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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013-03-1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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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

  (一)专业考试报名

  考生按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获取《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艺术报考证》)。具体办法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107号)。

  (二)文化统考报名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已于2013年2月进行,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3]6号)。

  二、计划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中央戏剧学院等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高校(以下简称“清华等13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艺术类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其余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来源计划。

  (二)面向全国招生的高校、专业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可按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的15%作为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三)艺术类来源计划须分文或理科编制并公布,录取时按文或理科分别投档录取。

  (四)专业校考高校的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原则上应按1:4的比例安排。对专业校考在我省合格生源不足的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作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五)我省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具体要求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简章

  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我院备案。

  四、考试

  考试由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1.2013年我省实行省统考的专业类别为:美术类、音乐类(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媒体创意、新闻采编与制作等)、摄制类(含数字媒体艺术、电视节目制作等)。

  美术、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由我院组织实施;舞蹈、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具体分别由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理工大学组织实施;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专业省统考,具体由浙江传媒学院组织实施。各类别报考办法和要求,详见2013年相关专业省统考简章。

  2.凡报考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含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个及以上科目,下同)的考生,均须先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3.参加专业省统考或校考的考生,均须持《艺术报考证》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报考;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还需凭《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办理报考手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4.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占分比例分别为40%、40%、20%,折合总分100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声乐、器乐、视唱听音,占分比例分别为35%、35%、30%,折合总分100分。

  5.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及所有专科专业(教育部批准的除外),均需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学校可在本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但须报我院备案同意。其他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应尽可能直接使用我省有关专业统考成绩。

  6.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本科专业经向我院备案后,可在我省设置考点组织专业校考;其他省外本科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须按规定向我院申请,经同意后安排考试。

  7.我院确定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有关高校为省外高校在我省进行专业校考的考点,具体负责专业校考的考务管理工作。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高校,均须与我院确定的考点高校签订协议书,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考试事项。

  8.专业校考的省内本科高校,须将专业考试办法报我院备案后再向社会公布。有关命题、印卷和考试实施等,必须严格按教育部及我省保密与考试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9.专业校考结束后,各招生高校均须于4月10日前将专业校考成绩和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寄达考生本人,并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http://bg.zjzs.net),按要求上报专业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同时还需将加盖公章的“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用特快专递报我院计划发展处备案。

  10.专业校考的有关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或发放成绩通知单时,应告知考生须按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办法(另发),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按相应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二)文化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艺术类本科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综合(文),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综合(理),文化课满分均为750分;艺术类专科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文化课满分均为450分。

  五、录取批次和志愿

  (一)录取批次设置

  录取分三批六阶段进行。

  第一批: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艺术类专科专业。

  各批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分别在对应批次提前录取。

  (二)志愿设置

  第一批和各批提前录取的为传统志愿,第二、三批为平行志愿。

  1.各批提前录取设两个高校志愿,第一批设三个高校志愿,第二、三批均设A、B、C、D、E五个高校平行志愿,每个高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高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高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

  3.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各批征求志愿的高校及专业设置与平行志愿相同。凡符合该批次录取最低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

  (三)志愿填报

  1.凡文化分上线(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均须按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办法(另发)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2.中央戏剧学院等专科专业校考合格、文化符合我省艺术类专科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与艺术类第三批同时填报志愿。

  3.艺术类考生可兼报除文理科各提前批次及体育类专业外的文理本、专科非艺术类专业,并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网上填报志愿手续。但录取时按先艺术后文或理科的顺序进行。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文或理科志愿。

  六、录取

  网上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

  (一)录取分数线

  1.专业分数线。省统考专业分数线按全省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划定;校考专业分数线由学校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

  2.文化分数线。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行划定,如有降分录取规定,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并公布,与自划分数线一起在7月5日前报我院备案;其他高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文理本、专科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按美术类、广播电视类和其他艺术类分文理、分批次划定。

  3.凡对文化单科成绩有要求的高校,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于考前向社会公布,并在报我院生源计划的说明栏中注明具体专业及分数要求。

