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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11-3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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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保证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在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和音乐类两个专业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可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根据音乐类、美术类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文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校考三种类型。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含艺术类师范专业,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见附件1),所有高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专业除外)及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高校组织校考。

考生除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统考外,报考省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今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须于2016年元旦后春节前发布,艺术专业校考须于2016年春节后进行。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更不得擅自更改已经向社会公布过的录取方案。凡是招生院校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的专业要求的,一律不得接受理科(文科)考生报名参加该专业校考。考生未按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而未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高校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对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为加强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考试及招生录取管理,我省开发了“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有校考、统考基础上的校考考试类型的高校均须在系统上填报相关专业考试类型、考试内容、合格成绩、招生章程、录取原则、违纪信息等,并可在系统下载术科考试编排数据、高考成绩等。各高校使用系统的工作进程见《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附件2)。

(五)所有拟在我省招生并实施校考的院校,须于2015年12月1日至15日登录“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sk/),按照《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3)的要求,由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所招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打印《2016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定校考专业在我省的考试方式(校考或统考基础上的校考)后,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逾期不报者,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

所有经批准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都须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及时上报考生报名数据。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须于考前组织好报名工作,并于考前10天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报名数据(含姓名、性别、考生号、院校校考号、身份证号码、专业、考试科目等),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与高考报名数据复核后,供相关考点下载,以便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未能在考前10天上传考生报考数据的,不得在我省组织校考。

其他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需要自行组织校考(不在广东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报考生报名数据,逾期未上传报名数据的院校,相关成绩我办将不予承认。

(六)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10日。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艺术类省统考。为提高考生被录取机会,拟报考招生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统考。报校考的考生须凭我省统一打印的校考准考证(附件5)到有关院校或考点参加招生院校的校考。招生院校校考不得接受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考试,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对于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高校进行艺术类专业校考时,考生本人需参加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方能参加院校的专业校考。

报考外省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有关院校网站上报名校考,并在考前携带《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到校考考点现场电子摄像确认,按报考院校的规定缴交考试费,具体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时间以及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七)认可我省省统考成绩的省外高等学校,艺术术科成绩应采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并在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注明,以便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公布,便于考生填报志愿。

(八)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原则。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年美术类、音乐类参加术科统考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本科专业术科统考合格线。

二、艺术类专业省级术科统一考试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以及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实行全省术科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见《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有关规定

(一)设点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组考实际,2016年,我省将严格控制外省院校来我省设点考试的数量和规模,须在我省设点校考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和第一批在我省招生录取的院校,由高校提出组织校考申请,经我办同意,可在我省指定考点组织实施专业校考。此外,我省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他录取批次院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需要参加这类院校校考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院校参加校考。

2.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需要自行组织校考的,须报我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原则上在院校所在地设点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跨省组织校考的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如需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可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

3.招生院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专业,原则上要在我省指定的考点组织我省考生进行专业校考,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不得再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否则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4.须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实行网上缴费,我省一律不接受要到现场缴费的院校设点。

5.因考点承受能力,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正常的考场秩序,同时考虑院校招生实际,为避免考生盲目报考,建议在我省设点并且往年报考人数较多的招生院校,根据在我省设点考试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情况,对网上报名考生预先进行资格审定,合理设置报考资格线,合理确定报考人数,确保优中选优、公平公正。

6.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到我省参加非广东省高校的校考,报考广东省高校校考的外省考生可直接到有关高校校本部考试。

(二)组织管理

艺术类专业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组织校考,须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设置的考点范围内实施,执行我省有关的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接受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应于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

各设点院校招生部门和校考考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慎密排查并清除影响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隐患,重点防范和打击考生冒名顶替、场内交换答卷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坚决制止校考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失范、无序问题。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招生院校或考点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艺考培训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各招生院校和考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切实促进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公平公正。省、市招生办公室将加强对属地艺术校考考点的监管,派出督导组到艺术校考考点,监督考点的考试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1.考点管理职责。

(1)各考点要成立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有纪检部门参与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考点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实施;

(2)为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要在承受范围内合理接纳设点院校和考生人数,同时着力加强对公共安全问题的预判,加强与设点院校的沟通,并根据考点考试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出现大规模公共安全问题。

(3)为强化考场管理,有效防止作弊,考点需使用指纹识别设备和身份证识别仪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身份识别,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对考试进行全过程录像监控(录像费用由招生单位和考点共同分担),有关资料保留四年,以备复查。

