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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4-06-1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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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网上填报志愿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体育类和高职对口招生类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自治区通信、电力、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相关部门为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各盟市、旗县(市、区,下同)应成立由教育、通信、电力、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保障其顺利进行。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相关职能部门、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的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

3.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以下简称高中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履行好以下职责:

(1)保障场所安全、设备正常。按要求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和相应设备,提前做好供电、网络等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并为考生家长陪同提供便利条件。要准备足够数量的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确保在断网、断电情况下可完成志愿填报。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指导教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办公平台及时更新本单位工作人员、高中校长、联络组成员手机号码。各组人员组成及其职责是:

联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工作,重点是及时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下同)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nmgzskszwx,下同)微信公众号填报志愿信息,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手机短信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内容报告主管校长和各组负责人。联络组应由3名以上教师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业务精通、能熟练使用智能通讯设备,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指导教师组负责通知符合当次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所有考生及时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其按时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考生填报志愿给予指导。高中学校应对考生实行分组管理,每组配备一至两名指导教师。

技术指导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正常运行,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技术指导。遇到问题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告,并按答复意见妥善处置。

后勤保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为本校考生提供食宿、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

(3)科学管理,分组实施。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按各录取批次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

4.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本旗县高考报名时选择“招办报名”(即不在就读学校、而在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或组织此类考生到就近高中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二)通知方式及填报志愿时间和范围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进行公告。

(2)通过短信平台群发短信。发布对象包括: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新闻媒体、盟市和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高中校长和网上填报志愿联络组的教师。

(3)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

各盟市、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也应通过微信、钉钉等即时通讯工具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通知考生按时填报志愿。

2.网上填报志愿及相关信息查询网址: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各类信息等均在该网站发布。

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也可通过点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栏目中链接进行登录。2024年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招生计划、相关统计信息以及其他与填报志愿相关的说明等均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发布。

3.各批次首次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时间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后续填报志愿时间将在“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发布。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否则,致使未能完成相应志愿填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4.填报志愿的条件:

考生符合填报志愿公告所规定的条件,可以参加当次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所使用的分数,一律以分数查询系统显示的相应分值为准。

(三)网上填报志愿模式

1.“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分三种情形:

(1)普通类、高职对口招生各类和体育类(专科提前批)动态排名模式,提供实时排名、阶段性统计信息和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

Ⅰ.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实时为考生全程提供其本人在所报高校中按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的名次、平行分人数;并实时为当前排名在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提供其在所报第一专业中分别按投档分和实考分排序的名次以及平行分人数。

Ⅱ.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分科类公布一次各高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内含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投档比例、预计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已报考人数以及缺档人数。通过点击高校名称,可以查看该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高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高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通过点击高校的已报人数,可以查看截止到统计时刻所有报考该校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可根据排名、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及高校的招生专业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综合研判,适时修改志愿。

Ⅲ.为保证考生顺利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在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段的考生填报志愿结束时刻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每分数段考生在其对应的填报志愿结束时刻后,不能再修改志愿,但仍可以查看其排名情况。

该模式适用于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和体育类(专科提前批)的志愿填报。每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系统将设定两个固定时刻,第一个是删除志愿的最后时刻,第二个是新填志愿的最后时刻。若考生放弃本次填报志愿,须在第一个固定时刻之前删除志愿。所有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在第二个固定时刻之前完成填加志愿。超过这两个固定时刻后,则只允许已经填报了志愿的考生进行志愿修改。具体分段安排以及上述两个固定时刻将在每次填报志愿公告中公布。

在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对于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不认可加分因素的专业,如果截止填报分数段的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已经报满,则后续分数段的考生不得填报。

(2)体育类动态排名模式,提供实时排名,不提供阶段性统计信息,不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

本模式适用于本科各批次体育类高校(专业)志愿的填报。填报志愿系统为体育类考生提供所报高校第一专业的报考人数以及在所报高校内的排名,排名有两种:一是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的排名,二是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排名。

