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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2014-11-2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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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招〔2014〕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1日~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日~10日;广州市考生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

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的考生属单考单招类,此类考生都必须按上述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可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及实际情况,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中学)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组织报名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及各报名点(中学)的用户名、登录网址、登录密码以及考生的考生号编制、登录初始密码的发放工作另文通知。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须在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的时间内完成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

2.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3.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5.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6.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对口自主招生考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及办理手续按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持有居住证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前。

7.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⑶2014年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考生,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

⑷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生号编排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号采用10位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级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市、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理科类,“2”代表文科类,“3”代表体育类,“4”代表音乐类,“5”代表美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军人”类,“9”代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随迁子女考生号的第六至七位不再作为报名点识别码,其中第六位规定为“9”,代表随迁子女考生,第七至十位为流水号。

各市、县(市、区)必须提前审定确认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并按省规定的编码规则设置各考生属性的考生号生成范围,将中学数据、报名点规模数据分别以文件名zx??.xls、bmd??.xls(??为地级市代码)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具体的数据格式参看附件10),电子邮件地址:LirL@eeagd.edu.cn。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市、县(市、区)、报名点(中学)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

四、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中学)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1.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2015年,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7号)要求执行,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在报名前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复核工作。往届生户籍复核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的要求,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进行。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一经发现,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坚决清退。

2.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为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省招生办将继续联合省侨办、省民宗委对三侨生、民族生的资格进行复审,以保证三侨生、民族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3月6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三侨生资格审核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民族生由市民宗局确认并汇总上报省民宗委复审备案。

3.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严禁非应届在校学生报考(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东南大学少年班的除外)。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级学生参加普通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普通高考报名点。

4.加强对随迁子女报考我省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1.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网址为:),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交纳报考费。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的户口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中学)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见附件2)进行。

2.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⑴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4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⑵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⑶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⑷录取新生时,如发现考生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 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含签名确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4.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5.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一般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参加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须凭《广东省2015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高考报名时,高校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报名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6.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中学)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等信息,并签名确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认真核对省术科统考(含考试项目)或院校校考的信息。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核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考试机构和组织报名工作的中学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

7.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附件3)。高中阶段户籍由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审核改正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8.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须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9.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由相关考点收取,其它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六、报考数据采集

1.报考数据采集的范围,除包括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还包括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高校单独组织考试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单招)、职教师资考生、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考生基本信息是考生入学、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的基本信息缺失、错漏将造成考生无法在教育部备案,考生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各级考试机构应派专人负责考生数据的采集和校对,保证考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

2.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全部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中的信息。采集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以确保考生个人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有效杜绝考生利用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顺利、准确。各市和各报名点(中学)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设备安装及使用流程参照去年执行。

3.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应配备足够的人力协助计算机室或报名点(中学)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

4.摄像结束后,报名点(中学)应打印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给考生核对并补填漏输信息,考生确认无误后在表上签名,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收回该表放入档案内。考生凭校对回执在约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在省下发编排数据后)。

5.各报名点(中学)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七、体检时间

普通高考体检时间为2015年4月1日~20日,具体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确定,体检要求另文通知。

八、建立电子档案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省迁入户籍的考生及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录入办法另文通知)、体检情况,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其他需审核优先录取条件的特殊考生等信息,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在2015年5月20日~25日通过互联网输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报名点(中学)凭原件审核确认。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时,如有错或更改,须及时同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保证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需体检复查的考生,各市须在2015年6月20日~23日内更正考生体检信息。

九、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必备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

2.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等,此表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

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5.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

6.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志愿表;

7.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

8.广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登记表;

9.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0.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1.身份证(或军人证、士兵退役证)、户口簿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必须包括1-11项内容,其中3项目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粤教研〔2006〕10号文)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4、5、6、7、8、9、10、11项目内容和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军人纸介质材料包括4、5、6、9、11。有其他档案材料的可同时提供。

(二)补充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件3);

1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见附件4,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用);

14.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见附件5,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用);

15.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用);