(4)考点必须选聘责任心强的在编教师职工担任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实施回避制度,要确保按照各考场容纳考生人数,相应配足配齐监考老师;

(5)考点必须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培训和业务培训,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度;

(6)考点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例的宣传工作,务求所有考生知法、懂法、守法。

(7)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考点要积极配合招生院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招生院校做好取证、告知、登记备案工作,并督促招生院校及时对违规作弊考生进行处理。

(8)协助招生院校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2.招生院校管理职责。

(1)及时上报有关考试数据。所有拟在我省招生并实施校考的院校都须及时上报考生报名数据,拟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须于考前组织好报名工作,并于考前10天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报名数据(含姓名、性别、考生号、院校校考号、身份证号码、专业、考试科目等),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与高考报名数据复核后,供相关考点下载,以便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未能在考前10天上传考生报考数据的,不得在我省组织校考。

其他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需要自行组织校考(不在广东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报考生报名数据,逾期未上传的高校,相关成绩我办将不予承认。

招生院校还应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贯彻“阳光工程”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应于春节前公布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校考实施办法,并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传我办。

(2)各在我省设点院校须提前加强与考点协调沟通,明确校考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确定考试有关事宜,提前做好考务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点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实施考试。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电子摄像、指纹身份识别及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摄像(或现场录像监控)等有关工作,全力维护校考的良好秩序。要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如遇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并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决切断和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3)强化考官队伍建设,加大考试监督力度,建立由专家教授、招生考试行政管理人员和纪检监督人员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赴考点开展考试工作,并对考风考纪负全责。

(4)全力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需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应制订并向考生公布本校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术科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命题。校考的命题人员由招生单位的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命题人员及校考试题按国家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5)组织与实施校考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规范校考行为,完善校考管理制度,加强各专业校考评委的遴选和管理,优化各专业校考的评分细则和办法并成立由专家组成的成绩仲裁组,纠正有争议的校考行为和偏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考不规范现象发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评分(评卷)人员及专家仲裁组人员名单由招生院校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对外保密。

(6)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违规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并于考后20天内将考生违纪作弊的详实情况及处理情况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报我省教育考试院,并从系统下载打印《2016年广东省艺术校考违纪作弊名单》加盖公章后寄送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1208室,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42)。

(三)工作流程

1.2016年我省在广州、深圳等地设立9个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地点(见附件6),其中,选择在星海音乐学院设点校考的院校,将由星海音乐学院负责组织统一报名和收费,考生通过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校考的省外高等学校,一个科类(美术或音乐)只能选择1个指定考点安排1次校考。凡在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考点进行考试的高等学校,我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专业校考成绩。

2.拟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高等学校,需在2015年12月15日前与所选考点进行联系,明确校考实施办法,确定考试有关事宜,并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申报考点,考点于2015年12月20日前通过系统审核并填报考试时间后,将拟接受考试的院校上报我省教育考试院,同时下载打印《2016年省外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报表》(格式见附件7)寄送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同意后,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3.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原则上在2016年2月14日至年3月31日前完成术科校考工作(我省于2016年3月12日-15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高校不得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

4.省外设点高等学校在接受我省考生报名考试时,应向其索取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并检查考生的术科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我省将于2016年2月6日前公布艺术类考生省统考成绩,各高等学校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了解省统考成绩合格考生情况。

(四)成绩报送与合格证发放

1.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校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有关报考信息,招生院校必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报,我办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校考成绩。我办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名单,通过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招生院校提供的无报名信息的合格考生名单,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2.在我省设置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的高等学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要求,确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我省将以高校上一年度在我省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复核高校颁发的术科合格证人数,颁发术科合格证比例不得超过1:4。超过比例颁发术科合格证,且当年实际录取的人数未达到比例内的,下一年度不得在我省设点校考。

(五)术科校考违规处理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校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专业校考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规定取消高考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暂停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如实详细记录,由2名以上监考老师或者考场巡视员签名确认,对用于作弊的考生物品,填写收据后给予暂扣,并向违规考生发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校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8),告知其违规记录内容。

3.每科考试结束后,各招生院校要及时整理考生违纪作弊情况,并将违纪作弊考生详细的违纪作弊事实等信息及处理情况(附件9)于2016年4月15日前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报我省教育考试院,并从系统下载打印《2016年广东省艺术校考违纪作弊名单》加盖公章后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寄送我院备案(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1208室,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42)。我办将根据招生院校处理情况和考生的违纪事实作出取消单科成绩直至取消当年高考各科成绩的处理。

