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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11-0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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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组织和监管本行政区域内艺术类统考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校内党政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纪检监察负责同志,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记录须存档备查。各高校艺术类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要健全校内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强化风险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保障招生政策、纪律的执行。

二、落实防控举措,科学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各地各高校要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考试工作方案,包括招生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考试科目、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要为考生提供更多考试便利,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各高校要合理安排校考时间,不得与我区艺术类统考时间等安排冲突。

有条件的高校可采取考评分离模式组织校考。采取提交作品或线上考试等方式的高校,考前要对考生设备条件、应考环境进行全面检查,要安排模拟演练,考中要采取“双机位”(分别录制考生和考试场景)、“防缩屏”(防止考生缩小考试屏幕查看资料)、“防编辑”(防止考生编辑原始录制视频)、“防对口型”(随机加入对话程序防止考生播放录音“对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为。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初选通过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鼓励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对于已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或使用我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鼓励相关高校2023年继续采取相同招生办法。

三、规范考试管理。我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组织管理方式,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实行全区统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参加美术类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实行校考。统考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的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承办高校具体实施;校考由高校自行组织实施。

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组织,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要认真落实诚信考试制度,在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作品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要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措施,严防考生替考。笔试、面试均应通过随机方式编排考场、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场管理,严防试卷错发,对考生考试过程和监考人员监考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组织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各高校要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命题及评分等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要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采用新技术新手段选拔人才的能力。要积极推进建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评委遴选的地区和高校范围。高校要积极落实校外评委制度,校外评委所占比例达到一半以上。每组考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有条件的高校可进一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探索逐步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艺术类现场考试一般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考试监控等设备。严禁高校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通过“只报名、不考试”等虚假考试方式圈定合格生源。

四、加强资格审核。高校是艺术类校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本校具体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并公布审核结果。要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防冒名顶替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要加强对考生校考报名信息和高考报名信息、人口信息的对比,加强对考生所持材料真伪的鉴定,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对于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也不得录取。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若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我区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五、确保考试安全。各地各高校要制定艺术类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将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所有环节,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试卷必须存放于保密室,试卷存放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且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要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印制、封装、保管,运送前要安排专人进行抽检、核对,严防错装、漏装。试卷保密室要全程视频监控,安排专人定期回放检查。校考试卷和答卷运送方式应符合机要管理要求,严禁通过普通快递方式寄送。

各地各高校要制订和完善考试突发偶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点、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要提前备足相关防疫物资,认真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对疫情、舆情和突发事件监测、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偶发事件。对于网上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要迅速处置和及时调查回应。要针对各考点考生人数情况,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考点周边治安、交通等安全保障。

六、强化监督检查。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公布有关艺术类考试招生办法和相关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艺术类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要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本级招委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地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高校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查处。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艺术类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高校,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相关艺术类招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区将根据教育部最新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对我区2024年艺术类考试招生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2.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分为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相应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美术(文)、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音乐(文)、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编导(文)、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其他艺术(文)、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二)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学等专业。

编导类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和包装设计等专业。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以上其他艺术类所列专业,若相关高校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等,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其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不得跨类别报名。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报考类别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拟报考高校对专业的统考等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三)高校公布招生信息

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公布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校考工作方案,告知考生参加省级统考科类,组织考生参加校考报名,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含确认省级统考是否合格),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按照我区上传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准确上传拟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科类、子科类对应关系,上传并匹配校考报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绩信息等,发布校考合格名单。

二、统考

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统考只有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统考笔试和面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按高考的考务管理规定施考,实行网上阅卷。严把考试评分关,科学制定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确保评分公平公正。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全程实时视频监控,对每位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面试时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试卷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试卷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试卷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报名地点所属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9:00—11:00。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报名地点所属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考试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预计2023年1月8日结束。其中:演唱(声乐)或演奏(器乐)240分,考试形式为现场演唱或演奏,视谱、背谱考生自定;视唱30分,考试形式为现场唱谱。

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考生可选择有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提示、不更换评委。

12月28日开始,进行伴奏人员注册、信息采集。有关伴奏人员的注册、相关信息采集等事项按届时发布的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要求从已注册的伴奏人员库中选择自己的伴奏人员并保存到音乐面试管理系统。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名伴奏人员。凡未选择伴奏人员的考生,表演时不允许有伴奏人员伴奏。考试时,伴奏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并服从考点的相关管理。评委在给考生打分时还须给伴奏人员打分,分数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伴奏人员将被取消伴奏资格,并列入伴奏人员黑名单,之后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伴奏工作。

