两个批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2017年在本市本科艺术甲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均被纳为本科艺术甲批次院校;其他艺术类本科招生院校一般被纳为本科艺术乙批次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专业仍实行统一批次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获得市统考合格证(若院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市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凡报考本科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并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批次具体招生院校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志愿填报方法填写《2018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五、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按教育部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录取规定要求执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连同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及本市艺术类招生录取要求,通过数据库的形式提供给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本科院校。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两个批次分别进行录取。在两个批次各自规定时间内首先把第一志愿报考该校且专业考试合格及文化分数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根据其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未完成第一志愿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将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2018年8月初将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或以下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将进行第二志愿(或以下志愿)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所有院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在本科录取批次后、高职(专科)普通批前录取。

无论是本科录取批次还是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先进行该录取批次内艺术专业的投档录取,然后再进行普通专业的投档录取。按志愿批次录取顺序,考生一旦被投档录取后,后面各批次志愿不再进行投档。

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各招生院校必须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院校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录取名单,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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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 学院简介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民远学院)是纳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制三年,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 ☉ 基本情况 民远学院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中心区域新唐城地区,西邻张江高科技园区,南靠正在建设中的迪士尼乐园。校园环境优美,小桥、凉亭、草坪、湖水,相映成趣;富有现代化气息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专家楼、学生公寓,鳞次栉比,矗立在川杨河畔。学院现占地160余亩,建筑面积近62356平方米,在校学生3028人,生源遍及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教职工272人,专兼职教师198人,正副教授47人,为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历史沿革 民远学院筹建于1998年6月。1999年5月经上海市教委批准参加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点教育(三年制大专),同年秋季开始正式招生,设有社区管理、商务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三个专业, 至2002年已发展成具有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等9个与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紧缺人才相关的专业, 2003年3月,经上海市教委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同意民办民远学院正式建校为“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 专业设置 民远学院围绕上海“四个中心” 建设,定位在培养国际航运物流、汽车机电、现代服务等专业的应用技能型紧缺人才,设置有国际航运物流管理学院以及现代服务、财政金融、应用技术、外语、艺术等1个二级学院、5个系、23个专业,具体有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航运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业务管理、国际航运保险与公估、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社会工作、体育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汽车运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艺术设计(室内软装饰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广告视觉传达方向)。这些专业顺应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实用性、前瞻性,发展前景看好。我院为学生职业能力提升,取得多张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出国留学提供条件,增强了学生就业竞争力。我院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人才培养 学院着力营造“勤奋、敬业、合作、创新”校风,管理严格、教学规范,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来设定课程,以“新(颖)紧(靠)够(用)实(际)”为准,努力与用人单位的岗位实现零接轨,现已与一批单位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还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教材,聘请外籍教师授课。学生毕业后除享有国内院校专升本的机会外,亦可到国外合作院校继续深造。
  • 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
    学校简介上海建桥学院(Shanghai Jian Qiao University)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 主,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民办大学。学校于1999年由周星增等一批热心教育和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出资筹建,翌年6月正式登记设立,2001年4月,学校获批为“民办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主要从事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8月,学校更名为“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被列为上海市11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200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在“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建桥学院”,学校逐步成为以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9月,首批本科学生报到入学;2010年7月,学校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自2004年起连续七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于2015年2月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秋,学校由浦东康桥整体搬迁至浦东临港。2017年5月,学校入选“上海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全国高校后勤事业发展先进单位,上海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上海市政府促进就业先进集体、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上海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上海市“三支一扶”工作先进集体,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学校总投资已逾28亿元人民币,校园占地面积53.2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已建成面积约42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5亿元人民币,教学用计算机6765台,多媒体教室224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总数16828个;目前,学校建有9个二级实验中心,2个公共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基地,各类实验室174个。图书馆座位数达到2894座,馆藏纸质图书158余万册,电子图书26.2万册,各类数据库60种。截至2020年9月,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有21356人,其中本科生18790人,学校是上海市第一所获得留学生招生资质的民办高校,目前在校全日制留学生18人,每年另有短期留学生约100人。自创办以来,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18届逾5.06万名合格毕业生,建桥学子因“毕业即就业,上岗即上手,发展可持续”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几年,学校的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8%以上,签约率也保持在93%左右,雇主满意度高位稳定。学校现有教职工1347人,其中专任教师101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占比81.5%,副高及以上职称335人,占比33.1%。专任教师中“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辅导员各1人,上海市模范教师1人,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18人,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3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2人,“晨光计划”项目获得者14名;学校有行政及教辅人员335人;学校还聘有一支441人的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学校主动适应上海和浦东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学科专业布局结构调整。目前,学校设有13院1系1部,分别是:商学院、机电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珠宝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设计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和体育教学部。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4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2个,上海市一流本科培育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5个,上海市特色专业3个,市级精品课程12门、市级优质在线课程3门、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门、市级重点课程59门、市重点教改项目11个。2017年,获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卓越建桥”引领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用新时代雷锋精神构筑思政格局提升民办高校整体育人针对性有效性》均获一等奖。学校是上海市首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单位、首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单位和上海市民办高校辅导员研修基地、首批上海市高校创业指导站、浦东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学校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基地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8项,学校机电学院的数控实训基地为国家级示范性数控实训基地。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实行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学校的校训是:感恩、回报、爱心、责任;质量方针是: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办学理念是:民营模式、公益性质、人本观念、文化管理;办学使命是:为学生建成才之桥,为教师建立业之桥,为社会建育人之桥。学校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寻求与行业、企业紧密对接的多方合作理念,探索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双赢目标。以联合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引进企业课程、聘请企业教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形式发挥行业、企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先后与中兴通讯、东方网、解放日报、百联汽车、建工一建、家乐福、汉堡王、上海迪士尼、豫园集团、科大讯飞、上海电气、六院东院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实现校企合作培养人才。2019年,学校顺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并得到了专家组对学校工作的高度肯定。同时,学校坚持依托校际合作办学模式,借助兄弟院校优质教育资源,在双向互动的交流合作中,增强学校发展实力。学校先后与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开展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合作,在合作中增强我校学科和师资队伍水平。学校加入由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9所高校共同参与的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参与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在校生就读期间可共享跨校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热心公益慈善事业,迄今已在全国各地捐建40余所希望小学,资助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300多名贫困生累计达1000多万元;此外,学校还多次冠名或赞助中国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等棋类比赛以及全国大学生击剑比赛、全国大学生摔跤比赛等体育赛事。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继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定位,坚持“质量核心、教学中心、学生本位、教师主体”工作方针和“育人为本、教学为本、本科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紧密结合上海和浦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立足临港新片区推进“产·教·城”融合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国际合作与产学合作,努力把上海建桥学院办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技术型大学,力争在国内一流民办大学建设进程中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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