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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10-1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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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

我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此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2018年10月下旬开始。考生网上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在区外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在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就读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的学生(其中艺术统考和体育高考不能补报),必须出具就读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证明函件,并于2019年1月22日前交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广西招生考试院于2019年1月28日至29日统一开放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区2019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所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另文公布),其中外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考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并于2018年10月25日至27日在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8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 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必须派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中的“考试报名”栏目,选择“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默认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要求修改密码,考生所填手机号码会自动设置为考生联系电话,并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且在报名后至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勾选不填手机号码后直接进入修改密码界面。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密码并做好密码的保密、保管,该密码既作为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高考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和信息查询码(信息查询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准考打印等)。信息查询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不再允许修改。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高考志愿填报密码、信息查询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志愿填报密码或找回信息查询码,没有手机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在高考报名地招生办进行修改志愿填报密码或查询信息查询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了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预报名。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预报名时(即2018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修改考试科目后如需要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的报考费的,多交的部分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财务核实后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一旦报名站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后一律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广西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19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 http://www.gxeea.cn)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 http://www.gxeea.cn),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19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 “体育专项”考试科目。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语考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它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6)。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至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4)。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19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4)。各高考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19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19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本次体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办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信息确认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和相片与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相片”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予以覆盖替换。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务必认真细致审核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负责。对于没有进行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的地市,如出现信息错误在高考报名后提出修改的,我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向广西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 2018年11月16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并上报有关审核材料。上报的审核材料包括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18年11月17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19年3月16日前上报。

3.2019年4月5日前,上交体检表。

4.2019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6)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5.2019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7、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并通过考务平台发送至广西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因此,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2019年4月25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对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加分资格分类汇总表和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于2019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边境县考生、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条件的加分信息以及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是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其余资格项目由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确认。

(六)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6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办(考试院)修改。

2019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县(市)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县(市)招生办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修改。

2019年4月25日17:30前,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语考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高考报名时一并通过网上缴交。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一)各市、县教育局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考报名政策规定,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圆满完成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特别是对户籍和学籍的审核。杜绝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类别、资格条件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gs.gxeea.cn/)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时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确保这三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特别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广西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九)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要向辖区内接收外来人员就读的中学宣传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区参加高考的政策,让这类考生在入学时就清楚知晓其毕业时能否在我区报考,以及在我区报考还需满足哪些要求等。

十、其他

(一)2019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设区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全区艺术统考:2018年12月1日至7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18年12月10日至17日。

