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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1-0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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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办发〔2016〕15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0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9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但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影响了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着眼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优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更大舞台。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

3.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导向,科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状况,更多展示学生个性特长,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

4.注重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循序渐进、稳妥实施。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做好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三)总体目标。

2016年启动自治区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18年整体实施。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地区特点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改革主要内容及目标

(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制度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普通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理由采取考试、考核或变相考试等形式招收新生。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实行“阳光分班”办法,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无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划片招生方式为主。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主体,要根据当地生源变化情况,科学制订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并提前将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家长、社会公布。校际差距明显的旗县(市、区)应实行多校划片,确保每个片区内都有优质学校;每个片区的办学质量大体相当。

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逐步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破解择校难题。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鼓励和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不得到异地组织考试选拔。对于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要严肃查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费。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学,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公办学校学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学籍注册和转接手续。

(二)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相衔接,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升学的依据。

(三)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程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分析学校教学状况,指导学校、教师改进教学的参照性依据。

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范围,由自治区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确定。从2018年秋季开始,凡取得我区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新生以及有需求的社会人员,均可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8年秋季前入学的在籍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仍执行现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等级考试”和“合格考试”两类。自治区统一组织“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学生在参加“等级考试”时,可根据自身志趣、能力和发展方向,并参考高等院校招生条件要求,从自治区确定的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3个科目进行考试。“合格考试”涵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采取自治区统一标准,盟市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合格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等级考试”成绩按等级呈现,分A、B、C、D、E五个等级,E为不合格,原则上A、B、C等级分别占比15%、30%和40%,D、E等级共占比15%。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提供给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学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

继续完善蒙古语言文字授课及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言文字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

2.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公民素养与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2017年,自治区研究制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为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保障。盟市、旗县(市、区)负责本地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年级评价工作小组和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并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关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毕业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推行中职3年+高职2年(“3+2”)对口升学制度。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中职学生对口升入应用技术本科院校的办法,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五)关于统一高考制度。

1.高考改革时间安排和科目设置。在充分进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从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使用全国统一试卷。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3个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逐步整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具体高考录取模式将在2018年制定出台的《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3.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贯彻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林匹克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暂时保留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少数民族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考生的加分资格。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4.增加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加大对农村牧区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投放力度,逐步扩大自治区重点高校对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牧区学生的定向招生比例。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5.完善自治区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考生、家长及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的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六)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探索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完善并规范优秀运动员升学政策,促进包括足球运动在内的竞技体育改革发展。

(七)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宏观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认真制定改革的各项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督导制度,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明确学校与政府在考试招生中的责权关系,在发挥学校招生评价选拔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科学化水平。

(二)有序推进实施。

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实施各项改革。要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条件保障。

加强普通高中设施设备、师资配备、考试机构专业化建设,确保考试组织工作科学规范。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自治区教育厅要以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库为基础,建立全区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网络管理平台。从2018年开始,全区所有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均基于网络实施。各盟市、旗县(市、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咨询指导。