16.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7,随迁子女考生用);

17.地级市侨办、台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身份证明”(参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18.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特殊专业考生体检表(填报有关院校特殊专业考生用);

19.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反映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凡是材料复印件,都必须由检验员签名,市招生办公室盖章。

(三)建立考生档案的具体要求

1.2015年考生档案必须具备“广东省××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材料目录”,并在目录每一项表格后面加空括号,材料具备的在空括号内打“√”,并将档案材料按序装订成册。

2.基层单位在考生档案材料上签署意见和结论时,应对考生高度负责,必须用词准确、文字规范。如需对考生的某方面内容进行特殊说明,可另加附页。

3.必须准确录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省已经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不得漏录入、错录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保证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准确无误。

十、其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考〔2008〕33号)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往届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成绩),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均按《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执行。

2.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政策性加分申报材料须于2015年4月20日前上报所在中学,各市汇总后于2015年4月25日前上报省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如国家对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及其它方面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是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基础,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必须切实加强对普通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领导和宣传,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3.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借考考生申请表

4.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

5.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填写)

6.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填写)

7.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随迁子女考生填写)

8.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简要工作流程

9.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属性及科类、考试类型、考试科目之间关系的说明

10.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上报数据格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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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近70年办学历史、行业特色鲜明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广州土木水利工程学校,1999年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是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先后入选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副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是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广州天河、从化两个校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占地面积1500余亩,纸质图书藏书量92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6亿元,校园无线信息点1200多个,无线信号全覆盖,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教职工900余人。 学校打造高水平的“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7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比88%以上。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3人、南粤优秀教师5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省级教学团队6个、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全国产业导师资源库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大师 1 人、省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36人。1名教师当选“中国好人”(爱岗敬业),1名教师获评全国十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影响力标兵人物”,1名教师当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名教师受聘全国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集体1个,3个教师团队荣获全国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校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办学之路,紧密对接广东省现代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和智能制造、先进信息技术、现代服务等新兴产业,形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供用电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应用英语等10个专业群。目前招生专业 47 个,建设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主持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全国优质水利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一类品牌专业2个、二类品牌专业8个、省重点专业3个。高本衔接试点专业10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4 本、水利行业“十三五”规划教材23本,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8项。获得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1年度职教改革创新课题2项立项。学校入选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发展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构建行业特色的产教融合、育训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与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紧密合作,校企共建北控水务学院、环境艺术产业学院、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产业学院、智慧水利产业学院、泰迪数据智能产业学院等特色产业学院7个,校企合作共建省级高职教育校内实践教学基地13个(包括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等)、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1个。