4.对在组织专业校考中出现违反规定或者重大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将取消其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资格,并建议相关院校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对在组织专业校考中出现违反规定或者重大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考点单位,将取消其考点资格,并建议相关单位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对于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擅自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我省将不予承认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资格。

四、招生计划

凡2016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2016年4月按照教育部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我省艺术类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划线,请各高等学校按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分开填报),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该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关院校应在2016年4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五、录取批次安排

2016年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安排在同批次普通院校(专业)同时进行。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批所有批次的本科院校志愿。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的校考专业志愿。招生院校上报合格考生校考成绩时,只能单独填报考生的美术类或音乐类的校考专业成绩。未按上述规定而参加招生院校校考的考生成绩,我办将不予承认。

我省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设置另文通知。

六、录取

各院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我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一)实行省统考的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术科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我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二)实行“统考基础上的校考”的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录取分数线在我省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校考院校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课总分成绩上线、省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实行校考的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四)以上三种招生方式的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我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我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我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五)各有关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统考涉及的专业,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非艺术类专业本科第二批次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六)对于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擅自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我省将不予承认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资格。

(七)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和公示力度,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考生成绩等信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促进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全过程的领导,对命题、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

请各市招办迅速将有关事项通知辖区内的中学和考生。

附件:

1.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2.广东省2016年术科考试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

3.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4.2016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

5.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

6.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7.2016年省外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报表

