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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022-10-1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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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

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1号)规定: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凡意向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专业省统考,还须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专业加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

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体育、艺术类专业加试的报名考试费按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60元/门。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2),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护照和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3.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参加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已在考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建档必须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供考生在考试、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使用。

四、报名流程

1.资格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16号)精神,加强对考生的户籍、报名资格、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特别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不具备报名点所在中学学籍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由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人数较多的报名点如来不及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核,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汇总提供。

(2)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随迁子女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3)报名点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等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由报名点管理员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报名管理员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栏目信息有误或有关成绩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当前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单独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7.电子照片采集

电子照片将作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用于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及毕业电子注册的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电子照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如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且符合要求的,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已采集的照片与本人差异性较大的、已采集的照片不符合证件照标准要求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

五、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1.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填报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的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

2.报考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进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3.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补充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等事项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6号)有关规定执行。

4.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苏省2023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

凡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按照《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八、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报名办法

报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等特殊类型以及各类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自行向报考高校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附件(详见《》):

1.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2.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

3.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4.江苏省2023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

5.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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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市秦淮区
    学校简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先后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在70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学校跨越发展。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现设有18个学院和192个科研机构,建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2个、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有本科专业62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31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博士后流动站17个。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 学校现启用明故宫、将军路、天目湖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046亩,建筑面积189.3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收藏295万余件印刷型文献、156个中外文数据库,1260万余册各类电子型及数字型文献信息资源。现有教职工3526人,其中专任教师2199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1590人,博士生导师641人,院士、外籍院士及“钱伟长讲座教授”院士27人,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89人次,国家级青年人才108人次,入选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846人次。现有学生35127人(其中本科生19044人,研究生15262人,学位留学生821人),成人教育学生2361人。 学校已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17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校友中涌现出了24位两院院士,数十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将军,以及一大批著名的科技专家和管理专家。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国际视野、人文情怀的社会栋梁和工程英才,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建立起具有南航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取得了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6门;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工信部重点专业8个,国防重点专业5个,紧缺专业(方向)3个。南航学子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了一批令人瞩目的成绩:在近四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共获得金奖23项,银奖17项,连续四年荣获“先进集体奖”。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共获得特等奖12项、一等奖19项、二等奖16项,连续九届捧得“优胜杯”。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共获得金奖22项、银奖9项,连续四届捧得“优胜杯”。在国际无人机大奖赛中,连续4次获得特等奖。在“周培源杯”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中国软件杯”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竞赛中,南航学生屡屡折桂。 学校科学研究能力持续增强。建校以来,学校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718项,其中国家奖82项,建有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等6个国家级科研平台、81个部省级科研平台,为共和国贡献了若干个第一,包括我国第一架无人驾驶大型靶机、第一架无人驾驶核试验取样机、第一架高原无人驾驶机、第一架无人驾驶直升机、第一架微型飞行器等,自主研制的“天巡一号”微小卫星成功发射。在基础研究领域,学校取得了“直升机广义涡流理论” “振动控制系统的非线性动力学理论” “飞机制造协调准确度与容差分配理论”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理论成果。在国防科技领域,学校参与了我国几乎所有航空重要型号的预研、技术攻关、试验研究,有多项技术在“嫦娥”系列等航天工程中得到了成功应用,为我国航空航天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民经济领域,学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政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了“国际创新港+校地研究院+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模式,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校大力推进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先后建立了一批产学研合作研究基地;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国外近百所著名高校及知名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服务航空航天民航、服务江苏,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开放型办学新格局。 效法羲和驭天马,志在长空牧群星。进入新时代,南航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工信部党组、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走强化特色之路、人才强校之路、创新驱动之路、深度开放之路、文化引领之路,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坚定不移地朝着航空航天民航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努力奋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学校简介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幼儿师范院校。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拥有洞山、碧螺两个校区,占地427.8亩,建筑面积17万余平米,在校生6400人,各式建筑依山而建、花木葱茏、风景如画,是一所生态、园林式学校。占地近1000亩的潘安湖新校区已纳入2022年度市政重点建设工程。学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教育部示范性国培基地、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幼儿园管理专委会、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委会、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学前教育专委会理事长单位。2018-2021年,学校连续四年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居全国幼专首位。专业建设成绩突出。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老年服务与管理等21个专业,形成了以“幼、特、老、艺”为特色的四大专业群。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早期教育组成的学前教育专业群拥有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1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获批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于2015年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A类项目,2017年通过二级示范认证,2019年以“优秀”等次通过省级品牌专业验收。获国家、省教学成果奖4项。教师在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开展“3+2”“5+2”“7+0”等专本衔接培养项目。师资队伍不断优化。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引培并举,大力推进人才工程。现有教职工386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136人,占专任教师44.9%,其中正高级3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183人,占专任教师60.4%。先后4人入选省“333”人才培养工程,23人和2个团队入选省高校“青蓝工程”,1个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同时入选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教师承担国家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等多项国家标准的研制、主持国家语委重点项目等多项省部级项目研究。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全面发展,以培养拥有扎实专业技能和浓厚人文情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出了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之路。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屡获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拥有省大学生艺术团,中标省教育厅“高雅艺术进校园”等项目。升格以来就业率长期位居全省高职高专前列。社会服务广受赞誉。坚持以服务国家社会为己任,加强产教融合,目前成立产业学院2个,除向社会输送大量优秀师资外,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在教师培训、西部援教、教育扶贫等方面积极作为。自2010年起承担内地西藏中职班培养任务,成为全国首批培养学前教育专业西藏中职生的内地高校。截至2021年11月,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培训208项,培训学员21384人,多年来在教育部匿名在线评估中名列前茅。受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委托,学校与云南、青海、新疆等地区签订学前教育帮扶协议,送教送培,结对帮扶,有力促进了当地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2003年创办的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幼教集团,办园已遍布徐州各区县,并延伸到安徽、河北等地,已发展成为全省知名幼教品牌。对外交流日益深化。近5年来,学校共签订及开展国(境)外合作协议项目26项;与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意大利等国外高校、教育机构实现了文化交流互访;2019年,国际教育学院招收首届留学生,目前招生范围已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一代代徐州幼专人的接续奋斗,学校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提高,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德育先进单位、江苏省艺术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等4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教师教育大旗,聚焦学前教育,秉承“崇师、尚美、立人”校训,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建成以学前教师教育为主、小学教师教育为辅、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幼儿师范学院的奋斗目标,徐州幼专人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跑出发展加速度,全力开启新征程!
  • 解放军工程兵学院徐州市云龙区
    学校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学院成立于1986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一所培养全军工程兵中级军政指挥官、院校教官、高层次军事学术研究人才和工程兵分队指挥人才的中级指挥院校,是工程兵指挥军官的最高学府。   学院拥有一支教风严谨、教学工地深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的正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担任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几十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军优秀教员。经过长期教学实践和改革,形成了计算机科学、建筑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机械、防水工程、爆破工程、工程兵战术、工程兵指挥、战役战术工程保障和军队政治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教学体系。   学院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办学优势,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在国家统招计划指导下面向全国招生,形成了为地方建设培养输送计算机科学、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工程机械、防水工程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社会教育体系。 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的江苏省徐州市,占地面积二千五百多亩。经过多年建设,院内总建筑面积超过13万平方米,校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是全国部门绿化400佳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徐州市花园式单位。教学大楼、备课楼、实验楼、图书馆、电教中心、大礼堂、俱乐部、服务中心、学生宿舍楼、标准化运动场和游泳池等教学、生活设施先进,配套齐全,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训练、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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