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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印发《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01-1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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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0月13日,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15〕881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在河南省高等院校面向师范专业本(专)科生实行的、由省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有关定向培养经费,学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教育管理制度。师范生公费教育重点为定向县(市)培养紧缺薄弱学科、学有专长并胜任县域教学的各类教师,为城乡基础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条 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培养高校)按照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招生录取

第四条 公费师范生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政策和要求,实行“省来县去”政策,即:全省招生、提前批录取、定向县(市)就业。

第五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当地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考虑所属学校师资需求的编制使用等情况,确定公费师范生年度需求计划及学科分布,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制定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第六条 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河南省户籍,具备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公费师范生。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培养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通过发放招生简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为公费师范生招生营造良好环境,激励引导优质生源报考。

第八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报到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公费师范生专项录取资格。

第三章 培养管理

第九条 培养高校、定向县(市)要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与高校共同培养公费师范生的协同机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培养高校遴选建立公费师范生优质实践基地,配合培养高校加强对公费师范生培养过程管理,关注公费师范生成长发展。

第十条 培养高校要全面提高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按照德才兼备、一专多能、面向城乡、强化实践的原则,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要求,系统制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要加强公费师范生师德教育,引导公费师范生热爱教育事业,坚定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要实行“双导师”制度,安排中小学名师、高校高水平教师给公费师范生授课。要创新培养模式,强化教育实践,落实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

第十一条 培养高校根据国家、省等相关政策,制定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转专业、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经定向县(市)同意后,在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第四章 履约任教

第十二条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教的履约管理分别由培养高校、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定期培养高校、定向县(市)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三条 公费师范生如因罹患重大疾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培养高校、定向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经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公费师范生退役后履约,服义务兵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协议义务。

第十四条 终止协议与协议终止。

(一)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确因身体原因等情形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培养高校或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可终止协议。

(二)公费师范生按照《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约定全部完成履约任教义务,由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师范生服务期满证书》,师范生服务期满后不影响其签订的其他劳动合同等协议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 解除协议及违约情形处理。

(一)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养高校有权解除协议,学生不再继续享受公费教育政策,且须在解除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培养高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经费。

1.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国家规定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开除学籍;

2.受到培养高校退学处理或自动退学。

(二)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除退还公费教育经费外,须向培养高校缴纳违约金。

(三)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符合入职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应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未及时足额退还缴纳的,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未按协议到定向县(市)任教。公费师范生应在违约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

2.在定向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6年,经定向县同意离职的,从离开教学岗位之日计算,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六分之一的比例一次性向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

第十六条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因违约产生的需退还培养经费和违约金,由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缴,上缴同级财政统筹使用。

第十七条 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及时公布违约情况,并记入公费师范生人事档案。

第十八条 定向县(市)在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培养类型,结合教师编制总体结构,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确定公费师范生具体服务学校和岗位,落实所需编制。

第十九条 公费师范生毕业生后到定向县(市)中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至少1年。

第二十条 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定向县(市)内所属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可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我省普通专升本。报名前须经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县(市)任教不少于6年,期间不得办理解约)后,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或专升本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

第二十二条 具有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公费师范生须经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县(市)任教不少于6年,期间不得办理解约)后,可进行推免。

第二十三条 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任教后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成人专升本。

第二十四条 优秀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以及全日制在校生其他奖励政策。鼓励培养高校设立公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 5 号),公费师范生毕业时通过培养高校职业能力测试的,可免试认定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

第二十六条 定向县(市)要落实国家和我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对到乡村中小学、教学点任教的公费师范生,要积极出台地方配套政策,为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安全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公费师范生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河南省培训计划,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成长和终身发展。

第二十八条 各地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扎根乡村的公费师范生。积极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长期从教的优秀公费师范生出资奖励。

第六章 条件保障

第二十九条 培养高校负责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就业指导;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岗位、办理派遣、履约管理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政策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第三十条 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相关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第三十一条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情况。

