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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7号)——体育类本科提前批B
2024-07-0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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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填报志愿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提前批B

科类:体育、蒙授体育

二、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1.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

2.高考文化课成绩(即高考文化课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报考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7月10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1:00后,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删除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可以新填志愿;11:30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新填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可以继续修改志愿;12:00填报志愿结束。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应提前阅读《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生章程”栏(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index,lb-1.dhtml)查看相关院校的2024年招生章程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等,记录好拟报考院校代码、名称、专业代号等重要内容。

2.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也可通过浏览器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次点击“平安高考”“填报志愿入口”“普通类、高职对口招生类、体育类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修改和保存志愿。

3.考生须经常点击“查看排名”按钮实时查看动态排名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填报志愿结束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

4.在7月10日12:00前,考生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网上填报的最终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考”频道“信息查询”栏公布本科提前批体育类院校生源情况以及第一专业志愿综合排名,供考生查询。

五、投档与录取

1.填报志愿结束后,将报考体育类志愿的考生按“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B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所规定的投档排序成绩(高考文化课或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结合其招生章程中相关录取规则与要求等择优录取。

2.若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等类似表述的,体育类按我区网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排序,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3.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5.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高专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从2024年招生起,往年被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若本次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院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网上填报志愿。

六、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非官方填报志愿程序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2.报考体育类的考生,还需符合在招生计划专业备注、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对高考总分、单科成绩、文理科、身体条件等的要求。填报志愿系统不对此类限制要求核验并限制填报,因此,考生必须认真研读相关规定,误报而造成招生院校退档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所有体育类考生提供在所报院校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的排名和按体育专业统考成绩的排名,以及第一专业的填报人数。考生要按照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B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知晓所报院校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还是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投档,不断查看对应成绩排名,根据排名情况决定是否修改志愿。

4.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必须经常查看“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信息,并注意填报志愿系统页面所提示的最新通知。上述已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5.因体育招生的特殊性,有些院校的招生章程中未详尽表述其录取规则,须另见体育招生章程(简章)或查阅“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院校录取规则说明。

6.对于未在教育部阳光平台或院校官网公布体育类招生章程的院校,以在“填报志愿专栏”或高校其他渠道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7.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8.高考报名时承诺只报考专科的考生,不符合参加本次填报志愿要求。

