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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1-03-1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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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0〕48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具有体育运动基础,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二、考试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西安体育学院(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省招办成立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课考试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招办和西安体育学院人员组成,负责对体育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办公室)设在西安体育学院招办。

  1.报名及考试时间

  各市(区)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市 (区)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第一批

安康、铜川

498001700

411日—12

咸阳、杨凌

4108001700

第二批

西安

4118001700

413日—14

延安、渭南

4128001700

第三批

汉中、榆林、宝鸡

4138001700

415日—16

商洛

4148001700

  考生必须按时到西安体育学院报名考试。报名时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纳专业课考试费。体育考试办公室要认真核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体育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高考报名信息库中的照片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制发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各县(区)招办要安排报名中学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和安全教育,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报名考试。

  2.考试项目

  共4项,分别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3.测试方法

  所有考试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测量设备进行测试。各项目的数据测量、显示、传输、打印、保存、统计等全部使用计算机自动完成。测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4.计分办法

  按原国家体委《1989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

  考试成绩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sneac.com)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体育考试办公室向考生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文化课考试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体育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区)招办安排,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期进行。

  四、填报志愿

  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体育类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兼报理工类志愿,否则无效。在其他批次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五、录取

  体育类录取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段进行。其中,体育类本科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体育类高职(专科)在第三批本科录取前进行。未被体育类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兼报的理工类志愿参加录取。

  体育类文化课与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2011年体育类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别划定。

  体育类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由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投档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招生学校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出解释。省招办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批准,招收运动训练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大连大学、渤海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宜春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黄河科技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江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80所。

  招收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晋中学院、沈阳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集美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理工大学、黄河科技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吉首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等45所。

  (二)招生专业所设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为: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中国式摔跤、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马术、击剑、射击、射箭、滑冰(花样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滑)、滑雪(越野、高山、跳台、自由式)、冰球、冰壶、冬季两项、围棋、国际象棋、登山(高山救援)、滑水、摩托艇、蹼泳。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为:武术套路、散打。

  (三)报名

  报考上述学校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具备上述招生专业所列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3.身体健康;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上述招生专业所列项目的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县(区)参加高考报名后,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报名。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特别是技术等级资格。严防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名。

  (四)考试

  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并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7日至8日。招生学校组织评卷。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体育专项考试要全程监控录像,做到所有考试项目、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录像资料由学校纪检部门保管2年,以备抽查或复核。

  (五)录取

  录取新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各招生学校必须于6月11日至15日到省招办办理备案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办理备案手续时,要向省招办提供本校单独招生章程、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等级证书原件和秩序册等材料。同时,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10〕32号)要求,建立本校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录取库和诚信记录库等3个数据库,并将数据库信息报送省招办(电子邮箱为:sneac_info@126.com)。