在填报志愿前,自治区将在“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发布本科各批次《体育类高校投档规则说明》,内含各高校所确定的投档比例以及是依照文化课成绩还是专业课成绩进行投档。对于专科提前批体育类,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3)不提供排名模式:

本模式适用于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或未列招生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等的考生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不为填报此类志愿的考生提供排名信息。

2.艺术类填报志愿以“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为主,分两种情形:

(1)平行志愿模式:

艺术类平行志愿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该模式适用于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和专科提前批使用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高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各批次均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报同一专业组内包含的专业,每个志愿(即1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每个志愿中的各个专业的专业统考成绩须为同一专业统考成绩,不同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填在不同的志愿中。

在规定填报时间截止前,考生需通过艺术类志愿填报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并确认无误后,点击填报系统的“确认志愿”选项,确认后志愿信息不可修改。每次填报志愿有两次“取消确认”的机会,“取消确认”后可修改志愿,修改完成后须再次确认志愿,两次机会全部用完之后再不允许修改志愿。平行志愿填报过程中系统不提供实时排名。

(2)顺序志愿模式:

本科提前批A艺术类高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包括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戏曲类本科高校(专业)。该批次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6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院校同一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也可以是同一院校内符合兼报规则的同一统考类别下不同方向(类别)的专业志愿,如音乐教育类考生,6个专业中既可填报某高校的音乐教育类专业,也可同时填报该高校的音乐表演类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戏曲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报考戏曲类专业须对应专业的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报考其他艺术专业,所报专业的所属艺术类对应专业统考成绩须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校考成绩合格。

(四)填报过程

1.网上填报志愿分为三个主要步骤:

(1)查阅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记录拟报考高校和专业的代码、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

(2)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和规定上网填报志愿;

(3)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模式,考生还须不断查看动态排名和各高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视排名情况修改志愿。

有关上述三个步骤更详细的内容,参考《2024年内蒙古普通高考考生网报志愿视频培训教材》等培训材料。

2.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模式,考生在本人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刻前,可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打印《志愿确认表》。《志愿确认表》一经打印,其志愿信息将不得修改,录取时将按此志愿参加录取;未打印《志愿确认表》的,将按数据库中存储的考生志愿信息参加录取。《志愿确认表》不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3.当次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按规定进行投档。当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再次填报志愿的,将在“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填报志愿公告和相应的剩余招生计划。

(五)填报志愿应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非官方填报志愿程序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2.考生和家长需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高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修改相关专业要求等,将在填报志愿系统或“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

3.网上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规定、《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官网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其中,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模式,招生专业要求、录取规则是考生除排名信息外要特别关注的两个重要因素;考生只有在综合考虑排名情况、高校录取规则、招生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判断是否能被录取。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的平台查阅到高校招生章程(https://gaokao.chsi.com.cn),或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点击相应高校招生计划中的招生章程链接,查看其招生章程。

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模式,高校所规定的录取规则可能与填报志愿系统的排名规则不一致,考生必须慎重参考填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排名信息,自己承担录取结果可能与该排名不一致的风险。

4.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填报,也不得代替他人填报。

5.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密码遗忘或泄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或通过高考报名时所绑定的手机号重置密码。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也可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修改自己的密码。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

6.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模式,考生每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一所院校志愿。

7.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模式,考生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后半小时内不要退出填报志愿系统,还需不断查看动态排名和密切关注“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可能发布的应急处置通知,并按应急处置通知要求做好填报志愿相关事宜。

(六)应急处置

1.在填报志愿期间如遇停电、断网、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应急设施设备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实际需要,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应立即报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评估后,确定继续填报志愿或调整填报时间。

2.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模式,考生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耽误新填志愿时间,但其所在分数段尚未达到截止时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核验其身份和考试成绩后,在其对应分数段截止时间10分钟前可以允许其补报。

(七)兼报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本科类或兼报科类填报志愿: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若达到艺术类对应专业统考类别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艺术类相应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体育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2.填报志愿时,艺术类各自治区统考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的考生若戏曲类联考成绩合格,可以填报相应的戏曲类专业。