第三十二条 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费师范生培养、任教期间成绩突出的培养高校、定向县(市)选树典型、褒扬激励、总结推广经验,并给予政策倾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编制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把公费师范生教育管理各环节各方面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第三十四条 公费师范生在报考、学习、转专业、就业、读研、任教等环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签订《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已经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协议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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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南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1958年升格为南阳农学院,1959年更名为南阳农业专科学校,1964年复名为河南省南阳农业学校。2013年升格为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正则、敬业、自强、敦行”的校训,坚持“创新、融合、特色、开放”的发展理念,以学生成人成才为目标,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先后荣获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职院校‘双高工程’建设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职教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疫情防控工作河南省政府记大功”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15万册,与南阳市图书馆共享图书8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9440余万元,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名。现有专任教师970人、聘任教师229人,特聘教授、中原学者1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市级职业教育专家12人,正副教授256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100余人,一支德才兼备、匠心传艺的“四有”教师队伍,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助推器。学校设有农业工程学院、牧医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22个二级学院,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乘着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进军的东风,学校以河南省高职“双高”建设为契机,优化专业设置,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精心打造新经济、新业态、新技术、新职业指导下的一流专业和专业群。目前设置信息技术、文化教育、商务管理、智能制造、学前教育、音乐艺术、汽车工程、畜牧兽医、农林园艺、规划设计等专业(方向)80个。其中养殖专业是河南省首批“重点专业”,园艺技术专业、畜牧兽医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等5个专业是河南省特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省级骨干专业。畜牧兽医、园艺技术专业为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拥有河南省教学名师工作室2个,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省级精品在线课程4门,河南省省高职院校立体化教材项目4门,畜牧兽医认定为第二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216个,获得国家级奖项8项,省级奖项70余项。畜牧兽医专业是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建设专业。近年来,学校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推进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合作,探索多元化办学新模式,建立了牧原产业学院、康养产业学院、荣阳产业学院、一带一路产业学院、正大产业学院、天力产业学院、上汽大众(南京)汽车产业学院、苏州科沃斯产业学院、躬耕学院、防空学院、丹霞产业学院、中关村产业学院、商务大数据产业学院、益民食品产业学院、鼎泰高科产业学院等 32 个产业学院,把学校办在企业、工业园区、生产一线,实施“线场课堂”教学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与西班牙、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拥有先进教育理念和优势教学资源的多所高水平大学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开展学生交流研究和学习,教职员工和研究学者的交流、联合研究活动,共同培养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的国际化人才,为师生出国深造、提升学历开辟捷径。学校以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为己任,南阳乡村干部学院、南阳乡村振兴学院先后在我校挂牌成立。学校围绕政策理论研究、农业科技创新、实用人才培养三大重点,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产学研优势、教学师资优势,聚焦“三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对策探析,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真正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的“智囊团”、驱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引擎机”、乡村人才培养的“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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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是1993年由豫籍台湾教育家王广亚博士出资与郑州大学合作创办的本科高校,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现有45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其中本科生2.6万多人。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办学,坚持应用型办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专家称为“一所有文化、有灵魂、有特色的高校”,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第三届‘大美学工’十佳先进单位”“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河南省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单位”“河南省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实训示范基地”“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等称号。需求导向,优化学科专业。学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打造大数据会计、电子商务、数字金融、智能技术、文化创意、服务管理等8个应用专业集群;加强与政府、行业和企业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建设圆通科学工作院、乡村振兴电商学院和数智化会计、云达大数据等7个产业学院;有河南省重点学科5个,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与建设资助项目14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有力地提升了学校专业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和贡献度。服务师生,建设一流条件。学校遵循“五好办学原则”,坚持“最好资源服务师生”,加强办学条件建设,为师生打造一流的学习与生活条件。现有龙湖和登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实验实训教学中心17个,拥有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263万余册,电子图书95万多种;拥有高速、安全、稳定、有线无线一体化的网络环境,建成了集成度高的智慧化服务平台,是“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人才强校,打造一流队伍。