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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10-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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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

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此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

高职扩招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卫生人员等群体的报名工作,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时间截点。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不接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的考生补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户籍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普通高考统考,且能提供复读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可继续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将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可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

1.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现实表现优秀,专业技能突出,身体和心理健康,通过各总队级单位统一组织的选拔预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并于2020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20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高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艺术统考、体育高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需在报名时(即2020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既参加艺术统考又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没有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或“艺术校考”标志的考生,如自行参加艺术校考,成绩将无法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21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 “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7.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

8.报考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参加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组织的文化考试和技能考核。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学籍号、学业水平考籍号、是否为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是否在本校实际就读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

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1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将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5)。

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1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社区无法提供,则由考生本人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非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学校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1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信息确认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相片”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予以覆盖替换。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负责。对于没有进行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的市、县,如出现信息错误在高考报名后提出修改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2020年11月16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并上报有关审核材料。上报的审核材料包括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20年11月17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21年3月16日前上报。

3.2021年4月5日前,上交体检表。

4.2021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5.2021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并通过考务平台发送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1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六)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6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1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1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

艺术统考报考费、体育高考报考费、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需一并通过网上缴纳。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一)各市、县级教育局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圆满完成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特别是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查材料至少保留一年。杜绝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确保有关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职学校,特别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九)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的政策宣传,及时通过辖区内有关中学,让考生在入学时清楚知晓其毕业时能否在我区报考以及在我区报考需满足哪些条件等政策要求。特别强调,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

十、其他

(一)2021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全区艺术统考:2020年12月5日至13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20年12月10日至17日。

3.外语口试:2021年3月13日至15日。

4.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21年4月8日。

(四)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考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3.专项计划资格的类型及审核程序

4.广西普通高考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

5.广西普通高考“三侨考生”登记表

6.广西普通高考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登记表

7.广西普通高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考生登记表

8.XX市2021年普通高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分类汇总表

9.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审核汇总表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11.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

