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
1. 美术类 总分315分
2. 音乐类
①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 总分240分
②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 总分220分
3. 影视戏剧表演类 总分275分
4. 播音主持类 总分275分
5. 舞蹈、时装表演类 总分190分
6. 编导类 总分325分
7. 美术类职教师资 总分275分
8.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职教师资 总分180分
9. 体育类 总分315分
二、高职(专科)
1. 美术类 总分180分
2. 音乐类
①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 总分180分
②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 总分160分
3. 影视戏剧表演类 总分180分
4. 播音主持类 总分180分
5. 舞蹈、时装及戏曲(川剧)表演类 总分150分
6. 编导类 总分220分
7. 美术类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8.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9. 体育类 总分255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