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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2012年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2-06-0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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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招委〔2012〕20号


  关于2012年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州(地、市)、县(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

  遵照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现将公安类院校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对我省在提前录取批次选报了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含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以下均同)和中央司法警官学志愿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工作定于6月29日至7月2日在西宁进行(6月29日至30日面试,7月1日体检、7月2日体能测试,如面试工作提前结束,体检将相应提前)。

  二、对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所在中学、家长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做出政审结论。生源选拔工作由省招委协调,省纪委参与监督,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公安、司法院校生源的面试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南山路校区进行(西宁市南山路建新巷22号),体能测试、体检地点另行通知。6月29日上午8时前,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面试表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

  四、公安(司法)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实施;对体检(不包括公安现役院校)有关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执行2006年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五、生源选拔单位要对政审合格、达到院校录取批次分数线、填报了公安(司法)院校志愿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并在7月7日22时前分招生院校上报合格生源名单。合格生源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合格生源名单上要由省纪委监察员签名。7月8日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对未合格人员的解释工作。

  六、公安、司法院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公安、司法院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政审、面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对生源选拔和招生录取期间的纪律监察和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证考生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确保生源质量,严防违纪问题发生。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举报电话:省招办:0971—6304876

  省公安厅:0971—8293222

  省司法厅:0971—8247050

  省纪委:0971—8483129

  附件:公安(司法)院校招生简章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青海省司法厅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公安(司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一、报名和招生条件

  (一)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高中毕业;

  3.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4.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2.身体条件。报考公安类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劲、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具体标准见面试、体能测试表)。

  二、面试、体能测试

  对填报公安(司法)院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与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

  2.面试、体能测试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身体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当场公布结果。

  3.凡志愿选择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路

  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4.对于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三、录取

  1.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

  2.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志愿按120%范围调档,择优录取。

  3.女生比例不超过15%。

  4.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

  四、学生管理和待遇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2.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

