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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2009-12-1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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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特制定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如下:

  一、报名

  按我办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见附件1)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来源计划,非美术类的本科艺术类可不编制来源计划。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均须编制来源计划。

  三、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要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并明确各专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使用办法。对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简章应于2010年1月20日前提供我办。

  四、省级统考实施

  2010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美术类专业的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我省美术类以外省级统考专业的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以外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由院校组织专业课校考。参加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除美术类外)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1.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6日

  8:00 - 8:30 速写

  9:00 – 11:30 素描

  13:30 – 16:30 色彩

  考试地点: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包括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七个考区,考生按考点区划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分局系统的考生可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省级统考的美术类,由县(市、区)招考办于2010年1月13日前向考生发放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2.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考试过程中,除视唱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声乐或器乐表演专业。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基本乐理和练耳为2009年12月27日。

  10:30—11:00练耳

  14:00—15:30基本乐理

  考试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

  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21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声乐和器乐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3.编导制作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编导制作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影视分析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2月1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主持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2月1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5.舞蹈编导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编导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命题即兴编舞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8日—13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6.舞蹈表演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表演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舞蹈表演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8日—13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7.学前教育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学前教育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音乐特长(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100分、朗读与形体(各50分)100分、简笔画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简笔画考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7日上午8:30-10:00,考试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

  音乐特长、朗读与形体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2日—25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以上专业课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09年11月25日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

  五、校考实施

  1.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非省级统考专业的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

  2.省内院校校考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在院校设点考试,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后,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省外本科院校需在我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由我办指定黑龙江东方学院为唯一考点,我办负责组织和管理,否则考试成绩我办一律不予承认。黑龙江东方学院将根据院校要求安排考试器材。各院校考前应及时向我办提供招生章程、考试须知等资料,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3.省外艺术院校(专业)在我省组织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2月10日,考点为黑龙江东方学院(联系电话:0451-86655180、联系人:陈树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邮编:150086)。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省外本科院校须填写一份《2010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院校信息登记表》,务于2009年12月5日前将本校在我省考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告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

  4.考试结束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有关高校应将考生成绩按我办编发的考号、姓名和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名称以软盘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另附一份纸介质合格名单,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递我办备案,由我办向社会公示。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及省内、外院校组织的校考(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必须持我省省级统考合格证)。

  六、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艺术类院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二批、高职(专科)批。

  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本科一批: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二批: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高职(专科)院校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

  2.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及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两个专业。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3.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省级统考美术类专业课本科一批,按有志愿生源人数和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按合格标准即180分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级统考音乐类专业课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和计划数分别划定本科一、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内统考的编导制作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按本科有志愿生源人数和计划数划定一个录取控制分数线。

  4.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省招考办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我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本科一、二批、高职(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各招生院校须明确考试成绩的录取方式并在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公布。