  已被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

  七、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市(区)、县(区)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这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要广泛宣传体育专业招生政策和专业课考试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报考资格审查,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新生进校时的资格审查,确保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和教育部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级体育专业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体育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在体育专业课考试中,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未按时报名、未按时检录、测试中自身出现的安全问题,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联系人:王琼联系电话:029—8522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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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5年恢复为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本科),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宝鸡师范学院,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84年新设立的宝鸡大学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在6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文理人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奋勇开拓,文理精神薪火相传,教泽留芳,学校事业康庄发展、阔步向前。2008年学校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13年学校获批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校被陕西省列入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计划;2017年10月陕西省教育厅、宝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学校建成宝鸡大学协议书;2018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学校坚持教学科研相互促进,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类型定位;坚持发展特色鲜明的教师教育和应用型工科,文、理、工、管等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学科发展定位;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坚持立足宝鸡、服务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定位。学校现有高新校区、石鼓校区、蟠龙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多亩;图书馆各类图书累积量300余万册。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0000余名,其中研究生1000余名。有专任教师1100余名,教师中有高级职称人员520余名、博士300余名。同时,聘请了120余名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或特聘教授。有70余名教师分别获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优秀教师等省部级以上奖励称号。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64个本科专业,其中30个专业获批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4个专业获批陕西省“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资格。现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有3个省级名牌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1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有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地理学、数学、哲学、物理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9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机械、旅游管理、艺术、体育、翻译、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会计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62个二级学科(领域)。有1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社科普及基地、1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科普研究中心、1个省级众创空间。“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0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19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省部级科研奖励45项,尤其是近三年来,办学水平和实力显著提升,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获奖和高层次科研成果数量取得了较大增长。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不动摇,依托宝鸡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挖掘区域文化优势,汲取周秦文化精华,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博文明理,厚德尚能”的校训和将周秦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育人全过程的鲜明特色。学校秉承历史传统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不断强化教师教育和应用型工科两个基本办学特色,有力地促进了宝鸡市、陕西省和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已为社会培养了14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学校先后荣获“创佳评差”最佳单位、“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十四五”时期,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和学位点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办学质量和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深入实施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发展新篇章,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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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林学院榆林市
    学校简介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榆林市唯一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从绥德师范走来,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绥德师范是播种西北革命火种的地方,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培养了2万余名杰出人才,3位校友成为副国级领导,60多位校友成为新中国党政军高级干部,8位校友担任过中共陕西省委书记,70多位校友为中国革命英勇献身,这里为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做出了特殊而重大的贡献。毛主席曾亲笔为绥师同学题词“奋斗”,习仲勋为绥师题词“革命英才的摇篮”,校友齐心曾为学校题词“西北革命策源地”。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现有榆阳、绥德和科创新城三个校区,设有15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722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4495人,专科生972人,硕士研究生197人,联合培养研究生20人。学校在职教职员工1153人,其中专任教师852人,正高职称103人,副高级职称37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926人,博士学位182人。学校设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聘任6名两院院士,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入选专家1人,特支计划人才4人,三秦人才3人,省杰出青年2人,省青年科技新星4人,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30余人。学校是国家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获批国家新工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7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其中学术学位1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4个。学校现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陕北历史文化博物馆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四主体一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4个,省级青年科技创新团队2个,市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等平台47个。在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省域科研综合竞争指数中位居全国第10位,软科排名由过去600多位上升到412位。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西班牙、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2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合作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俄罗斯罗蒙诺索夫北方(北极)联邦大学等联合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与西安交通大学等6所高校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联合培养农业推广硕士和工程硕士;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西北大学合作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与榆林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合作共建中国科学院大学能源学院榆林分院、与华为合作共建华为ICT学院、与华大基因合作共建生命科学学院,在科学研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秉承“深化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办学思路,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和行业需求,凝练了“转战陕北红色文化”“陕北白绒山羊品种选育”“农业节水”“洁净煤技术”“陕北民俗文化”等研究方向,产出了一批高水平应用型科研成果,解决了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批关键性难题,被推广运用于榆林社会生产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5年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学校连续多年被榆林市政府授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先进单位”,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院校、陕西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首批社科普及基地、陕西省首批应用型大学转型试点院校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在榆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科创新城校区规划 3540亩土地打造独一无二的沙漠公园大学,首期1180亩土地已无偿划拨到位,建设资金已列入榆林市财政预算,2021年9月举行了榆林学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会暨新校区开工仪式。学校始终坚持立足榆林、面向陕西、辐射周边的办学定位,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大内涵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榆林大学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西安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7月,学校成为工信部、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北京机械学院和成立于1960年的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至1919年由民国教育总长范源濂创办的北平市公立商业补习学校和1937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土木工程学系水利组)。1972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年,学校经批准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2年,陕西省批准西安仪表工业学校整体并入西安理工大学。学校以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起始年,5月1日为校庆日。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近9000名。有教职工266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000余人。现设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设69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25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21个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全部本科专业。现有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21个陕西省重点学科,12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环境/生态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3‰、材料科学进入ESI全面排名5‰。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20%,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30%;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5个学科进入全国前40%。在“2021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学校位列世界高校601-700位,全国高校89-106位。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将人才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奖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院士工作室13个。有双聘院士4人、外籍院士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18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中科院“百人计划”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计划45人、“特支计划”15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2个、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2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40多人。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陕西省教学成果奖91项,省级教改项目95项,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1部,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30部;有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2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4个首批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9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3个省级虚拟教研室,11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1名教师荣获首届全国高校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1名教师荣获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入选工信部首批“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9项,教材研究基地1个。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和培训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3年作为全国试点高校率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生课程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建有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全国示范性基地,8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学校建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43个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其中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推广中心,1个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近十年来,学校科研成果先后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24项,其中国家级奖5项,本校作为首席科学家单位承担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课题、重大仪器专项等国家重大重点项目60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08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0项,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375件,获国际发明专利授权20件,科研经费到款28.41亿元。学校不断推进校地校企合作,与省内外240多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陕西、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等地建立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17个。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扎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提高。学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陕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有2个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学校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与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共建“西安理工大学浐灞创新孵化中心”,双创中心下属的“西理工/工创汇”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陕西省众创空间及西安市众创空间。近年来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等多项赛事中成绩优异。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设有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陕西省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学生在全国性“挑战杯”等学术科技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游泳比赛、定向锦标赛、艺术展演等体育艺术活动中屡获大奖,学校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与陕西省文史研究馆合作建立的“古都大讲坛”在陕西高校具有较大影响。先后19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先后与德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了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多培养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国际学生培养工作有序发展,目前已有来自20多个国家的一百多名学生来校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校园国际化氛围有效提升。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逐步建成,科研国际化工作有序推进。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近年来学校在全国第一志愿录取率均超过96%。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长期以来,学校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装备制造、水利水电、印刷包装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西安理工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公安司法类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作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学院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学院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职业型人才。学院肇始于1953年举办的陕西省司法干部训练班,历经干部训练、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个发展阶段。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几代人的不懈奋斗,学院现拥有浐灞、雁塔、秦都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4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平米,图书资源总量86.67万册。开设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刑事侦查、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警务、安全保卫管理等10个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学生4767人,扩招学生4432人。现有教职工375人,其中教师290人。教师中有教授20人,副教授85人,取得法律职业、心理咨询师等执业证书或相应资格的双师素质教师17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210人。2016年,学院划转省公安厅主管,转制为公安院校。2018年底,学院首批教职员被授予人民警察警衔。2019年,学院公安专业毕业生首次通过参加“公安联考”招录入警,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招录的长效机制得以确立。2020年省公务员局同意将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公安联考的录取率提高到70%,将进一步促进学院公安专业招生、培养与招录入警形成良性循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转型、提质、创本”发展思路,以“政治建院、政治育警”为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实施“铸警魂”育人工程,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大力推进“校局合作、协作育人”的机制建设,与全省12个地市公安机关以及公安厅多警种开展合作共建,学警支援公安实战获得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治校水平和服务公安能力稳步提升。学院先后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陕西省职业院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陕西省新时代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荣获“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称号。2019年7月,《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创建步伐”。目前,学院正在全力推进本科公安院校创建工作,奋力谱写陕西公安教育追赶超越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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