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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2012-01-0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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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各市教育局,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管理工作,推动校园阳光体育运动的发展,推进高校招生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及招生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271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其中省内20所高校名单及招生项目见附件1)。

  江苏省普通高校因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需要,可在我省范围内,使用本校预留计划选择性试招体育特长生。凡具备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且经相关测试合格者,皆可认定为体育特长生,录取政策参照选择性招生执行。

  二、报考资格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取得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高校可在上述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求,考生还须符合本人拟报考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取得报考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三、资格审核

  1.交验材料

  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同时,填写《江苏省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附件2),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

  2.审核程序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须经所在中学或单位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后,报分管校长或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材料由所在中学初审后,统一报至高考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

  各级招办须指定专人,会同体育部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在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审核后的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资格审核表后,由各市招办将审核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报名、测试与成绩评定

  经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中体协复核报考资格,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照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自行向高校报名。

  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按如下办法进行:经江苏省内高校确认同意报考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他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测试工作须在2012年春节假日之后进行,其中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4月7-8日,其他项目测试工作须在4月10日前完成。

  1.招生高校要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选拔人数,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和办法,录取要求等。各高校招生简章应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有关高校须成立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等职能机构。高校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工作实施细则》(苏教考招〔2007〕51号)的要求,科学合理制订测试工作方案(包含相应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标准、测试办法、测试组织机构等),并具体组织实施测试工作。高校测试工作方案须在测试开始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有关高校规定的报到时间,直接到有关高校报到,并按规定缴纳报名测试费用,参加专项测试。有关高校负责再次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后的证明材料原件应退还考生,复印件由有关高校留存。

  4.高校在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中,对符合本校报考要求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应现场公布测试成绩,并当场由裁判员、记分员及考生三方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需综合多名裁判员评分情况、现场无法得出最终成绩的项目,应向考生提供查询本人成绩的途径。体育专项测试要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做到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以备抽查或复核。

  高校应依据考生的证书等级,综合其测试成绩确定考生的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不合格”三类。

  5.高校须于4月15日前,将入选考生信息,按照《江苏省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http://tszs.jseea.cn)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30日前对各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确认,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结果,在本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录取

  高校入选的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如其不作为文化单考高水平运动员报考高校,则还须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体育专项测试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对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且通过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考生,应于4月15日前在入选高校填报《江苏省2012年文化单考高水平运动员志愿表》,如考生测试成绩达到多所高校优秀等级,则只可选择一所高校填报。相关高校须在4月30日前将志愿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一级运动员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招生高校应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3.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招生高校应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中“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的要求组织考试,不得随意降低文化考试录取要求。

  4.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须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未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有关政策录取。

  六、加强领导和管理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是对特殊人才的选拔,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省招委会、省教育厅负责对全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专项测试工作由有关高校组织实施。各高校须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各有关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高校须根据测试工作需要,成立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研究、决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等职责明确的测试职能机构。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主要职能机构的人员名单、职务(职称)及有关联系方式,须包含在测试工作方案中,于测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评委的遴选要经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要根据项目特点和人员情况,实行校内选拔和校外聘请相结合,校外评委原则上应占50%。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评委和考生在测试期间的管理。

  3.各有关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监督。在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期间,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测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省教育厅还将配合教育部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达不到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条件的高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4.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禁高校擅自降低录取标准、扩大规模、增加项目录取考生。对在组织体育专项测试中出现重大疏漏、舞弊行为或违反规定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高校,一经查实,将提请教育部取消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

  5.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由有关高校将考生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请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办和有关中学。

  附件:1.江苏省201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校名单及招生项目

  2.江苏省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3.江苏省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通知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体卫艺教司,省政府办公厅,省体育局。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11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1:

  江苏省201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校名单及招生项目 

序号

高校名称

招生项目名称

1

南京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

2

东南大学

田径、排球、游泳、乒乓球、射击、定向越野

3

中国矿业大学

田径、篮球、游泳、网球、定向越野

4

河海大学

足球、健美操、乒乓球

5

江南大学

棒球、龙舟

6

南京农业大学

排球、网球、武术

7

南京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

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

9

苏州大学

田径、游泳、篮球

10

扬州大学

田径、乒乓球、武术

11

江苏大学

排球、足球

12

南京邮电大学

篮球、足球

13

南京工业大学

田径、篮球、棒球、垒球

14

南京师范大学

田径、网球

15

徐州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

16

南京财经大学

田径、篮球、羽毛球

17

南通大学

田径、击剑

1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排球、乒乓球、跆拳道

19

苏州科技学院

羽毛球

20

中国药科大学

武术、健美操


  附件2:

  江苏省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略)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国首家、江苏唯一的信息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信部中国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高职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牵头单位、中国软件产教联盟执行理事长单位、中国-南非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中方理事会执行秘书处单位、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长三角地区软件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入选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江苏省首批高职扩招试点院校。学校创办于1962年,初名常州市勤业机电学校,1980年更名为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2000年10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和常州市电子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成立。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充满现代气息,集教学、科研、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常州高职园区,占地1,042亩,建筑总面积32.03万平方米,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334人、学历继续教育学生5394人、全日制留学生95人,教职工824人。设有软件与大数据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智能装备学院、数字创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产业工匠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大学外语部、体育部等4个教学部。学校秉承“立足信息产业,培育信息人才,服务信息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专注工业互联网,主攻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培养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车间智能化、生产要素网络化、企业管理智慧化的“工业四化”应用型人才,服务江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长三角产业协同转型升级,服务国家工业互联网高素质人才需求。现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骨干专业7个、实训基地8个、精品课程9门、资源共享课程3门、优秀教学团队4个(含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教学名师1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牵头建设国家级教学资源库2个、全国性职教集团1个、区域性职教集团(联盟)3个,并建有省品牌专业3个、省骨干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7个、省重点专业群4个,省级工程中心4个、省实训基地9个、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省人文社科重点建设和培育基地2个,省教学名师3名,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学校办学成果得到广泛认可,连续4届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3项,江苏省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各1项。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获评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跻身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服务贡献50强。原国家领导人温家宝、贾庆林等先后来校视察,给学校以巨大鼓舞。
  • 学校简介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首家由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学校位于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长三角几何中心、吴文化发源地、素有“太湖明珠”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无锡市,坐落在拥有3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国家级开发区——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地带,毗邻景色优美怡人的新洲生态园,周边机场、高铁、地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391亩,建筑面积22.87万平方米,图书馆收藏69万册印刷型文献和100万册电子型、数字型文献信息资源。学校着力打造专兼职相结合的“双师”专业教学团队,现有校内外专兼职教师91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为71.29%,具有高级职称比例为35.29%,“双师”素质比例为79.33%。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请80余名企业海归博士、行业精英、企业技术专家担任学校产业教授,打造了校企“混编式”教学团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多名。学校设有物联网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区学院)7个二级学院,拥有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和现代物流等2个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物联网、智能制造、文化旅游和数字艺术等4个校级专业群,对接无锡高新区“6+2+X”现代产业体系,共设置31个专业,全部与无锡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形成了工、理、文、艺并行发展的专业格局。现建有校内实践基地40个、校外实训基地208家,其中包括工信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工信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集成电路)创新示范实践基地、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及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省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高水平平台。与无锡高新区龙头企业共建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学院、奥特维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新吴数字文化产业学院、新吴天极数字产业学院、空港物流产业学院5个产业学院,探索实践“区校一体、三环耦合、四院融通”的开发区校企协同育人模式。近五年来,获评国家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5部;获省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3项,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6项;获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获批省高水平骨干专业3项,省高水平专业群2项。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立足高新区、融入高新区、服务高新区”的办学宗旨,始终践行“聚焦高水平,服务学生成长成人;聚焦高质量,服务高新区”的办学初心,不断深化“创新驱动、区校一体、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落实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牵头组建长三角开发区职业教育发展联盟;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组建全国移动互联和机器人职教集团、全国“物联网和智能互联产教协同育人联盟”和无锡市服务外包职教集团;与大型骨干企业共建企业学院,打造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的优势载体,形成特色鲜明的“区校一体化育人”的新吴模式。近年来,学校被授予“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先后获批工信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光伏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教育厅“智能制造应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社科联“苏南社区治理现代化研究协同创新基地”,被评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基地”“全国计算机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华夏书香校园”“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软件与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创意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2016年、2018年、2020年三度荣获“无锡市职业教育产业发展贡献奖”。学校以党建优势推动政行企校深度融合,与高新区(新吴区)六大街道全面共建,缔结政产学研社党建联盟,构建联合教育新模式,建成“学习强国”线下体验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思政育人平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2020、2021连续两年获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示范案例;2021年获无锡市“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教育”典型案例。获2021年市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1个,获2022年全市组织工作创新创优案例1个;获2020年省党建工作创新奖1个、最佳党日活动1个、党建工作典型案例1个,入选首批全省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培育建设单位1个。