9.我区高考网报志愿过程简洁、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间。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夸大网报志愿的神秘性和复杂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机会牟取经济利益,考生不可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所谓保证录取承诺。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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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承载历史使命,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60年,时名为内蒙古财经学院,1962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干部进修学院,1965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学校,1979年恢复本科招生,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建内蒙古财经学院,2000年与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2006年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并入。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财经类高校。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明理、包容”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创新“传承财经本色、强化融合底色、打造数字特色”人才培养理念,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协调发展,构建“专、数、创” 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五育并举”“三全育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创业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数智化新财经人才,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服务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充分发挥学校在乡村振兴、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政产企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 学校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凸显,目前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MBA)、金融(MF)、会计(MPAcc)、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审计、法律(法学)、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电子信息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择优选择和重点建设了一批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的专业,构建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开设59个本科招生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统计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财政学、法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济学、投资学、工商管理、资产评估等1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经济统计学、税收学、贸易经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英语、审计学、行政管理等9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8门自治区一流课程,3个自治区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其中,《“石榴籽工程”铸魂财经人才培养-新文科背景下培养模式重构》获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学校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2900多人。目前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享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学校将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形成全员参与就业、全年解决就业、全程指导就业的工作格局,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于自治区本科高校前列。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牢记立德树人初心、坚守人才培养使命,累计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8万余名,毕业生已经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审计系统、金融系统、税务系统、工商系统中的骨干与中坚力量,为自治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形成了一支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的骨干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56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8人,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努力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配套推进教学内容改革及课程建设,全面强化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并实践“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双证”培养模式、合作培养模式、拔尖创新人才(基地班)培养模式。 学校坚持把服务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现有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高端智库),7个自治区级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平台,8个自治区级学术创新团队,12个校级创新团队,25个校级虚体研究机构。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级项目120余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均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管理学科的突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项目2项;教育部科研项目17项,其中重大攻关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18项,各级各类项目逐年稳定增长。发表各级各类论文3400多篇,其中发表在CSSCI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640多部;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4项。学校《财经理论研究》是全国高校社科百强期刊,也是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扩展版期刊之一,《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是自治区优秀学报。 学校占地总面积98.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办学条件处于自治区高校一流水平。学校下设19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8个教学辅助机构。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是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会计实验室、计算机公共实验室、硬件实验室是自治区“双基”合格实验室。图书馆馆藏图书300多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64多万册,电子图书207余万册、电子期刊65余册,引进了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EBSCO、超星移动图书馆、CSSCI、SSCI等66个主要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的数据库,全馆采取大开放格局,设立集藏、借、阅、咨询、检索一体化的阅览区,提供了借阅和座位管理“一站式”自助化服务,实现了多元化、多形式、高效、快捷便利的现代化知识服务体系。 六十余载栉风沐雨、创新发展,内蒙古财经大学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方位。学校将围绕“大财经、大整合、大开放、大发展”持续谋篇布局,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坚持把科学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奋发有为践行建校初心使命,为全面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能源为特色,建筑、交通服务等专业协同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创于1997年,其前身是内蒙古电力培训学院,2010年经内蒙古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为国家统招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能源类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三千余人,来自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处于呼和浩特市大青山景观带、自治区70年大庆主会场中心区,市级景观星罗棋布,森林环抱,周边环境优雅。学院占地360亩,建筑面积60000㎡,十几种乔灌木错落有致,杏桃园春花、夏绿、秋果,景色怡人,各种花草姹紫嫣红,争相斗艳,鹿鸣宛金鹿跃动,黑天鹅引颈天歌,别有情趣,花园式、氧吧式书院为千万学子营造了优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数字化图书馆、现代化电教中心、综合大楼、教学楼、带电梯高标准学生公寓,超标准五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大型室内文体馆,校园网络全覆盖,实现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建设目标。学院下设电力工程系、新能源应用系、石化资源开发系、交通运输系、建筑工程系、商企文化系、中专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及继续教育部,开设城市热能、石油煤炭、光伏风电、燃气化工、电力管理、财会等20余个特色优势品牌专业群及专业方向,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82名,专职教师49名,高职称11名,兼职教师均为自治区本科院校及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紧紧围绕能源大省(区)优势,精心打造风电、太阳能光伏、燃气工程、油煤化工等特色专业,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教学模式,探索项目式、问题式、导向式、研讨式、实践式、情景式、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作品、成果、模型制作、实操效果的学习成绩评价法,实习及顶岗实习,注重操作水平技能演进、师傅、班组评价,形成多维立体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多年来,毕业生职业素养、服务企业社会能力大幅提升,毕业生广泛就业于国内知名能源行业企业,赢得广大学生家长的充分信赖和企业社会的高度赞誉,形成了人才供不应求的局面。学院注重内涵建设,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求真务实”理念为核心,凝练和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和“见贤思齐,自信包容”的校训。坚持以文化人,把立德成人放在一切教育的首位,推崇只有人格高尚,才会有责任担当,才会知行自觉,才会知行正确的理念,学院师生精神追求和行为方式正在发生质的飞越。学院能够推陈出新,率先提出“创新、创业、创收”的“三创”教育理念,并将其融于学院教育经营活动中,相信随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项工作的日臻完善,我们办自治区一流、国内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目标一定会实现。
