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多个项目分值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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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的要求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的规定,我省依据“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招生公正”的清理规范原则,对现行的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并经过多次的调研和专题研究,提出了我省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意见,并经海南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教育部,教育部也向我省下发了备案的通知(教学厅函[2012]25号),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我省现行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及使用范围
我省现行的高考加分项目共有21项,属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有13项,其中,加20分的有9项,加10分的有4项;属我省自定的加分项目有8项,其中,加20分的有1项,加10分的有7项。
(一)教育部制定的加分项目、分值及使用范围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且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9.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我省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和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乐东等少数民族自治县以及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和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10.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2.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3.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二)本省自定的加分项目、分值及使用范围
1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教育部主办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三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
1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二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全省性体育比赛(不含少年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并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的应届考生(获铁饼、铅球、标枪、全能单项前三名的队员,对是否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不作要求),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8.驻西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西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9.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20.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2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侨中和海南农垦中学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享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考生享受政策照顾的分数仅限在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二、对我省现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调整办法
(一)对14个项目实行分值减半
从2012年开始,将第1至第8项、第14至17项和第19、20项,实行分值减半;将第10至12项和第18项的分值由10分减少为6分。
(二)从2014年开始,取消第3项、第14项、第15项、第16项4个加分项目。
(三)增加第13项的照顾加分分值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发的有关文件,从2012年开始,对第13项“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由现行的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20分投档。
(四)从2014年开始,调整本省自定的3个加分项目的加分条件
1.将第17项“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全省性体育比赛”调整为“参加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将“获个人单项前五名”调整为“获个人单项前三名”;将“对铁饼、铅球、标枪、全能竞赛获单项前三名的应届考生加分时不要求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调整为须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2.第20项增加对考生本人和其法定监护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户籍时间的要求,从2014年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和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必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就读时间要求满三年。
3.从2014年开始,将第21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的就读学校范围由5所学校调整为汉区的所有学校。即将“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侨中和海南农垦中学等5所学校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三、今年我省的高考照顾政策加分项目、分值及使用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可增加20分投档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和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和乐东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本人在这些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户籍所在乡镇的市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毕业学校所在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3.烈士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考生。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考生。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考生。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考生。
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且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
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可增加6分投档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
3.台湾省籍考生。
(四)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10分投档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在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中、海南华侨中学和海南农垦中学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教育部主办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三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
(五)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6分投档
驻西沙部队及其它特殊类岛屿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西沙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5分投档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二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竞赛(不含少年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并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的应届考生(获铁饼、铅球、标枪、全能单项前三名的队员,对是否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不作要求);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考生;
4.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考生;
5.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享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考生享受政策照顾的分数仅限在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录取
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和残疾人民警察;