8.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校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9.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广东省违纪作弊考生数据库结构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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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办学规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21个教学机构,开设本科招生专业30个,其中7个国家特色专业,16个广东省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2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日制本科生14100人,研究生7692人,留学生1012人。学科建设:学校拥有5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广东省重点学科;9个学科入围ESI全球前1%,临床医学入围ESI全球前1‰,ESI总体排名位居全国第52。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人才培养:学校是国家13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唯一一所开设八年制医学教育的独立医科院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高校。“基础医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与世界21个国家和地区的63所知名高校、医疗及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1项。近年来,本科毕业生中先后涌现出侯凡凡、夏照帆等多名两院院士。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临床医学通过率最高排名全国第4,中医学3次排名全国第1。2017年本科生获全国临床技能大赛一等奖,在“挑战杯”系列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28项,其中连续五届获创业计划大赛(“小挑”)国赛金奖7项;获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国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挑战杯”系列竞赛成绩多年来稳居全国医药类高校前两位。2015年以来,先后有2人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6人获评“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或提名。师资队伍: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239人次,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354人次,其中:两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15人,长江学者21人,国家杰青19人,国家特支计划12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国家“优青”13人。科学研究:学校共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脑与类脑研究中心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93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个。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18项,省部级一等奖55项,获国家科技奖数量位居广东省属高校第一。连续三个五年计划牵头承担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1年获国家自然基金309项,立项数居全国独立医科院校第2位,连续6年跻身全国30强。《南方医科大学学报》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类项目,连续8年获得“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称号,综合评价得分位列全国医药大学学报类期刊第1位。医疗实力:现有13所直属附属医院,共展开床位13000余张,年诊疗服务1500万余人次。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病)4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60个,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35个、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3个,建成广东省肾脏病研究所、广东省肝脏疾病研究所、广东省骨科研究院、广东省口腔医学研究院。南方医院、珠江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南方医院牵头建设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中医(风湿病科)诊疗中心,入选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中西医结合医院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更新时间:2021年10月)
  • 深圳技术大学深圳市坪山区
    学校简介办学定位 深圳技术大学是广东省和深圳市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开始筹建深圳技术大学。2016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备办公室的通知。2017年7月,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的通知。2017年9月、2018年9月深圳技术大学(筹)依托深圳大学分别招收了226人和807人。2018年11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深圳技术大学,学校独立招生,标识码为4144014655,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2019年9月,学校首年独立招生录取807人,招生的六个省份均高于一本线(高优线/自招线)录取;其中,广东省理科投档线进入前十。 学校充分借鉴和引进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一流技术大学先进的办学经验,致力于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具有国际视野、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水平工程师、设计师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成一流的应用型技术大学。办学特色 • 紧密对接产业需求设置学科专业。 根据《中国制造 2025》和深圳、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急需设置学科专业。 • 弘扬工匠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采取“教授负责制”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即进入实验室,跟随教授学习专业技术。课程设置秉承“来自实践、面向应用、立足本地、放眼全球”理念。 • 坚持开放办学培养国际化人才。 积极引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管理体制和师生评价体系,与国外高校及机构开展共建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生、引进师资力量,共建实验室、联合成立测试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深度合作。 • 坚持产教融合深度开展校企合作。 积极与行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将学校建设成为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前沿技术研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新高地。 • 全球揽才建设专业化高水平师资队伍。 从德国、瑞士等应用技术大学引进专、兼职高水平教师;从企业、产业界引进高水平技术骨干,致力于打造一支既有突出教学能力、又有丰富技术开发及应用经验、有技术大学特色的师资队伍。学科规划 着力建设面向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并按计划分布发展和优化学科布局。目前,学校已开设26个专业,所开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5个学科门类;至2025年,学校将继续大力加强专业建设,全面发展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
  • 广州南方学院广州市从化区