视疫情防控态势,另文通知考试地点。面试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出。

(三)编导类专业统考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和笔试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笔试一包括文学艺术常识、命题写作、创意策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二包括影视作品分析、影视作品评论,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其中:笔试一9:00—11:30,笔试二14:30—17:00。

视疫情防控态势,另文通知考试地点。

(四)统考成绩公布

我区不发放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成绩分布、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三、校考及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报考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应按所报考高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和考试。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直接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美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专业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组织专业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及联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独立组织校考,也可联合组织校考(即联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联考)。

我区内蒙古艺术学院其他艺术类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的校考成绩,内蒙古大学其他艺术类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专业的校考成绩,作为我区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相关高校可以使用该联考成绩进行相关专业录取。鼓励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积极参加上述两所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以便获得相应专业更多录取机会。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符合教育部校外设点校考、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区外高校,须在2022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经批准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不得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考试科目、形式、分值、时间及地点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须按相关高校对外发布的艺术类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公布后进行。

(四)考试合格人数确定

在我区分列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确定的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的4倍。对于应试人数不足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科学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高校不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成绩、本专科合格分数线由考试高校公布。

(五)校考成绩报送

已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上传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与全国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招考类型、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对应关系以电子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两种形式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送我中心,报送方式为高校录入,录入网址届时通知。高校各艺术类校考专业确定的我区校考合格人数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该专业上报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违规高校承担。对因高校报送校考成绩时出现的考生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考试类型归属不符合我区兼报规定、统考成绩未达到相应合格标准、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情形,影响考生校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投档以及录取的,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六)校考成绩查询

从2023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迅速与高校联系,由高校负责在2023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

(七)校考及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收费

区内高校组织校考及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费用。

四、招生简章或章程

各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明了、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办法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报考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区内高校继续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相关工作不得与教育部、自治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等相违背。

五、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有关高校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及统考通知单发放

高考报名确认完成后,考生可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参加高校校考报名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使用的《专业统考通知单》须考生本人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统考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报考高校要求的考试证件等材料。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考,均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类相应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美术考生若达到美术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美术专业;蒙授音乐考生若达到音乐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音乐专业;蒙授其他艺术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相应专业。

报考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和蒙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文科。

报考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和蒙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理科。

报考美术(文)、音乐(文)、编导(文)和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文科。

报考美术(理)、音乐(理)、编导(理)和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理科。

附件2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美术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考核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以及对美的表达能力,着重考查考生是否达到高校美术类专业或按美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专业对美术技能的基本要求,为高等学校选拔美术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形式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色彩、素描考试时长180分钟,速写考试时长30分钟。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色彩

1.考试内容

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等能力;一般采用人物、静物、风景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造型准确,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合理。

(2)色彩关系明确,对比与统一处理合理,色彩能表达形体结构。

(3)用笔生动,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使用水粉、水彩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色彩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颜料、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二)素描

1.考试内容

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与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或场景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完整地表现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

(2)素描关系准确,画面调子丰富虚实得当。

(3)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

(4)使用铅笔或炭铅笔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素描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三)速写

1.考试内容

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人物造型结构和场景组合等能力的表现;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含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人物组合关系合理。

(2)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

(3)线条简练概括,疏密处理得当,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使用铅笔或炭铅笔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速写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附件3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读谱能力以及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水平,为高等学校选拔音乐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30分,面试满分270分,总分300分。

(一)考试科目

1.笔试考试科目:基本乐理、练耳。

2.面试考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

(二)考试形式

1.基本乐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基本乐理和练耳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

2.面试采取现场演唱或演奏、视谱即唱形式。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笔试(满分30分)

1.基本乐理

(1)考试内容

试题覆盖基本乐理的各个知识要点,包括音及音的基本知识、记谱法、节奏节拍、音乐中常用的速度力度标记、音程、和弦、调式调性、调式中的音程、调式中的和弦、转调、移调、译谱等。

(2)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重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并能灵活运用,同时利用乐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音乐表演实践中出现的与基本乐理相关的问题。

(3)卷面分值:100分。

2.练耳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听记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和旋律五个部分组成。