12.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3.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4.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5.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16.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17.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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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学校坐落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是创办于2004年6月的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2011年4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首家升本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唯一独立建制的外语类普通本科高校。设有16个院系,开设有56个本、专科专业,其中语言类专业12个,全日制在校生30000多人(数据截止2021年9月)是广西外语类专业在校生数最多、语种最多的高校。现有南宁市五合校区和空港校区两个校区,校园总规划占地面积2500多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坚持“为民办学,大爱无疆,以生为本,立德树人”办学理念,秉持“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弘扬“敢为人先,砥砺奋进”大学精神,形成了“大爱 致远”的良好校风,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学校“服务边疆、对接东盟、把小做大、把外做强”办学特色初显,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始终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把教师作为学校办学第一资源,2013年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有一批行业专家、企业家、创业精英担任客座教授,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专家引领、骨干支撑、双师结合”的师资队伍初步形成。《美丽广西外国语学院:图书新视角》李昌隆 广西外国语学院 15级新闻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有自治区级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民办高等院校重点专业5个。升本以来,学校承担自治区级教改项目131项,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5项,广西教育厅科研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278项,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根据“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专业能力培养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强化实践教学,“二三三”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彰显。注重培养学生“双创”能力。2010年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建立中国-东盟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充分发挥海外校友会的作用,在泰国、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建设海外创业就业基地。2016年11月获“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奖”,2016年12月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认定为“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示范基地”。《服务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建设的管理类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获2017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加强与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合作。2012年,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建桂台产学研用一体化研究基地,开展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项目建设,开设桂台商务与投资合作特色班;2016年,桂台交流合作协同育人中心获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项目立项;与台湾文藻外语学院等14所高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承办产业升级与桂台合作论坛(2013)、桂台民办高校高峰论坛(2014)等两岸学术交流会议,为驻桂台资企业提供人才支持与智力支撑,是广西较早开展桂台交流合作的高校之一。重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初步形成以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为主,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亚非语言文学学科获批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与泰国驻南宁总领馆共建中泰文化研究中心,建有东南亚研究院、桂台交流合作研究院、广西民办教育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为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提供多语种翻译、会务接待志愿服务;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广西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中越边境地区开展政策宣传等实践活动;服务国际文化交流,为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中国2016亚洲国际集邮展、中越青年大联欢等重大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据统计,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师生30,000多人次。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化办学特色。与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70多所大学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招收1500多名国际生,派送近5000名学生赴合作高校接受学分互认的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逐步提升。据搜狐网“2017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学生国际化排名(留学生比例)”,我校位居广西高校前列、广西民办高校首位;京领新国际创业时代网“2018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300强”榜单中,我校排名第五,其中“出国留学生占学生总人数比例”“海外留学生占学校总人数比例”两个单项排全国民办高校第二名;在“2019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四、广西第一;在“2020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一。社会声誉日渐提升。升本以来,学校先后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高于91%,连续4年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认可,办学成效得到了社会充分肯定。1.标志采用红、橙、蓝、黑色,以暖色为主要色调,邓小平字体的汉字校名与英文校名结合,体现了中西开放包容,国际性。2.在蓝色地球经纬汇聚的焦点处,屹立着学校英文缩写“GUFL”,表明学校立足广西,面向全球的开放精神。3.中心图案中飞跃的“广”字即代表了跨越发展的广西,也是“广”字和“外”字 的变体,寓意如同冉冉升起的太阳,活力四射。4.变体的龙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以及中国人自强不息,顽强精神的体现; 红色的绣球和壮锦代表了勤劳的广西人民如火的热情和友谊,如同龙珠、名片、纽带、桥梁一般,与融入校训的龙和“2004”建校时间完美结合,构成字母“W”汉语拼音“外”首字母。整个校徽融国际性、中国魂、广西情三种元素于两个同心圆(大圆代表世界、小圆代表中国)里,凸显了“留住中国魂 做好国际人”学校办学理念。邓小平手迹“广西外国语学院”伟人思想永远激励八桂儿女——邓小平手迹“广西外国语学院”诠释2011年4月学校升本后,董事会经多方征求意见,决定采用集邓小平手迹缀成校名。集字形式,古已有之。唐代怀仁集王羲之书之《圣教序》,一时成为千古妙品,至今仍为学习行书的极佳范本。我校采集邓小平手迹缀拼成校名,原因有二:一、广西是邓小平同志革命战斗过的地方解放前邓小平曾三次到过广西,早年到广西壮乡创建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非凡战斗历程,是他一生中几个重要、光辉时期中的第一个,是他独立领导一个省革命斗争的第一次,也是他后来成长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和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的一个光辉起点。二、邓小平对广西有特别深厚的感情全国解放后,邓小平同志时刻关心广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曾三次到广西视察。广西北海列为我国沿海开放城市, “广西平果铝要搞!”都是邓小平关心指示的结果。邓小平对广西革命老区人民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战友有着深厚的感情,处处给予亲切的关怀。他曾十六次应邀为广西革命老区人民题词,多次捐钱捐物,帮助困难群众。伟人千秋功绩,世人万代敬仰。“广西外国语学院”集邓小平手迹而成校名,旨意在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主动服务广西边疆,对接东盟。以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精神和人格风范,激励全体师生员工以“升本”为契机,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探索新机制,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展望广西外国语学院明天更加美好。