学校始终将教师作为第一资源,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学科专业带头人、青年教师和“双师双能型”教师的培养与培训,设立“淑芳师德奖”(奖金为一万元),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质量高、流失少”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自有教师占比近70%,高级职称教师占44%;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79%;“双师型”教师占35%, 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近50人,7个教研室获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德树人,培育时代新人。建校伊始,创办人王广亚博士就提出“伦理、创新、品质、绩效”办学理念,“爱国爱校、宁静好学、礼让整洁”升达精神,“勤俭朴实、自力更生”升达校训,要求学生具有吃苦吃亏吃气的“三吃”精神和守时守信守法的“三守”意识。学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爱国教育、劳动教育、伦理教育“三大教育”,持续实施秩序礼仪、文明宿舍、学生整洁“三大竞赛”,着力强化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三方育人”,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体系,厚植学生家国情怀、陶冶思想品德、滋养良好习惯、提升综合素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质量立校,强化内涵建设。学校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并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了河南省一流课程3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本科教育线上教学优秀课程6门,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8项,其中1项荣获河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231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批国家级立项8项,已有300多名学生考取注册会计师。科研强校,服务社会发展。学校围绕“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基于应用型学科建设、基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科研工作思路,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加强应用型科学研究,深化产学研用,近五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8项,省级课题69项,横向课题44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500多篇,出版著作70余部。学校荣获“河南省高校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先进单位”“河南省社科普及先进单位”“河南省社科联优秀调研单位”。开放办学,推进对外交流。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爱尔兰、德国、加拿大等国家近30所高校及台湾地区6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积极拓展联合培养、交换生、短期访学、暑期研学、国际竞赛等各类项目,不断丰富学生海外访学经历。与菲律宾、马来西亚高校合作的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开展电子商务专科教育项目;注重海峡两岸学术、文化交流,多次举办国贸金融实践教学研讨会等两岸学术会议,组织“孔子行脚”“台湾大学生中原文化行”等两岸大学生交流活动,被誉为“豫台交流的典范”。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重视创新精神和创业就业能力培养,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就业率高出河南省高校平均数10个百分点,校誉日隆,今年本科新生报到率达98%。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9万余名毕业生,培养出一大批学有所成、干有所成、创有所成的优秀人才,他们分布在全国各行各业,受到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先后涌现出受到习近平主席接见的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高级协调官李新艳、王杰班战士王楠,受到李克强总理接见的企业家康叶茂,为勇救落水学生而壮烈牺牲的“河南省十大教育新闻人物”的特岗教师冯协(被民政部追认为烈士)、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沈立、北京大学教授李芳等优秀校友。壮志满怀开新局,砥砺奋进“十四五”。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改革创新,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高水平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大学治理能力,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成长、学生成才、家长满意、社会好评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 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市红旗区
    学校简介河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39年,前身为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建的延安自然科学院大学部生物系,历经北方大学农学院、华北大学农学院、华北大学农学院长治分院、北京农业大学长治分校、平原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学校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河南新乡市,占地面积2021亩,校舍面积64万平方米。建校80余年来,学科专业已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拥有20个教学学院,7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8300余人。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源总量达496万册(种),中外文期刊1500余种。学校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职教师资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等15个,河南省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等38个。学校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权重点立项培育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建设高校,作物学学科和园艺学学科群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有省重点一级学科10个。建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学校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单位,建有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6个,有河南省科技创新团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省高校教学团队、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50个。建有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国家级产业技术综合试验站、河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究中心,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学校全面落实“质量立校”战略,着力培育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专业、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积极推进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2001年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余项。近三年来,学生在全国蓝桥杯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机器人大赛、全国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以上奖励150余项。