  (二)平行志愿录取

  1.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1。

  2.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类:按考生本、专科综合分(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先专业分、后考生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高低依次投档;编导、摄制类:按考生本、专科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总分相同时,则按先专业分、后文化分)高低依次投档。每位考生投档时,均根据其所填报的志愿从A高校到E高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即向该高校投档。

  同一学校综合分、专业分和总分或总分、专业分和文化分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3.本科专业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

  专科专业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各类按本科相对应类别的比例折算。

  4.征求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停止档案流动。我院对考生录取状态进行确认(含已录取、预录取和未录取状态。对未在规定时间结清档案的高校,我院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代为录取),并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及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声讯台等媒体,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同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

  凡该批次符合投档条件未被平行志愿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征求志愿填报手续。

  征求志愿投档原则、比例及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三)传统志愿录取

  1.传统志愿投档比例:分省计划的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按计划1:1投档;全国计划的高校按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投档。

  2.一志愿生源不足,拟录取二、三志愿考生的招生院校,须分别提交一、二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情况说明报我院审查备案。

  3.招生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录取规则,预先向社会公布,并报我院备案。

  4.第一批录取,我院于6月30日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有志愿考生信息和文化成绩。高校按录取规则和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7月5日前通过“浙江省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向我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一份特快专递(或传真)报我院计划发展处备案。我院审核后向高校提供录取考生的电子信息档案,学校下载办理录取手续。

  5.各批提前录取的高校专业,根据相应批次录取情况提前进行。

  (四)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按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关政策加分文件规定执行。政策加分与文化总分之和为考生总分,综合分由考生总分与专业分按规定比例折算。

  (五)兼报文理科考生的生源转移

  第一批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中的提前录取;第二批对应文理科第一批;第三批对应文理科第二批。

  凡兼报文理科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又无下面各批次艺术志愿的考生,将被及时转入文、理科。