热门院校

  • 青海大学西宁市城西区
    学校简介青海大学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宁。学校前身为青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0年11月,与青海农牧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财经学院合并为青海大学,1969年被撤销。1971年恢复青海工农学院,设有工、农两大学科。1988年恢复青海大学。1997年10月,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并入青海大学。2001年1月,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财经职业学院整建制划归青海大学,2004年青海医学院并入,组建成新的青海大学。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1年以来,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6所知名高校先后对口支援青海大学,2004年成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08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2年入选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高校行列,2016年成为国家首批百所创新创业示范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学校占地3000余亩,面向全球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714人、本专科生1.9万余人。目前,学校有教职工5356人(含附属医院3054人),其中专任教师1451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548人,占比达40.1%,硕士以上教师占比达90.43%。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省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5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8个;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96个专业领域;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本科专业6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卓越计划项目9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其中培育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农业部实验室(中心)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育华渔VR世界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8个、省级科技重点实验室23个(其中分室1个);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双聘教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人、青年项目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4人,获国家创新争先奖、香港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中国侨界(创新人才)贡献奖、第三世界国家科学院全球唯一基础医学奖等19人,全国及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30余人,省级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0余人,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人才项目392人,团队项目18个,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227余人。1个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6个研究团队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三江源生态保护、高原农牧业、高原医学、藏医药学、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2021年,学校获批科研项目2140项,其中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项,科研经费总计超14亿元,鉴定科研成果81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全国争先创优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奖60项、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2人次。在国内外各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344篇,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开展务实合作。加入了“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大学联盟”等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获批“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清华大学—奥克兰大学—青海大学“三兄弟”合作持续开展,成为中新人文交流的一大“亮点”。国际交流与合作正在以全方位、多领域、有特色、高水平的态势不断扩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秉承“志比昆仑,学竞江河”的校训,弘扬新青海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现代大学。
  • 学校简介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大美青海、湟水之滨的高原美丽城市——西宁。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贡献。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建成省级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建成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首家“节水型高校”,荣获青海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1年获批青海省“双高”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141.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70人、教职工269人。学院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达37.26%,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47.71%、拥有二级教授1名,双师素质比例达69.93%。现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青海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135高层次人才”4名、省级优秀专家人才1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各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开办紧贴行业需求的建筑通信类专业30个(含方向),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为我省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人才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青海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信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砥砺奋进四十载、牢记使命育新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学院将永葆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省教育厅、建设厅的坚强领导下,砥砺“三牛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十四五”,立足省级“双高”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校区迁建工作,立足新目标、踏上新征程,共同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学校简介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的集护理、临床、预防、药学、医技等专业教育为一体的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坐落在素有“西海锁钥”之称的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1年正式建校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又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再次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 “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学院是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在2021-2022年全国528所医药卫生大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45位,入50强之列。文化底蕴深厚。建校以来,立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坚持“校院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道路,凝练出了“勤奋笃行、明德至善”的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敬业、至爱修德”的教风,“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学风,“扎根高原、幕天席地、黾勉从事、甘于奉献”的学院高原沙棘精神。构建并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法规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医学人文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校纪校规校史教育为“八维”的“一统八维”思政工作体系,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创建的“高原沙棘志愿服务队”“天使健康护航队”“民间艺术文化社团”等团队成为学院服务社会的特色品牌。70多年来,累计培养了3.62万名卫生人才。毕业生遍布青海山川、祖国大地、甚至异国友邦,涌现出了一批颇有影响的卫生类高级人才,一大批毕业生立功受奖:有的被授予“南丁格尔奖章”“全国优秀医务工作者”“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师资力量雄厚。学院下设13个管理部门、8个教学部门、8个教辅部门、5个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和1个院士工作室、1个博士工作室。现有在校生近5000人,教职工249人,其中,专任教师205人,硕士研究生88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3%;教授14人、副教授52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人教师数的32%;“双师型”教师91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4%。现有“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名,“青海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1名,“青海省135人才培养工程拔尖学科带头人”1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原名医”1名,“青海省135人才培养工程创新教学科研骨干”3名,“青海省优秀校长”1名,“青海省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青海省优秀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班主任”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2名。办学条件完备。现有城中、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590亩。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校外实习基地124个。学院是“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写作组组长单位)”“青海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社区全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藏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心”及“青海省护理实践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临床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急救技能培训基地”等1个国家级培训基地和7个省级培训基地。院内有护理、助产等18个专业的实训基地9个、实验实训室180余间。已建成护理、助产2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和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以及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等6个省级示范专业。现有万元以上教学设备9905件,固定资产达1.83亿元。总藏各类纸质图书25.79万余册。教科研协同推进。各专业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00余项。获得国内领先科技成果4项、国内先进6项、专利12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4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主编参编公开发行教材近100部。 产教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精准对接全省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现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18个专业,形成了护理专业“1.5+1.5”、临床医学专业“复合型”、药学专业“订单式”、医学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以及“五年一贯制”、“1+X证书制度”等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凸显了特色办学优势。2014年学院牵头成立了青海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已拥有常务理事单位45家,理事单位130家。2020年获批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合作交流融通。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青海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已进入新加坡护理医科奖学金项目观察员序列和招生院校。目前,正在与菲律宾莱康大学协商建立中国语言培训中心和扁鹊工作室,进一步传承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及中医药文化。积极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英国威尔士三圣一大学协商对接,开展护理、康复治疗等专业专本科教育项目。与光华国际教育联盟合作,构建了国际化课程体系,开设《护理价值观》《国际护理》等13门国际护理学分互认课程。分别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沈阳药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合作办学。与国内30多所医药卫生类院校通过“合作+联盟+联考”的方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十四五”时期是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顺应省情发展、突破体制机制制约、破解发展难题的改革机遇期;是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提升发展水平的攻坚关键期;是扩大办学规模、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升级提档期;是提升办学层次、做强特色专业、发挥专业优势的潜能释放期。学院紧紧围绕全省“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按照到2025年办学规模达到6000人,确定了“12349”的发展目标:建好一个班子: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建设好一个团结协作、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具有新时代精神风貌的领导班子。明确两个目标:争创国家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接近或达到本科教育水平。打造三支队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思政教师队伍,打造一支水平高、业务精的专业教师队伍,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教育教学管理队伍。抓好四项改革: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九项工程:凝心聚力赋能工程、专业人才特色工程、专业与健康产业共育工程、健康命运共同体工程、德技并重建设工程、教学内涵提升工程、智慧校园创新工程、“一带一路”培育工程、内部治理强院工程。为推进健康青海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奋力开创“百年卫院”发展的新征程。
  • 学校简介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农牧类高职院校。始建于1940年9月,原名为国立青海初级实用职业学校,1955年5月更名为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简称“湟源牧校”。学院2002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8月成为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21年2月更名为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5月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院占地面积20.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978万平方米。学科建设设立了六系两部分别是动物科学系、动物医学系、农林科学系、农业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成人教育系、基础部、思政部,目前拥有动物营养与饲料分析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80个实训室和家畜繁育改良中心、动物医院等4个校内实习基地,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达95个,为各专业大力开展“理实一体”教学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开设专业达22个,涵盖农林牧渔、电子信息、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六大类。学院现有教职工262人,校内专兼职教师211人,“双师”型教师为153人;校内专兼职教师中教授16人,副高职称59人;博士3人(其中1人为博士后)、硕士学位以上教师69人;省部级名师2名,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1名,全国师德标兵1名。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青海,服务“三农”,盯住“农”字创特色,打品牌,稳规模,争效益的发展定位,实行开放式办学,现已形成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办学新格局。建校80年来,为我省农牧区培养了3万多名“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后劲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了以“创业、求实、奉献”为实质的“湟源牧校精神”。学院先后被授予“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60多项荣誉称号,成为青藏高原一颗璀璨的现代职业教育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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