①单音听记:以自然音级为主,适当加入变化音级,音域为g—g2。

②和声音程听记:大小二度、大小三度、纯四度、纯五度、增四度、减五度、大小六度、大小七度、纯八度等自然音程。

③和弦听记: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增三和弦、减三和弦、属七和弦的原位及其转位。

④节奏听记:2/4拍或3/4拍,4小节的长度。节奏型以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符、三连音、休止符及连线等常规组合为主。

⑤旋律听记:2/4拍或3/4拍,8小节的长度。调式调性包含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a旋律小调以及C宫系统的各调式;记谱形式为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2)考试要求

根据考场播放的试题内容,要求考生对听到的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做出正确的判断或听辨听记。通过听辩听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能力及综合音乐感受力等基本素质。

(3)卷面分值:100分。

3.笔试计分办法

笔试两科的卷面分值按如下方式加权计入音乐统考总分:

笔试总分=基本乐理×10%+练耳×20%。

(二)面试(满分270分)

1.声乐或器乐表演(240分)

(1)考试内容

①声乐表演: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确定的一首。

②器乐表演: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确定的一首。

(2)考试要求

①声乐演唱时间在3分钟内,现场演唱;器乐演奏时间在5分钟内,现场演奏。

②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

③考生可选择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

④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

2.视唱(30分)

(1)考试内容

①节奏节拍:包括常用的基本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和休止符;节奏型以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符、三连音、休止符及连线等常规组合为主;常用的单拍子有2/4、3/4、3/8,常用的复拍子有4/4、6/8。

②旋律构成:旋律以常用的十四种自然音程(单音程)连接为主,可加入临时变化音。

③调式调性:一般为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或民族五声调式,可根据难易程度适当调整。

④试题长度:一般为4—8小节,可根据难易程度适当调整。

(2)考试要求

注意唱名、节奏及音高的准确性;旋律的连贯、完整性;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3.面试时间要求

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表演与视唱不分别单独计时,由考生自行掌握考试时间。其中声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唱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3分40秒;器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奏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5分40秒。超出规定时间,终止考试。

附件4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编导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科学严谨的专业考试,对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定,为高等学校选拔适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标准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一)考试科目

编导类专业统考笔试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笔试二,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长150分钟。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笔试一

1.文学艺术常识(50分)

(1)考试内容

文学常识:文学基础常识、中外文学重要史实和名家名作、中外重要文学思潮流派等。

艺术常识:广播、电影、电视、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基础知识。

(2)考试要求

能够掌握以上文学艺术常识中的基础知识,并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对经典文艺作品和重要文艺现象进行判断。

2.命题写作(50分)

(1)考试内容

给出题目、材料或关键词写一篇记叙文。

(2)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紧扣题目编写一个有一定思想内涵、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的故事,构思应新颖巧妙,故事结构要完整。字数不少于800字。

3.创意策划(50分)

(1)考试内容

根据题目给出的内容,分场景、画面、声音的方式完成分镜头脚本策划。

(2)考试要求

①根据给定的内容,以分镜头脚本写作的方式完成策划。

②策划写作包括镜号、景别、时间、画面内容、镜头运动、声音等元素。

③立意鲜明、内容健康、能够体现作者的创意构思和理念;镜头数量自行掌握,不宜过多。

(二)笔试二

播放一部40分钟之内的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根据影片内容回答问题,并撰写一篇评论。

1.影视作品分析(90分)

根据影片内容逐一简要回答题目给出的问题。

2.影视作品评论(60分)

(1)考试内容

根据影片内容撰写一篇评论。

(2)考试要求

①对主题思想、创作立意、选题策划、人物塑造、情节结构、叙事特点、声画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

②结合作品中的艺术创作元素和表现技巧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价;

③对作品透射出的文化、历史、社会、传播现象进行分析;