  已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它高校专业不能再录取。

  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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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85年的浙江工学院浙西分校(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衢州学院。2013年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被列为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院校。学校获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校、省高校平安校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学校坐落于素有“南孔圣地”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校园占地863亩,设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业学院、体育工作部等10个学院(部),开设涉及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29个,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近8000人。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6个、省级一流课程78门,入选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专业1个。校舍总建筑面积22.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3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03万余册。设有附属学校教育集团1个。近年来,学校立足“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发展定位,致力于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员工700人,专任教师51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6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7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81人。柔性引进院士团队2个、国家“引才计划”人才1人。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省“引才计划”人才2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22人次,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8人,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人选1人,省“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人选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1人,省高校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1人,省“钱江人才计划”D类项目择优资助人员1人 ,市拔尖人才8人(含青年2人),市级以上各类“人才工程(计划)”228人次,市级重点创新团队4个,“双师双能”型教师320余人。育人质量稳步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丰硕,学科竞赛累计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3600余项,其中全国三等奖以上奖项460余项,学校在2017-2021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位列第22名,获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和省众创空间,累计成功孵化创业项目51项。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近五年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5%以上,考研录取率实现五连升,2021届达22.5%。根据武书连2021年中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排行榜,学校人才培养实现了本科新生质量等级E+到毕业生质量等级C的显著提升,进步程度居全省高校第一名。教育国际化稳步推进,与美国、乌克兰、英国、德国、韩国、马来西亚、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探索国际化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与企业共同完成成班建制的南非留学生培养项目。“南孔文化”被评为浙江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累计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获省级“五个一批”产教融合项目、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以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115项。科研创新逐步增强。拥有“十三五”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林业和草原国家创新联盟1个、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4个、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个。获省科技进步奖、省自然科学奖和省哲学社会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9项,决策咨询报告多次获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批示。师均外来科研经费连续两年超过7万元。目前,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安徽工程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服务社会成效彰显。强化“融入衢州、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的办学理念,连续举办服务发展大会,实施服务区域发展专项行动,着力建设现代产业学院、行业研究院等开放融合平台。开展“双走进、双服务、双促进”活动,与市委人才办、企业共建77家博士工作站和19家博士创新站。推进与浙大衢州“两院”、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和绿色金融研究院的共建共享,借力电子科大长三角研究院(衢州)、西南政法大学等的赋能升级,牵头联合武夷学院、上饶师范学院、黄山学院成立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应用型大学联盟和省际绿色制造产教融合联盟,助推衢州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学校将紧扣“抓改革、增动能、促升级”的主基调,聚焦“1455”战略任务,奋力打造城市发展的名片、省际高校的名牌、产教融合的名校,力争成为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重要窗口”,加快推进学校上层次上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学校简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前身是浙江财政银行学校建立于1975年。1978年,浙江财政银行学校分设为浙江财政学校和浙江银行学校。1994年,浙江银行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正式建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03年,获评浙江省第一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校。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并于2009年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2014年,获得“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2016年,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校”,以第二名的成绩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三年跻身“社会服务贡献”50强,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在各民间排行榜均居全国前1%。学校现有下沙、绍兴滨海新区2个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1205.4亩,建筑面积57.4万平方米(下沙校区33.4万平方米,在建绍兴滨海新区校区24万平方米)。现有在编教职员工625人,其中正高职称、博士学历等高层次人才110余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2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2人、杰出教师2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优秀教师1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年度影响力十大标兵人物1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1个、杰出教师1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2人,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1人、杰出教师2人,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优秀教师6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151人才”22人、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18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12人、教学名师3人、教坛新秀3人。现有在校生12214人。近年来,学校教师共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50余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00余项。教师在14家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量连续十四年位居全国高职院校第一。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投资保险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明理学院、淑女学院、银领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25个专业。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实务、财富管理、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为国家骨干专业;国际金融、国际商务、农村金融、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文秘等五个专业为浙江省特色专业。学校主持金融服务与管理等4个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等2个升级改进支持项目。从2015年起,与中国计量大学联合培养金融工程专业四年制本科人才。从2020年起,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合作开展本科人才培养。建有省级以上精品类课程46门,其中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浙江省课堂创新校建设单位,被评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校,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6项。