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且达到相应的文化课和自治区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教育类考生可填报音乐表演类专业,填报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投档录取。报名时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生不能填报使用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的专业。

表(导)演类考生,取得相应类别统考合格成绩,且达到相应类别文化课和自治区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类别间兼报。

3.报考蒙授艺术、蒙授体育的考生,若达到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蒙授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文理科志愿或蒙授文理科志愿。

4.报考艺术、体育的考生,若达到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文理科志愿。

5.义务教育全学段使用蒙古语授课的考生,若达到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蒙授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文理科志愿或蒙授文理科志愿。

6.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志愿的考生,应当是少数民族学生。

7.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的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在相应的时段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二、录取时间安排

(一)本、专科提前批

1.意向填报安排:

6月26日:填报军事(含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提前(含有关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在阅档遴选或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后,生源不足时,根据录取安排,适时安排意向征集。

2.艺术类填报志愿及录取安排:

7月3日9:00开始,至7月5日17:00止,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B和C三个批次志愿,本科提前批A按顺序志愿模式填报,本科提前批B、C按“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填报。

7月6日:将填报了本科提前批A志愿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档,高校下载考生志愿信息。

7月10日前:本科提前批A高校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等,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在7月10日17:00前向我区上传录取结果,本批次录取结束。

7月14日左右:将填报了本科提前批B志愿且符合相关高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采取“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批B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7月16日左右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仍为“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9日左右:本科提前批B录取结束。

7月23日左右:将填报了本科提前批C志愿且符合相关高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7月23日左右:本科提前批C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7月24日左右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仍为“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左右:本科提前批C录取结束。

8月5日左右: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按“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填报。

8月6日左右:将填报了专科提前批志愿且符合相关高校专业组投档要求的考生档案,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8月6日左右:专科提前批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8月7日左右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仍为“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9日:专科提前批录取结束。

3.体育类填报志愿及录取安排:

7月6日上午: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体育类志愿。

7月6日下午:本科提前批A高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9日:本科提前批A录取结束。

7月10日上午: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志愿。

7月10日下午:本科提前批B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3日:本科提前批B录取结束。

7月14日上午: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C志愿。

7月14日下午:本科提前批C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8日:本科提前批C录取结束。

8月5日上午:考生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

8月5日下午:专科提前批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9日:专科提前批录取结束。

4.提前批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及录取安排:

7月7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和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含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相关要求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及专业(含有关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和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同一意向类别中有的高校要求考生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有的高校要求考生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报考。填报意向时,除了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及专业填报外,填报了要求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同类意向要求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要求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同类意向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需参加由盟市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者方可报考。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填报。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若填报了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

7月8日:相关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0日:本科提前批A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提前批中需进行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司法类等高校(专业)录取结束。

7月11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2日:本科提前批B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6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高校录取结束。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

7月17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8日: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3日:本科一批录取结束。

7月24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B志愿。填报结束后,本科一批B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本科一批B录取结束。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8日: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2日:本科二批录取结束。

8月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B志愿。填报结束后,本科二批B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4日:本科二批B录取结束。

(四)高职高专批

8月10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8月11日晚:高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15日:高职高专批录取结束。

三、投档规则

(一)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投档规则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不分省)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有关特殊类型志愿填报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数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考生若不在本人分数所在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特殊类型招生中的高水平运动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进行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考生若选择填报非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则不享受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特殊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时,网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预计投档线仅供参考,最终投档线将由相关高校按规定认定。其中,在我区有确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且录取标准以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上浮一定幅度为参照的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进行录取,填报志愿时提供动态排名。

(二)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1.报考本科提前批A艺术类校考高校(专业)且相应高校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招生高校。有关校考高校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的原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本科提前批A戏曲类高校(专业)的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戏曲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报志愿,全部投招生高校。

2.报考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高校(专业)的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采取“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投档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文化课与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电子档案状态自由可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所填志愿、所报院校的计划数及投档要求等,按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匹配,对匹配成功的志愿立即投档,系统不再检索该生后续志愿,该生投档过程结束;若考生所填志愿均未匹配成功,则该生本轮未能投档。