④要求任选一个角度论述,无需面面俱到,不能写成观后感。字数不少于800字。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是2004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原通辽市艺术学校为基础组建的艺术类高等职业学校,具有4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以举办专科层次及合作举办本科职业教育为主,兼顾中等职业教育职能。学院占地508亩,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元,教学设备总值3000余万元,设有音乐系、民族音乐系、舞蹈系、传媒系、美育系、艺术科技学院、马列与公共基础教学部等10个教学单位,含音乐表演(声器乐)、音乐教育、音乐制作、舞蹈表演、舞蹈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室内艺术设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旅游管理、雕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表演(蒙古剧方向)、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24个招生专业。学院教职工303人,现有专任教师180人,正高级职称8人,副高职称48人,双师型教师75人,研究生学历教师46人,在校生3000人。40余年办学历史进程中,几代科艺人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甘为人梯,勤奋工作,培养了万余名艺术专业人才,特别是升入高职院校以来,学院以“立足当地,面向全区,特色专业辐射全国”为发展定位,秉承“崇德尚艺、笃志躬行”的校训精神,立足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的需要,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职能,不断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办学优势、注重内涵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创作、展演实力显著增强,民族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繁荣传承民族民间艺术,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学院成立16年来,建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科尔沁蒙古族民歌演唱方向被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评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成科尔沁蒙古族长短调、蒙古舞、古筝新筝、视唱练耳、钢琴、四胡6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培养了科尔沁蒙古族长短调、蒙古舞、声乐专业、音乐理论课程、思政理论课程、民间舞、图形图像等7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11人,并聘请齐·宝力高、乌兰托嘎、李树榕等20位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建立“版画、雕塑、创意设计、传统专业手工艺制作”实训基地,马头琴、扬琴、蒙古四胡、蒙古筝等民族乐器生产与研发基地及以辽河剧院为主的声、器、舞、美展演实训基地,建立了安代、科尔沁长调研究中心及4个艺术大师工作室。学院坚持开门开放办学,成立了自治区东部乌兰牧骑培训基地,与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搭建学历“立交桥”,与北京商鲲教育集团、广慧金通公司等企业合作开办空乘、高铁乘务员项目,与北京锡华·厦门倍凡教育集团合作建立企业主导的二级学院,开放办学开启了新的里程碑。在区内外艺术交流中,教师吴冬雪获第三届“八省区四胡电视大奖赛”独奏一等奖,教师图喜雅拉图获全区“科尔沁杯”曲艺大赛一等奖,学生于七妹的歌曲《心的归宿》获全国校园好歌曲二等奖,马头琴专业师生获兴安盟马头琴大赛团体一等奖,传媒系微电影作品《初心》《声音的力量》获全区微电影大赛一等奖、二等奖,民音系作品《石头哥哥》获全区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在全国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教师韩柏、哈斯格日乐、贺龙、徐慧欢在全区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周鸣波、张孟缘、杨云飞同学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获高职组钢琴演奏三等奖、中国舞表演三等奖、古筝演奏三等奖。在艺术展演中,举办了“建校40周年系列展演”活动,音乐表演专业师生参加了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音乐作品《石头哥哥》获全区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一等奖,古筝专业师生获香港第七届国际音乐艺术节最佳表演奖,承办了古筝钢琴协奏创世界纪录活动,舞蹈表演专业作品《博吉格勒 安代》《诺恩吉雅》《天堂草原》在自治区首届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月、中蒙国际蒙古舞蹈展演中亮相。毕业生遍及亚太、欧美及国内20多个省、市、自治区,近五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40余年的实践探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执着前行、步履铿锵。面向未来,学院将迎着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东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质量为本,人才强校,彰显特色,开放包容”的办学理念,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办学实力。按照学院第二次党员大会确立的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建设目标,“十四五”时期,学生规模力争达到8500人,社会培训学员规模达到1000人次/年。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计划投入1.4亿元,开展校园提质扩规工程、教育教学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包括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乌兰牧骑培训中心、新建标准田径运动场、宿舍楼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正朝着全区一流、全国先进高职院校努力奋进。
  • 学校简介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办、公安厅主管、教育厅指导下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和纪律部队特点的特殊院校,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和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处突等职责,具有鲜明的公安行业特色和普通高校基本属性。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1978年开始学历教育,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学院至今已走过73年风雨历程,被誉为“北疆警官摇篮”。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校区占地面积221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在建的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校区占地面积745亩。学院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 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现有教职工248人,其中专任教师182人,高级职称教师60余人,“双师型”教师126人,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8人,硕士学位89人,有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教坛新秀5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3个。学院生源质量优秀,公安类专业年均本科上线人数接近100%,现有全日制在校学历教育学生近3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600多人。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特警等7个公安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非公安专业。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专业设蒙语授课班。学院教学训练和实践实验教学条件较为完善,建有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基地,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室。图书馆藏书26万册,电子图书41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近年来,学院建成4门内蒙古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31项,院级课题82项,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50篇,出版教材25部,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奖励。学院紧紧围新时代自治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不断凝练办学特色,依托“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采用“教学练战考”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战型警务人才。建校73年特别是开展学历教育40余年来,学院先后培养国民教育毕业生近2万人,培训各类学员6万余人次,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众多毕业生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学院曾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公安专门人才。学院多名校友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光荣称号。学院是全区公安机关警力补充的主渠道。