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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2号)本科二批第一次、本科一批第四次
2021-07-2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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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科二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二批、本科一批。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 考生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本科二批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报考美工设计类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2.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还须获得相应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其填报条件不受本科二批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

3.报考本科一批剩余计划的考生,其投档分须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专业备注中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应分数执行。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25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 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 考生提前阅读《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号;上网查询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2. 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的地址登录填报志愿平台,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

3. 考生在网上首次填加志愿后,除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外,都可以不断实时查看到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第一专业排名只为其投档分在当前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若出现平行分,填报系统还同时显示相应名次含本人在内的平行分人数。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的考生,必须选择对应的招生类型进行填报,不参与一般统考生的排名统计;仅可实时查看到所报院校当前的投档线。

考生可以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本人提前准备拟报考院校名单或“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4.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 网报志愿结束后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院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2.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3.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类似表述的,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4.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录取规则”部分的“考生择优录取规则”执行。

5.投档后,院校可能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在公布的相应招生规模基础上追加招生计划。此类招生计划变更以院校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的实施结果为准,不再进行专门发布。

六、注意事项

1. 本科二批部分院校(专业)属于高收费范畴,考生应核实准确招生计划中所标注的学费金额,结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经慎重考虑后再行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一经录取不予退档。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申请退档。

2.欲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只能填报 “本科二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对应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若考生选择一般统考生招生类型,则表示当前自愿放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部分取得本科一批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未录取的考生,也可在本次报考本科一批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3.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按实考分安排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投档分在上一结束分数段及以上的考生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填报此种情况院校志愿的考生主要参考实考分实时排名。考生须慎重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避免因实考分低导致不被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或者无法填报,由此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4.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填报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专业排名与院校的录取顺序基本吻合;填报使用“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如院校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或院校排名同分考生正好是招生计划数,或填报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排名信息仅供参考。

5.填报志愿期间,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其他相关内容,自治区考试中心将及时通过“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必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6.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报考有特定生源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未对生源条件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7.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8.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9.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不能填报本次志愿。