投档成绩指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以下公式中:A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B为考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综合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50%,即:

内蒙1.png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60%,即:

内蒙2.png

(3)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70%,即:

内蒙3.png

3.对于使用综合成绩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成绩,以确定考生位次。即:遇到同分的情况,不是全部投档,而是按照如上规则依次比较后,成绩高者方可投档。若如上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届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项(高考文化课成绩或专业课成绩)和投档比例投档;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四)普通类和高职对口招生投档规则

报考普通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对应类别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工设计类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五)关于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的非艺术类考生投档规则

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所确定的人数限制(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全部投档。

(六)投档人数的计算

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乘以投档比例的结果向上取整(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后的数值,例如,计划数10人,投档比例1:1.02,投档人数为11人。

四、录取规则及工作流程

(一)录取规则

院校原则上执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招生章程频道发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含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录取规则)。补充要求如下:

1.对于普通类、体育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区内院校各批次均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区外院校本科批次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其中,既有本科,又有专科招生计划的区外院校,其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可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

对于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按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和专科提前批,区内高校各批次按“分数清”的规则进行录取,即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区外高校按其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类似表述的,本科提前批文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批A艺术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本科提前批B、C以及专科提前批艺术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本科提前批体育类一律以公布的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项按其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考生择优录取规则:

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模式,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

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工作流程

1.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24小时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核对本校招生计划。若调整计划,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之日12时前(后续志愿依填报时间商定),使用教育部来源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

2.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本科一批高校在7月15日12时前、本科二批高校在7月25日12时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并通过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或审核未通过的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向考生公布投档比例默认为1:1。本科二批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批院校无需提交投档比例,统一按1:1公布执行。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后续志愿均按剩余计划1:1投档。

3.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

录取院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结清档案。第一次填报志愿原则上在投档2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其他志愿视投档数应在投档1~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

4.审核院校上载的阅档结果:

相关人员负责对各招生院校的预录取名单进行检查。对未写明退档理由的应要求招生院校注明理由,出现退档不合理的情形应与招生院校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未果的可提出复议。

5.高考体检结果的应用:

考生高考体检表内容作为是否符合高校招生章程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的依据;军事、公安、司法等高校(专业)依据相关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其结论也可作为录取的依据;除此之外的其他体检结果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

五、招生院校应注意的事项

(一)各有关院校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经常浏览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上发布的本院校志愿填报情况统计,以便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本校的招生计划和调阅考生档案投档比例。

(二)各院校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工作联系方式,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计划调整、录取等事项的沟通。

(三)高校应妥善保存高考录取阅档期间所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我区不再向录取学校另行提供相应的纸质档案。我区高校招生考生纸质档案包含如下材料:档案袋、预报名表、报名登记表、符合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档案(或人事档案)。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新生报到后,将加盖密封章的纸质档案交录取高校,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我区将按院校要求邮寄录取新生名册。录取新生名册保存期为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年。

六、考生服务与新生复查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做好政策解读、来电来访、信息查询等面向考生的服务工作,通过电话、网络及现场接待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询及申诉,耐心细致地解答考生的问题。

咨询或举报申诉电话:录取期间(6月26日-8月8日)0471-3261111,录取结束后0471-967188或0471-3261904。

现场咨询或举报地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楼西侧考生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

(二)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三)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等)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自治区不统一安排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质档案。

(四)各招生院校要加大对违规考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新生入学后,要通过人脸识别设备等高科技手段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比对等方式,认真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和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特别是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已经报到入学的将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配合公安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招生院校应将新生入学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五)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热门院校