4.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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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法律类专业的公办高等政法类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业务归口海南省教育厅,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其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海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中专),2003年升格为大专,具有28年的办学历史。2009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2012年列入海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2009年至2017年学院连续九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交通便利。校园面积217亩,建筑面积141361.97平方米。学院核定事业编制269名,现有在编人员262人。省委编办批复内设党政管理机构10个,教学教辅机构10个。目前,在校生7014名,设有公安司法系、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共安全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会科学部、警训部等七个教学系部,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法律事务、行政执行、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法律文秘、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会计(司法会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等25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单位建立了7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运用CRP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引入“世界大学城云空间”系统,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应用驱动、一体建设、人人参与、多方支持”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得到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学院荣获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学校”称号,获得“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授牌,信息中心团队获得海南省计算机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学院现有专职教师234名,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教师15名,占专任教师6.4%,硕士学位教师170名,占专任教师72.6%,正高级职称教师13名,占专任教师 5.6%,副高级职称教师67名,占专任教师 28.6%,“双师”型教师135人,占专任教师57.7%,外聘教师166人。海南省优秀专家1人,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专家1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1名,省级教学名师5名,省级教学优秀团队5个。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中屡次获奖。目前,学院承担国家级课题5项,承担省部级、厅局级和各类横向课题160余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6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42部,获省社科成果奖等各级各类科研奖励40多项。学院承办海南唯一法学期刊《南海法学》。建立了海南省社会治理创新与人才培养研究基地,为“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示范基地”。与省委政法委、海南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建“海南省社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学院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合作办学促进层次提高,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创建学生学历提升的通道。与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会计学、法学专业的“3+2”专本衔接的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专业学生毕业后可进入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就读,毕业时可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有关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相应专业部分学生可作为国际交换生出国游学。学院全面落实“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办学的根本政治方向,秉承“德法兼修、知行合一”的校训,立足政法,面向社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合作办学道路;依托行业,紧紧围绕海南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课程建设,狠抓“课堂革命”,推行学分制,实施优秀学生素质培养工程和教改实验班,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治安管理、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5个专业被评为海南省特色专业;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的《书记官速录技能》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司法会计检查》《安全防范技术》《治安案件查处》等11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和部级精品课程;《宪法》《防身自卫术》《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社会工作》《网络攻防与协议分析》等8门课程被评为海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生多次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司法职业院校法律事务技能大赛、工信部首届“亚伟杯”信息处理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2021年学院就业率93.34%,业内就业率63.47%,留琼率75.88%。“上手快、听指挥、能吃苦、守纪律、懂礼貌”成为学院毕业生的鲜明特色。学院以警务化管理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有效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注重学生个性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名师讲坛”“读书节”“法律文化节”等特色校园文化活动使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智,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院学生在国内各类教学、竞技和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设有学院勤工助学基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多项助学金。2021年,学院奖助学金发放比例占学生人数的45%。学院在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九巡回指导组10所高校“为师生谋幸福活动”评比中名列第一名。学院图书馆以法律文献资源为中心进行建设,目前纸质文献馆藏量近60万册。现刊1000种,报纸94种。订购了中国知网、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维普期刊、万方、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百度文库、超星期刊等国内常用的中文数据库。电子图书有超星电子图书、法律出版社电子图书,数量超过100万种。提供了超星移动图书馆和超星云舟供学院师生移动阅读与学习。建有“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机构知识库”和“海南自贸港(区)专题库”供学院师生使用。图书馆现有的资源已涵盖图书、学位论文、期刊、报纸、会议论文,文献种类趋向完整,法学专业特色明显,为学院教学、科研发挥了文献保障功能。学院坚持服务政法、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两翼并重。经过多年努力,已经成为海南省委组织部基层干部培训基地、海南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海南省公务员培训基地、海南省农社两委培训基地,2021年面向社会和政法行业培训学员约有15000人次。同时,学院还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站,拥有全省鉴定门类最全的司法鉴定中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学院党委坚持政治立校、政治建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校园廉政文化氛围浓厚。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工程,落实全省高校党建22项重点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廉政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规范内控工作流程。从严抓班子带队伍、从严管理干部,抓好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管理。加强监督执纪,支持纪检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好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九大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严防和抵御宗教渗透,确保意识形态不出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先后被授予海南省文明单位,海南省文明校园,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海南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试点单位、全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教育系统普法优秀单位,海口市卫生先进单位、琼山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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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由原海南琼海师范学校升格而成的主要培养信息、软件行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至今已有99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海南唯一一所连续两次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公办高职院校、海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海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坐落在红色娘子军的故乡、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海南省东部中心城市——海南省琼海市市中心。