10.未尽事宜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1952年创立的内蒙古工业学校和内蒙古水利学校。学院是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排名第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长培育基地,学院是第六届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2019年成为自治区唯一入选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立项建设单位。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新校区占地837亩,建筑面积29.17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万人。学院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07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25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3人、“教坛新秀”12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15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能源与材料工程系、水利与土木工程系、车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共7个教学系,开设48个专业,形成了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冶金、智能制造等支柱产业高度匹配的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和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个“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及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大数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等6个骨干专业群,其中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5个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学院拥有雄厚的实践教学基础,建有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具有教学和生产双重功能的“校中厂”实习实训基地,10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81个模拟、仿真实训室,302个校外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17815台(套),总值3.38亿元。学院设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全国最早实行毕业生双证书制的高职院校之一,也是全国首批百所职业院校推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级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目前已建有15个证书考核站点。学院于2009年成立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2013年成立“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政、行、企、校”各方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集团办学的集聚效应逐步显现,2020年机电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院先后与乌海市、霍林郭勒市等6个地方政府开展“政园行企校”深度合作,与16家企业共建“高铝资源学院”、“华数学院”、“达内学院”、“利丰学院”等特色产业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形成“双主体”育人模式,毕业生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校企共建智能制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提供技术支撑,成为教育部首批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项目;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等,推动实践教学改革、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校企合作共建中国焊接协会机器人焊接培训基地,开展技术研究和咨询、技能培训和鉴定等,被认定为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学院与集团内24所中职学校合作,实施“3+3”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推进自治区中高职教育有效衔接。2020年学院牵头成立了自治区首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企合作促进会,探索职教集团实体化运行模式,为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搭建了有力的支撑平台。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内蒙古,辐射全国,主动服务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人才需求,培养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育人环境,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2016年以来,学生共获得国际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32项,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大赛各类奖项100余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特等奖 1 项、一等奖 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大赛各类奖项215项。2020年,能源与材料工程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D打印方向)1901班王晓波同学获全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增材制造项目第四名,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西部技能之星”荣誉称号。学院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政府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签署合作意向书,与美国波士顿教育国际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并挂牌设立“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波士顿教育基地”。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中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我院成立了“中航国际—内蒙机电非洲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在肯尼亚挂牌成立了“东非职业教育联合培训基地”,先后为肯尼亚、加纳、赞比亚、刚果、乌干达、马拉维等7个非洲国家提供职业教育技术支持与服务。学院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全国机械行业“十三五”思想政治工作50强等;马克思主义教研部直属党支部获评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成自治区首个国家级“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顶岗实习管理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给水系统投运》教学团队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及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等。学院经过近七十年的办学积淀,薪火相传,匠心育人,传承了“笃学励志、精技强能”的校训,形成了内机电人“艰苦奋斗、勇于攀登、抢抓机遇、永不言弃”的精神,打造了一批能源、冶金、智能制造、水利类特色专业,造就了一批高质量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培养了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院丰厚的办学底蕴,雄厚的办学实力,鲜明的办学特色,科学的办学理念,显著的办学成效,为培育新时期装备制造、能源、冶金、水利等行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正昂首阔步、信心满怀朝着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目标迈进!
  • 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市
    学校简介呼伦贝尔学院位于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其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呼伦贝尔大学,1977年恢复本专科招生。1992年,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管理干部学院、海拉尔师范专科学校合并,重新组建成立呼伦贝尔大学。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学院。2000年后,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呼伦贝尔盟商业学校、呼伦贝尔盟城建职工中专学校、内蒙古工程技术学校相继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高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植根呼伦贝尔,紧扣区域和行业需求,推进应用型转型发展,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学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76.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3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8.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1亿多元,馆藏纸质图书95.2万册、电子图书40.81万册、数据库2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036.33万元。学校设有23个学院、20个党政管理机构、3个教辅部门和民族历史文化研究院。现有本科专业57个,涵盖文学、艺术学、理学、教育学、法学、工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十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培育团队1个、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学校基本形成了以优势学科专业为主体,特色学科与关联专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647人,其中本科生12944人、少数民族预科生116人、专科生703人、留学生6人、成人教育学生195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159人,其中专任教师692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18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86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579人。