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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2-04-1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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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2012年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自治区2012年高考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12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1、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教学〔2011〕9号)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和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均不得报名。

  2、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采集: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并确认后的信息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确认后的信息(分本、专科,考生一次性填报)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用于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按《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招生学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填报志愿的要求填报并确认,内容应真实、准确。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最迟在6月15日20时(北京时间)之前完成。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志愿,后果由考生负责。

  考生应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填报的技术指导,并指定专人负责。

  高校在我区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蒙语言、双语班的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其它各批次暂不实行完全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及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招生办公室网站后,须输入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上提供的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陆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然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

  考生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时间安排在6月10日8时至6月15日20时(北京时间)。有关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以本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征集志愿每批次设置六个高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实行平行投档。

  考生应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率。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可以不填报志愿,但必须选择“放弃志愿”选项并确认。报名信息、志愿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上报,任何人无权变更。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承诺被录取后保证按时报到就学。

  二、考生电子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地方学校考试(考查)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体检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报考军校(国防生)的考生须有《军队高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报考公安高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公安普通高等学校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表》,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须有《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体格检查表》。

  5、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应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6、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须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组织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热门院校

  •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学校简介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古丝绸之路黄金古道昌吉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目前拥有位于昌吉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的新校区和昌吉市延安路的分校区两个校区。学院总占地面积981亩,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学院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698人,其中专任教师540人,教授、副教授135人,研究生学历197人,双师素质教师226人。建成区(州)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教学名师12名、教学能手8名;州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州级专业带头人1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17人。学院实行二级管理体制,下设九个分院:机电工程分院、能源动力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经济管理分院(旅游分院)、护理分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分院、学前教育分院、体育与艺术分院、基础教育分院、中职分院;三大实训基地: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大学生双创中心、民族药展馆;一校: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拥有现代化各类实训室130余间、校外实训基地160余家。图书馆藏有图书80万册。学院常年聘请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承担50%以上专业课和生产实训课。学院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建立本科函授站。学院常年招生高职专业40多个,覆盖了昌吉州六大支柱产业主要领域,形成了以工程技术产业类专业为核心,带动现代服务产业类专业共同发展的专业布局。先后成为中央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控制技术实训基地、国家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昌吉州特色产业(机电类)公共实训基地、昌吉州旅游人才教育基地、新疆煤炭煤电煤化工人才培养基地、中央支持的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倍养基地建设单位。学院与10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订单式招生就业协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连续8年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90%以上,稳居全疆高校前列。学院是自治区首批高职高专示范校、自治区首个技工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单位,先后荣获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十佳办学单位”、“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百佳示范学校”、“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 “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职业培训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普通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督导评沽优秀单位”、“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单位”、“昌吉州先进学校”、“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一系列殊荣。 迈步新时代,再启新征程。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教育教学始终,以高昂的斗志、创新的思路,全力推进“双高”建设,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地区和田市
    学校简介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由和田地区行政公署举办,业务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和管理。自建院始,学院秉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服务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地区脱贫攻坚的建设思路,遵循“玉汝于成、德技双馨”的校训精神,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全育人”为主线,以“扎根和田、服务和田、助推和田”的办学定位,以为推动和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核心使命。一、学院规模发展学院占地总面积1141亩,建筑总面积21.2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计划增建6万建筑平方米。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工艺美术系、工程技术系、经济管理系、农林科技系、社会管理系6个系。开设有园艺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电子商务、会计、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民政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13个专业。形成了商贸物流、旅游服务、农业科技、汽车工程、服装设计、社会管理6个重点特色专业群,形成专业覆盖行业,专业群带动产业的模式。二、学院特色建设“融合建设、协同育人是高职院校发展的新要求”。目前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企业76家,覆盖学院13个专业。学院坚持把企业资源和元素引入校内实训基地的特色建设,以“校中厂”、“教学工厂”等模式,开展校企协同育人。同时依托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企业,开展紧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厂中校”的形式,将“订单班”开办在车间。学生通过校内外专业实训、顶岗实习,实现与就业岗位的有效对接,为“毕业即能就业,就业即能顶岗”的育人目标打下基础。三、学院培训工作学院自成立以来,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初显社会效益,累计开展基层干部培训、妇女工作培训、退伍军人转业就业培训、未就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等各类社会培训10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为服务和田社会稳定及脱贫攻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践,产教融合,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三整合+项目”的培训工作模式,即一是依托和田地区职业教育联盟,扩大和田地区的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二是通过天津援疆支援学校形成“学院包专业群”的模式,把东部优势产教融合项目引到和田地区,不断扩大援疆天津支援校的培训资源;三是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建立东西部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合作实施重点培训资源,以项目推进培训工作。四、未来展望“十四五”期间,学院聚焦发展目标,坚持推动“三大发展”。一是坚持产业群与专业群精准发展,根据产业群优化专业群,并根据专业群发展实际科学配置师资和实训资源;二是坚持深度产教融合发展,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实现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优势资源引入学院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三是坚持科学治理协同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管理,整合学院各类资源,推进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协同管理,实现“1+1>2”的办学效益。