七字组合,雄浑遒劲,笔力挺拔,俨然一气呵成,既体现艺术性,又具有权威性,充分展现了“广西外国语学院”这一“金字”招牌的神韵。“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释义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 “中国魂”的含义是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 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正是由于对祖国的深切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在当代我们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这是维系我国各民族团结一心的纽带,是支撑中华民族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是实现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这就是校训“留住中国魂”的本质所在。“做好国际人”。所谓“国际人”,即指国际化人才,在广西外国语学院这个特殊语境里,指的是国际化特征人才,其内涵是指具有国际化意识和胸怀,较高的国际化知识结构,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能力,在全球化竞争中善于把握机遇和争取主动。国际化特征人才应具备以下八种素质: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掌握本专业的国际化知识;掌握国际惯例;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初步独立的国际活动能力;较强的运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有健康的心理素质,能经受多元文化的冲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经受各种利诱,在做国际人的同时不至于丧失中华民族的人格和国格,这叫“做好国际人”。基于上述,广西外语学院“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的内涵精神是: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致力为广西边疆培养既具有家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较深的中华文化底蕴,又具有国际化意识和胸怀,较高的国际化知识结构,开阔的视野和能力,在全球化竞争中能初步把握机遇和争取主动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爱、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爱、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与我们党提倡的和谐文化建设是完全一致的,是和谐文化的精华所在,是学校教育的优良传统和最高境界,也是学校的价值导向。“爱”是教育的本质,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校积极倡导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建设,在实践和发展过程中,不断的汲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彰显我校的大学文化精神。关于“爱”,有孔子说的“仁爱”,老子说的“慈爱”,墨子说的“兼爱”,佛家说的“慈悲”,基督说的“博爱”,穆罕默德说的“普爱”等等。而影响最大最深远的当是孔子说的“仁爱”,其具有普世价值。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精神,是做人的根本。孔子是仁爱的宣传者,也是实践者。他把教育的任务概括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教育对象上主张“有教无类”,在教育方法上主张“因材施教”,在教学态度上主张“诲人不倦”。孔子提出,人只要能做到恭、宽,信,敏、惠这五点,就可以称之为志士仁人了。大学之大,在于之大爱,一流的大学更要有大爱。哈佛大学认为“大学”之魂在“大爱”。 “大爱”之“大”,不止于学校对教师。大学是一个应该充满大气和大爱的地方,只有处处洋溢着对老师的爱、对学生的爱,以及对校友的爱、对学生家长的爱,这样的学校,才可能值得大家珍惜,值得大家留念,才能留下诸多动人的瞬间。我校提倡的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建设,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完全融合,与孔子仁爱一脉相承。广西外国语学院之“爱”,含义既深且广,首先师生员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前途、荣誉;其次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第三,爱岗敬业、爱集体爱学校;第四,爱我们的祖国,爱我们民族,希望祖国繁荣富强;第五,热爱世界和平,这种境界是“大爱无疆”,是学校办学理念和价值观的体现。夫大学,文明之殿堂,思想之奥府,科学之渊薮,人类进步与真理追求之圣地。甲申秋色满园时,巍巍黉宫立绿城,青山东麓,邕江水畔,五合坡上,风光殊胜,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筚路蓝缕,弦歌不辍,艰难曲折不忘发奋有为,扶摇而上更思任重道远。十四年白驹过隙,今迎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然校园气象为之一新,风物长宜放眼量。以“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为校训,纳贤才,凝理念,循规律,明内涵,育特色。三百米文化长廊,有文化教育,物产风情;有文明科技,思想巨匠;有秋月春花,冬阳夏雨,中外交汇,琳琅满目,目不暇接。师生有感于此,或咏歌,或思想,或朗诵,或徜徉,日月丽乎天,万类形乎地,人文育乎中,而民族道义、祖国富强、人类福祉、世界和谐之雄心植根于此,发华于斯,其累累果硕亦可期待矣。
  •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防城港市防城区
    学校简介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762)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规划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10000人,2021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计划招生1000人。学院位于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教育园区内,校园占地面积600亩(规划用地1000亩),目前已完成投资5亿多元,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生活设施完善,教学、实训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学院厚植技能文化,弘扬工匠精神,依托防城港产业优势,拓展产教融合深度和广度,致力于培养德技双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学校简介广西财经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0年创办的广西商业专科学校(1962年9月更名为广西商业学校)和1963年成立的广西财经学校。2004年,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广西财经学院。学校现有三个校区: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和武鸣校区,占地面积1,281,627.09m2,其中学校产权546,986.73m2。校舍建筑面积500,888.93m2,其中学校产权489,802.13m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059.93m2,生均教学行政用房7.32m2;学生宿舍面积153,900.3m2,生均宿舍面积7m2。固定资产总值114,681.3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1,511.34万元。数字终端数12,998台,其中学生终端数10,127台。纸质图书184.285万册,电子图书1,461,838册,生均纸质图书78.46册。教室420间,其中网络多媒体教室390间。学校设有15个教学院,开设59个本科专业。2021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会计、金融、税务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989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1,064人、硕士研究生521人、普通专科生127人、留学生52人、预科生225人。现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1人、函授本专科学生11,00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764人,其中专任教师1,272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54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06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83.96%。拥有一批以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二级教授、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等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近年来,学校大力调整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形成了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度匹配的高水平学科体系。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获批为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建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智库4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9-2023年)4个。近五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8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2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稳居全区高校前列。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学院、数智财会产业学院获批为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6项,学生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奖项400多项。