3.英语口语考试:2019年3月9日至11日。

4.小语种口试: 2019年3月16日至17日。

5.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19年4月18日。

(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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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空间充裕。学校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建校至今曾七迁校址,七更校名。学校前身是广西省立医学院,因时局动荡,1940年校址迁至桂林,1954年7月由桂林迁回南宁市现址至今。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学校更名为广西省医学院;1952年由中央卫生部委托中南卫生部直接领导;1953年4月中央卫生部批准改称为广西医学院;1996年5月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西医科大学。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是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2020年5月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的广西目前唯一的一所医学院校。2021年成为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双一流”大学的高校。学校现拥有南宁-校本部、南宁-武鸣校区、玉林校区、国际医药教育交流与研究中心(五象校区,在建)4个校区,其中南宁-校本部总用地面积571亩,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南宁-武鸣校区总用地面积1433亩,位于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玉林校区规划用地总面积938亩,位于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国际医药教育交流与研究中心(五象校区)规划用地总面积约352亩,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玉岭路以东、凤凰路以南、楞仙路以西、玉成路以北。4个校区共占地约3300亩。教学机构完善,实践基地齐全。学校设有1个研究生院和19个学院(即: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全科医学院、信息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肿瘤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武鸣临床医学院)。学校现有183个实践教学基地(含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1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1个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示范基地,11个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1个医学人文技能培训基地,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其中社会函授站7个、区外社会函授站2个),5所直属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武鸣医院),15所教学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第四附属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第五附属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六附属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七附属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第八附属医院(贵港市人民医院)、第九附属医院(北海市人民医院)、第十附属医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民族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附属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其中,“三甲”医院15所、综合医院12所、专科医院3所,引领着壮乡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教学科研设施先进,图书及信息化资源丰富。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教学公共设施,学校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总面积12000平方米,设备设施2500余台件,建设有院企合作创新实验室、全流程信息化OSCE中心、学生及住专培学员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区、专科技能及综合技能训练区、虚拟内窥镜训练区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是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临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是广西医科大学集教学、培训、考核、科研、产学研合作及社会服务多位一体的医学教育培训基地,是广西最大的临床医学实践教学平台。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0.06万多册,电子图书185.9万多册,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80个,学位论文775.99万册,音视频28624小时。学校教学科研信息网络功能优良,“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百兆桌面”,覆盖全校区及直属附属医院。师资队伍素质高,生源质量好、来源广。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22人,其中正高职称737人,副高职称789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739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686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267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122人。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1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9人;广西院士后备人选2人,广西“八桂学者”9人,广西“特聘专家”10人,自治区优秀专家32人,“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42人;“中国青年解剖科学家奖”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组织学与胚胎学教学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教师团队)以及一批选聘任中华医学会专业学会常委、委员和广西医学会各专业学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委近100人,还有一批优秀人才被选为国家级和省级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一批教师获国家级教学竞赛最高奖。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155人,其中本科生16384人、硕士研究生4468人、博士研究生1074人、高职高专生8516人、国际学生703人、港台学生10人。学生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港台地区及34个国家。培养体系完整,学科实力强劲。学校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是国家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共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基础医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分别于2015年与2020年获评广西唯一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广西院士工作站1个。现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个、广西一流学科5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口腔医学)、广西一流培育学科1个(生物医学工程)、广西特色优势重点学科6个、广西重点学科9个和广西临床重点专科37个(含建设项目)。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专业设置优化,建设成果丰硕。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0个,分别是:临床医学(含5年制、“5+3”一体化、五年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六年制全英班)、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法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实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英语、翻译(含四年制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运动康复、卫生检验与检疫、助产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医学信息工程、妇幼保健医学、医疗保险、养老服务管理。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生物医学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8项等一批国家及自治区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线上一流课程《虫族入侵——人体寄生虫学》、线下一流课程《环境卫生学》、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药用植物学》、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药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禽流感病毒分离与鉴定虚拟仿真实验》),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儿科学、组织学与胚胎学),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英语授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组织学与胚胎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学校设有高职高专专业(方向)6个,分别是: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优势特色鲜明,科技成效显著。