加强对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中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加强对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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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昭乌达盟农牧机械化学校。1988年,改建为“内蒙古纺织工业学校”;2004—2005年,赤峰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赤峰财经学校、赤峰民族技工学校、赤峰黄金技工学校并入;2011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晋升为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占地面积503亩,固定资产总值1.5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建有大型实习实训车间13个、实验室59个、校外实习基地40多个,实训教学面积约3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图书17万册,职业教育视频资源近千集。学院是赤峰市花园单位,校园环境优美,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综合体育馆以及标准草坪运动场等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校园建筑总面积12.3万平方米。 学院现有在校生5737人,其中高职4514人;中职和技工教育1223人。教职工493名,其中专任教师392名,专任教师中正高级15名,副教授及高级讲师207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89人,“双师型”及一体化教师220人。学院拥有数控应用技术和会计两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名自治区“草原英才”;2名自治区级专业带头人,13名市级专业带头人;2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2名市级教学能手。 学院实施院校两级管理体制,现设有机械与自动化系、经济管理系、新能源与电子信息系、轻工化工系、冶金与工业设计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智能制造学院等九个教学系(部、院),基本形成了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为辅,同时开展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办学格局。专业设置立足产业急需,现开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会计、财务管理、新能源装备技术、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34个高职专业,已形成以机械、电力、冶金、矿山、能源、化工、建筑、财经为主体的专业体系。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数控技术为自治区骨干专业,会计电算化、机电技术应用、工业分析与检验、工艺美术为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示范专业,《基础会计》、《西门子-PLC技术》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建校60余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工科特色,综合发展”的办学定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4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到我院视察;2014年5月30日,实行集团化办学,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教育集团;2014年6月,挂牌成立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2016年12月,获批成立自治区级机械制造技术院士工作站;2017年5月,成功举办赤峰市首届工业品博览会;2018年7月,承办2018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智能制造及3D打印造型技术两个赛项的中国区决赛。近年来,学院先后被评为教育部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优秀竞赛基地、增材制造(3D)打印造型师培训鉴定培训基地。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2015年度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第二届“信用赤峰·诚信单位”创建单位等荣誉称号。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百年办学历史的老校,其源头可追溯到前清末季“废科举,兴学堂”的年代,即1907年的归绥师范学堂,是为呼和浩特地区师范教育之始。1922年改为绥远师范学校,其后几经辗转、几次更名,直到1945年迁回原址,进入蓬勃发展时期。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就开始招收普通师范大专生。2000年9月,呼和浩特师范学校并入呼和浩特教育学院,组建新的呼和浩特教育学院。2002年,由呼和浩特教育学院、呼和浩特管理干部学院、呼和浩特市职工大学、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大学四所院校合并组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04年至2006年,又先后接收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和浩特铁路局分校、呼和浩特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广播电视学校、内蒙古技师培训学院,2020年又接收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至此完成了十校合并。学院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与时代、民族、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不渝培养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学院校训】学院合并组建后,确立了“明德修身,格物致知”的校训。“明德修身,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原文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意为:育人为学以淬厉人格敦品立德为纲,以成就高明笃实之才为目,塑造德才兼备的新一代劳动者。2007年百年校庆时,由原内蒙古自治区连辑副主席亲自书写。【机构、专业设置】学院设有16个系(部)、3个教辅部门、13个行政处室、2个群团机构。现有招生专业69个,涵盖了15个高职专业大类,其中国家骨干专业4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9个。【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201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25.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039.34元/生,馆藏纸质图书115.84万册,期刊1200多种,电子图书27TB,电子期刊8000多种,阅览座位2400个。校园网覆盖全院教学科研和办公生活区,在自治区首家引入了CRP数字化校园管理系统。有校内实训基地228个,校外实训基地223个,其中校内实训基地设备总值2.01亿元,工位数4740个,校内年使用频率超623万人时。学院总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实训基地数、设备总值和生均值、工位数及年使用频率均高于全国、全区同类平均水平。【在校生人数、人才队伍】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5000人左右。现有教职工1182名,其中专任教师770名;专业带头人49名,教学名师52名(其中自治区级10名),教学团队24个(其中自治区级10个),教坛新秀56名(其中自治区级9名),骨干教师94名,科研团队22个。学历结构: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9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8%,其中博士研究生32人。职称结构: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2%,其中正高级职称59人。“双师”结构:学院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到65%以上。 在校生数,教师中博士、硕士、专任、双师素质、高级职称、少数民族、自治区级以上教学名师数,师生比、专职政治辅导员与学生比均高于全国示范、国家示范(骨干)同类平均水平。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平台中198项指标均高于全国示范、国家示范(骨干)和全国、全区同类平均水平。【科学研究】近年来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共1463篇,EI 17篇,出版教材、专著226部,完成国家专利115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68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170项,完成应用技术研究13项,实现技术转化6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77项,1名教师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1名教师获得自治区科技创新创业银奖,2名教师的美术作品获自治区文学艺术最高奖“萨日纳”奖,1篇论文在国际期刊上发表,2篇被SCI收录,2篇分别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及内蒙古教育协会高校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和三等奖,2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三等奖。【社会服务】学院注重高校社会服务工作,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退役士兵培训、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各类培训、鉴定、认定。每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学院设有“一所、两站、二十基地”,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呼和浩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和呼和浩特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及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印刷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呼和浩特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同时,学院通过技术咨询、举办讲座、参与企业科研攻关等多种形式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学院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理念,多方寻求优质教学资源,选择与学费较低、教育资源优越的白俄罗斯多所学校合作,引入白方教师到学院任教、指导教学。2007年开始与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办学,2008年又扩大合作对象,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国立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现有3+3合作办学项目涉及6个专业,合作办学在校生近800人。【办学目标】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修身,格物致知”校训,按照“巩固优势、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第一要务,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以特色创优势,以需求扩规模,以创新上水平的发展理念。目前,我院正日益成为祖国北部边疆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成果转化基地和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各级领导对学院办学予以了充分肯定。在百年校庆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为学院题词:“百年老校逢盛世,千秋伟业铸辉煌”;在110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为学院题词:“喜迎百十华诞,再展呼职宏图”。面向未来,在党和国家的特别关怀支持下,学校将继续坚持走重质量、抓内涵、促特色和国际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办学实力与水平,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内蒙古自治区创办最早的一所民族院校。