学生三年来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8项、在全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231项,技能竞赛专业覆盖率100%。学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7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外观设计专利37项。 学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强、行业品质优、岗位适应快,就业网络主要辐射粤港澳大湾区,初次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8%以上,专业对口率达到83%。毕业生就业率、理工类专业相关度、雇主满意度以及毕业三年职位晋升比例等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核心指标均稳中有升,部分指标超过“双高”学校平均水平。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设创客空间 11个、众创空间 2 个、就业创业e站1个、创客协会活动中心 1 个、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10个,多部门与多协会协同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年度覆盖面超过80%,学生在校创办企业61家。1个就业创业案例入选“2020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优秀成果及典型案例”。 学校立足水利水电行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和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积极进行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开展职业培训。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覆盖学校所有专业及专业群,现建成省级平台2个、协同发展中心1个、校级平台33个。近3年师生获得专利授权531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技术13项,承接科技纵、横向课题及技术服务项目661项,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依托平台建设成果获得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入榜广东省“专科高校创新能力榜前10位”。 学校是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设有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广东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电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理论与实操考试点,是省教育厅、水利厅批准成立的“广东省水利人才教育基地”。2019年与海南省水务厅共建“海南省水利人才教育基地”,入选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水利部“水利干部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超15万人日。2019年成为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20年学校联合企业开发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个,截至2021年共获批1+X证书制度试点20个,覆盖了33个专业。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杰克逊学院、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政府理工学院、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美国贝佛学院、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台湾万能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合作办学专业14个,联合制定专业教学标准6个,合作开发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开发并被采用的课程标准5门,招收留学生70余人。学校成立广东省 首家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牵头成立华南“一带一路”职业教育水利电力联盟,建设老挝鲁班工坊、坦桑尼亚鲁班工坊及坦桑尼亚大禹学院,协同龙头企业成立“老挝鲁班学院”,学生参建该国重大项目获老挝国家一级劳动奖章。荣获“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 多年来学校办学成绩斐然,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节能型示范高校,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集体多项荣誉称号,获评全国样板党支部1个、广东省样板党支部2个、广东省“三型”党支部2个,立项省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个,入选广东省“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广东省“八个相统一”高校思政课建设示范点培育单位。 七十年风雨兼程,新时代扬帆启航。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继续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中国特色鲜明、教育水平优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内容更新截至2021年8月31日)
  • 学校简介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35年的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是广东现代海洋水产教育的发端,原暨南大学水产系、原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湛江分院先后并入,1979年升格发展为农业部直属的湛江水产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62年办学历史的湛江水产学院和39年办学历史的原华南农学院(现华南农业大学)湛江分院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湛江农业专科学校,1997年进行实质性合并组建为湛江海洋大学。2001年12月,国家气象局主管的全国重点中专湛江气象学校并入湛江海洋大学。2005年6月,湛江海洋大学更名为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1月,省委、省政府明确由我校作为举办校,与阳江市政府、省教育厅、华南理工大学共建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学校在祖国大陆南端两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和阳江市办学,校园环境优美,依山伴水,绿树长青,鸟语花香,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8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2万人。湛江市的湖光校区(校本部,麻章区海大路1号)、霞山校区(霞山区解放东路40号)、海滨校区(霞山区海滨大道中5号)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892亩,其中湖光校区坐落于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湖光岩世界地质公园东侧。湛江校区设有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滨海农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船舶与海运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歌艺术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学院。阳江市的阳江校区(江城区罗琴路1号)西靠阳江八景之一的罗琴山,南临风景优美的罗琴湖,总规划用地面积3500亩,第一期建设项目用地512亩,已于2021年6月建成。校区设有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等5个学院,首次招收学生710人。第二期规划建设7个学院、30个专业。学校秉承“坚韧不拔 自强不息”海大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办学理念,根据“把学校打造成为中国南方涉海人才培养的摇篮、海洋科技创新的高地、海洋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平台,广东海洋强省、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的目标定位,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师资建设为关键、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培养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民族精神、社会责任、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创新型人才,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华南地区海洋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1997年1月,原国家主席杨尚昆在为海洋大学校牌揭幕时高兴地说:我们国家很需要这样一所大学。