    学校简介广州南方学院(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为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广东省高等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学校提出并践行“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教师发展和有利于学校未来”的办学治校总原则,汇聚了一批继承国内一流大学优良传统和精神文化的院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和管理骨干,他们始终梦想能在学校这片“试验田”里推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实现“建设位居中国应用型高校前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愿景。基本情况学校位于素有“北回归线上的明珠”和“广州后花园”之誉的广州市从化区,校园占地面积1092.09亩。校园布局有致,秀丽宁静,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胜境。现有本科生19890人,继续教育在校生1863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呈现出千亩校园、万人规模、学科齐全、名师齐聚、人才辈出的发展格局。学校图书馆面积2.91万平方米,文献信息资源丰富。现有纸本藏书168.52余万册,电子图书160余万册;拥有中国知网等各类数据库及平台,同时实现与中山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共享;采用24小时开放的管理模式,全方位满足读者需求。学校依据章程建立 “3+1+1”的内部治理结构,即“校长书记办公会、学术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相互支持、相互约束的“三驾马车”决策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督导委员会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学校决策科学、民主、高效。学校推行“院系办学、二级管理”,将人、财、物、事授权给院系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的办学积极性,真正实现院系自主办学。学科发展学校设有10个院系42个本科招生专业,形成了以管理学、文学、工学为主,经济学、医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体系。学校实施“差异化”错位发展和“不平衡”扶优发展策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中华工程教育认证(IEET)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和省级战略新兴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1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产业学院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一流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和省级在线开放课程6门。近3年,学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5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项)、横向项目52项;教师公开发表被CSSCI 、SSCI、SCI、EI、TSSCI等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的高水平论文310篇;向政府提供咨政建言报告12份,其中2份被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020年,学校“广东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获批为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2021年学校新增2项省级科研平台,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再次获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多媒体内容安全技术研究中心”获批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中心。师资建设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建“引得来、留得下和用得好”的教师分类发展机制,通过外引内培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专兼结合、视野开阔、素质优良的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8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5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3.6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29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03%;“双师双能”教师3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学校重视青年教师成长,近几年推选参加广东省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项目61人,赴境外访学进修20余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72人。学校现有兼职教师368人,其中特聘知名学者夏书章、黄天骥、陈平原3名教授担任学术顾问,聘请任剑涛、王哲民等7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者担任讲座教授,聘请近200名富有实践经验的管理者、技术精英担任业界导师。近3年,教师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首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1项、省高教学会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奖7项、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在线教学优秀案例一等奖4项和二等奖3项、课程思政优秀案例二等奖13项。2019年起,学校先后启动了面向全球引进百名青年博士计划、面向行业引进双师型博士计划、学科带头人及首席学生成长导师招募计划,拟用3-5年的时间新增300名高水平师资,为创建一流的教师队伍砥砺奋进。人才培养学校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坚持“学科专业知识传授、核心价值观传承、能力素质养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将专业教育、思政教育、通识教育和成长教育有机融合,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且专业基础宽广、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学校通过教育教学改革,构建 “学科专业知识传授、核心价值观传承、能力素质养成”相融合的立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实行“政校行企共建学科专业转型发展管理咨询团队、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应用型课程、应用型教材和产学研用平台”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搭建“自由转专业+完全学分制+全程导师制”相结合的学生个性化发展育人平台,形成了“自由选择、严格管理、悉心引导”的学生成长机制,获得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集体和创业工作典型经验一等奖。为真正落实从“知识、能力、素质”全方位培养人才,学校自2015年开始持续推动各专业制订“立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所谓“立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即要丢弃国有大学党委负责学生成长、院系主任负责知识传承的“两张皮”等做法,要求是党员的院系主任都要担任党总支书记,对学生成长和知识传承都要担负责任,消除“学科专业知识传授、核心价值观传承、能力素质养成”三者之间的隔阂。为从制度上保障学生成长成为学校首要任务,学校建立校领导听课制度和教学检查制度,成立校、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督导组,多举措监督教风学风;成立一年级工作部,帮助一年级学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从“他律”走向“自律”;实行全程导师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教师将服务学生成长放在第一位,让教师担任学生的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形成“搅和”在一起的新型师生关系,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为给追求卓越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培养平台,学校成立了政商研究院和达人书院。政商研究院采取“交叉、融合、互动、提升”四位一体的复合型政商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成长为政商界杰出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达人书院对标国内一流大学的水准,采取更精深的专业教育和更宽阔的博雅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未来在学科专业深入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为给学生提供拓展知识和启迪智慧的平台,学校层面开设了《南方论坛》和《大使论坛》等品牌讲座,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设了《政商精英论坛》《商科大讲堂》《财经名家讲坛》等系列讲座。近3年,学校和各院系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政府领导、业界精英等开设高水平讲座300多场,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为给学生提供融入国际高等教育大环境的平台,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30余所知名大学(牛津大学、华盛顿大学、西澳大学、考文垂大学、西悉尼大学等)合作开展交换生、双学位、本硕连读、实习生、寒暑期游学、等多重国际教育项目,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实用型复合人才,至今已有300多名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并通过项目与合作院校建立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师资交流长效机制。近3年,学生获得省部级学科专业竞赛奖项249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8篇,申请知识产权130余项,考取研究生300多名,考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900多名。毕业生创办市值过千万的公司26家,其中市值2亿以上的9家、20亿以上的2家。2019年,学校《“校企协同、学创一体”培养“3十1”创业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改革与实践》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21年,学校《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办学活力——民办高校“四位一体”提高教育质量的实践探索》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20年,学校“烈马科技团队”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中夺得银奖。2021年,学校“粤空无限团队”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中夺得银奖。结语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当前,广州南方学院正处于品牌提升和提质发展的“上水平”关键时期,我校将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继续以锐意革新的决心、创新发展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一步一个脚印向建成位居中国应用型高校前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美好愿景昂首前进!(更新于2021年10月)