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秉承“诚以修身、信以立业”之校训,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 学校简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自2007年成立以来,围绕建设“办学特色鲜明,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发展定位,以“新工科服务新产业”为使命,秉持“明理精工,返本开新”的校训和“德技并举,立业立人”的办学理念,坚定“执着理工,创新理工”的特色自信。推动学校不断发展。学校现有壶兴和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58.15亩,全日制在校生20884人,专任教师1103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4亿元,图书共计125.47万册。学校设有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现代服务学院、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思政教学部、公共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高职专业49个,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5个专业先后成为广西民办高校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有校内实验实训基地3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0个,其中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校是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自治区住建厅关键岗位培训基地、崇左市本级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崇左市农民工技术技能培训基地、崇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在2018年-2021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在2022年2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2017-2021全国一般高职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学校全国排名41位;在2017-2021年全国民办高职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学校高居全国第2位,同时也是唯一一所进入榜单前20位的广西高校;在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22中国高职院校排行榜中,学校位列全国第35位,广西第2位。2021年荣获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3项,其中“职业院校‘四方协同、四化驱动’的大思政实践育人模式创新与实践”等2项获一等奖,1项获二等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雄厚的办学实力和为地方服务的能力获得社会广泛认同,先后荣获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中国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单位、中国企业培训示范基地、中国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百强、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新工作突出单位、自治区优秀卫生学校、崇左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 学校简介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地处风景如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绿城南宁,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广西体育干部学校。1958年更名为广西体育学校。1960年升格为广西体育学院。1962年停办。1972年恢复广西体育学校,1984年恢复广西体育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下设体育与教育学院、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体育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健康产业学院5个教学单位,1个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有25个专业,形成了体育与教育、运动与健康、体育产业与经济三大专业群,建立了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学校现有专兼任教师397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6人,兼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10人,拥有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15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人。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教学发展和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8个自治区级示范专业、5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和1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退役运动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运动员职业培训基地、中国-东盟体育信息中心、广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13个国家级、省级教育、培训、研究基地设在学校。学校是广西农村薄弱学科免费师范生培养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主持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近年来,获批自治区教改课题52项,广西科研类课题23项,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立项研究14项,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立项41项。获得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学校女子珍珠球队代表广西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勇夺一等奖。陈钊同学代表广西参加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斩获1金2银1铜。学校学生获得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7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金奖3项。学校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广西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均获得多个奖项。多人获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此外,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连续多次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学校多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多名教师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和全国、全区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持“明德至诚,健行致远”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立足体育本色、服务人民健康、培养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孕育了“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办学精神,成为激励一代又一代体专人砥砺前行的“体专精神”。作为“八桂体育人才的摇篮”,涌现出李宁、吴数德、农群华等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培养了诸多行业骨干、教育专家、管理干部和企业精英,为广西乃至全国的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理念,主动对接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先后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丹麦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建立教育合作。通过师生交流、联合培养、合作办学、专业共建、教师培训等项目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传播体育文化。学校荣获越南国家政府颁发的“对越体育事业贡献奖”。多年来,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2009年2月,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毛里求斯时,亲切看望在毛里求斯讲学的我校教师魏爱玲。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在广西民族博物馆亲切接见我校师生代表。国家体育总局领导李梦华、伍绍祖、袁伟民、何振梁等先后到学校视察。自治区领导鹿心社、陈武、黄俊华等对学校发展做出指示和批示,并在多个场合看望慰问师生、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目前,学校相思湖新校区建设已列入自治区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2023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学校“升本建院”也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抓住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和国家推进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新机遇,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于全民健康国家战略,服务全民健身发展需求,围绕升本建院的奋斗目标,全力推进内涵建设和综合改革,凝心聚力建设区域性特色鲜明的体育院校,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体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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