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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2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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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招办普〔2023〕24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上网或到中学(报名点),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

(一)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

(二)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核验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为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考生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二、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其他志愿在第二时段填报。

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体类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三、填报流程

(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3号),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及类型、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原则;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查看拟填报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身体条件限制等要求。

(二)查阅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根据本人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查阅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版”“普通类历史版”“体育艺术版”)(下称《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选择适合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期间,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eea.gd.gov.cn)和微信公众号(ID号:gdsksy)关于增补或更正《招生专业目录》信息。

(三)对照招生体检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重要说明及高校招生章程,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本人体检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的专业填报。考生不应填报自己身体条件受限的专业,如因此被高校退档,后果自负。

(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表。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下称《考生志愿表》),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

1.录入院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高考报名时的考生号和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按照事先填写并校对正确的《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提交。

考生需逐批次填报志愿,在提交某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先进行志愿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则不符合专业招生条件,该批次所填志愿将无法保存,请考生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直至修改正确为止。核对该批次志愿无误后,请保存所填志愿。

2.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保存后,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核验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核验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前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考生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

3.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本人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需更改,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

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

4.填报志愿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截止后的2小时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18: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应在志愿确认后,及时重新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志愿确认状态。

为避免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志愿填报高峰期,减少连续在线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完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此类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2023年,我省招生录取批次分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3个录取批次。具体批次及院校专业组志愿个数见《考生志愿表》。考生填报时,可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系统免费对所有考生开放,考生使用高考考生号及高考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查看近年各在粤招生高校和各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结合本人高考成绩和排位,按照“冲”“稳”“保”思路,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被录取机会。

(二)查询高校招生章程。考生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或高校门户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院校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避免填报不宜就读的专业,避免投档后被高校退档。

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助、贷政策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注意不要将独立学院等同于某某大学的二级学院。

(三)高校招生录取顺序。除专科提前批次、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进行外,其他批次院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表》先后顺序进行。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的志愿无效,不能参与投档录取。

(五)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

强基计划志愿无需填报(其他院校志愿仍需填报)。强基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开始录取前进行(即其他所有院校开始录取前完成),省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投档。

(六)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的考生

1.符合我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要求,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一个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具有资格,但未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要与其测试高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在志愿填报时正确选择报考高校,以免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导致未能被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3.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工作。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与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4.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1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七)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艺术校考类专业]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艺术类术科考试类型分为“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填报艺术类“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委会或高校规定的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录取分数线。

2.我省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3.艺术类校考是指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类术科和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未涵盖的所有艺术专业的校考。报考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艺术类校考”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及专业。

4.音乐类和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术科成绩类别,音乐类在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播音与主持类在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

5.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八)体育类考生

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九)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

1.报考空军海军招飞、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同时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2.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等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

(十)报考少数民族班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十一)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应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

(十二)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十三)报考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的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教师专项计划”或本、专科“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

(十四)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珠海学院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珠海学院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这两所高校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香港珠海学院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中填报志愿。

(十五)报考香港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地区有关高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十六)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设备、网络填报志愿,及时了解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进度、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绑定手机号码的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志愿填报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要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二)加强填报指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加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要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务必登录高校门户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有关信息,在成绩公布前根据估分情况,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三)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各地、各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各中学不得为中介机构提供宣传咨询的场地;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和故障排查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防考生志愿被篡改,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速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