从2016年开始,学院毕业生参加公安部统一招警(公务员)考试,历年来平均初次入警率达90%以上。学院是全区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承担全区旗县级公安局副局长副政委首任培训、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中级警官职务和警衔晋升培训、警种专业培训、专项警务技能训练等任务,同时承办公安部交办的全国公安专业业务培训任务。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60期7000人次。按照公安部要求,学院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承接外警培训,已承办蒙古国警察机构的刑侦业务、禁毒研修、中高级警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2期,为促进中蒙双方国际警务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学院是公安厅机关应急处置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公安厅指令选派师生参加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为自治区社会安全稳定、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学院师生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蒙国际博览会、第25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纪念大会、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庆祝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学院与国内主要公安政法院校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与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东西伯利亚警察学院和鄂木斯克警察学院、蒙古国内务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经常开展交流互访活动。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原则,落实“立德树人、育警铸魂”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办学目标,发扬“忠诚、勤奋、团结、奉献”校训精神,坚持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积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突破本科层次办学目标,努力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祖国北疆高水平公安院校,为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输送高素质合格人才。
  •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
    学校简介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与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一体共建、共享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学院占地200万平方米,拥有莫斯科大学风格教学楼、完善的体育运动设施、标准的公寓式宿舍等设施,配备新闻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同声传译室、金融实验室、汽修实训基地等现代化教学科研设施。致力于培养适应国家向北开放战略需要的俄语专业人才和俄语+专业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院现有俄罗斯语言文学系、旅游学系、艺术系、经济学系、机械工程系和信息工程系等6个系部。开设应用俄语、金融管理、旅游管理、西餐工艺、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跨境电子商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美术(油画)、环境艺术设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专业。学院在秉承内蒙古大学优良办学传统的同时,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遵循“高起点、高质量、有特色和国际化”的办学方向和理念。积极培养“懂专业、重实践、精技能和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坚持本专科学生统一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专科学生与本科学生共享相同的生活和教学资源。学院坐落在满洲里市,北邻俄罗斯,西连蒙古国,素有“东亚之窗”的美誉,是中国最大的陆运口岸城市,曾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魅力城市”等称号,是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满洲里市具有浓郁的俄罗斯文化氛围,是一座独领中俄蒙三国风情,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为学生俄语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办学特色:发挥地缘优势,突出国际化办学特色,全院学生实行“双外语”教学,必修英语和俄语两门公共外语课,突出“俄语+专业”的办学模式,定期组织学生赴俄罗斯高校进行交流学习,以全面提高俄语水平。我院先后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赤塔国立大学、布里亚特国立大学、贝加尔国立人文师范大学、陀思妥耶夫斯基鄂木斯克国立大学、东西伯利亚国立工艺管理大学等10余所俄罗斯高校签订国际交流及合作办学协议,进行校长互访、教师互派、师生交流等。师资力量:学院与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内蒙古大学一流的本科教育资源,并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自有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17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6人、博士24人。聘请俄罗斯籍外教4人,拥有国内外知名教授组成的客座教授师资库。学术研究:重视学术研究,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合作,建立了俄罗斯研究中心、蒙古国研究中心及东北亚研究所。学院教师多人次申请获得自治区重点课题,学院多次主办或承办国内外大型学术会议并邀请知名学者到学院做专题讲座,已有多名教师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并参与各种学术团体活动。学生升学渠道:我院学生可以选择与学院开展国际教育合作办学协议的俄罗斯高校留学、续本读研等交流活动,留学费用较低。同时,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也可到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自2012年开始,学院向俄罗斯合作院校输送200余名学生进行本科教育,30余名学生在俄罗斯高校读取硕士学位。在国内学院先后与黑龙江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呼伦贝尔学院合作,为学生升本提供便利条件和畅通途径。
  • 学校简介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市,由包钢(集团)公司出资兴办,于200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并于2007年与内蒙古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合并。201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内蒙古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升级为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标志着包头市首家技师学院诞生,学院成为以技能人才培养为主体,融学历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职业培训、终身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机构。学院同时被命名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自治区“草原英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智能制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技师培训基地、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基地、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包钢青年技能培训基地等。 学院现拥有近2.3万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近万平米的实训大楼和3000多平米的实习厂,实习实训设备种类齐全,质量上乘。搭建了实训、鉴定、考评为一体的实训教学平台。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建成包头市首家高技能工业控制实训基地,3D打印实训室和工业4.0实训室的建设,建立了ABB(包头)工业机器人公共实训中心,带动学院实训迈向尖端。学院教学设有11个系部,开设31个专业,涵盖冶金、机电、计算机、新能源汽车、航空、管理、护理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目前,学院在校生近6000名,教职员工4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以上教师122人,讲师112人,其他类高级、副高级职称教师48人,并有多名教师担任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学术委员会理事、委员等职务。学院不断强化教育教学改革,使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融合,丰富了人才培养的内涵。