  •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学校简介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前身为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学院于2008年开始本科生招生;2010年获准开展留学生教育;2016年启动双学位教育,并被确定为自治区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7年获准“专升本”招生资格;2020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教发函〔2020〕16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东临白塔国际机场,西接呼和浩特火车东站,南北两侧紧挨地铁1号线和京呼高铁,交通非常便利。学院毗邻内蒙古博物院、乌兰恰特大剧院、内蒙古科技馆,处于呼和浩特市文化中心,是距离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最近的高校。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2016年被呼和浩特园林局评为“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2020年被呼和浩特市绿化委员会评为“首府花园式校园”。学院依据人才培养定位与市场需求设置学科专业,现有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6大学科门类、15个一级学科,涵盖26个本科专业。26个本科专业为:金融学、保险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物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美术学、绘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其中,学前教育、英语、广播电视编导、会计学、美术学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另设5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建校以来,学院在“立校为公、执教报国”办学理念指引下,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并以“平安校园”“内涵建设”“国际化办学”为工作指导思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近年来,学院被学生和家长称为“内蒙古管理最严格的大学”。在教学方面,学院将教学质量视为生命线,通过每天查上课情况、每周开系主任会议、每学期组织教学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在学生管理方面,通过团建“五大工程”(人文素质拓展、卓越管理培训、校园文明建设、社会义工和社会实践)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四查制度”(查早操、晚自习、夜不归宿、劳动教育)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学院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提高了毕业生的岗位胜任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人数14年增长了14倍,截至2021年共培养输送出近2万名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均居自治区本科高校前列,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学院成立有科研工作促进委员会,出台了《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每年的科研经费以100万元为基数逐年递增,每年开展一次“学术交流活动月”。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各类科研立项上百项,发表论文千余篇。在科研方面学院最具特色的是中国北方岩画研究所和巴基斯坦研究中心。中国北方岩画研究所于2015年成为世界岩画组织第53个成员单位,目前建起了中国北方岩画数据库,出版了《世界岩画艺术》译著系列丛书,发表了20多篇论文。学院的巴基斯坦研究中心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是巴基斯坦《外交视野》杂志供稿单位,承担着巴基斯坦两所高校和一家国际期刊的论文评审工作,还承担了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项目,近年来出版3部译著,发表30多篇论文。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外籍师生最多的大学之一,近年来国际化办学特色突显,主要表现为教学形式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和校园文化国际化。学院先后与英国、美国、韩国、巴基斯坦、多哥等国家的20余所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附属小伦敦英语学校共聘请外籍教师70多人,先后招收来自多哥、加纳、科特迪瓦、利比里亚、巴基斯坦留学生200多人。2010年,学院与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建立友好关系,两任大使先后4次访问我院,至目前共派往巴基斯坦的师生达40多人次。2017年,我院与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和河北师范大学共五所院校成为巴基斯坦政府奖学金项目的合作院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保证监督作用推动了学院健康快速发展。建校伊始,学院就提出“三个放心”和“三个前列”的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并将党建工作列为学院长期工作的重点。“三个放心”即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家长和学生放心,让教职工放心;“三个前列”即在学院内各项工作中,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转设前原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各党总支中,我院的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在全区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中,我院的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近年来,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成绩日益突出,知名度和美誉度也随之提高,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自治区平安校园”“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党委先后被评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先进党委”“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六个好’党组织示范点”等称号。
  • 学校简介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集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大类于一体的综合性院校,是呼伦贝尔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被誉为“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草原明珠”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 (海拉尔) 新区,占地面积60.42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花园式”的校园环境。学院现有在校生7300名,教职工723人,其中,专任教师536人,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31人。下设12个教学系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专业、26个五年制高职(3+2)专业和41个中职专业,7个职业本科专业。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职业技术能力培养为重点,根据市场需求,整合教学内容,调整课程设置,采用职业素质培养、专业能力训练和岗位综合能力提升为一体的“1+X”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实施“本土化”人才培养战略,立足呼伦贝尔、服务呼伦贝尔,着力建设特色专业、品牌专业,不断优化职业教育资源供给。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每年为社会输送技术技能型人才2000余人,每年承担社会培训鉴定考试5000人以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日益提高。  校企合作办学、订单培养是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发展优势。已与区内外百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呼伦贝尔市能源、化工、电力、生物科技、医疗等领域的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践实习、科研培训与学生就业的合作机制。先后与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拉尔区民族幼儿园、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集团、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敏实集团、满洲里口岸集团、内蒙古大厦(北京)、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0余家知名企业和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建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全技术培训基地、蒙医药人才培养基地、能源化工实训基地、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所、创业培训基地等多个教科研基地。已成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洲里产业园区、中俄互贸区等工业园区的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质量立校、服务地方、德技并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弘扬“团结协作、敬业奉献、勇于开拓、创优争先”的办学精神,切实践行“求真、求实、求新、求勤”的校训,团结一心、奋勇拼搏,共同绘就高质量发展的美好蓝图。