附件: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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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河源市源城区
    学校简介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学校背靠梧桐山,面向东江河,紧依东环路,风光旖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27.7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大楼、老隆师范纪念楼、学生公寓、师生饭堂、图书馆、实训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体育馆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荟萃湖、贤能广场、萧殷广场、铭德榕、桃李园、双馨园、书香园等人文景点蕴寓丰富的文化内涵。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使学校成为莘莘学子求学修身、磨炼技能的理想场所。学校2001年由原广东老隆师范学校升格成立,2004年整体搬迁至河源市区办学,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全省15所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的职业院校之一,2011年成为全省三二分段招生试点院校之一,2013年获得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立项,2018年通过项目验收,正式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有全日制大专在校生13352人,教职工670人,其中专任教师46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57人,博士、硕士共361人,双师素质教师477人。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老隆师范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7个教学院部;设有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服装设计、文秘、学前教育等48个专业;建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3个省级专业群;建有40个校内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581个;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3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73万册。学校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目标不动摇,坚持教育教学改革不动摇,坚持“规则意识、责任良知”不动摇,积极探索政、行、企、校“四方联动”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改革,将学校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紧密结合,突出教学的“行动导向、项目载体、能力本位、做学一体”,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同时,学校强调人文素质教育,积极构建融“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于一体的“文化育人”体系,突出大学生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同步发展,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经过长期努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优异成绩,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9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3个。建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学校技能大赛成绩突出。自2008年国家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来,我校组队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获得10个一等奖,40个二等奖,22个三等奖的好成绩,获奖总数排名广东省第四。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博士工作站1个,广东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个,广东省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河源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个,河源市技术应用研究院2个。近五年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577项,其中省级以上项目125项;出版著作87部,发表论文1117篇,其中核心刊物以上发表84篇;获授权国家专利202件,其中发明专利13件;科研经费总额2700多万元,其中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800多万元。学校于2013年6月牵头组建了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搭建了“政行企校、四方共建”的紧密型校企合作平台,现有成员单位156家。学校与河源市“五县三区”产业园和科技部门实施“战略合作”,建立了科技特派员常态化工作机制,组建科技服务团队,服务河源企业200多家。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10多名,深入河源市30多个贫困村开展人才对接和科技服务,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学校近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9%以上,稳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率达到92%。由于毕业生广受社会欢迎,学校招生形势喜人。目前,学校面向全国9省招生,新生报到率连续三年达86%以上。学校先后与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和平县技工学校、河源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等7所院校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14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短期交流生项目;与美国的康涅狄格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加拿大温莎大学、澳大利亚中央昆士兰大学、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建立合作关系,探索开展“3+1”、“2+2”模式的联合人才培养,学校的国际化水平逐步提升。
  • 学校简介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UIC”)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也是内地第一所新型博雅大学,位于中国宜居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的珠海市。获国家教育部特批,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珠海市政府和各界大力支持,北师港浸大于2005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副委员长许嘉璐教授、创校校长吴清辉教授建立,采用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现由许嘉璐教授任校董会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汤涛教授任校长。秉承博雅教育办学理念,北师港浸大创新地推行全人教育、四维教育及国际化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学子。国际化高等教育北师港浸大实施英文教学,学术标准接轨国际。学校有工商管理、文化与创意、人文与社会科学和理工科技共四个学部,以及研究生院,设28个本科专业(方向),获批开设9个研究型研究生专业、5个授课型研究生专业,在校生约8000人。本科毕业生获颁北师港浸大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位。博雅大学育全人与国内多数研究型大学不同,北师港浸大致力于建设一流的博雅型大学,为内地高等教育开辟一条新路。博雅型大学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威望,其特点是以学生为本,师生互动多,讲求文理兼通,全方位关注学生身心成长。北师港浸大开展融汇中西、贯通古今的特色博雅教育,培养“博文雅志、真知笃行”的人才。多元发展创未来北师港浸大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广东省实行多元化招生,同时招收港澳台及外国学生。2021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国内外升学的约74.5%,全球百强名校输送率达81%。就业的学生备受世界500强企业和政府机构的青睐,创业的毕业生中有人入选福布斯30岁以下精英榜等,也有校友在公益路上发光发热。海纳名师塑英才北师港浸大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引进优秀人才,不断优化升级师资队伍。目前的教师团队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讲师及以上级别教师100%具有境外高校留学或工作经历。自2019年至今,多位重量级专家和学者陆续加入UIC,学校跻身中国大学高端人才榜百强。拓展国际视野北师港浸大是一所国际化大学,来自世界各地的师生们聚在一起,不同的文化在这里碰撞、交融。学校时常迎来国内外学者前来演讲、交流学术。截至2022年,北师港浸大与国外5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游学、交换、体验外国文化和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机会。培养家国情怀北师港浸大十分注重传承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学生熟悉国情国学,培养家国情怀。