通过实现学院内涵特色建设与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双提升”,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的类型特点,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学校简介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新疆天山北麓被誉为“戈壁明珠”的共和国军垦第一城——石河子市,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的一所集高职、中职、五年一贯制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院始建于1976年,前身为石河子地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76年建成石河子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1986年更名为新疆农垦中等专业学校,2005年更名为新疆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2018年5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校园占地面积555亩,校舍建筑面积11.7万㎡,绿化覆盖率达57%,教学科研及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8114.7万元。现有教职员工224人,高级职称56人,在校学生4628人。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食品化工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等六系一部。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学科特色鲜明,现有高职专业21个,具体包括机电工程系六个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机电技术;建筑工程系三个专业:建设工程管理、测绘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食品化工系三个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汽车工程系两个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信息工程系五个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现代物流管理;人文社科系两个专业: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同时办有五年一贯制专业9个。学院秉承“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打造中高职贯通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聘请石河子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教授及兵团设计院、天业集团、中国移动公司、石河子建筑协会的40余名行业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共同建立完善了30个中高职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深化校企合作,与中兴、联想等知名企业联合开办订单班,实现“专业共建、课程共担、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与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富集团、天业集团、华兴玻璃集团等疆内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岗位对接、对口就业的模式,确保学生毕业即就业。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2020年11月,学院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年,作为新建高职院校,首次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即荣获三等奖2个。在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院参赛16项荣获奖项15个,其中兵团第一名8个,兵团第二名3个,兵团第三名4个。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仪器仪表与智能传感器应用技术》赛项中获得三等奖,实现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零突破。学院是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技能型人才订单培养基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技能型人才订单培养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全国计算机考试站点,普通话测试站点,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新疆师范大学乌鲁木齐市
    学校简介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新疆师范大学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沐浴着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十多年来始终与改革开放同成长、共命运,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路子。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435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温泉校区是学校主校区和行政中心,教学区占地面积1994亩,承担学校文科类专业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及预科教育培养任务;昆仑校区现主要承担学校理科、艺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以及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文光校区主要承担专科培养任务。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办有2所附属幼儿园、1所小学、2所初中和1所高中,学生总数5389人,均为新疆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其中高中部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自治区德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学校、自治区德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自治区首家北京大学先修课程基地。经过长期的努力,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预科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大学部现有教职工1864人(在编1709人,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155人,不含后勤聘用人员),附中、附小、幼儿园428人。学校有大学专任教师1092人,其中正高级159人,副高级327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44.5%。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1人、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3人、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文艺界)1人、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2人、自治区“天池特聘计划”9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2人、自治区“天山英才”11人、自治区“天池博士”3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3人。学校现有在校大学生27369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9977人,研究生3712人(博士研究生232人、硕士研究生3480人),留学生205人,内地预科生3475人等。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在教学管理和改革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近年来,共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4项。现有一流专业2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12个;一流课程27门,其中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6门。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创新发展及其与应用研究紧密融合,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逐渐成为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智力库、思想库和人才库。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润疆研究院、涉疆问题研究院等24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学校各级各类社科课题立项数均居全疆高校前列。学校拥有教学型、专业型、研究型实验室37个,拥有多媒体教室(含录播室)458间、语言实验室6间、智慧教室14间、公共机房27间、VR实验室1间、书法教室6间、微课室1间、议课厅1间、教学观摩室1间、集控中心2间。学校图书馆面积达5.4万平方米,全校图书藏量174.8万册,专业期刊1281种,精选电子期刊14.8万余种,电子图书54.7万种,各类数据库34个。《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出版哲学社会科学版(汉文)、自然科学版(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维文)。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是新疆唯一一家入选五(全)核心的社科综合类学术期刊,首次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也是新疆唯一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的综合类学术期刊,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评为“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期刊”;荣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百强报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2016-2020年最受欢迎期刊”“2020年度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最受欢迎期刊”称号;期刊复合类影响因子为6.593,位列全国高校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报第一名。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国内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实现本科生、研究生的联合培养,与俄罗斯、日本及港澳台等国(境)外20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教师国(境)外进修、访学、学术交流已常态化。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任教,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学校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有3所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中亚汉语推广基地”、上海合作组织的中方项目院校。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办学定位,始终把培养一流教师作为学校的主业主责,全力办好师范类专业,认真做好以“国培项目”为主的教师职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和研究教育,把师范教育的本色不断转化为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和学校的办学优势,努力构建完整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努力把新疆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综合性、高水平师范大学。
  • 学校简介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南疆唯一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原阿克苏地区农业学校、卫生学校、农业机械学校、财贸学校、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6所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建院以来,学院致力打造地区“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培训高地、产学研结合的科研高地、职业教育模式的输出高地”,先后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等国家级荣誉称号6项、获得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等自治区级荣誉称号36项。2019年,地委、行署作出打造“区域性教育人才高地”的重大决策,投资8亿元,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了学院新校区,项目于当年3月开工,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搬迁、当年投用,创造了新疆高等职业教育史上的阿克苏速度,彰显了地区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心和魄力。新校区的建设,极大改善了学院硬件条件,增强了学院核心竞争力,推动了学院在落实“国家职教改革二十条”中抢占先机、直道超车,标志着地区打造区域性职业教育人才高地迈出实质性步伐,吹响了将学院建成“双高计划”高职院校的冲锋号。学院新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391.6亩,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开设医药卫生、农林牧、财经、文化教育、信息技术、机电工程、艺术等12大类31个高职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专业4个,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个,自治区特色专业5个。在编教职工527人,专任教师433人,在校生9155人。学院将秉承“厚德爱土、重技笃行”校训,恪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精神,坚持“以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理念,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成新疆一流的“综合办学社会满意,区域服务全面有效”的地方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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