  • 学校简介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立于2016年,同年正式纳入国家普通高考招生计划,颁发国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目前在校生超过5000人。是一所区位优势明显、办学条件良好、充满年轻活力、朝气蓬勃的学校。地理区位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校坐落在粤港澳大湾区科创经济带核心区域——东莞市,位处香港、深圳、广州半小时生活圈,紧邻世界名企华为、广东现代国际会展中心等人才需求旺盛的国家级产业园区,具有独特的区域地缘优势和高新产业发展基础。学校占地面积908亩,主体建设面积52万平方米,投资总额近20亿元。校园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何镜堂主持规划设计,以“低碳环保 绿色清新”为建设理念,建筑格调高雅,空间布局和谐,充分体现“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精髓。教学设施完善,有充足的教学、实训资源,图书馆藏书20多万册,电子资源13.4TB。生活环境舒适,学生公寓配置优于全国同类高校,教师公寓按星级酒店标准配置管理,是求学和工作生活优选之地。聚焦现代服务业,构建特色优势一流专业群,目前设有酒店与旅游学院、餐饮与粤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康养与艺术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学校秉持“品牌做优、品质做强、品类做特“的专业发展思路,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专业人才需求,持续构建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护理、音乐表演等9大类专业群,涵盖34个专业,2022年拟新增消防救援技术、应急救援技术、药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5个专业,形成了以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引领、5个校级品牌和1个特色专业群不断共同发展的态势,有效对接了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广纳英才,打造国际化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38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近20%,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45%,正高职称11人,博士4人。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构建了以具有国际留学背景或具备行业一线工作经历教师为骨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酒店管理专业教师60%以上具有海外留学经验,48%教师具有3年以上行业工作经历。夯实基础,建设高水准实训基地。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办学主线,不断改善实训条件,已建实训基地总面积近2万平方米,实训设备总值3000多万元。建成具有真实职业氛围、设备齐全、可满足“学做一体”和职业培训需要的现代化高仿真实训室63个,工位2420个,包括实训教学酒店、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护理助产实训基地、新商科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训室、3D动漫实训室、旅行社实训室、会展实训室、餐饮实训室、中式面点制作实训室、钢琴实训室、茶艺实训室、调酒与品酒鉴赏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金融管理实训室、空乘服务实训室、形体与舞蹈实训室、健身与形象设计实训室等。除满足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外,还能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技能考核等社会服务。校企合作,建设产教融合高端平台。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办公室,为校企深度融合搭建了平台。积极探索校企深度合作途径,在校企合作机制建设、教育资源共享、教师挂职锻炼、学生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办学等方面成效显著,与腾讯广告、慧科教育科技集团三方共建腾讯数字营销产业学院、腾讯广告创意设计产业学院,与万豪、洲际、凯悦、希尔顿等国际品牌酒店集团建立了6个不同类型的校企合作共同体,稳步推进与万豪酒店合作共建的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校企合作项目,与广州市茂名商会、广东万讯网共建广酒-万讯创新创业学院,与睿文教育及南航集团合作共建的空乘实训基地项目,与龙嘉电商共建电子商务专业的联合培训项目,与鼎胜餐饮公司的订单班合作项目等,形成了多种合作模式,校企合作专业覆盖面达100%。结合行业特点,与珠海长隆、香港大学、万豪国际等国内外76家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卓越班、订单班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专本有效对接,连通海内外。构建起顺畅的专插本升学路径,与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省属本科学校展开高本衔接合作。同时,紧跟“一带一路”战略,围绕“国际化学校、国际化教师、国际化学生”的战略目标,全面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与香港大学SPACE学院、澳大利亚国际酒店学院、Tafe西南学院、新西兰科技教育集团、马来西亚泰来大学、泰国商会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与香港理工大学酒店与旅游业管理学院、台湾弘光科技大学等境外大学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为学生留学深造提供多元选择。学生成长成才,措施保障得力。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学以致用为导向,设立了完备的奖助学贷和创新创业扶持机制,保障学生基本权益,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倡导“阳光广酒 释放正能量”的校园文化,推行尊重学生个性、激发学生潜能的扬长教育,鼓励学生自主开展社会实践和文化社团活动。目前,学校已组建读书社、篮球社、琵琶社、话剧社、创新创业协会、英语协会等近30个社团,积极开展篮球赛、演讲比赛、技能大赛等系列竞赛活动,为学生提升素质、发挥特长、完善个性创造了广阔的舞台。近年来,学生在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蓝桥杯、世界咖啡冲煮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多个赛事中荣获佳绩,共获全国性各类奖项156个,国家级奖项11个,省级奖项56个,市厅级奖项79个。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就业率位居全省前列。学校与2000多家企业进行长期就业合作,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推荐优秀学生,让学生实现精准就业。2020届毕业生面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初次就业率98%以上,专业对口率为6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2021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情况在广东省87所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初次就业率98%以上,起薪点4000元/月以上,持续保持了较高的就业质量。2021年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排名提升7位。立足本土,放眼国际。学校秉承“砺志 笃行 求实 致远”的校风,遵循“德能并进,学以致用”的校训,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流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为发展目标,致力打造一所兼具本土化特色与国际化视野的行业领军高职院校。
  • 学校简介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 “现代鲁班”摇篮。办学42年来,学校扎根南粤大地,服务“一带一路”,培养培训了20多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广东省建设行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前身是1979年成立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技工学校;1986年成立的广东省建筑工程学校;2001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高职学校。2006年4月,学校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正式划转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0000多名。座落在省职教基地的清远新校区于2019年10月启用,依山傍水、环境幽雅,以“特色校园、文化校园、智慧校园、山水校园”为建设理念,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学校办学理念和强校目标强校梦:学校社会知名 办学实力雄厚 学生成长成才 师生幸福乐业。强校目标:国内知名 业内领先 服务广东 走向国际。