  • 学校简介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1年,前身是内蒙古电子学校。2003年,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学校升格为高职,并正式更名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原内蒙古林业职工中专整体并入。作为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被评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被评为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2015年获批中央电教馆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10个行政部门,7个教学机构,2个教辅部门,开设专业33个,其中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3 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办学实力∶学校现有教职工57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9人(二级教授1人),副高级13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24人,博士研究生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各1人,黄炎培奖4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9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2门,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5门。学校牵头组建了内蒙古电子信息职教集团,集团内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共140余家成员单位,政、行、校、企四方联动,共育人才。与和林格尔新区签订政校企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在和林格尔新区建立分校和实习实训基地。与自治区团委共同创建了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学生创业团队31个,并与区内7家本科院校建立专升本生源基地。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国家批准的职业资格统一报名培训机构,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办学条件∶学校总资产109688.47万元,占地面积60.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599.43万元;藏书62.33万册.电子资源69T; 数字化教学资源覆盖和无线网络覆盖全院,实现了智普校园和数字化管理。办学成果∶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办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近三年保持在96%以上。2014年学院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学校以培养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中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主,服务自治区电子产业、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为国家培养大量云计算、物联网、动漫制作、大数据等技能型紧缺人才,毕业生广泛就业在华为、海尔、联想、中软、中国移动、CISCO、360、浪潮等世界500强企业和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交流∶学校充分发挥交流合作平台作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大力引进国外智力人才,积极选派教师、学生出国访问、访学,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促进师资国际化,提升学校声誉和办学质量。 2006年以来,我校与蒙古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多次互访.双方就管理模式、教学方法、实验培训基地建设及职业教育与市场企业发展联系等情况进行交流考察,互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共享教育资源,共育专业人才。我校在蒙古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校40周年之际向对方赠送教学仪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双方务实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中蒙两国教育合作交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 学校简介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能源为特色,建筑、交通服务等专业协同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创于1997年,其前身是内蒙古电力培训学院,2010年经内蒙古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为国家统招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能源类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三千余人,来自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处于呼和浩特市大青山景观带、自治区70年大庆主会场中心区,市级景观星罗棋布,森林环抱,周边环境优雅。学院占地360亩,建筑面积60000㎡,十几种乔灌木错落有致,杏桃园春花、夏绿、秋果,景色怡人,各种花草姹紫嫣红,争相斗艳,鹿鸣宛金鹿跃动,黑天鹅引颈天歌,别有情趣,花园式、氧吧式书院为千万学子营造了优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数字化图书馆、现代化电教中心、综合大楼、教学楼、带电梯高标准学生公寓,超标准五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大型室内文体馆,校园网络全覆盖,实现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建设目标。学院下设电力工程系、新能源应用系、石化资源开发系、交通运输系、建筑工程系、商企文化系、中专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及继续教育部,开设城市热能、石油煤炭、光伏风电、燃气化工、电力管理、财会等20余个特色优势品牌专业群及专业方向,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82名,专职教师49名,高职称11名,兼职教师均为自治区本科院校及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紧紧围绕能源大省(区)优势,精心打造风电、太阳能光伏、燃气工程、油煤化工等特色专业,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教学模式,探索项目式、问题式、导向式、研讨式、实践式、情景式、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作品、成果、模型制作、实操效果的学习成绩评价法,实习及顶岗实习,注重操作水平技能演进、师傅、班组评价,形成多维立体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多年来,毕业生职业素养、服务企业社会能力大幅提升,毕业生广泛就业于国内知名能源行业企业,赢得广大学生家长的充分信赖和企业社会的高度赞誉,形成了人才供不应求的局面。学院注重内涵建设,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求真务实”理念为核心,凝练和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和“见贤思齐,自信包容”的校训。坚持以文化人,把立德成人放在一切教育的首位,推崇只有人格高尚,才会有责任担当,才会知行自觉,才会知行正确的理念,学院师生精神追求和行为方式正在发生质的飞越。学院能够推陈出新,率先提出“创新、创业、创收”的“三创”教育理念,并将其融于学院教育经营活动中,相信随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项工作的日臻完善,我们办自治区一流、国内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目标一定会实现。