教师中有全国师德标兵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7人、教坛新秀7人、教学团队8个,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32名教师先后获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学校近几年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发表科研论文4090篇(其中SCI、EI等检索101篇),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56项,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有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3人,突出贡献专家3人、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二层次人选2人。学校与呼伦贝尔市所属旗市区开展校地合作,在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科技服务、文化建设、决策咨询等方面,积极参与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与国家重大社科基金委托项目“蒙古族源与元朝帝陵综合考察研究”合作,围绕北方民族历史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为服务社会和推进区域文化的传承创新发挥积极作用。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蒙古国等多所高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连续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评为“涉外院校信誉等级一级院校”。学校秉承“明德致和、笃学尚行”的校训,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改革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发扬“艰苦奋斗、求是创新”的办学精神,不断深化改革,开展内涵建设,推进转型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自治区有优势、国内有影响、国际有一定声誉,地区和民族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学校简介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于2014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鄂尔多斯市农牧学校基础上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基本定位是:立足当地、面向西部、服务全区,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共同发展,培养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和良好职业素养的现代化职业技能人才。学院坐落在鄂尔多斯市城市核心区——康巴什区,学院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 占地1100亩,建筑总面积17.66万平方米,由图文信息楼、教学楼、实训楼、体育馆、餐饮中心、师生公寓等22个单体建筑组成。学院建成校内实训基地6个、高标准实验室102个,设备总值达1亿多元。馆藏图书35.0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3.54万册、电子图书21.5万册。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生物技术、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经济管理5个系,开设环境工程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林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动物医学等26个专业,其中,畜牧兽医专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机电专业为国家级实训项目投资基地和自治区级精品专业。同时,设有中职教育部,承担伊金霍洛旗和康巴什区中等职业教育任务;设有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各类技能培训及全市农牧民转移培训任务。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400余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14名,其中,博士4名、硕士研究生68名,高级专业职称的教师131名(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27名),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双师型”教师70名。拥有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1个,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各1名。近年来,学院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子课题3项、自治区级科研项目35项,2项科技成果通过认定、3项科研成果获得转化,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00多项,在SCI、EI、ISTP、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30篇,主编或参编教材论著20多部,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3项、自治区级20余项。学院现为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学院坚持“修天地技能 塑绿色品格”的核心理念,秉持“品德立心 知识立身 技能立业”的校训,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产、学、研、创有机衔接,先后与鄂尔多斯集团、神华神东集团、奇瑞汽车集团、京东方集团、北控水务集团、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联合会等168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建设校外实训基地28处。近几年,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2015年学院党委被自治区高校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年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17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先进院校,2019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基地,鄂尔多斯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当前,学院以“质量建校谋发展、特色兴校创品牌、管理强校出效益”为主线,深化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全力培养一大批技能过硬、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好评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努力把我院创建成特色鲜明、品质高标、品位高远的自治区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 学校简介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麓、土默川腹地,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6年的国家城市建设部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举办本科层次教育,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院。1961年,由于经济等原因自治区政府决定进行院校调整,将内蒙古建筑学院又恢复为中专建制,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校。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1979年,经原国家教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等专业举办本科层次教育,连续培养了6届本科毕业生。1994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学校之一。1999年7月,经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更名为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关系由自治区建设厅调整到自治区教育厅。2002年3月,学校更名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自治区政府决定将内蒙古建筑工程技工学校并入学院。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在办学能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学生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11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07年8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6年5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2017年9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建校64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励学力行,善建筑成”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本科职业学历教育为主体,积极开展社会培训和成人教育的办学定位,着力打造建筑业现场工程师和建筑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建筑业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基地,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建筑类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和自治区高职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业已形成“育培并举,五大基地”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建筑工程与测绘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山水绿景生态建设学院)、建筑设备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交通与市政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与传媒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军体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等14个教学和教辅单位,设有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等17个管理服务职能部门。学校现有生态、新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94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3月,固定资产总额近10.6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馆藏图书62.2万册。设有建筑施工、材料、测量、装饰、艺术、采暖、通风、供热、给排水、机电、消防、交通、管理、信息、传媒等校内专业实训室94个,内蒙古建设行业开放性综合实训基地、内蒙古BIM应用与研究中心等政行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与行业企业建立校外稳定实习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基地149个。现已建成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9门,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建筑信息模型(BIM)等1+X试点专业18个。近年来,学校《集成校企资源,共建共享“互联网+土建类职业课程”》等5项教改成果荣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四方协同,匠心营造—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设模式》等5项教改成果荣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现有教职工583人,专任教师480人,高级职称22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9人),硕士以上学位340人,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素质教师比例逐年攀升。