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广东省委书记谢非、李长春、张德江、汪洋和胡春华均对海大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寄予厚望提出要求。2018年5月,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在湛江调研时指出,湛江还有广东海洋大学等科技研发力量,在海洋资源创新开发方面独具优势,要用好这些重要创新平台,把它们作为创新发展的主阵地,打造成为创新发展主引擎,为湛江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绝的动力。2021年3月,时任省长马兴瑞莅校调研时指出,海洋大学要继续加强内涵建设,在海洋强省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和影响力。学科专业齐全。学校现有“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5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水产一级学科、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二级学科被列为“攀峰重点学科”,海洋科学一级学科被列为“优势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3个二级学科被列为“特色重点学科”。现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水产”“海洋科学”和“食品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广东排名分别为第1、2、3名。有83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2343人,其中专任教师1688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77人、博士学位者648人;博士生导师95人、硕士生导师388人;特聘院士2人;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1人;双聘院士、入选青年珠江学者、“扬帆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等共8人,省级培养对象14人;现有15人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17人入选广东省“扬帆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15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11名省部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气象教学名师、7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4名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研平台优良。学校拥有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产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东省水产动物病害防控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产品加工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国家贝类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湛江)等4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南海水产经济动物增养殖重点实验室、陆架及深远海气候、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南海现代渔业协同创新中心等27个市厅级科研平台;工程训练中心、航海技能训练中心等1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7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1个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5个广东省产业学院;16个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拥有1个首批广东省协同创新平台培育对象——南海现代渔业协同创新中心。建有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具有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海洋药物研究与开发实验室等98个校级教学科研实验室。有全国高校中水生生物标本最多的水生生物博物馆以及与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共建的海洋遥感与信息技术实验室2个“全国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办学条件完备。学校拥有教学楼、科技楼、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校史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以及海洋广场、文化广场、运动场和标准游泳池等完善的教学生活设施。现有校舍总建筑面积80.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值20.68亿元,教学科研设备值5.51亿元,图书馆藏书392万册(含电子图书)。建有规模可观、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的校园网。育人效果显著。建校87年来,学校为国家及地方培养了30多万名(含继续教育)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涌现出了以新中国第一位远洋船长陈宏泽、中国四大家鱼全人工繁育之父钟麟、中国珍珠大王谢绍河,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广东省首届新闻终身荣誉奖获得者、深圳报业集团原董事长吴松营,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原局长、中国知名海洋专家吴壮,全国劳动模范、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湘峰,首届深圳新生代创业风云人物、深圳市中深装建设集团董事长柯颖锋,全国优秀边陲儿女金奖获得者李周葵以及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为“抗震救灾模范”刘胜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社会英才。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海水稻——中国新饭碗”项目获得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商业组全国金奖;“珍珠产业4.0——引领世界珠宝行业进入新时代”项目获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创意组全国金奖。长期以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就业质量逐年提升。毕业生广泛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华南沿海等地区,其中大多数已成长为各个领域的技术和管理骨干或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为中国海洋水产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科创成果丰硕。近五年,学校承担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共1956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各1项,实现历史性突破。其中,国家级项目217项;科研经费达9.4亿元;获得授权专利1595项;出版著作教材166部;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16件;发表学术论文6744篇,其中三大索引1455篇。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48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6项,“石斑鱼精准营养研究与高效饲料开发”“罗非鱼链菌病防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项目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石斑鱼高效环保饲料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获得海洋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基于微流控芯片的微颗粒检测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海洋工程科学技术一等奖;“船舶压载水采样及检测成套技术装备”项目获中国航海技术发明一等奖;“南海深海渔业资源开发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培育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两广地区牡蛎产业价值链特征与政策研究”等项目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对外交流活跃。