  凡报考美术类未取得专业课全省省级统考和院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附件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拥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江北大学城中心地带,占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学院现有资产总值4.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36万元,馆藏图书73 1268C.6万册,电子图书28万册,数字资源量11000GB。教学楼、实训楼、北大荒现代农业实训示范园区、图书馆、学生公寓、饮食中心、培训中心、体育馆等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篮球馆、标准塑胶运动场等室内外体育设施齐全,校园网络系统完善。建有校内实训室14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6个,充分满足教学、实训需要。学院设有食品工程、制药工程、经济管理、护理、师范教育、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六个分院,开设绿色食品生产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护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37个专业,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专业13个、卓越农业人才培养专业2个。在校生9300余人,专任教师391人,兼职教师351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202人,双师素质教师288人,硕士、博士学位教师214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名,省级教学名师、新秀和能手10人,国内访问学者4人,境外培训经历教师53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建有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门,获得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18项。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 59B1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第一批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学校、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黑龙江省骨干高职建设优秀院校、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项目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黑龙江省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黑龙江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职教“二十条”,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质量和内涵建设,传承北大荒精神,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全面推行“工学结合”“学做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是企业、学生、家长、社会“四满意”学院。学院作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垦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医护人才培训考试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以及省和国家KAB、SIYB创业教育培训基地,每年为企业、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达15000人次以上。学院注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技能人才。与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国外 10B55相关高校结成姊妹校,采用“3+2”专本连读等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师生互访、毕业生留学深造等交流合作,引进先进办学理念和教育资源,搭建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六十多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培训了20余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被誉为垦区经济管理人才的基地、小幼教师和白衣天使的摇篮。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教育战线“三育人”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普通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学校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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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牡丹江医学院牡丹江市爱民区
    学校简介牡丹江医学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普通本科医药院校,坐落于黑龙江省东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风景旅游城市——牡丹江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46年始建的牡丹江专区医院和1956年始建的黑龙江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1958年创建牡丹江医学院,著名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题写了校名。学校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201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专家组给予了优秀评价。2010年被列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2012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训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5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中获得了6年有效期,居地方医学院校领先水平。2016年在国家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中获得专家组高度评价。2020年被选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学校长期坚持“为农村办学,为基层服务”的办学方向,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充分认可。“为农村培养乡土型医师的探索与实践”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占地面积71.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0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9亿元。学校本科招生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11677人。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制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2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是省级重点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制药工程四个专业列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是省级一类特色专业、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列为本科一表招生。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授权二级学科29个。基层实用型临床医学列为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全省特色学科建设学科。基础医学、生物学等6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现有《常见感染病》《灿烂的口腔》《机能学》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7门。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员工2821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88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912人。专任教师751人,正高级职称237人,副高级职称244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76.2%,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59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73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省领军人才梯队4个。我校教师获得首届全国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师教学设计大赛特等奖、第二届全国康复相关专业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等国家级奖励16项。学校现有肿瘤疾病防治、脑卒中防治等4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拥有中俄医科大学联盟“慢病与药物研究中心”、省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平台、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以及省内唯一的省科技厅、牡丹江市政府、牡丹江医学院共建医药研发平台。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近五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24项,“双聘教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各1项。获得科研项目117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科研立项8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980篇,在Cell Research、Cancer Cell等国际高水平期刊发表了多篇论著;主编、参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116部;《牡丹江医学院学报》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2.37万册,电子图书75.49万种,数据库15个,拥有性能先进的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校有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等实践教学基地100家。附属红旗医院是全国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床位1600张。