学校占地326亩,建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高规格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有111个校内实践基地,5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椰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大学生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中心、软件研发中心、信息处理中心、艺术设计研发中心;建有千兆校园网、通讯网、监控广播电视网三网合一的信息化虚拟平台,实现校园WIFI全覆盖;被授权为第6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动漫游戏人才培养工程授权合作伙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评试点单位、科技部行业专业资质资格培训基地、海南东部唯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学校设有软件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网络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部,有在校生的专业34个,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大类为主,艺术设计传媒、财经、旅游、制造、文化教育等大类为辅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现有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通过教育部验收,1+X证书制度试点15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学校现有来自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在校生850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515人,专任教师308人,兼任教师113人(含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教授18人、副教授100人,讲师14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179人,双师型教师167人,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专家3人、杰出人才2人、省拔尖人才8人、“南海工匠”2人,其他高层次人才107人,柔性引进人才9人。省双百人才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学校教师在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评比中共获得奖励183项,其中,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全国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6项,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1项,在“国际数字艺术设计作品展”中荣获金奖1项、银奖1项、铜奖1项;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13项,省部级论文获奖123项,课件比赛17项;主持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教改项目19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级项目185项;出版著作46部,其中专著6部;主编教材158部;发表论文1620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74篇,《SCI》《EI》《CPCI-SSH》《ISTP》等国际权威刊物检索收录220篇。学校贯彻“人才为根本、教学为中心、技能为主线、质量为生命、特色为追求”的办学方针,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服务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向,实施“实践主导,能力本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特色。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奖励744项,其中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获奖2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0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3项,“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1项,“挑战杯”海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2项。近5年来,毕业生年底平均就业率95%以上,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满意率94%以上。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深化“五位一体”协同育人和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省内外95家企业积极开展深度合作;与9所中职学校合作开展9个专业的“3+2”分段培养和连续培养专科专业教育;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合作开展4个专业的“3+2”分段培养校企合作本科专业教育;与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合作开展3个专业“专升本”联办项目;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10余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1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教学与学术交流、师生互访。学校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良好声誉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同与高度评价。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国家设计教学创意中心等20多项称号。伴随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的建设,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将再扬风帆,重新起航,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全力创建特色鲜明的优质高职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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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海南省重点大学,是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可追溯到有300多年历史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成为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培养体系完整。学校现有24个学院,全日制学生2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9000余人,研究生2000余人)。有67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较强。现有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134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54人,副高级职称人员41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历人员480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海南省杰出人才8人,领军人才65人,拔尖人才195人,其他类高层次人才254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5人,海南省“百人专项”人选6人。育人成效显著。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推进“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形成了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学校是全国首批中宣部与校共建新闻学院、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是海南省获得最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校。近五年,学生在省部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专业竞赛中先后取得国家级奖励575项、省级奖励617项,毕业生毕业去向初次落实率连续多年高达90%以上,是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检查评估中唯一获得A等级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术水平较高。着力建设文理优势基础学科、特色应用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三大学科”群,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化学、生态学、数学等优势学科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科整体建设水平。学校现有部委级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0个、省级重点新型智库1个、其他省厅级平台4个,成立了海南省首个人文院士工作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建成省级院士创新平台19个。近五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近200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现零的突破;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20余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均实现零的突破。共发表学术论文3365篇,其中SCI、CSSCI收录论文1050篇,首次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Science》(letter形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282部、获批专利121项;多份智库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服务地方扎实。学校以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自2007年来,积极响应海南省委省政府号召,开展“双五百师范生与在职教师置换顶岗支教培训”“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等项目,为提升海南省基础教育水平,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曾受到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的肯定性批示。全国20所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高校之一,分别与儋州市和定安县共建“海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试验区”。面向海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多学科的优势,在南海开发、海南生态省建设、黎族文化教育、教育扶贫、热带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海南本土文化传承与创新等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近三年新增横向科研合作项目103项。学校图书馆长期注重海南黎族、南海区域等地方文献、东南亚历史文献收集,是海南地方文献收藏最多最丰富的图书馆。学校创建的海南生物多样性博物馆,填补了海南省自然类科学博物馆的空白。学校还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累计引进入孵企业762家,2021年企业总产值近6亿元。开放办学有力。与60多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美国夏威夷大学、英国切斯特大学、德国巴特洪堡大学、日本广岛大学等82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合办广播电视编导本科教育专业,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办学前教育本科专业,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共建软件工程专业。