建校19年来已经为国家培养了3万余名高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服务地方和区域就业率达78%,连续多年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设有全省高职院校首家获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新外包管理学院,在新加坡PSB 学院越南分院挂牌成立了“一带一路”越南教育培训基地;学校设立海外教育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自主开展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4个,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40名,积极探索实践具有新吴特色的"校企校"留学生人才联合培养模式。学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先后建成一批校地、校企技术服务平台和特色智库,整合政行企校优势资源,打造高水平应用技术研发团队,积极开展“四技服务”。继续教育学院以成人学历教育为基础,从事区域地方人才的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多次获评 “市成人教育先进单位”,同时运行无锡高新区紧缺人才实训学院,已培训本科后软件服务外包人才8500余人,并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等开展在职教育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新吴区社区学院多年来面向新吴区全体居民进行公益性终身教育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为引领,线上线下开展多类型课程及活动,先后被评为“省级社区学院”“省级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江苏省成人教育改革发展40周年40佳社教单位”,由江苏省高级工艺美术师周永清领衔的“新吴学堂泥人工作室”被评为社区教育省级“名师工作室”。学校高度重视文化育人,成立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大力推进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通过打造高质量人文素质课程、聘请非遗大师为兼职教授、举办“新吴文化校园博览会”等品牌活动,推进“特色地方文化”、“先进产业文化”、“优秀境外文化”进校园。与街道、吴文化研究会、范蠡文化研究会、市社科联、新吴区网信办等深度合作,设立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实现政行企校协同育人。发挥师资专业特长,通过为社区、企业提供课程、讲座、艺术指导等文化服务,推进区校一体、文化共融。2021年获全国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2021年获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典型案例;2021年教育部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将继续秉承“弘毅守正、盈科匠心”的校训,扎根无锡高新区这片充满活力和机遇的沃土,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改革创新、勇于担当,深化“创新驱动、区校一体”的全国高新区高职教育新吴模式,奋力打造产教深度融合先导区和长三角开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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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学校概况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常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常州,校址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28号,地处常州科教城畔。学校创建于1956年,办学历史悠久,目前在校生近3000人,拥有附属幼儿园7所(李公朴幼儿园、遥观幼儿园、十里幼儿园、贺北幼儿园、锦绣幼儿园、金太阳幼儿园、南湖幼儿园)。建校66年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内涵不断丰富,已成为常州市幼儿师资培养的摇篮。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德育特色学校、首批江苏省书香校园建设示范点、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和常州市文明示范校等荣誉称号。专业设置学校现有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旅游管理三大专业。其中主干专业五年制学前教育为江苏省品牌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学校形成了以师范专业为主、非师范专业为辅,五年制为主、三年制递补的专业格局。办学条件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花香四季,红顶白墙的欧式建筑掩映其中。学校教学设施先进,教室均配有多媒体设备,有专业实训室174个,钢琴292架,数码钢琴157台。计算机房8个,藏书8.2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学校有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75家。学校相继新建了11000㎡的多功能艺术大楼和8500㎡的食堂,办学条件和文化氛围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学校历来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18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69人,双师素养专业教师65人,硕士研究生99人;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77人次。办学特色学校环境优美,管理严格,规模适中,特色鲜明。重文化基础,强专业特长;突出培养弹、跳、说、唱、画等多项技能,在省技能大赛中屡获金银铜奖。在课程设置上着力突出学前专业特色的校本课程,开设礼仪、健美、心理健康、手工、舞蹈、钢琴等课程,努力培养“独立、知性、平和、关怀、美丽”的新时代淑女。学校积极与国际接轨,创办国际班,与国(境)外高校开展校际交流,进一步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就业与升学学校坚持“合格+特长”多渠道升学与就业的培养模式,与近百家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毕业生供求关系;学生可通过“专转本”进入本科院校深造,也可通过校际交流项目出国(境)留学提升学历,还可通过函授等方式获本科文凭。
  • 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市吴中区
    学校简介苏州城市学院的前,是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建院于1998年,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函复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管理,主要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坐落在苏州古城西南部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学校校园占地 637 亩,校舍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位于景色优美的翠微湖畔,北面靠山,南面临水,是"建筑界诺贝尔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王澍的代表作之一,其巧妙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山""水"概念,并深涵苏州古典园林造园艺术之精髓,蜚声海内外,2003 年获评中国建筑艺术奖公共建筑类优秀奖,图书馆藏书95.78万册,中文电子图书书目 10.01 万种。教室多媒体教学及视频录播系统配备齐全,5G 网络全面覆盖;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特色实验室、行业企业共建实验室充分满足专业的教学需求∶学生宿舍独立卫生间,冷热水淋浴,空调、电视等一应俱全。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内部治理体系,完善协同育人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宽厚、社会责任感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时代发展赋予高校教育工作的新课题。学校把创新创业意识培养、能力提升与创业精神培育作为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探索以职业生涯规划为主线的创新创业教育。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园,着力推进第一、二课堂的深度融合,将新生创业导航、创业模拟实训、菁英提高班等各类创业教育课程列入培养方案,平均年参与学生近 300人,截止目前已征集入园项目百余项。国际化是学校办学的一项重要特色。2005年学校成立国际合作交流处,并于2012年成立国际交流学院,目前与全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近 50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主要交流项目包括寒暑假短期研修、学期/学年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本硕衔接升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学校还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及管理人员出国进修,提升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意识;设置专项奖学金支持师生开拓国际化视野,推动国际化建设。近年来,每年通过学校的交流项目出国学习的学生达 300 多人,多人获得美国乔治梅森大学、鲍尔州立大学等友好学校授予的优秀毕业生称号。办学二十余年来,学校累计向社会输送了约四万名高素质人才。他们中既有国内顶尖智库研究员、"双一流"高校知名学者、央视热门栏目主讲人、上市企业创始人,也有"硬骨头"明星警员、大学生村官等众多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新时代,新使命,苏州城市学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务实办学、踏实育人,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培养质量,朝着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目标努力前进,在苏州"四个名城"建设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征程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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