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云南省作为第五批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天印发,标志着云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据了解,改革实施时间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2025年学生首次参加新高考。通过改革,2025年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体现公平、全面发展、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其中,《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引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普通高等学校科学选拔培养人才,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基本原则,即“坚持公平公正优先价值取向、引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科学选拔培养人才、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改革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实行“3+1+2”新高考模式;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其中,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和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需要重视。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即高考录取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考试科目方面,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云南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评卷。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必须且只能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在成绩构成方面,新高考6门科目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考生选择1门)成绩按照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考生选择2门)成绩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高考成绩。等级转换计分办法将另行公布。招生录取方式方面,从2025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区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从2025年起,每年春季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考试评价方式,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社会同等学力人员,全省统一组织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为各类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引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
《实施方案》有以下主要特点,坚持改革方向。围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目标和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明确了具体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注重系统设计。坚持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引领,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等进行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着力通过本轮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校人才选拔模式改革;体现育人为本。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教、考、招”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充分保障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帮助学生提前规划职业生涯,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坚持科学选才。通过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招生录取机制、实施分类考试,增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同时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选拔人才,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教育厅官网官微、云南省招考频道等将会同步发布配套的政策解读文本和图文解读材料,后续将组织云南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员、高中学校校长和师生、教研员等进行全覆盖式新高考政策解读培训。(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