  • 内蒙古艺术学院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全国重点艺术中专—内蒙古艺术学校。1957年,在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布赫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成立了内蒙古艺术学校,开启了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崭新篇章。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要,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1987年3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87)教计字067号文件,批准建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艺术学院的中专部仍然保留。199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1年底,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与内蒙古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学院的建设发展仍然延续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在人、财、物、办学等方面独立运行,形成了完备的建设体系。合并以来,在内蒙古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计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特别是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鉴于艺术学院的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报请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2号),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8月,自治区政府发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5〕90号),正式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1月,自治区党委任命首届校领导班子。2017年12月,完成校内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工作。 办学特色 自建校以来,依托自治区丰富的民族艺术资源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扎根内蒙古、传承发展民族优秀传统艺术与文化的鲜明办学特色,累计为内蒙古自治区及部分省市区培养了5万多名各级各类艺术人才。这些毕业生活跃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许多人已成为艺术院团、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业务骨干,有的在国内外艺术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作曲家阿拉腾奥勒、歌唱家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民乐演奏家李镇,指挥家娅伦格日勒,作曲家兼音乐制作人三宝,舞蹈家敖德木勒、敖登格日勒、康绍辉,电影演员萨仁高娃,影视导演康洪雷等。为了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特别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学校推行民族民间艺术进专业、进课程、进教材,开设了长调、呼麦、马头琴世界“三大”非遗以及蒙古舞、蒙古族民歌等专业方向,设立民族音乐传承班,建立“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合唱基地班”),引进了“安达组合”,成立“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开设了“安达班”、乌兰牧骑班等,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可复制的具有民族艺术传承创新传播功能的民族人才培养模式。在舞蹈教学方面,建立了蒙古族舞蹈教学实践框架,总结出基础练习、技术技巧、传统舞蹈表演组合及教学剧目等有机结合的蒙古族舞蹈教学体系,在蒙古舞教学研究、艺术创演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学单位及学科专业 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0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总数5000余人。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涵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文化产业管理1个二级学科。现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26个本科专业,其中,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绘画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专业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蒙古舞)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蒙古舞)1门;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个,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1门。获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3个。现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现已列为自治区6个重点提升基地之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草原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先后获批建立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文化与旅游部外联局“中国—东欧国家民族艺术传承交流中心”、中国文联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与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教育联合实施的“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获批建立了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蒙古族服装造型与工艺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等教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基地,获批组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团队3个。教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内蒙古艺术创作研究》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对自治区艺术研究具有重要理论贡献。2020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学报获评“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师资队伍目前在编教职工6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14人,专任教师442人。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培养人选10人,自治区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 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5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带头人5人,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对外交流多年来,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美国佛蒙特大学、美国佛蒙特艺术中心、美国伊利诺大学、丹麦皇家美术学院、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蒙古国音乐舞蹈学院、蒙古国国立科技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启明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美国肯塔基大学签署了2+2、3+1合作办学协议,并举办了中美“马文化周”、“文化艺术活动周”活动等。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连续10多年举办了“中美东方之旅”艺术交流活动,多次参与中俄艺术联盟、中国东盟学校艺术联盟艺术交流活动,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为扩大民族文化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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