目前,学院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个,精品课程12门;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5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6名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学院黑色冶金专业被评为自治区骨干专业,拥有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19年学院成功申办护理专业,是包头市唯一一所开设护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同时,学院已开通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呼伦贝尔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的专升本绿色通道,可以让更多的学子享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学院坚持“情商重于智商,技能重于知识”的办学理念,从企业和社会需求出发,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冠名培养”、“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新机制,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努力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学生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6%以上,居内蒙古自治区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好、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不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实训平台资源,面向包钢(集团)公司和包头市企业以及毕业年度大学生开展培训,年培训能力达12000人(次)以上,可对28个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同时可为企业考证人员提供考前培训服务。学院被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为包头市、自治区、全国和世界级职业技能竞赛提供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实训平台作用。在2018年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内蒙古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选手分获第一名、第四名,代表内蒙古参加全国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在2019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包头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选手分获第一名、第二名。2019年,学院推荐三名教师参加自治区青年教师课堂技能教学竞赛,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在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学院机械系团队获专业课程三等奖;在2019年包头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学生获得文化艺术类(服务类英语口语)二等奖,两门课程《PLC自动控制系统》和《数控加工技术》荣获自治区精品在线课程。2020年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冶金科技竞赛(仿真实训)中,火法炼铜项目荣获两个一等奖,转炉炼钢项目荣获两个三等奖。
  • 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学校简介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1958年在清华大学等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曾隶属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1983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93年更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经过70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法、管、农、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22个教学单位,拥有52个研究院(所、中心);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此外作为联合申请单位,在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具有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学、翻译、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应用统计、法律、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自治区“双一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现设有本科专业77个,涉及37个专业类别,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现有本专科学生236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400余人。学校现有国家、部委级科研平台3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0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其他自治区级研究中心、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2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自治区级创新团队31个。“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1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31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35项,被SCI、EI、CPCI、C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3000余篇。现有国家技术转移经纪人培养基地1个,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100余万元。学校现有教职工2068人,专任教师1449人,其中教授205人,副教授500人,博士生导师80人,硕士生导师639人。专任教师中有90.8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柔性引进24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作为特聘教授。教师中,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91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被授予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2位教师获得“内蒙古杰出人才奖”,1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领军人才,93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30人入选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英才支持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个团队荣获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现有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校外大学生工程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门国家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5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9名自治区教学名师,12名自治区教坛新秀。学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院校”“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自治区授予“教育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高校学生工作先进院校”“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多所国内著名院校以及蒙古国、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等22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并开展实质性合作与交流。2005年、2008年先后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奖学金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单位。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获批教育部“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2019年获批教育部“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与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乌兰察布等地方政府和多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创新中心和研发平台。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227亩,建筑面积87.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6亿元。图书馆采取“总馆+分馆+学科馆”建设模式和“大开放、一站式”服务模式,现有新城校区总馆、金川校区逸夫图书馆、建筑学科分馆和机械学科分馆4个馆舍,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48万册,电子图书139万种,拥有中外文数据库95个,本地存储224T。70年来,学校培养了18万余名优秀人才,他们奋斗在大江南北、工作在各行各业,许多已成为大中型企业的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党和政府的重要领导干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秉承“博学躬行,尚志明德”的校训,弘扬“唯实尚行”的校风,坚持创新、特色、内涵、区域、开放的发展理念,扎根祖国北疆,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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