12个项目获得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学校设有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研究院,浙江省跨境电商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服务万亿金融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研究基地、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研究基地、浙江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科技金融创新研究基地、浙江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中东欧研究基地,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捷克研究中心、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和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其中浙江省服务万亿金融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浙江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建有“浙江省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学校捷克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备案登记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是中东欧经贸合作智库联盟发起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理事单位、浙江省“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单位、浙江省“一带一路”研究智库联盟单位,获评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高水平建设单位。“专业+语言+国别”国际化应用人才培养成效初显。与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美国尔湾协和大学合作举办国际金融、会展策划与管理、国际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强中文+拓技能+融文化”的留学生教育教学模式不断深化成熟,留学生质量不断提升。探索构建“中文+职业技能”浙金院国际职教品牌,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与“走出去”企业校企共建丝路学院。基于优势专业领域,开发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技术技能培训包,推动学校优质专业和课程标准“走出去”。学校建有8个校内国家级实验实训基地,60余个省级校内实验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和100余个校外紧密型产学合作基地。现有6个专业立项国家第一批和第二批1+X证书3个项目的试点,金融管理、会计2个专业群立项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互联网+国际贸易”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互联网金融虚拟运营创新创业实训基地2个项目立项国家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智慧财经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入选浙江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立项浙江省“十三五”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入选浙江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设杭州资信评估公司和浙江金苑培训中心是学院面向社会的产学研服务窗口。社会法人组织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校友总会和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作为重要的办学支持力量挂靠在学校。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集团化办学,成立浙江金融职业教育集团和全国智能财务职业教育集团;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校企联建杭州联合普惠金融学院等十个产业学院;加强校企双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和订单式人才培养。2004年开始与中国工商银行等120余家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订单人才培养,累计向订单单位输送了16000多名应用型金融人才。办学47年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金融界高级管理人员、创业精英和6万余名经济金融人才,其中各级各类行长、经理约5000余人,被誉为“行长摇篮”“金融黄埔”。学校先后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是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全国财经类高职院校联席会主席单位、全国财经商贸类高水平建设理事长单位、全国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高职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会长单位、浙江省商务发展研究会会长单位。学校办学和育人工作曾受到习近平和张德江、李强、赵洪祝、夏宝龙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表扬和赞誉,刘延东同志、陈敏尔同志曾专程视察学校并给予肯定和鼓励。2005年11月2日,时值学校办学30周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总书记给学校发来贺信,要求我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自身特色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当前,学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我校办学治校的指示精神,积极实践理念引领、服务引领、品质引领、文化引领和创新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教育重要窗口和高品质幸福金院而不懈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是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A类建设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高校智慧思政特色应用试点单位和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地、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主任委员会红船精神研学基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乡村振兴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50年的浙江省嘉兴农业学校和创办于1985年的嘉兴丝绸工业学校。两校于1998年合署办学,1999年筹建高职。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7年,1955年以浙江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为基础发展而成的浙江省杭州蚕桑学校并入浙江省立嘉兴农业学校。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嘉兴南湖之畔,交通便利,风景秀丽,区位优势明显。学校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87亩,其中校本部872亩。学校有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其中海盐学院在建校舍面积13万多平方米。学校设有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互联网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现代农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现代商贸学院、时尚设计学院、海盐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同时建有国际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开放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院、老年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嘉兴市红船精神教育实践中心)、基础教育部等教学单位。学校设有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园艺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41个全日制招生专业和方向,其中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优势特色专业10个。学校现有实验实训中心29个,共建企业学院18个、合作企业280余家。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2300余人,教职工715人。其中,专任教师530人,硕博士学位491人,高级职称教师205人,“双师型”教师45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学校有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151”人才和专业带头人等23人,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全国教指委教学成果奖10项,省教学成果奖4项,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23项。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专业群对接区域产业群合作发展”为核心,以“专业点+企业群”合作为基础,着力推进以现代学徒制为重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并形成了“点群协同、岗位成才”的现代学徒制典型案例。“十三五”以来,学生创新创强能力突出,先后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25项(其中一等奖8项)、省部级奖项554项,国家授权专利1165项(其中发明专利36项),公开发表论文408篇。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坚定走集团化办学之路,“集群对接、合作发展”的合作模式被誉为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嘉兴模式”。学校牵头组建的嘉兴市欣禾职业教育集团成浙江省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学校依托集团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多元参与、资产纽带、共建共享”合作模式,深入推进产学研共同体、跨企业培训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合作载体建设,建成“正原电气学院”“澳杰联盟外贸学院”“嘉欣丝绸学院”等41个产教融合平台,实现专业产学合作全覆盖。学校创新校企合作形式,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建设,与中电科36所、加西贝拉等单位合作建成桃园数字产业学院、加西贝拉产业学院等8个产业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全面推进技术创新,以智力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以来,学校教职工累计承担各类课题845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21项;承担横向项目339项,累计到款1513.65万元;公开发表论文903篇,其中SCI、EI等检索论文36篇;获得授权专利1624项,其中发明专利183项;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83项,其中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学校在武书连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创新能力排行榜中连续三年名列第一。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构建完善的政行企校多方联动社会服务体系。学校依托“一校两院两基地”优势,实施农民大学生学历提升工程,连续招收农民大学生十四届,累计录取1291人,毕业1045人。学校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大规模开展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涉农培训,年培训量超过2万人日。学校构建“三级联动、六院一体”责任体系,采用“一院对接三地”的模式,组建管理和技术服务两大团队,实施“红船领航”东西协作工程、对口帮扶工程、山海协作工程、乡村振兴服务工程,开展政策咨询、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行动。学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得到省电视台等媒体的专题报道。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大做强、升本创大”的要求,正奋力争创全国“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努力把学校建成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红船旁高职名校,助力推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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