办学定位:“现代鲁班的摇篮”办学理念:立德树人、工学交融、创新发展、特色办学校训:胸怀匠心 筑梦天下办学特色:建筑主导、产教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发展路径:扩容提质 产教融合 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提质量 强服务 优治理 育新人六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创新强校 坚持人才兴校 坚持深化改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五大攻坚战:一是创新强校攻坚战,二是强师工程攻坚战,三是深化改革攻坚战,四是新校区建成进驻攻坚战,五是党的建设攻坚战近年来学校获得的荣誉1. 广东省2020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A类第4名2. 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校3. 2018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4. 2020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5. 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6. 全国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7. 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8. 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广东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9. 国家级岭南建筑技术职业教育产教创新基地10. 教育部首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职业教育“走出去”的高职院校11. 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12. 广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13. 广东省高职教育土木建筑与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14. 广东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省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省建筑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校企合作深入推进 产教融合成效显著学校立足“建设行业”,探索并建构了特色鲜明的“依托行业,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依托建筑行业企业的优势,形成了“校企互动”的“四合作四共”模式(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我院与300多家行业企业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并联合成立了广东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有效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在现代学徒制试点、职工培训、技术研发等方面广泛深入地开展合作。我院是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有16个专业开展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3个专业为全国试点专业。与企业共建了2个现代学徒制特色学院——广建中天学院、广建斯维尔学院。“岭南建筑技术职业教育产教创新基地”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是我省乃至全国集人才培养培训、科技研发、服务产业为一体的建筑类产教融合国家级创新示范基地。教学改革亮点纷呈 质量工程成果丰硕全面实施“教学质量工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取得成效。依托建筑行业,主动服务广东省战略性新兴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产业,构建了以建筑类专业为主体,机电、市政、环保、艺术设计、电子信息、财经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3+2”中高职衔接试点、高职与本科三二分段培养人才试点,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课程设计,推动精准育人。现有招生专业40个,涉及8个高职专业大类,18个二级门类,其中土木建筑大类有17个,是广东省内开设建筑类专业门类最全的高等职业院校。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1门,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8个国家“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获立项。4个专业群获省第一批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有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一类品牌专业1个,省级二类品牌专业5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开放课程)9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实训基地8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项,省级协同育人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与4所高校实现了“3+2”或“2+2”高本衔接试点建设工作,实现了专业内涵升本新拓展。师资实力雄厚 专兼比例合理大力实施强师工程,制订了《学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培养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带动专业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现在专任教师500多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2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78%,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达到80%,省级教学团队5个,同时聘请了200多名来自生产一线有熟练技能的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聘请了19位广东省首届传统建筑名匠为我院客座教授,建立了大师工作室,传承和弘扬建筑传统技艺。近三年来,教师教科研水平不断提升。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级教改专项9项,省部级项目22项,厅级项目44项立项;获得各类专利68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首批12个校级重大科研获立项,实现了科研项目质、量“双提升”。国际合作深入开展服务 “一带一路”争当排头兵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成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的试点院校。与中国有色集团合作,赴海外开展架子工、焊工、计算机等技能班及建筑技术学历班,得到教育部、中国有色集团的肯定与表扬。我院首个海外分院赞比亚鲁班学院揭牌成立,为中国在赞比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建筑业本土化人才保障。获得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广东省高校对外交流合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我院还与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美国、德国、韩国、波兰、芬兰、中国香港等境外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高层互访、教师培训、师生交流、合作办学等合作项目。合作共建有创新创业研习基地(新西兰、芬兰)、中英现代学徒制研培中心等。办学效益增强 社会声誉优良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多方面健康协调发展。三年来,学生在各类科技学术、文化艺术大赛中,获得300多项省级以上奖励。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建筑工程识图赛项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最高奖项“特等奖”,实现突破。创新创业教育成效凸显。学生获创新创业国赛一等奖,实现历史突破;在历届“挑战杯”省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建立了海外创新创业研习基地,并组织优秀学生多批次参加研修,开启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化。新生入学报到率及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近年来,录取新生报到率均超过80%。毕业生总就业率均在98%以上,高于全省平均就业率。学校是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指定的建筑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建校以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一级项目经理、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超过12万人提供了培训服务。发展愿景2021年,全面完成清远新校区二期后行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做好智慧校园规划,建设特色、智慧、美丽校园。深化改革重大举措落地实施,保持校园平安和谐稳定,努力创建省域“双高校”。未来五年,深入实施“提质量、强服务、优治理、育新人”“十四五”发展行动计划,打造“现代鲁班摇篮”,显著提升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业及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建立与我省建筑产业及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教融合机制,人才培养的质量持续提高,服务行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内涵建设达到省级一流学校水平,建成“国内知名、业内领先、服务广东、走向国际”的建筑类高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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