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近日,我办接到部分考生投诉,反映其毕业中学不能提供网上填报志愿场所,致使网上填报志愿不畅甚至无法完成。为切实做好考生服务工作,确保2013年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高考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6〕64号)精神,现就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好每位考生,尤其是农村牧区、偏远地区、上网困难地区的考生填报志愿工作。
二、所有有应届高考考生的中学必须系统地组织好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建立校长负总责的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人做好填报志愿的技术指导。要无条件地为考生提供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场所,配备适合填报志愿系统运行的计算机(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网络带宽达到100M以上。计算机硬件配置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更新或升级。带宽不够的,要尽快扩容。
三、各有关中学不得强制考生签订自行在网吧或其它场所填报志愿的不合理协议,凡出现类似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相关中学校长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中学特别是农村牧区寄宿制中学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提前一至两天将每批次符合条件的考生集中到学校,并提供食宿等配套服务,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顺利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五、以“招办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由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参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填报志愿的相关工作。
六、各地务必提前与当地通信、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保障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七、填报志愿工作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相关工作必须在7月12日前完成。
八、网报志愿期间,我办将就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地点、中学是否提供网报志愿场所、网报技术指导是否到位、考生服务是否到位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九、此件通过网络传送,不再纸质行文。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