学校在广西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特色优势,在区域高发肿瘤防治、地中海贫血防治、血红蛋白研究、蛇毒研究、心血管疾病防治、药物创制研究、肝脏移植、断指再植、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等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基因检测示范中心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南宁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委省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地中海贫血防治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高等级病原微生物三级(BSL-3)实验室1个、病原微生物二级(BSL-2)实验室5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3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12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1个,中国(广西)-东盟新发传染病联合实验室1个,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14个(含3个培育);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含1个培育)、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广西工程研究中心7个、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1个;广西教育厅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3个、广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团队8个、广西人才小高地5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含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20个;广西特色新型智库25个;广西生物样本库1个。截止“十三五”末,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科技奖、广西科技进步奖、广西自然科学奖416项及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4项。其中,“十三五”期间新增广西科技进步奖、广西自然科学奖等53项,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广西特别贡献奖2项、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十三五”期间,发表英文高水平论文3372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Natur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原创性研究,体现我校科研人员原创性科学研究的实力。学校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广西医科大学学报》《中国癌症防治杂志》和《结直肠肛门病外科杂志》3种学术期刊。国际交流合作活跃,国际影响力日增。近10年来,学校先后派出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到国外讲学、留学、进修、攻读学位及开展国际学术交流1000余人次;与美国、英国、法国、丹麦、瑞典、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尼、马来西亚、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大学、医院或医疗研究机构、学术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渠道和合作关系;接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访问、讲学、交流与科研合作1100多人次。组织学生出国(境)开展短期交流近300人次,接收国(境)外学生短期来校交流共200多人次。搭建研究平台,先后推进生物靶向诊治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教育部骨与软组织再生修复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中国-东盟地中海贫血防治国际研究和培训中心、中国(广西)-东盟新发传染病联合实验室等多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联合实验室建设,与希腊等“一带一路”国家及东盟各国签署多方合作协议,开展“基于多学科团队学习和循证医学教育的牙科专业教育平台”中欧合作项目和教育部“‘丝路1+1’口腔医学教育援外”等项目,在大健康、海洋药物资源开发等多方面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果。充分利用广西区位优势,重点开展与“一带一路”国家、东盟各国交流合作。定期举办面向“一带一路”和东盟相关国家的高端国际会议,如中国-东盟国际口腔医学交流与合作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地中海贫血防治培训班及学术研讨会、中国-东盟卫生青年论坛、中国—东盟医院管理合作论坛、全国再生医学博士后学术论坛-中国东盟再生医学国际会议、中国-东盟卫生应急合作论坛、中国(广西)-东盟国际肿瘤精准医学大会、中国-东盟国际衰老与疾病学术论坛、中国(广西)-东盟生物医学工程论坛、中国-东盟护理论坛、国际妇科内镜协会会议等数十个学术论坛,与“一带一路”和东盟各国共享科技成果。积极筹建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项目和中国-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推进与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的中国-东盟医学人才培养合作单位平台建设及“一带一路”医学人才培养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建设,着力增进学校与东盟地区国家医疗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切实打造东盟医学留学生首选留学目的地学校。积极开拓东盟国家医疗合作平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国际合作远程会商协作网定点医院,2020年疫情期间与东盟各国、日本、尼泊尔等国家开展国际远程诊疗和国际远程学术讨论10余场。第二附属医院牵头成立中国-东盟医院合作联盟急诊专科跨境医联体、环南海-中国东盟海上医学救援联盟。立德树人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好。学校“十三五”以来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培育支部2个,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1个(广西高校唯一入选党支部)、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人、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1人。学校迄今培养了各层次医学人才20万余名,他们已成为引领广西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学生先后荣获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特等奖1次和二等奖2次、全国护理专业本科临床技能大赛特等奖和二等奖各1次、全国护理专业本科临床技能大赛特等奖1次、全国首届护理操作技能大赛(高职)二等奖1次、首届和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公共卫生综合知识与技能大赛二等奖各1次,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赛道、预防医学专业赛道和护理学专业赛道3项银奖,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金奖、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国来华留学生临床思维与技能优异团队奖和最佳团队合作奖、获首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技术应用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二等奖、连续两届全国病案信息大赛团体奖单项等百余个全国各类赛事奖项。毕业生参加国家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平均通过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左右,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通过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长年保持较高水平,2008年至今连续14年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学校2008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09年获“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教育部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1年作为国家正式实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后的第一所医学院校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全国第三所医学院校接受并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试点认证;2013年成为教育部、卫计委批准的全国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64所试点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具有典范作用的20所高校之一;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分别获印度医学理事会和泰国医学理事会认证;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口腔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作为全国唯一一所医学院校获得教育部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接受并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全科医学成为广西唯一入选国家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2018年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国家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021年,入选第一批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1个,入选第一批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4个(即全科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入选全区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位于武书连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名第206名,在第三方评估公司(软科)中国最好医科大学中排第18名,位于国内各省属医学院前列。展望未来,砥砺奋进。站在“健康中国”建设和伟大复兴“中国梦”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校师生员工按照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要求和学校“十四五”规划,秉承“造就本省人才,为本省之用”的优良办学传统,牢记“厚德励志,博学弘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全面启动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积极创建“双一流”,全力打造区域样板医学院校,朝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区域国际知名度高的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目标奋勇前进!
  • 百色学院百色市