  • 学校简介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学园区,始建于1984年,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政策上享有自主招生的优势。先后为国有和自治区输送应用型人才17万余名,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学院占地约521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56万余元,各类图书资料23万余册。建有标准化的护理、中医、针灸推拿实训中心;中药制剂实训室、会计实务实训室等20余个;还拥有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农村医药报社,圣邦驾校,学院并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院等10余家三级甲等医院建立了教学关系,同时建立了6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并与区内相关本科院校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系、理工系、经管系、继续教育学院和职业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开设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畜牧兽医等专业。以医、护专业为特色、理工类和经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集群,形成以发展高职教育为重点、中专及大专续本教育、继续教育为补充的发展格局。护理专业被评为自治区品牌专业,护理实训基地建设还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学》、《基础会计》被评为自治区精品课程。学院办学37年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模式,探索出了一条“产、学、研”相结合,多元化发展的办学之路。学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立德树人、全面发展、育人报国”的办学理念,先后被教育厅评为“教育示范学校”、“优秀办学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就业示范100强”、“百名优秀学生母校”等荣誉称号。党组织也分别于2011年7月和2016年7月两次被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 学校简介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自治区具有单独招生资格高职院校”和“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学院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各方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学院在2008年、2013年通过了两轮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被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被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5年取得“自治区具有单独招生资格高职院校”和“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2016年入选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学院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体,以电大与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为两翼 “一体两翼”的办学格局;秉持“崇德乐学,尚技强能”的校训,推行“政校企合作、课岗证融通、教学做一体”办学育人模式;坚持立足乌海市、面向内蒙古、辐射中西部的服务面向;以工科专业为主,在保持工科专业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各专业群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近年来,学院根据乌海市及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在建校初期只设置工科专业基础上,现已建成化工、煤炭、机电、电力、建筑、管理、教育、护理等八大类49个高职专业。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在每一个高职大类专业下,分别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等6所本科院校合作试办了化学工程与工艺、采矿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会计学、学前教育、护理学等8个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与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电力通讯职业技术学校、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扎赉特旗职业中学等8所中职学校联合办学,开办“3+2”中高职衔接专业11个。学院现有专职教师262人,外聘兼职教师122人。专职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98人,占专职教师比例为37.4%;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70人,占专职教师比例为64.9%。现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和中青年专家2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2人。学院以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现已建成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个、教学名师5名、教坛新秀7名。自治区品牌专业3个、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精品课8门。开设招工即招生——校企联合招生专业3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7个。荣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856人,其中职业本科和高职学生5284人,中职学生1572人。电大与成人教育学生3600余人,建设期内开展社会培训44000余人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历年来均在93%以上,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超过97%。建校以来,累计培养高职毕业生8300余人,63%的毕业生服务于乌海及周边工业企业,多数毕业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 “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电大系统绩效评估“教学优秀组织奖”、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自治区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和称号。
  • 学校简介包头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誉的“草原钢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包头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原包头师范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包头师范学院。2003年,又与原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医学院合并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校名恢复独立法人资格。2007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招生。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7年,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小学教育专业圆满完成我校首个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在63年的办学实践中,我校逐步形成了“博学、笃行、齐志、恒德”的优良校风,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协调发展,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目前设有17个党政管理机构、20个教学机构、8个教学科研辅助机构、2个群团机构。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4017人。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0243.4万元(其中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16004.56万元)。现有14个实验中心(其中2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144个校外实习基地。纸质图书98.92万册、电子图书114.8万册,各类中外文全文数据库96个。学校万兆主干千兆交换到桌面和无线网络组成的有线无线一体化校园网络系统覆盖全校园,网络出口合计3300M;智慧校园服务平台集成了20余个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全校信息化网络服务;全方位安全技防设施和网络安全运维机制有效保障学校的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校现有教职工1067人,其中专任教师698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教坛新秀9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领军人才25人;包头市“鹿城英才”7人;校级“阴山学者培养计划”人选61人。教学改革有序推进。学校积极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完全学分制、主辅修制培养;通过ISEC项目引进了国际化课程体系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通过实施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的“四个转变”;通过校企、校地、校校联合培养,不断拓展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个,自治区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5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学校注重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获批自治区教改研究项目12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9项。学校积极推进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批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内蒙古足球协会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基地。科研水平持续提升。近五年,学校获得科研经费1730.1万元,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8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3项、省部级项目174项、厅局级项目67项、其他项目11项。发表论文1765余篇,其中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102篇。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49项(其中特别奖0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7项)。“阴山文化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河国家湿地鸟类科普基地”被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同时被评选为2021年度包头市最受欢迎科普基地;“包头师范学院科普教育基地”“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科普教育基地”被自治区科协认为定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学报《阴山学刊》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扩展期刊,连续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民族地区优秀期刊”“内蒙古高校精品学报”,有“边塞学术之花”的美誉。教育国际化稳步推进。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韩国、蒙古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活动;与美国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东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合作开设了多门同步远程网络视频课程;与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和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自治区高校中率先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了“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逐步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356项,其中国赛金奖1项、银奖6项,省赛金奖10项;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5项、自治区级项目109项;教师获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10项,2名教师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导师”称号。学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包头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先进集体”“包头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师生的创新创业成果被“央视一套”“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实践》杂志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多次在全国、自治区、包头市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佳绩。同时,学校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学校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等9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奋发成才。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进入新时代,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不动摇,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区域发展、培养基础教育人才的中坚力量,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与服务区域发展领先的重要阵地,在自治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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