面向国家和广东省重大需求,推动与国外及港澳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学校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50多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关系。服务社会有作为。攻克海水稻技术难关,助力“南粤粮安工程”。“海稻86”发现者陈日胜教授研发海水稻成果亩产突破900斤,被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平台广泛报道,得到袁隆平院士点赞。研发了基于纳米发电、温差发电、电磁发电等多种发电方式的海洋能收集、转化、管理与存储技术,成果已经在海水淡化、海岛供电等多方面进行了转化应用。主持首次制定海水中PAHS测定国家标准,提升了海洋环境监测水平,提高了海洋有机污染的预防与治理能力。研发了石斑鱼高效环保饲料关键技术,显著提高了饲料利用效率、配合饲料普及率以及优质蛋白源自给率,减少对国际市场鱼粉豆粕的依赖,推广应用累计生产石斑鱼高效环保饲料8.47万吨,新增产值11亿元、新增利税2.2亿余元、增收节支5500万元。研发了人工生态珊瑚礁修复、红树林生态保育与滨海湿地修复以及南方沿海大型海藻生态系统恢复等海洋生态修复综合技术。研发了基于北斗星通导航定位技术的南海渔业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了南海渔业资源数据化和金枪鱼探捕国产化。攻克沙锥鱼全人工繁育的国际难题,实现了国内外沙锥鱼全人工养殖的产业化。培育出国家级农业新品种——马氏珠母贝“海选1号”和凡纳滨对虾“兴海1号”,为振兴我国南珠产业,促进南珠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为我国对虾产业摆脱国外亲本的控制,自己主导对虾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对虾产业竞争力作出突出贡献。香蕉、红江橙、海大菠萝蜜、火龙果、茂海辣椒系列等一大批具有南亚热带特色的园艺作物新品种、新技术从海大走出湛江,走向全国。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作为主要依托单位参与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湾实验室),主持编制了《广东海洋文化强省建设规划》《广东省现代水产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重大规划。向农业部、外交部提供30多份“南海渔业问题”内参报告,为我国南海渔业资源管理和开发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进入新时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海洋强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港)、环北部湾经济区,积极助力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聚焦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到本世纪中叶的“三步走”战略安排和今后五年重点实施的“九大工程”目标任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强化办学特色,以更加先进的理念培育社会英才,以更加执着的努力提升科研水平,以更加广阔的视野延揽高端人才,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国际化进程,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为把学校早日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海洋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校始建于1999年6月,至今已有20余年办学历史。现有广州和云浮两个校区,广州校区坐落于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的广州增城区,与著名的北汽集团华南基地隔路相望,交通便利、四通八达;云浮校区位于云浮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具有对接产业的天然优势。校园总占地面积938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5万多册。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设有电力与智能制造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城建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国际贸易与外语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健康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9个二级学院,开设了涵盖工科、经管、文学、艺术、医学、教育等学科的42个专业。学校拥有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达35%以上,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占45%,双师型教师超过40%。聘请的行业资深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知名学者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学校实训室设备先进,建有新工科实验楼、大商科实验楼和公共基础实验楼,搭建了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建造、大数据与智能计算、智慧物流等五大实验实训中心和大商科、数字媒体艺术两大公共实训中心。学校坚持秉承“厚德、务实、强能、创新”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创业为导向,以学生成才为目标,构建了以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哲学、工程、人工智能、商务、美育/艺术和体育六类课程教学改革为引领,首创了“四必二选”的“PAMEAP核心素养提升课程体系”,推行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学校主动对接战略新兴产业,打造了电力与工业自动化、建筑艺术与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大商科和艺术设计与传媒等五个重点专业群,累计为社会各行业输送了4万余名高素质专业技能、技术人才。内涵建设初有成效,现有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重点实训基地2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各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78项。学校搭建了16个校内专业技能竞赛平台,每年举办专业技能节,近五年累计参赛学生超过12000人,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300多项,其中一等奖29项,二等奖83项。毕业生适应性强、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近五年来学校平均就业率超过97%,一直稳居全省高校前列,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7%。学校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专业链主动对接产业链,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基地300余家,先后与阿里巴巴、比亚迪、神州光大、讯方、富士康、广汽、北汽集团等国内100余家知名企业开展了深度合作,开设了“订单班”、“现代学徒制”、“实验班”等20余个特色班。学校重视科学研究,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努力打造“项目+平台+团队+成果”的科研战队模式,成立了云计算平台下大数据应用研究所等15个科研平台和智能制造、土木工程等9个创新团队。截至2019年6月,获得教育部产学研创新基金项目4项;教师公开发表论文520余篇;申请国家专利186项,获得授权135项,其中实用新型授权专利71项。学校鼓励创新创业,创业学院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组建了100余名创业导师团队,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创新创业通识教育,面向精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精准培养;遴选了400余个项目团队入驻,成功孵化工商注册公司61家,创业园被授予“广州市众创空间”、“广东省高校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基地”、“广东省高校创新创业联盟单位”、““展翅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广州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广基地”等称号。