建有海南唯一的来琼留学生预科学院,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现有来自47个国家的1000多名留学生在读。学校与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黑龙江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东方市、定安县、琼中县、四川省富顺县等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校园和谐稳定。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探索艺术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思路,有力地提升了大学生人文素养。在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中获得“全国文明校园”称号,为海南省唯一获奖高校。在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大学生沙滩排球锦标赛、大学生艺术展等活动中获金奖等国家级奖项20多项。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抓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师教育主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示范性师范大学不懈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培养更多的卓越师资和高素质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海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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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0年,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2003年通过教育部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立项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1年通过国家验收,成为海南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荣获第二届“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奖”;2015年成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连续三届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连续三年荣登“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2020年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学校秉持“兴琼富岛,育人惠民”的办学宗旨,面向海南重点产业开设30个专业,形成了3个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3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骨干专业、1个国家旅游委示范专业、16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国家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个国家示范校省级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8门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获得7项海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坚持“动脑动手,尚德尚技”的育人理念,强化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培养,鼓励和支持学生广泛开展各类专业展示、作品展览、技能PK等活动,学生毕业后不少成为行业企业的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近年来,学生先后获得各类省市级、全国性和国家级技能竞赛奖项500多个。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2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4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2名海南省“南海名家”、3名海南省“南海工匠”、5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海南省优秀教师、3名海南省领军人才、5名海南省拔尖人才、2名海南省创业导师、1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技师、1名海南省技术能手、2名海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名全国轻工技术能手、4名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组建了丝路文化旅游、肉制品加工与贮运技术、现代智能控制技术应用与推广、热带城市生态园林景观设计与营造等4个科研团队,聘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教授担任学校名誉校长。涌现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海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海南省优秀教师”、“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等一批名师名匠。学校以“立志、修身、勤学、善思、乐练、笃行”作为海职人的行动准则,把“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办学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5万名毕业生,近五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达到90%。学校坚持“育训并举、双腿走路”的办学方针,贯彻“以服务求支持”的合作理念,与天津大学、吉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开展继续教育合作,面向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社会培训与服务;学校成立了“乡村振兴学院”,致力于为海南省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培养爱家乡、懂政策、会管理、善带头的乡村振兴生力军,并与海南博鳌沙美村共同成立“乡村振兴沙美学院”“沙美民俗民宿研究院”,助力乡村振兴和海南发展。学校先后与法国、加拿大、韩国、菲律宾、新加坡、尼泊尔、孟加拉国、泰国、老挝、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等国20余所高校或教育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签订了长期合作培养和文化交流协议,承担了教育部教育援外项目,先后赴非洲和拉美等多个国家开展教育培训。2018年,在尼泊尔甘达基省博卡拉市成立了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尼泊尔分校,成为海南省第一所在境外设立分校的高职院校。2019年,与老挝合作办学,在巴巴萨技术学院设立“跨境电商职业教育中心”,服务“一带一路”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始终与海南发展同心、与行业升级同步、与企业创新同行,服务海南“三区一中心”,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打造职教特色、区域优势,承担社会责任,回报社会支持。构建多元办学、法人治理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成为职教特色鲜明、产教融合深度、国际合作紧密、服务地方强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积累新经验、深化新认识、贡献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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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639),是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全国第一家独立设置、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全国高考招生的健康管理类高职院校。学院位于省会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这里高校聚集、文化氛围浓郁,是海口高新文化的“摇篮”。已具备全方位办学条件的学院分校位于有“世界长寿之乡”之称的澄迈。学院以海南创建国际教育创新岛为契机,开设有健康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云计算技术应用(数字医疗技术方向)、食品检测检验技术、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保险实务(医疗保险经办)、酒店管理(康养方向)等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由中国工程院士领衔的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占比29.5%,硕博占比50%,双师教师占比62.5%。学院坚持“立德至善 崇技至精”校训,被认定为“海南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海南省第九十八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在全省培养健康管理师等14项职业技能及专项技能工种的培训工作。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学生先后在全省大学生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电视竞赛、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自贸港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获得奖项10余个。学院与广发证券合作开设“广发励志班”,资助两届84名海南省建档立卡户子女免学费完成学业。学院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制度外,还另外设立了相关奖、助学金,覆盖率达到50%以上。学院为贫困生开启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形成奖、勤、助、贷等多种助学机制,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学院围绕“健康中国2030”、海南建设自贸港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推进产教融合、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以“自主学习、工学交互、德技渗透”的特色教育方法,融入“在健康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健康生活”的特色校园文化,追求“学生就业率高,学用符合度高,岗位价值高,工作收入高,个人满意度高”的特色办学效益。目前已成为美国哈佛大学与微医联合建立的“21世纪赤脚医生平台”实践基地,并与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澄迈县人民医院、海南正生堂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五指山任商基业有限公司等30余家企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为学生的实习就业提供有力保障,为社会培养合格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