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12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新友为代表的科技英才,有以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买兴普为代表的基层优秀管理人才,有以河南广安集团董事长高天增为代表的企业精英,还有众多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教师和管理骨干,以及大批省级、厅级、县级政府高级管理人才,他们为河南省乃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760人,其中专任教师1432人,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14人,副教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13人,博士、硕士生导师660余人,双聘院士、中原学者4人。现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11人;河南省优秀专家、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4人,河南省领军人才B类、拔尖人才C类17人;河南省教学名师5人;河南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24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22人。聘请25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学校积极贯彻“科技兴校”战略,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学校先后完成国际合作项目,国家“863”、“97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攻关、转基因生物重大科技专项支撑计划等科研课题4158项,获科技成果奖1829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特别是2013年学校主持培育的“矮秆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矮抗58选育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嘉奖,成为全省高校的骄傲。学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河南省“五区一群”等重大战略,坚持“产学研”协同发展,突出科技引领,注重产教融合,主动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2019年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我校技术转让收入在全国高校排名47位。2021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国际种业博览会发布信息显示,我校培育的两个小麦品种“百农207”和“百农4199”分别位居2020年全国小麦推广面积第一和第三。学校着力推进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韩国、吉尔吉斯斯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乌克兰、泰国、俄罗斯、芬兰、匈牙利等国家的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乌克兰苏梅国立农业大学开展有合作办学项目,建有国际联合研究生院;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开展有课程合作项目;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开展有国际交换生项目;与美国东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共建有河南省棉花功能基因组学与分子育种国际联合实验室;与乌克兰苏梅国立农业大学共建有河南省植物遗传改良与土壤修复国际联合实验室,与匈牙利埃斯特尔哈兹大学共建有河南省昆虫分类与系统演化国际联合实验室;与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公司共建有自动化实验室;在吉尔吉斯斯坦建立有农牧业科技示范中心。常年聘有美、英、加等国的外籍专家任教。学校的办学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高等教育十大杰出贡献单位、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教学改革先进单位、河南省科技创新十佳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最佳暑期实践大学、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教师培训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展望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崇德尚能、知行合一”的校训,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扎实推进区域特色骨干大学建设,为早日把学校建成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于2010年。其前身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中州女子学堂,先后整合了原开封市第一师范学校、开封市第二师范学校、开封市教育学院、开封职工大学、开封广播电视大学、开封市教师教育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百余年间,文脉绵延,弦歌不辍。学校发扬积淀深厚的师范教育办学传统,彰显文化艺术特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小学、学前教育师资。学校坐落于“八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开封市区北隅,规划面积550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00余万元,馆藏图书44.3万册,各类固定资产总值39000余万元。教学条件先进,生活设施齐备,环境优美宜人,文化底蕴丰厚,艺术氛围浓郁,是莘莘学子成长成才的理想之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5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9人,双师素质教师近300人。聘请著名钢琴表演艺术家刘诗昆、音乐评论家金兆钧、书法家陈国桢、开封美协主席刘艳会、书画装裱大师吴天放、官瓷制作大师陈连义、文物修复大师翟渊民等人为学校客座教授。学校设有14个院部和6个校企合作学院,开设表演艺术、艺术设计、钢琴调律、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动漫制作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空中乘务、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等50余个专业,形成了艺术类专业为特色、师范类专业为优势、社会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布局。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函授、成人及远程教育学员1万余人。学校实习实训设施齐备。有大型演艺厅、学生创业成长中心、幼儿园综合实训中心、室内设计实训室、数码音乐工作室、合唱实训室、化妆实训室、舞台环境模拟实训室、智慧旅游实训室、茶艺实训室、插花实训室、SPA实训室、录播室、摄影摄像实训室、舞蹈排练厅、钢琴房、画室、心理实验室、字画装裱实训室、文物修复工作室、官瓷生产性实训基地等校内实训室96个,有开封电视台、清明上河园、开封开元名都大酒店、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河南康辉旅行社、宋城集团、杭州印象西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8个。逐步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紧密衔接、“生产、教学、科研、创新”融为一体的办学模式,探索出了一条适应社会需求、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发展道路。学校秉承“厚德 敬业 博艺 笃行”校训,全面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等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学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艺术素养教育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开封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省级)理事长单位,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南省文明单位。主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1个。学校是河南省中职学前教育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承担着河南省高职音乐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任务,被国家体育总局认定为全国围棋师资培训试点单位。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文化内涵丰厚,艺术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质量建设为中心,以文化艺术为特色,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力创办人民满意的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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