    学校简介百色学院是2006年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成立的广西省立田西师范学校,历经百色师范学校、百色师专、百色地区师范学校、右江民族师专等阶段。80多年来,学校坚持在“老、少、边、山、穷、库”地区办学,凝练了“团结合作、艰苦奋斗、克难攻坚、磨砺成才”的“石磨精神”,走出一条艰苦创业的发展之路;秉承“志远行敏、德高业精”校训,为社会输送了15万余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专门人才,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防巩固作出巨大贡献。学校升本以来,坚持以“百折不挠、奉献拼搏、团结务实、争先创新”的百色精神办学育人,科学谋划,艰苦创业,经过“明晰思路、寻求合作、创新模式”等探索改革阶段,实现了从专科教育为主向本科教育为主、从师范教育为主向产业服务型教育为主的“两个转型”,成为广西首批4个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是广西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是全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中华经典诵读试点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西文明校园”“自治区和谐学校”“广西华文教育基地”“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绿色大学”“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等称号。学校占地面积1833.22亩,拟建百东校区占地2512亩,现有建筑面积47.2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8亿元;实验室实训室296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07个,馆藏纸质图书130.58万册,电子图书198.8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641人,其中各类教师135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9人,正高级职称教师70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6人,“双师型”教师546人。长期聘请多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近年来,1名教师荣获“自治区优秀教师”,228位教师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8人获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教师”,1人获得“广西高校思政政治教育卓越人才”,4人获“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有9位教师荣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有12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三育人”先进个人、全国教育先进工作者,3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3人入选广西“卓越学者”,1人被评为评为广西“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1人被评为“八桂名师“,1人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学校设有21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高职)专业,设有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即市场营销第二学位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形成以人文社会类学科专业集群为基础,产业服务类学科专业集群为主导,多学科专业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学生24311人,招收来自泰国、老挝、柬埔寨、巴基斯坦、索马里、赞比亚等国家的留学生共46人。现有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群3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7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0门,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自治区级协同育人平台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5个,广西高校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广西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3个,是广西教师教育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以来,共获得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1项,自治区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2009年以来,共有5691人次学生获得2676项自治区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学科竞赛奖,其中1816人次学生获得604项国家级奖。484名学生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22个班级被授予自治区先进班集体。14名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7人次学生获得此项提名奖;266名团员、团干受到上级团组织表彰,学校各级团组织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广西五四红旗团委”10个、“广西五四红旗总支部(团总支)”18个。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全区平均就业率水平之上,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升本以来,学校秉承学科专业一体、教学科研互动理念,有力地支撑和促进了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现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5个,自治区级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项目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工程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1个,广西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1个,广西社科普及基地1个,被确定为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研究基地。2005年以来,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7项;科研资助总经费4480多万元。全校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7170多篇,其中被SCI、EI收录290多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近1170篇;出版专著、编著和教材130多部;共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60多项,其中省部级30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9项,优秀奖2项,获国家文化部评选的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1项)。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道路,注重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国际合作。近年来,先后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与百色市各个县(区)政府和252个区内外企事业及其他单位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其中与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签订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输送与合作协议;与德国1所大学、俄罗斯1所大学、美国2所大学、越南3所大学、马来西亚4所大学、泰国12所大学及4个府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其中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马来西亚北方大学、泰国程逸皇家大学、泰国清迈皇家大学、泰国沙功那空皇家大学承认我校对应专业的学分。学校先后派遣620多名越南语、泰语、英语、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生到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相关大学交流学习、参加学科竞赛,先后派遣460多名汉语国际教育、泰语、英语专业学生到泰国中小学进行汉语教学实习,60多名教师、学生志愿者赴美国、泰国、菲律宾及蒙古开展汉语教学,10名教师赴美国与泰国访学、进修;90多名教师赴国外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泰国如诺大学、程逸皇家大学等多所高校先后派出师生到我校开展教学和学习活动;成立了“百色学院—马来西亚高校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等中外合作教育基地或中心;先后组团参加9届东盟广西国际教育展;到美国、法国、德国、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高校进行教育考察交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百色学院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正在“植根百色,服务广西,面向全国,对接东盟,建设具有百色精神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 学校简介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于2021年3月1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式设立,2021年5月10日通过了教育部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2021年7月9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学院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核心地段空港大道25号,占地面积1010亩,总建筑面积25.72万平方米,总投资人民币10亿元。学院按教育部对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要求分两期开展建设,将于2023年完成学院全部建设,现一期建设有教学楼2栋、宿舍楼4栋、图书馆、办公楼、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食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能够满足5000名学生教学、生活条件,二期建设完成将满足10000名以上学生入学条件。学院交通便利,坐拥航空、高铁、高速、城轨、省道“五维一体”的交通动脉。学院设有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与渔业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商财经学院、文化艺术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和公共文化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部、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图书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5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教学体系架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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