近年来。学校获得诸多荣誉单位称号,2015年学校获评“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2016年学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建设奖”、2014年学校获评“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8年学校获评“广州市众创空间”、2019年学校获评“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成员单位”、2020年学校获评“广州市院校就业创业e站”。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全球30余所知名大学建立联系,现已与美国中西州立大学、英国北安普顿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等14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了设立海外研习基地、联合培养、学分互认、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培训等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化程度的提升。学校近年来不断进取,办学取得可喜成绩,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办学单位”、“广东省十佳民办院校”、“最具品牌影响力高校”和“最具综合竞争力民办高校”称号等多项荣誉。2018年在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列广东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五名,在全国1386所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350名。2017年学校升本计划成功纳入广东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在升格本科的战略驱动下,学校二期建设工程全面启动,规划了图书馆改造、实验室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办公环境改善和校园环境提升等工程项目74项,目前已全部进入验收使用阶段,为改善办学条件,达到升本硬件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乘着国家职业教育的改革东风,秉承“职教为根、学生为本、教师为重、质量为上”的办学理念,坚持“面向市场、因材施教、职业为本”的办学方针和“根植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打造创业特色”的办学思路,以创新强校工程建设为抓手,以申办职业本科教育为动力,应势而谋,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上下合力,聚焦内涵,指向提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在落实推进上下功夫,扎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华立人正鼓足干劲,向民办优质高职院校和百年名校的美好愿景奋力前行!
  • 学校简介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8年,是由杰出的人民教育家王屏山同志创办,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集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继续教育、社会培训为一体,系深圳三所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培养人才之根本,始终坚持以“学会做人、打好基础、培养专长、加强实践、报效祖国”为校训,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目前开设有8个系(部)、36个专业,在校生规模5800余人。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学校业已成为一所治学严谨、教风优良、学风日盛的民办高职院校,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历获“全国民办百强学校”、“广东省首届十佳民办高等院校”、“广东省民办高校就业竞争力十强”、“广东当代民办学校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学校连续四年上榜“广州日报高职高专排行榜——民办院校TOP100”,所在榜单排名连年上升;连续多年在省厅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中获评“合格”;在2021年度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中,位列25所民办高职院校第4位。优越区位,带来新机遇。学校坐落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深圳。地处南山区中心区域,位于塘朗山下、深圳湾畔,紧密对接名企云集的深圳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强大的产业集群,旺盛的人才需求,为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学生实训与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聚贤集智,凝结新力量。学校拥有德才兼备、敬业奉献的领导班子和教学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近年来师资结构不断优化,高层次人才引培成果丰硕,为学校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学校现有教职工 306人,其中专任教师233人,正高12人,副高3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1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南粤优秀教师 3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56.6%,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1.88%。优质就业,树立新形象。学校立足深圳,面向广东,辐射粤港澳大湾区,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把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办学至今,学校为社会输送了四万多名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始终以其适应性强、专业技能高、综合素质好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新安形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多数专业就业率达100%。近三年来有80%以上毕业生留在深圳就业或创业。产教融合,发展新姿态。学校坚持产教融合发展,不断加强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目前与包括华大基因、万科、深圳市人才集团、金蝶软件、香格里拉酒店、中建南方建设集团等著名企业在内的近百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并与招商、宏发、中海等龙头物业公司以及海王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与中兴教育成立“广东新安职业技术院中兴 ICT产业学院”,与华大集团共建了全国首个华大“基因+”产业学院,建设有全国首家高职高专基因组学教学实验室,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学生掌握实践技能的能力得以提高,近年来,我校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300余个奖项。多元教育,满足新期待。学校注重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为学生接受本科教育搭建桥梁,与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合作,办相沟通自考专升本助学辅导班,为在校生提供了专升本的学历提升平台。学校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区域和自身优势,深化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与英国、荷兰等国家的大学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开设有“3+1留学专升本—学分互认”出国班,就读三年毕业后赴国外就读一年即可获得国外本科学历,该学历获国家教育部认证。“3+1留学专升本”既可以让学生提升学历,又可以让学生接受多元化的教育,开阔国 际视野,并节省大额的留学费用。丰富平台,竞放新精彩。学校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为载体,结合实践教学,着力开拓对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每年举办各类“技能比赛”、“校园文化艺术节”、“学术科技节”、“校园歌手大赛”、“篮球赛”、“职业教育活动周”、“宿舍文化节”等盛大活动,此外还有20个学生社团供学生锻炼与提升创新力、组织力和沟通力等独立工作的能力,为学生展示自我搭建了丰富平台。