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和成立于1955年的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2000年合并组建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学校现已成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科专业】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有数学、教育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现有42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翻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水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为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师范类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艺术等学科,形成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科学教育等特色鲜明的师范类本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0门自治区在线开放课程。有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7个教学实验室、157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73个校外教育见习基地、1个劳动教育基地、8个校企合作基地。【师资队伍】全校现有教职工623人,专任教师中博士103人,硕士学位以上学历教师占75.38%,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2.33%,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9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人才团队3个,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培育团队1个。入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自治区“111人才工程”“草原英才工程”“321人才工程”人选8人次,“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8人、教坛新秀7人,自治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领军人才3人、骨干人才2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委员1人。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225人,其中本科生9099人、专科生1126人。在校生中,蒙古族、回族、藏族等16个少数民族学生占67.2%,师范类学生占42.9%。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养人文与科学素养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专业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师范生技能、体育竞技、艺术表演和社会实践等竞赛活动中屡获殊荣,考研人数和考研录取率逐年增加。建校68年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名,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教育科技振兴、民族地区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科学研究】学校现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少数民族语言中心蒙古语文研究基地等部委平台7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民委研究中心、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内蒙古社会科学科普基地等自治区级平台6个,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共建新时代内蒙古三少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十三五”期间,学校立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7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6项。学报《蒙古学研究》是国家A级学术期刊,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学术期刊。【社会服务】学校主动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发挥民族学等人文学科优势,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先后获批自治区民委和自治区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成立了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蒙古国研究中心”,主办“民俗文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民心相通”等学术会议,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完成了国家民委重点委托项目“内蒙古牧区精准脱贫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和教育部民族教育中心“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异地就业创业,实现‘三区三州’扶贫攻坚达小康”等项目。提交多篇自治区“北疆智库”智库报告和咨询报告。制定《信息处理传统蒙古文排序》国家标准和《蒙古族传统布鲁》地方标准。【校园文化】学校秉承“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先后9次被国家和自治区评为“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20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学校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形成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系列品牌活动。校园足球等是内蒙古自治区校园文化精品项目,学生男子足球队5次获得自治区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蝉联两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校园组季军。校园乌兰牧骑深入基层开展多场演出,传递党的声音。学校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自治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首批平安校园”“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合作交流】学校与蒙古国、俄罗斯、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匈牙利、泰国、英国、菲律宾等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校和教育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央民族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与南京工业大学和区内有关高校开展合作培养和交流。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智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青软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协同育人项目,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与苏尼特左旗、乌拉特后旗、新巴尔虎右旗等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拓展办学资源,推进全方位合作。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民族院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学院概况: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2020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办学目标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农林、畜牧兽医、乡村建设与水利工程、信息技术、健康管理、现代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等七大专业群。开设畜牧兽医、护理、园林技术、水利工程、大数据与会计、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27个专业。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引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办学特色,以“新农科”为专业建设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倾力打造“理念先进,开放共享,德技双馨,民主和谐,环境优雅”的新型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学院坐落于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口,位居城区,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规划占地面积800亩,总建筑面积20.82万㎡,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育场、餐厅等教学基础设施,2023年全面竣工。学院投资1.2亿元用于实训室建设,现有实训室70多个,实训设备3万余台(套)。目前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40多个,附属医院1所。图书馆藏书16万余册。新校园建成后将是一所空间集约、功能复合、生态健康、设施齐备、自由开放的花园式、智慧型、文化型校园。“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对学校的发展寄予厚望,并为学校题写校名。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名师、省市级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为引领,“双师型”教师为骨干,专业客座教授为补充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8人,其中副教授以上124人,硕士研究生76人,外聘客座教授和技能大师40余人,建有4个大师工作室。教学模式:学院秉承“以就业为中心,以技能培养为主线” 的教育理念。摒弃以知识单向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建立与岗位能力和职业标准相对接的课程体系,采取“项目教学”、“模块教学”等教学模式,推动“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减少理论课时,加大实训和实践力度,让学生走出教室,在实践中历练技能,形成本领。管理模式:学院牢固树立新型学生发展观,办适合的教育,坚持“成才先成人”的思想,践行“人无全才,人人有才”的德育理念,把“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落到实处。实施提升学生自信的“亮点工程”,挖掘每位学生的优点,重塑学生信心。开展以育人为本的学生活动和多种多样的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拓展爱好、发挥特长、锻炼技能的平台,让学生在其中放飞自我,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构建民主、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氛围,打造活力四射的青春校园。
  • 学校简介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学园区,始建于1984年,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政策上享有自主招生的优势。先后为国有和自治区输送应用型人才17万余名,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学院占地约521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56万余元,各类图书资料23万余册。建有标准化的护理、中医、针灸推拿实训中心;中药制剂实训室、会计实务实训室等20余个;还拥有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农村医药报社,圣邦驾校,学院并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院等10余家三级甲等医院建立了教学关系,同时建立了6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并与区内相关本科院校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系、理工系、经管系、继续教育学院和职业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开设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畜牧兽医等专业。以医、护专业为特色、理工类和经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集群,形成以发展高职教育为重点、中专及大专续本教育、继续教育为补充的发展格局。护理专业被评为自治区品牌专业,护理实训基地建设还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学》、《基础会计》被评为自治区精品课程。学院办学37年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模式,探索出了一条“产、学、研”相结合,多元化发展的办学之路。学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立德树人、全面发展、育人报国”的办学理念,先后被教育厅评为“教育示范学校”、“优秀办学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就业示范100强”、“百名优秀学生母校”等荣誉称号。党组织也分别于2011年7月和2016年7月两次被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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