汲取“礼、乐、射、御、书、数”古代六艺的精髓,学校开设古琴、雅乐、中华射道等相关课程。作为课程的延伸,学生社团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里展现勃勃生机。教研协同发展北师港浸大的博雅教育以教学为主,也推动教学与科研的良性互动。学校被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连年获得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经费支持。教职员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教研课题,以及产学研项目。学校还设立校内科研基金,培育科研项目、研究团队和重点实验室等。教育服务社会北师港浸大积极整合大学资源,服务社会。例如,学校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市社会福利中心等机构和组织牵手,在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食品安全、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体育规划等领域合作。学校也有多位教授在不同机构中担任专家、顾问等角色,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独特区位优势北师港浸大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珠海经济特区。珠海毗邻港澳,以港珠澳大桥相连;生态环境优美,连年被评为中国最宜居城市。珠海是近代中西文化交汇最早的地区之一,容闳等一批珠海人曾远渡重洋学习先进科技,为西学东渐和中国近代化作出重要贡献。
  • 学校简介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江门幼专”)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基础是江门幼儿师范学校,于2019年招收第一届大专生。学校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学校按7500人规模设计,总投资9.78亿元。一期投资4.33亿元,于2019年9月完成了6.92万平方米校园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期投资5.45亿元,建设规模10.16万平方米,计划于2022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学校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15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58人,博士学位4人,硕士学位10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数占专任教师48%。学校在校生5700人,连续三年大专新生报到率达93%,远超其它同类学校。学校设置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等七个专业,建有奥尔夫音乐实训室、蒙台梭利教学实训室、心理咨询室等各类实训室324间,纸质图书27万余册,电子图书33万余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配备直属幼儿园1所,校外见实习基地67个,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教学质量优秀,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朝着“为全省学前教师教育提供示范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目标迈进。
  • 学校简介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于2010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并入我校,开启集团办学新征程。学校现有南海校区和广州校区2个校区,在校学生1.2万余名,教职工700多名。学校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环保部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高校节能示范单位、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首批十个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学校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办学特色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要求,下设环境工程学院、环境监测学院、环境管理与大数据学院、人居环境学院、节能与安全学院、先进制造学院,食品健康学院等7个二级教学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体育工作部、中职教育部等6个教学机构。按照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建立起从源头清洁生产到中间循环经济,再到末端工程治理及其延伸专业全覆盖的专业体系。学校始终以专业建设为引领提升办学水平,现有省一类品牌专业2个,省二类品牌专业3个,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3个。设有央财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2个,重点实训基地1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2个,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1个,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当选为全省高职院校“资源环境与能源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在全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中担任“环境保护类”专业的组长单位,环保行业和高职教育界影响力不断提升。学校着力建设一支数量、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院士工作室3个,珠江学者岗位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二级教授2人,博士33 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9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个人1人,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国家环境监测尖端人才1人,省级高职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3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精业、创新、有为”校训,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者、一切为了学问,一切为了学校”的办学理念,贯彻“与广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崛起共成长,为广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做贡献”的办学宗旨,以“创新强校工程”为抓手,以产教融合为育人路径,深化校企合作,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近年来在全国高职院校水环境监测技能大赛中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学校每年举办全省节能与生态环保人才专场招聘会,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建校以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我省生态环保等行业提供培训服务和技能鉴定逾10万人次,有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学校实施特色办学,走产教研相结合的道路,发挥特色办学优势和师资技术优势,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学校在科研与科技服务方面不断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办学水平,与佛山、珠海、中山、肇庆、江门、清远等地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起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地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学校教学科研互融互促共同发展。学校积极构建“省市校”三级科研平台融合发展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新技术企业1家、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佛山市科研创新平台5个以及校级创新研发中心10个。学校科研经费投入多年位于全省前列,近两年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均排名第二。未来五年,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把握“双驱驱动”发展战略机遇,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积极申报职业本科专业,推动氢能经济职业学院建设,形成南海高职教学园、氢能科技创新园、广州中职教学园、产教融合园“一校三区四园”的发展格局;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国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生态环境保护高等职业学院,全国技术服务总量最多的生态环境保护高等职业学院,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最大的生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环境工程技术和环境监测技术力争建设成为职业本科专业,最终把我校建成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本科大学。(2021年9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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