学校鼓励学生创新创造和创业,许多毕业生在校时就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并取得巨大成功。未来,学校将继续立足深圳,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内涵发展,朝着建设民办品牌高职院校和具有先行示范区特色的一流民办高职院校而奋斗,努力为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普通高等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前身为叶剑英元帅在兼任华南垦殖局局长期间创办的华南垦殖干部学校,198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广东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开始举办大专学历教育,1989年经农业部批准挂牌“农业部华南农垦干部培训中心”,1993年易名为广东农工商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转制为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立德博学、知行合一”的校训和“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坚持“依托农垦、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农垦产业转型升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服务定位,围绕“国内一流、世界水平、凸显热带农业产业特色、树立中国职业教育品牌”的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稳规模、提质量,走出了一条具有农工商特色的高职教育发展之路。 2005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荣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教学资源”等三个全国50强。2021年,高职院校“创新强校”考核成绩位居全省第一名,入选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被教育部、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获“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2年入选《2021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服务贡献典型学校60强”、“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三大榜单。学校先后荣获“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创新型)示范基地”、“BTEC大中华区优秀示范中心”、“广东省高校十大校园文化品牌”等称号;先后成立“广东农垦经济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广东农垦综合类职业农工培训基地”、“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等等。 学校现有广州天河和增城两个校区,热带农林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外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辅培训机构,设有热带作物研究所、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通信技术研究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等科研机构。 学校开设49个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8个,包括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与会计、商务英语、现代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省高水平专业群7个,省级品牌专业16个,名列全省前列,其中一类品牌专业有作物生产技术、市场营销、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二类品牌专业有会计、食品加工技术、商务英语、软件技术、通信技术、酒店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园林技术、国际金融、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流管理、产品艺术设计;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4个,包括大数据与审计、旅游英语、现代文秘、动漫制作技术;并开设省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3个,1+X证书试点43个,与本科院校合作协同育人专业项目11个。 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6项;学校教学资源丰富,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国家级5门、省级1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1门、省级19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全国职校课程思政典型案例10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设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7个,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2个;全国农村创业园区(基地)1个;产教融合创新平台3个。 师资业务水平高。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50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珠江学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巾帼女标兵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2人,省级教学名师9名,“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名,“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1人,南粤优秀教师16名,省级青年教师2名,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专业领军人才4名,省级高层次技能兼职教师43名。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成绩优异,历年获国家级奖项8项,省级奖项102项,多次全省排名第一。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万多人,在校生规模居全省职业院校前列,招生范围遍及广东、湖南、新疆、江西、广西、河南、海南、贵州、甘肃、山西、四川、云南等12个省(区),考生报考踊跃,生源优势持续领跑。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薪酬稳居全省前列,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和好评。 学校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农垦精神薪火,创办校内各类学生刊物8种,成立各类学生社团48个,定期举办科技学术节、文化艺术节、创意比赛、运动会等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助力学生成长成才。2021年全校师生各类竞赛共取得省级以上奖励近300项;教师在省教学能力比赛、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和微课大赛中荣获奖项93项;一等奖数量及获奖总数均居全省第一;立项课题211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课题59项,位居全省高职院校第3位。 学校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服务工作,与英国、德国、美国、马来西亚和港澳台开展长期合作,引进中英合作项目,成为国内规模最大、质量最优的BTEC教育中心;输出与东南亚国家“一带一路”合作项目,为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的企业院校开发了多门课程;承担了国家农业农村部援外官员培训项目,为22个国家近千名官员提供了培训。 展望未来,学校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政校行企协同,积极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水平、凸显热带农业产业特色、彰显中国职业教育品牌”的高职院校,成为中国及世界热带农业经济发展“智库”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示范者和“走出去”发展的引领者、展示中国职业教育品牌的重要窗口。(数据更新至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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