现有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6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3人。获得自治区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等荣誉称号26人。学校坚持“融通校企资源、共育塞外鲁班”人才培养模式,主动对接行业企业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工为主,建筑特色,在保持建筑类专业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各专业群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已建成以土建大类为主,兼顾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信息管理等8大专业群、46个高职专业的布局。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积极通过合作办学形式举办职业本科教育。目前,分别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等5所本科院校合作举办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会计学等7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学校坚持立足行业、面向内蒙古、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自治区“培养建设人才的摇篮”。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400余人,其中职业本科学生663人。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95%以上,年内跟踪就业率达100%,连续多年位居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之首,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近8万名毕业生,自治区建设行业业务骨干中我校毕业生超过75%。学校内蒙古建筑职工培训中心(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承接社会和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近万人次。学校在“发明杯”“挑战杯”等国家级“双创”大赛上获奖25项。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多所区内外院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合作关系,先后与美国盐湖城社区学院、美国福克斯谷社区学院、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等学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目前,学校正积极探索中俄、中蒙校际交流机制,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提升质量和融通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与英国、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家以联合办学、专业共建和课程引进等方式开展合作与交流。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区高校维稳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五一劳动奖”荣誉称号、察右前旗人民政府2018年度“脱贫攻坚‘定点帮扶’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定为工作实绩突出领导班子。(2020年10月修订)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百年办学历史的老校,其源头可追溯到前清末季“废科举,兴学堂”的年代,即1907年的归绥师范学堂,是为呼和浩特地区师范教育之始。1922年改为绥远师范学校,其后几经辗转、几次更名,直到1945年迁回原址,进入蓬勃发展时期。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就开始招收普通师范大专生。2000年9月,呼和浩特师范学校并入呼和浩特教育学院,组建新的呼和浩特教育学院。2002年,由呼和浩特教育学院、呼和浩特管理干部学院、呼和浩特市职工大学、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大学四所院校合并组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04年至2006年,又先后接收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和浩特铁路局分校、呼和浩特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广播电视学校、内蒙古技师培训学院,2020年又接收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至此完成了十校合并。学院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与时代、民族、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不渝培养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学院校训】学院合并组建后,确立了“明德修身,格物致知”的校训。“明德修身,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原文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意为:育人为学以淬厉人格敦品立德为纲,以成就高明笃实之才为目,塑造德才兼备的新一代劳动者。2007年百年校庆时,由原内蒙古自治区连辑副主席亲自书写。【机构、专业设置】学院设有16个系(部)、3个教辅部门、13个行政处室、2个群团机构。现有招生专业69个,涵盖了15个高职专业大类,其中国家骨干专业4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9个。【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201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25.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039.34元/生,馆藏纸质图书115.84万册,期刊1200多种,电子图书27TB,电子期刊8000多种,阅览座位2400个。校园网覆盖全院教学科研和办公生活区,在自治区首家引入了CRP数字化校园管理系统。有校内实训基地228个,校外实训基地223个,其中校内实训基地设备总值2.01亿元,工位数4740个,校内年使用频率超623万人时。学院总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实训基地数、设备总值和生均值、工位数及年使用频率均高于全国、全区同类平均水平。【在校生人数、人才队伍】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5000人左右。现有教职工1182名,其中专任教师770名;专业带头人49名,教学名师52名(其中自治区级10名),教学团队24个(其中自治区级10个),教坛新秀56名(其中自治区级9名),骨干教师94名,科研团队22个。学历结构: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9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8%,其中博士研究生32人。职称结构: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2%,其中正高级职称59人。“双师”结构:学院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到65%以上。 在校生数,教师中博士、硕士、专任、双师素质、高级职称、少数民族、自治区级以上教学名师数,师生比、专职政治辅导员与学生比均高于全国示范、国家示范(骨干)同类平均水平。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平台中198项指标均高于全国示范、国家示范(骨干)和全国、全区同类平均水平。【科学研究】近年来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共1463篇,EI 17篇,出版教材、专著226部,完成国家专利115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68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170项,完成应用技术研究13项,实现技术转化6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77项,1名教师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1名教师获得自治区科技创新创业银奖,2名教师的美术作品获自治区文学艺术最高奖“萨日纳”奖,1篇论文在国际期刊上发表,2篇被SCI收录,2篇分别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及内蒙古教育协会高校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和三等奖,2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三等奖。【社会服务】学院注重高校社会服务工作,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退役士兵培训、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各类培训、鉴定、认定。每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学院设有“一所、两站、二十基地”,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呼和浩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和呼和浩特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及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印刷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呼和浩特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同时,学院通过技术咨询、举办讲座、参与企业科研攻关等多种形式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学院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理念,多方寻求优质教学资源,选择与学费较低、教育资源优越的白俄罗斯多所学校合作,引入白方教师到学院任教、指导教学。2007年开始与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办学,2008年又扩大合作对象,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国立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现有3+3合作办学项目涉及6个专业,合作办学在校生近800人。【办学目标】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修身,格物致知”校训,按照“巩固优势、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第一要务,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以特色创优势,以需求扩规模,以创新上水平的发展理念。目前,我院正日益成为祖国北部边疆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成果转化基地和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各级领导对学院办学予以了充分肯定。在百年校庆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为学院题词:“百年老校逢盛世,千秋伟业铸辉煌”;在110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为学院题词:“喜迎百十华诞,再展呼职宏图”。面向未来,在党和国家的特别关怀支持下,学校将继续坚持走重质量、抓内涵、促特色和国际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办学实力与水平,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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