学校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医科大学、美国田纳西大学、菲律宾法蒂玛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秉承“立德立行、唯实唯新”的校训,弘扬“执着、爱校、求实、合作、创新、奉献”的牡医精神,坚持“人本、厚德、尚能、强技”的办学理念,突出“以德为先,注重人文,强化实践,服务基层”的办学特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不断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医学、药学等专业毕业生7万余人,大部分已成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人才源,为黑龙江省和全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学校简介哈尔滨体育学院创办于1956年,现已建设成为冰雪特色鲜明,学科布局合理,专业协调发展,教学、科研竞赛训练和社会服务成绩卓著的高等体育学府,是我国冰雪运动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各类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 学校总占地面积278.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48万平方米,由哈市主校区和帽儿山第二教学区(教学训练基地和高山滑雪场)组成。学校现有教职工61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0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8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89人。历经多年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学校逐步形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设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分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专业方向,博士生导师25人;设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分设冰雪运动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和体育艺术学7个专业方向,硕士生导师110人;设有冰雪运动、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英语、新闻学、舞蹈表演、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体育经济与管理等12个本科专业;设有世界仅有的两所国际冰球联合会项目推广和人才培养机构之一的国际冰球联合会(哈尔滨)教育发展中心,并设有全国唯一的冰雪项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已经建设成以教学、科研、竞赛、训练和社会服务五位一体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坚持以特色办学为引领,提升核心竞争力,着力加强运动队建设。在不断的摸索与创新中,先后为国家培养出了罗致焕、王金玉、刘凤荣、申雪、赵宏博、王濛、王曼丽、于凤桐、张丹、张昊、刘佳宇、张义威、蔡雪桐、范可新、臧一泽、金博洋、隋文静、韩聪、王冰玉、柳荫等世界顶尖级冰雪运动竞技人才,以及潘立权、任立恒、陈璨、付伟、王福全、王本余、周妍、岳清爽、刘锐、范宏文、于静、张鑫、隋宝库、杨春媛、武大伟、高凡等国内高水平教练员,成为我国冬季项目主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多年来,学校培养的冰雪项目高水平竞技人才共为国家夺得冬奥会金牌7枚(截至目前,我国共获得冬奥会金牌13枚),为筹备2022年北京冬奥会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撑,并培养和储备了大量的专门人才。学校光荣入选首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培训基地,是北京以外唯一的高校培训基地。截止2021年,在国际国内各类比赛中,我校运动员共获得冠军866项、亚军752项、季军708项。 曾作为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主要赛场之一的第二教学区帽儿山高山滑雪场已成为我校雪上项目教学、科研、竞赛训练和社会服务中心,并被认定为国家单板滑雪U型场地技巧训练基地、中国大学生雪上运动训练基地,其完备的场馆设施和冰雪专业人才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冰雪运动、冰雪旅游、冰雪体育产业发展和推进冬季全民健身运动做出了巨大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哈体人将继续秉承“崇德尚勇、求知躬行”的校训,同心同德,奋发图强,努力建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冰雪特色体育强校。
  • 学校简介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培训基地。多年来,学院经历了不断的探索改革和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由最初的中专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以及现今的司法行政人民警察招录便捷机制改革阶段。学院曾先后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部级重点学校和省级重点学校;全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省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这些都奠定了学院在全省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龙头地位。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是: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在职继续教育,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强化养成教育、强化素质教育。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打造了以“能文能武、又红又专”为校训、以“五化”教育为管理模式、以“双基地”建设为实战环节、以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为“双轮驱动”的办学格局,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和办学优势,办学治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地处高校云集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拥有综合配套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生宿舍、办公楼共12座,有学术报告厅、教学录播系统、图书馆、室内体育馆、游泳馆、警体训练馆、实弹射击训练馆、刑事影像处理实训室、痕迹检验实训室、现场勘查实训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学院紧密结合专业实际,设有4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包括全省24个监狱、14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多家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15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正在筹建无人机应用与研发实训室、监狱信息化管理实训室。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90人,“双师”素质教师109人,校外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11人,拥有一支适应现代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比较合理的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型”教师队伍。学院多名教师参加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教材编写工作。学院设置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4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和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4个普通类招生专业,8个招生专业中有3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学院始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打造培养学生高素质、多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始终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强化学生养成教育,实施以“五化”(德政教育体系化、警容风纪标准化、警体训练常态化、学习生活制度化、内务卫生规范化)为内涵的学生警务化教育管理。学院注重发挥英语协会、美术协会、舞蹈协会、足球协会、文学社等学生社团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高品位校园文化活动,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特长,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院拥有集餐饮、超市、游泳、洗澡、理发、照相、洗衣、储蓄、卫生医疗救助等配套的学习生活综合服务体系,有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后勤服务队伍,能够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学院为有志升入大学本科层次继续学习和深造的学生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每年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报考比例推荐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录取条件者可升入专业对应的省内本科院校学习,毕业时颁发全日制第一学历本科文凭,并授予相应学位。学院是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首批高职高专院校 “专本衔接”考试的试点院校。学院与黑龙江大学联合举办本科自考助学班,专科生在校期间可同时参加自考本科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可以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参加学位考试外语合格者,同时可以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学院毕业生是黑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要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按照2023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计划数的30%-40%左右,面向当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进行招录,学院普通类(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省直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务员考试。学院实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主要采取对学生进行全程个性化指导与培养,指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发展创新创业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心理品质,旨在提高学生核心能力和素养,进一步提升就业竞争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专业对接率。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塑造了省内高职院校独一无二的个性化培养和就业指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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